未開業證明
1、沒辦理過營業執照 如何證明
辦理個體工商營業執照的程序如下:
1、到營業地方的所屬工商局核准名稱;
2、帶上租賃合同正本及復印件;
3、准備6張彩色照片(最好大一寸和小一寸都准備)
4、經營者身份證的原件及復印件(如果經營者是外地戶口,還需提交暫住證,計生證的原件及復印件.
5、辦理營業執照必須在三十日內辦理國地稅稅務登記證(辦理證就核定定額稅),還有代碼證(這個為了購買社保而辦,因為現在新辦的社保都需要到勞動局備案,所以要辦代碼證)
(1)未開業證明擴展資料:
其登記事項為:名稱、地址、負責人、資金數額、經濟成分、經營范圍、經營方式、從業人數、經營期限等。營業執照分正本和副本,二者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正本應當置於公司住所或營業場所的醒目位置,營業執照不得偽造、塗改、出租、出借、轉讓。
沒有營業執照的工商企業或個體經營者一律不許開業,不得刻制公章、簽訂合同、注冊商標、刊登廣告,銀行不予開立帳戶。
2、地稅要求我們出示一張證明,店面為何營業執照下來,還未開業,這證明如何寫比較好?
一是裝修未好
二是貨源未定或商品未到
三是監控攝影設備不安裝到位
四是營業員還沒找好或培訓好
找其中的幾條理由,寫個情況說明,交上去就好了。
3、營業執照申請以後不開業可以嗎?是不是要申請不開業的證明啊?
營業執照申請後6個月不開業工商部門會吊銷營業執照的。
符合法定情形的,工商局可吊銷營業執照:
依我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所列舉的吊銷理由為主線,結合《個人獨資企業登記管理辦法》、《合夥企業登記管理辦法》、《企業法人登記管理條例》以及相關法律法規等,我國吊銷營業執照的理由可歸納為以下主要方面:
(1)虛假注冊。即以各類虛假文件(含虛假注冊資本證明等)騙取注冊的情形。這幾乎是所有的吊銷營業執照類型所共同採用的理由。無論是個人獨資企業、合夥企業、公司以及其它各類企業,凡以虛假注冊或者欺騙手段騙取營業執照,並情節嚴重時,皆有可能被吊銷營業執照。
(2)無故不開業或者停業。《公司法》第225條、《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第62條皆規定:公司成立後無正當理由超過6個月未開業的,或者開業後自行停業連續6個月以上的,由公司登記機關吊銷營業執照。除《合夥企業登記管理辦法》未將此納入外,《個人獨資企業登記管理辦法》、《企業法人登記管理條例》皆將此明文規定為吊銷營業執照的事由。
(3)沒有按期參加企業工商年檢,並且拒不接受罰款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