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舞升學加分嗎
1、舞蹈特長生高考加分政策
舞蹈特長生高考加分政策如下:
法律分析:不加分。全國各省市高考加分政策不同,每年都會公布最新的高考加分政策,但從目前加分政策來看,舞蹈考級高考一般是不加分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 第四十二條 受教育者享有下列權利:
(一)參加教育教學計劃安排的各種活動,使用教育教學設施、設備、圖書資料。
(二)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獲得獎學金、貸學金、助學金。
(三)在學業成績和品行上獲得公正評價,完成規定的學業後獲得相應的學業證書、學位證書。
(四)對學校給予的處分不服向有關部門提出申訴,對學校、教師侵犯其人身權、財產權等合法權益,提出申訴或者依法提起訴訟肢嫌。
(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1)跳舞升學加分嗎擴展資料:
2018年3月21日,教育部發布《關於做好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對2018年的高校招生做出部署。《通知》指出,要進一步提高中西部地區及人口大省高考錄取率,中央部門所屬高校要向重點高校錄取比例相對較低的省份傾斜。
全面取消體育特長生、中學生學科奧林匹克競賽、科技類競賽、省級優秀學生、思想政治品德有突出事跡等全國性高考加分項目。
《通知》表示,要進一步推進減少高校招生錄取批次改革,實施高考綜合改革及合並本科批次的省份,要合理劃定特殊類型招生最低檔飢鬧錄取文化課分數線,不得低於合並批次前的相應要求。
《通知》對「城鄉行罩區域入學機會公平」做出要求:繼續實施「國家支援中西部地區招生協作計劃」,中央部門所屬高校要積極履行促進入學機會公平的社會職責,嚴格控制屬地招生計劃比例,合理確定分省招生計劃,向重點高校錄取比例相對較低的省份傾斜。
2、學習舞蹈中考可以加分嗎,?
舞蹈證書現在不可以加分。
2015年高考最大的變化莫過於銀頃亮加分政策的大幅縮緊,這種縮緊可以看做是一種過渡,到2017年鋒寬,高考將全面取消各種加分。今年已經取消藝術和體育特長生加分。
現在各地對於中考的控制是越來越嚴,而且教育部根據中考特長加分這一問題頒布出一份文件《關於做好2017年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在文件中明確規定出「2018年各地中考要嚴格控制加分項目,在未來會取消體育和藝術生等學生的加分項目。」所以2018年並沒有取消中考特長加分這一政策,取消中考特長加分,使得中考更加的公平。
(2)跳舞升學加分嗎擴展資料:
中考可以加分的特長有很多,而且分為不同的類別,具體如下:
體育類:田徑、籃球、足球、排球、乒乓球、跆拳道、武術、羽毛球、健美操、藝術體操、射箭以及一些傳統體育項目舞龍、舞獅、毽球等。
藝術類:藝術乎搜類中考特長加分會根據一定的標准制定出測試工作及條件,而且,藝術特長生分為民樂、聲樂、舞蹈等。測試內容具體如下:
1、演奏一首樂曲(時間在四分鍾內)、基本功測試(樂調或音階)及樂曲視奏。
2、演唱一首歌曲(時間在三分鍾內)、考察一些基礎的樂理知識、視唱(簡普及五線譜)、聽聲辨別(和聲、和弦)。
3、即興表演與形體形態檢測。
3、中考舞蹈特長生加分政策2022
目前藝術特長生一般是沒有加分政策的,每個地方的規定不一樣,具體可查閱地方網站。且舞蹈考級也是不加分的,必須是你在舞蹈大賽上獲得好的名次,並拿到證書才可以。
以四川省為例;
身份類加分
少數民族考生5分。
歸僑、歸僑子女、華僑子女、港澳台籍考生,符合規定的留學(微博)人員子女5分烈士子女20分。
一至四級殘疾軍人、因公犧牲軍人的子女10分。
一至四級殘疾軍人、因公犧牲軍人的子女10分。
駐邊疆國境的縣(市)、沙漠區、國家確定的三類地區和軍隊確定的特肢桐、一、二類島嶼部隊現役軍人子女20分。
素質教育類加分
1.科技類在教育部與科技部共同組織的全國科技發明創造比賽中獲一等獎及以上者10分2009年9月1日以後。
在教育部與科技部共同組織的全國科技發明創造比賽中獲二、三等獎者8分2009年9月1日以後。
在省教育廳與省科協共同組織的省級科技發明、科學論文比賽中獲三等獎及以上者5分2009年9月1日以後。
在團省委、頃巧省教育廳組織的「億利達」杯比賽中獲三等獎及以上者5分2009年9月1日以後。
(原則上應為個人項目比賽,集體項目比賽的加分由市教育局認定)在成都市教育局組織或成都市教育局與市科協共同組織的市級科技比賽(電子製作、機械模型、創造發明、科技論文、信息學)中獲一等獎及以上者5分,2009年9月1日以後。
2.體育類參加規定比賽(限單項及團體項目中的籃球、排球、足球、兵兵、羽毛球、網球的50%隊員)
在比賽中達到國家體育總局須布的運動員技術等級標准一級的學生運動員10分,2009年9月1日以後。
參加規定比賽(限單項及團體項目中的籃球、排球、足球、乒兵、羽毛球、網球的50%
隊員),在比賽中達到國家體育總局須布的運動員技術等級標準的二級的學生運動員8分,2009年9月1日以後。
參加規定比賽,獲得各單項第一名的學生運動員、團體項目(籃球、排球、足球、乒兵、羽毛球、網球)第一名的主力隊員(50%隊員)8分,2009年9月1日以後。
法律依據
《教育部關於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專業考試招生工作的指導意見》
第一條,明晰人才選拔培養定位。高校要根據不同專業人才培養特點和專業能力素質要求,結合辦學實際,進一步找准辦學定位,突出辦學特色,構建與辦學定位和特色相適應的藝術人才選拔培養體系,著力選拔培養德藝雙馨的藝術人才。推進高校藝術類專業內涵發展,培養具有扎實文化素質和專業基礎的藝術人才。推進高水平藝術院校藝術類專業培養具有豐厚文化底蘊、突出專業能力的拔尖藝術人才。
第二條,優化藝術學科專業布局。高校要緊密結合繁榮發展文化事業和文化產業對高素質藝術人才的需求,根據學校辦學定位,綜合考慮辦學條件、師資隊伍、畢業生就業狀況等,進一步調整優化藝術類專業布局,合理安排招生計劃。有關主管部門要加強對所屬高校藝術類專業招生雀飢鍵規模和結構的宏觀調控,會同行業主管部門加強對高校辦學情況的評估指導,對社會需求不足、培養質量不高的專業予以調減或停止招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