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業籌備期
1、開業籌備期間發生的費用記什麼科目
1.開業籌備期間---記入管理費用--開辦費(這是金額較小的情況下)。金額較大的,可以分期攤銷。
2.開辦費指企業在企業批准籌建之日起,到開始生產、經營(包括試生產、試營業)之日止的期間(即籌建期間)發生的費用支出。包括籌建期人員工資、辦公費、培訓費、差旅費、印刷費、注冊登記費以及不計入固定資產和無形資產購建成本的匯兌損益和利息支出。
3.不列入開辦費范圍的支出
1,取得各項資產所發生的費用。包括購建固定資產和無形資產時支付的運輸費、安裝費、保險費和購建時發生的相關人工費用。
2,規定應由投資各方負擔的費用。如投資各方為籌建企業進行了調查、洽談發生的差旅費、咨詢費、招待費等支出。我國政府還規定,中外合資進行談判時,要求外商洽談業務所發生的招待費用不得列作企業開辦費,由提出邀請的企業負擔。
3,為培訓職工而購建的固定資產、無形資產等支出不得列作開辦費。
4,投資方因投入資本自行籌措款項所支付的利息,不得計入開辦費,應由出資方自行負擔。
5,以外幣現金存入銀行而支付的手續費,該費用應由投資者負擔。
4.開辦費會計處理方法
國稅函[2009]98號文件第九條規定: 新稅法中開(籌)辦費未明確列作長期待攤費用,企業可以在開始經營之日的當年一次性扣除,也可以按照新稅法有關長期待攤費用的處理規定處理,但一經選定,不得改變。
企業在新稅法實施以前年度的未攤銷完的開辦費,也可根據上述規定處理。
《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七十條 企業所得稅法第十三條第(四)項所稱其他應當作為長期待攤費用的支出,自支出發生月份的次月起,分期攤銷,攤銷年限不得低於3年。
2、酒店開業前市場部籌備期應該做什麼准備?能詳細點嗎?急~~
一般高星級酒店的管理公司在酒店建設中就參與了,而正式的准備工作一般是在開業前1年開始。
開業前一年就應該制定宣傳計劃、尋求合作夥伴、可以以較低價格預售開業試運營及初期房源。
開業前一年酒店經理會到位,開始搭建管理班子。
開業前3個月一般的服務員會到位,開始培訓,並准備試運營。
開業前1個月左右開始進行大力推廣活動。
不定期的尋求大型活動進行酒店宣傳。
等等。
全手打,望採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