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收固定資產贈送賬務處理
1、我公司接受別人贈送的固定資產,沒有發票,該如何處理入賬?
1、接受捐贈時:
借:固定資產
貸:待轉資產價值——接受捐贈貨幣性資產價值
貸:銀行存款
2、計算交納企業所得稅時:
借:待轉資產價值——接受捐贈貨幣性資產價值
貸:應交稅金——應交企業所得稅
貸:資本公積——接受捐贈非現金資產准備
(1)接收固定資產贈送賬務處理擴展資料:
固定資產處置,包括固定資產的出售、轉讓、報廢和毀損、對外投資、非貨幣性資產交換、債務重組等。
一、固定資產終止確認的條件
固定資產滿足下列條件之一的,應當予以終止確認:
(1)該固定資產處於處置狀態;
(2)該固定資產預期通過使用或處置不能產生經濟利益。
二、固定資產處置的處理
(1)企業持有待售的固定資產,應當對其預計凈殘值進行調整。
(2)企業出售、轉讓、報廢固定資產或發生固定資產毀損,應當將處置收入扣除賬面價值和相關稅費後的金額計入當期損益。固定資產的賬面價值是固定資產成本扣減累計折舊和累計減值准備後的金額。
(3)企業將發生的固定資產後續支出計入固定資產成本的,應當終止確認被替換部分的賬面價值。
2、贈送舊固定資產應該怎樣做賬務處理
將舊資產贈送他人的會計處理:納稅人用固定資產對外捐贈的,通常作為固定資產處置業務,通過固定資產清理以及營業外收支進行會計核算。
納稅人將固定資產對外捐贈的在企業所得稅方面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五條的規定處理,即在企業所得稅方面視同銷售,必須增加應稅收入,當然,相關資產的成本、費用也是可以稅前扣除的。
另外公益捐贈在符合條件的情況下,可以按照會計制度核算確認的會計利潤的12%計算稅前扣除。
視同銷售分錄
a、借:國定資產清理累計折舊貸:固定資產
b、借:營業外支出--捐贈支出貸:固定資產清理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2)接收固定資產贈送賬務處理擴展資料對於企業將自產或委託加工的固定資產用於非應稅項目、集體福利或個人消費;將自產、委託加工或購買的固定資產作為投資,提供給其他單位或個體經營者、或分配給股東、或無償贈送他人等都應視同銷售貨物,計算應繳增值稅。借記「在建工程」、「長期股權投資」、「利潤分配——應付普通股股利」、「營業外支出」、「應付職工薪酬」等科目;
按貨物的公允價格,貸記「主營業務收入」等科目;按銷售價格和規定的增值稅稅率計算的銷項稅額,貸記「應交稅費——應繳增值稅(銷項稅額)」科目。同時結轉相應的成本。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四條的規定,單位或個體經營者的下列行為均視同銷售貨物,要徵收增值稅:委託代銷;受託代銷;
由總機構統一核算的納稅人,其設在不同縣(市)的相關機構之間移送貨物;將自產或委託加工的貨物用於非增值稅應稅項目、集體福利或個人消費;將自產、委託加工或購買的貨物用於對外投資、股利發放、無償贈送。
3、急!接受捐贈的固定資產賬務處理
按照最新的《企業會計准則》和《小企業會計准則》接受捐贈固定資產的賬務處理如下:
借:固定資產——××固定資產
貸:營業外收入——接受捐贈收入
《小企業會計准則》第六十八條 營業外收入,是指小企業非日常生產經營活動形成的、應當計入當期損益、會導致所有者權益增加、與所有者投入資本無關的經濟利益的凈流入。
小企業的營業外收入包括:非流動資產處置凈收益、政府補助、捐贈收益、盤盈收益、匯兌收益、出租包裝物和商品的租金收入、逾期未退包裝物押金收益、確實無法償付的應付款項、已作壞賬損失處理後又收回的應收款項、違約金收益等。
通常,小企業的營業外收入應當在實現時按照其實現金額計入當期損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