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開發商贈送業主管理費
發布時間: 2023-04-17 21:07:31
1、開發商贈送物業管理費給業主,業主需要承擔交什麼稅?
根據國稅總局關於企業促銷展業贈送禮品有關個人所得稅問題的規定,企業版在營銷活動中以折扣權折讓、贈品、抽獎等方式,向個人贈送現金、消費券、物品、服務等禮品,屬於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徵收個人所得稅:
1、企業通過價格折扣、折讓方式向個人銷售商品(產品)和提供服務;
2、企業在向個人銷售商品(產品)和提供服務的同時給予贈品,如通信企業對個人購買手機贈話費、入網費,或者購話費贈手機等;企業對累積消費達到一定額度的個人按消費積分反饋禮品。
3.企業對累積消費達到一定額度的個人按消費積分反饋禮品。
房地產企業銷售房產的同時,給業主贈送一年的物業管理費,屬於上述規定的不徵收個人所得稅的范圍。因此,房地產企業銷售房屋贈送給業主的物業費,業主不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2、房地產企業贈送給客戶的物業管理費怎麼樣處理
公司對贈送物業費表現為一種支出,並與物業公司有正常的代繳費過程,並取得版的發票。此權筆支出應作為正常營銷費用處理,可以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促銷展業贈送禮品有關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財稅〔2011〕50號)第一條規定,企業在銷售商品(產品)和提供服務過程中向個人贈送禮品,屬於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徵收個人所得稅:
1.企業通過價格折扣、折讓方式向個人銷售商品(產品)和提供服務;
因此,該種贈送物業費的行為,由於沒有處理成折扣銷售方式,而且老客戶的購房行為與獲取物業費的行為在時間上是脫節的,實際上屬於一種「傭金收入」,應繳納個人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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