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禁用公款購買贈送
1、黨風廉政建設有關規定明令禁止發放的物品有哪些
用公款購買、印製、郵寄、贈送賀年卡、明信片、年歷等物品。
中共中央紀委《關於嚴禁公款購買印製寄送賀年卡等物品的通知》
嚴禁用公款購買、印製、郵寄、贈送賀年卡、明信片、年歷等物品。涉及外事、港澳台事務、僑務等工作需要不在此限,但也要提倡節儉。要嚴肅財經紀律,強化審計監督,相關費用不準轉嫁攤派,一律不予公款報銷。
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持之以恆強化監督檢查,及時發現問題,堅決予以糾正。對頂風違紀的,發現一起、查處一起,嚴肅責任追究,通報曝光典型案例。以改進作風的實際成效,不斷深化和鞏固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成果。
1、職工獎勵≤800元;
2、節日慰問≤「總額」的30%;
3、節日慰問品的發放總額不得超出本級工會經費年度預算支出總額的30%;
4、生日慰問≤300元;
5、餐費補助≤每餐60元;
(1)嚴禁用公款購買贈送擴展資料
相關案例:
省廣播電視網路股份有限公司違規發放消費卡、購物卡和舉辦團拜活動
經查,2013年和2014年,該公司以組織員工療休叢拍養為名,虛列人數兩次向旅遊公司購買「自由通卡」(可用於旅遊等多種消費)共376.1萬元發放給班子成員及員工,連續兩年春節在珠江賓館、公司食堂舉行團拜活動,並向幹部員工發放購物卡共79.65萬元。
此外,該公司還存在其他嚴重違紀問題。因頂風違紀,黨委書記、董事長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並被免去其黨委書記、董事長職務,調整工作崗位;總經理和有關副總經理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紀委書記、監事會主席及有關責任人受到黨內警告處分;有關違紀費用被追繳。
深圳市福田區教育局原局長李吉南違規收受節禮:
深圳市福田區教育局原局長李吉南違規收受節禮等問題。經查,2005年至2014年春節期間,李吉南多次收受深圳市教儀設備有限公司實際控制人林某禮金共3.8萬元。
同時,李吉南履行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不力,導致區教育局班子成員和直接管轄的下屬多人發生違紀違法問題。李吉南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違紀所得被收繳。
案例警示:
對於違規公款旅遊或變相公款旅遊、收送「紅包」、打高爾夫球、大操大辦婚喪喜慶事宜、公款吃喝、亂發津貼補貼等問題,廉潔自律規定早已明令禁止,中央和省委已經三令五申,
但是仍然有一些黨員領導幹部把紀律和規矩當「耳邊風」,甚至利用傳統節日之機想方設法「撈好處」,打著「過節」的旗號謀私利,尤其是在黨的十八大後、中央八項規定出台後、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開展後不收手、不收斂,這是明顯的頂風違紀行為。
上述問題的發生和查處,再一次警醒我們,反腐敗斗爭形勢依然嚴峻復雜,作風建設永遠在路上。我們要進一步增強憂患意識和責任意識,保持對違紀違法行為從嚴從快查處、寸步不讓的高壓態勢。
國慶節即將來臨,各級黨委(黨組)要強化主體責任,全面貫徹落實省委《關於加強紀律建設推進全面從嚴治黨的意見》,認真抓好《關於加強黨員領導幹部「八小時以外」活動監督管理的意見》的組織實施,大力糾治「節日病」,做到對黨員幹部的教育常提醒、監督全覆蓋,確保廉潔過節。
各級領導幹部要認真履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作敢抓敢管、嚴於律己的表率,特別是國有企業領導人員要強化廉潔從業、嚴守紀律的意識,做到不搞特權、不謀私利。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強化監督執紀問責,堅持暗訪、查處、追責、曝光「四管齊下」,不斷釋放從嚴懲處、正風肅紀的笑梁強烈信號。
根據中華全國總工會辦公廳印發的《基層工會經費收支管理辦法》,基層工會應嚴格執行以下規定:
(一)不準使用工會經費請客送禮。
(二)不準違反工會經費使用碰鄭運規定,濫發獎金、津貼、補貼。
(三)不準使用工會經費從事高消費性娛樂和健身活動。
(四)不準單位行政利用工會賬戶,違規設立「小金庫」。
(五)不準將工會賬戶並入單位行政賬戶,使工會經費開支失去控制。
(六)不準截留、挪用工會經費。
(七)不準用工會經費參與非法集資活動,或為非法集資活動提供經濟擔保。
(八)不準用工會經費報銷與工會活動無關的費用。
2、廉潔過節要求
廉潔過節要求如下:
1.嚴禁用公款購買和贈送禮品;
2.嚴禁違規公款吃喝、公款旅遊、公車私用和酒後駕車;
3.嚴禁借節日之機大操大辦婚喪喜宴,借機斂財;
4.嚴禁違規組織參與高消費娛樂、健身等活動;
5.嚴禁舉辦各類沒有實質性內容的節日慶典及聯歡活動;
6.嚴禁接各種旅遊、娛樂、宴請等活動安排;
7.嚴禁違規參加老鄉會、校友會、戰友會;
8.嚴禁出入私人會所和參與任何形式的賭博,以及與職務、身份不相稱的活動。
通過多種形式重申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及相關紀律要求,目的是教育引導廣大黨員幹部牢記責任擔當,嚴守紀律規矩,切實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做到崇廉拒腐、以身作則,廉潔過節;尚儉戒奢、勤儉節約,簡朴過節;洞渣情趣高雅、志趣高遠,文明過節。虛顫友
法律依據:
《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第八條 黨的領導幹部應當強化自我約束,經常對照黨章檢查自己的言行,自覺遵守黨內政治生活准則、廉潔自律准則差槐,加強黨性修養,陶冶道德情操,永葆共產黨人政治本色。
3、八項規定禁止使用煙和高檔酒
禁止了 ,現在八項規定後財務規定八十禁裡面有規定了 。
4、人民日報中央八項規定80條
黨的十八大以來,截至2020年10月底,全國共查處享樂主義,奢靡之風問題37.5萬起,批評教育幫助和處理51.8萬人。作風建設一直在路上,也永無止境!中央列出違反八項規定清單80條的具體內容如下:
01、經費管理
1.嚴禁以各種名義突擊花錢和濫發津貼、補貼、獎金、實物。
2.嚴禁用公款購買、印製、郵寄、贈送賀年卡、明信片、年歷等物品。
3.嚴禁用公款購買贈送煙花爆竹、煙酒、花卉、食品等年貨節禮(慰問困難群眾職工不在此限)。
擾悔 4.依法取得的各項收入必須納入符合規定的單位賬簿核算,嚴禁違規轉移到機關所屬工會、培訓中心、服務中心等單位賬戶使用。
5.嚴禁超預算或無預算安排支出,嚴禁虛列支出、轉移或者套取預算資金。
6.嚴格控制國內差旅費、因公臨時出國費、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會議費、培訓費等支出,年度預算執行中不予追加。
7.嚴格開支范圍和標准,嚴格支出報銷審核,不得報銷任何超范圍、超標准以及與相關公務活動無關的費用。
8.政府采購嚴格執行經費預算和資產配置標准,合理確定采購需求,不得超標准采購,不得超出辦公需要采購服務。
9.嚴格執行政府采購程序,不得違反規定以任何方式和理由指定或者變相指定品牌、型號、產地。
02、公務接待
10.嚴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或安排與公務無關的宴請;嚴禁用公款安排旅遊、健身和高消費娛樂活動。
11.禁止異地部門間沒有特別需要的一般性學習交流、考察調研,禁止違反規定到風景名勝區舉辦會議和活動。
12.對無公函的公務活動不予接待,嚴禁將非公務活動納入接待范圍。
13.不得用公款報銷或者支付應由個人負擔的費用;不得要求將休假、探親、旅遊等活動納入國內公務接待范圍。
14.不得在機場、車站、碼頭和轄區邊界組織迎送活動,不得跨地區迎送,不得張貼懸掛標語橫幅,不得安排群眾迎送,不得鋪設迎賓地毯。
15.住宿用房以標准間為主,接待省部級幹部可以安排普通套間,不得額外配發洗漱用品。
16.接待對象應當按照規定標准自行用餐,接待單位可以安排工作餐一次。接待對象在10人以內的,陪餐人數不得超過3人;超過10人的,不得超過接待對象人數的三分之一。
17.工作餐應當供應家常菜,不得提供魚翅、燕窩等高檔菜餚和用野生保護動物製作的菜餚,不得提供香煙和高檔酒水,不得使用私人會所、高消費餐飲場所。
18.國內公務接待的出行活動應當安排集中乘車,合理使用車型,嚴格控制隨行車輛。
19.公務接待費用應當全昌拍部納入預算管理,單獨列示。
20.禁止在接待費中列支應當由接待對象承擔的差旅、會議、培訓等費用,禁止以舉辦會議、培訓為名列支、轉移、隱匿接待費開支;禁止向下級單位及其他單位、企業、個人轉嫁接待費用,禁止在非稅收入中坐支接待費用;禁止借公務接待名義列支其他支出。
21.接待單位不得超標准接待;縣級以上地方黨委、政府按照當地會議用餐標准制定公務接待工作餐開支標准。
22.接待單位不得組織旅遊和與公務活動無關的參觀,不得組織到營業性娛樂、健身場所活動,不得安排專場文藝演出,不得以任何名義贈送禮金、有價證券、紀念品和土特產品等。
23.公務活動結束後,接待單位應當如實填寫接待清單。接待清單包括接待對象的單位、姓名、職務和公務活動項目、時間、場所、費用等內容。
24.接待費報銷憑證應當包括財務票據、派出單位公函和接待清單。
03、會議活動
25.會議費預算要細化到具體會議項目,執行中不得突破。會議費應納入部門預算,並單獨列示。
26.二、三、四類會議會期均不得超過2天;傳達、布置類會議會期不得超過1天。會議報到和離開時間,一、二、三類會議合計不得超過2天,四類會議合計不得超過1天。
27.二類會議參會人員不得超過300人,其中,工作人員控制在會議代表人數的15%以內;三類會議參會人員不得超過150人,其中,工作人員控制在會議代表人數的10%以內;四類會議參會人員視內容而定,一般不得超過50人。
耐李羨 28.各單位會議應當到定點飯店召開,按照協議價格結算費用。未納入定點范圍,價格低於會議綜合定額標準的單位內部會議室、禮堂、賓館、招待所、培訓中心,可優先作為本單位或本系統會議場所。
29.會議費開支范圍包括會議住宿費、伙食費、會議室租金、交通費、文件印刷費、醫葯費等。
30.會議費由會議召開單位承擔,不得向參會人員收取,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下屬機構、企事業單位、地方轉嫁或攤派。
31.會議費報銷時應當提供會議審批文件、會議通知及實際參會人員簽到表、定點飯店等會議服務單位提供的費用原始明細單據、電子結算單等憑證。
32.嚴禁各單位借會議名義組織會餐或安排宴請;嚴禁套取會議費設立「小金庫」;嚴禁在會議費中列支公務接待費。
33.各單位應嚴格執行會議用房標准,不得安排高檔套房;會議用餐嚴格控制菜品種類、數量和份量,安排自助餐,嚴禁提供高檔菜餚,不安排宴請,不上煙酒;會議會場一律不擺花草,不製作背景板,不提供水果。
34.不得使用會議費購置電腦、復印機、列印機、傳真機等固定資產以及開支與本次會議無關的其他費用;不得組織會議代表旅遊和與會議無關的參觀;嚴禁組織高消費娛樂、健身活動;嚴禁以任何名義發放紀念品;不得額外配發洗漱用品。
35.未經批准,黨政機關不得舉辦各類節會、慶典活動,不得舉辦論壇、博覽會、展會活動。
36.嚴禁使用財政性資金舉辦營業性文藝晚會。
37.嚴格控制和規范各類評比達標表彰活動,實行中央和省兩級審批制度。
38.各級黨政機關一律不得到八達嶺-十三陵、承德避暑山莊外八廟、五台山、太湖、普陀山、黃山、九華山、武夷山、廬山、泰山、嵩山、武當山、武陵源(張家界)、白雲山、桂林灕江、三亞熱帶海濱、峨眉山-樂山大佛、九寨溝-黃龍、黃果樹、西雙版納、華山21個風景名勝區召開會議。
39.地方各級黨政機關的會議一律在本行政區域內召開,不得到其他地區召開;因工作需要確需跨行政區域召開會議的,必須報同級黨委、政府批准。
40.嚴禁超出規定時限為參會人員提供食宿,嚴禁組織與會議無關的參觀、考察等活動。
41.嚴禁在會議費、培訓費、接待費中列支風景名勝區等各類旅遊景點門票費、導游費、景區內設施使用費、往返景區交通費等應由個人承擔的費用。
04、公務出差
42.出差人員應當按規定等級乘坐交通工具。未按規定等級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由個人自理。
43.出差人員應當在職務級別對應的住宿費標准限額內,選擇安全、經濟、便捷的賓館住宿。
44.伙食補助費按出差自然(日歷)天數計算,按規定標准包干使用。
45.出差人員應當自行用餐。凡由接待單位統一安排用餐的,應當向接待單位交納伙食費。
46.市內交通費按出差自然(日歷)天數計算,每人每天80元包干使用。
47.出差人員由接待單位或其他單位提供交通工具的,應向接待單位或其他單位交納相關費用。
48.出差人員應當嚴格按規定開支差旅費,費用由所在單位承擔,不得向下級單位、企業或其他單位轉嫁。
49.實際發生住宿而無住宿費發票的,不得報銷住宿費以及城市間交通費、伙食補助費和市內交通費。
50.出差人員不得向接待單位提出正常公務活動以外的要求,不得在出差期間接受違反規定用公款支付的宴請、游覽和非工作需要的參觀,不得接受禮品、禮金和土特產品等。
05、臨時出國
51.不得超預算或無預算安排出訪團組。確有特殊需要的,按規定程序報批。
52.不得因人找事,不得安排照顧性和無實質內容的一般性出訪,不得安排考察性出訪。
53.嚴禁接受或變相接受企事業單位資助,嚴禁向同級機關、下級機關、下屬單位、企業、駐外機構等攤派或轉嫁出訪費用。
54.出國人員應當優先選擇由我國航空公司運營的國際航線,不得以任何理由繞道旅行,或以過境名義變相增加出訪國家和時間。
55.按照經濟適用的原則,通過政府采購等方式,選擇優惠票價,並盡可能購買往返機票。
56.因公臨時出國購買機票,須經本單位外事和財務部門審批同意。機票款由本單位通過公務卡、銀行轉賬方式支付,不得以現金支付。
57.出國人員應當嚴格按照規定安排交通工具,不得乘坐民航包機或私人、企業和外國航空公司包機。
58.出國人員根據出訪任務需要在一個國家城市間往來,應當事先在出國計劃中列明,並報本單位外事和財務部門批准。
59.出國人員應當嚴格按照規定安排住宿,省部級人員可安排普通套房,住宿費據實報銷;廳局級及以下人員安排標准間,在規定的住宿費標准之內予以報銷。
60.參加國際會議等的出國人員,如對方組織單位指定或推薦酒店,應通過詢價方式從緊安排,超出費用標準的,須事先報經本單位外事和財務部門批准。
61.外方以現金或實物形式提供伙食費和公雜費接待我代表團組的,出國人員不再領取伙食費和公雜費。
62.出訪用餐應當勤儉節約,不上高檔菜餚和酒水,自助餐也要注意節儉。
63.出訪團組對外原則上不搞宴請,確需宴請的,應當連同出國計劃一並報批,宴請標准按照所在國家一人一天的伙食費標准掌握。
64.出訪團組與我國駐外使領館等外交機構和其他中資機構、企業之間一律不得用公款相互宴請。
65.出訪團組原則上不對外贈送禮品。
66.出訪團組與我國駐外使領館等外交機構和其他中資機構、企業之間一律不得以任何名義、任何方式互贈禮品或紀念品。
06、公務用車改革
67.黨政機關公務用車處置收入,扣除有關稅費後全部上繳國庫。
68.執法執勤用車配備應當嚴格限制在一線執法執勤崗位,機關內部管理和後勤崗位以及機關所屬事業單位一律不得配備。
69.除涉及國家安全、偵查辦案等有保密要求的特殊工作用車外,執法執勤用車應當噴塗明顯的統一標識。
70.各單位按照在編在崗公務員數量和職級核定補貼數額,嚴格公務交通補貼發放,不得擅自擴大補貼范圍、提高補貼標准。
71.黨政機關不得以特殊用途等理由變相超編制、超標准配備公務用車,不得以任何方式換用、借用、佔用下屬單位或其他單位和個人的車輛,不得接受企事業單位和個人贈送的車輛,不得以任何理由違反用途使用或固定給個人使用執法執勤、機要通信等公務用車,不得以公務交通補貼名義變相發放福利。
07、停建與清理辦公用房
72.各級黨政機關自2013年7月23日日起5年內一律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新建樓堂館所。已批准但尚未開工建設的樓堂館所項目,一律停建。
73.各級黨政機關不得以任何名義新建、改建、擴建內部接待場所,不得對機關內部接待場所進行超標准裝修或者裝飾、超標准配置傢具和電器。
74.維修改造項目要以消除安全隱患、恢復和完善使用功能為重點,嚴格履行審批程序,嚴格執行維修改造標准,嚴禁豪華裝修。
75.各級黨政機關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財政資金用於包括培訓中心在內的各類具有住宿、會議、餐飲等接待功能的設施或場所的維修改造。
76.超過《黨政機關辦公用房建設標准》規定的面積標准佔有、使用辦公用房的,應予以騰退。
77.已經出租、出借的辦公用房到期應予收回,租賃合同未到期的,租金收入嚴格按照收支兩條線規定管理,到期後不得續租。
78.領導幹部在不同部門同時任職的,應在主要工作部門安排一處辦公用房,其他任職部門不再安排辦公用房;
79.領導幹部工作調動的,由調入部門安排辦公用房,原單位的辦公用房不再保留。
80.領導幹部已辦理離退休手續的,原單位的辦公用房應及時騰退。
來源: 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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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中央列出80條違反八項規定清單具體內容》
5、黨員十條禁令十條戒律
法律分析:一、嚴禁濫發津貼、補貼、獎金、實物或巧立名目借節日之機突擊花錢;
二、嚴禁用財政性資金大操大辦座談會、聚餐會、聯歡會等各類年會和節日慶典活動;
三、嚴禁違規公款吃喝、公款旅遊和用公款參與高消費娛樂健身活動;
四冊蘆、嚴禁用公款購買贈送賀年卡及煙花爆竹、煙酒、花卉、食品等年貨節禮;
五、嚴禁違規收受禮品、禮金和各種有價證券、支付憑證、商業預付卡、電子紅包等;
六、嚴禁違規操辦婚喪喜慶事宜或借機斂財;
七、嚴禁公車私用或「私車公養」;
八、嚴禁違規出入私人會所和參與高消費娛樂活動;
九、嚴禁參與各攔姿好種形式的封建迷信和賭博活動;
十、嚴禁違規組織參加老鄉會、校友會、戰友會等。
法律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 第四條 黨的紀律處分工作應當堅持以下原則:
(一)黨要管黨、從嚴治黨。加強對黨的各級組織和全體黨員的教育、管理和監督,把紀律挺在前面,注重抓早抓小。
(二)黨紀簡鉛面前一律平等。對違犯黨紀的黨組織和黨員必須嚴肅、公正執行紀律,黨內不允許有任何不受紀律約束的黨組織和黨員。
(三)實事求是。對黨組織和黨員違犯黨紀的行為,應當以事實為依據,以黨章、其他黨內法規和國家法律法規為准繩,准確認定違紀性質,區別不同情況,恰當予以處理。
(四)民主集中制。實施黨紀處分,應當按照規定程序經黨組織集體討論決定,不允許任何個人或者少數人擅自決定和批准。上級黨組織對違犯黨紀的黨組織和黨員作出的處理決定,下級黨組織必須執行。
(五)懲前毖後、治病救人。處理違犯黨紀的黨組織和黨員,應當實行懲戒與教育相結合,做到寬嚴相濟。
6、八項規定六項禁令
2012年12月4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開會議,出台了改進工作作風、密切聯系群眾的八項規定。
六項禁令是浙江省學習上述精神後,在2012年12月26日提出的,後經中央轉發。
一、關於改進工作作風、密切聯系群眾的八項規定
1.要輕車簡從、減少陪同、簡化接待,不張貼懸掛標語橫幅,不安排群眾迎送,不鋪設迎賓地毯,不擺放花草,不安排宴請。
2.要精簡會議活動,切實改進會風,嚴格控制以中央名義召開的各類全國性會議和舉行的重大活動,不開泛泛部署工作和提要求的會,未經中央批准一律不出席各類剪綵、奠基活動和慶祝會、紀念會、表彰會、博覽會、研討會及各類論壇;提高會議實效,開短會、講短話,力戒空話、套話。
3.要精簡文件簡報,切實改進文風,沒有實質內容、可發可不發的文件、簡報一律不發。
4.要規范出訪活動,從外交工作大局需要出發合理安排出訪活動,嚴格控制出訪隨行人員,嚴格按照規定乘坐交通工具,一般不安排中資機構、華僑華人、留學生代表等到機場迎送。
5.要改進警衛工作,堅持有利於聯系群眾的原則,減少交通管制,一般情況下不得封路、不清場閉館。
6.要改進新聞報道,中央政治局同志出席會議和活動應根據工作需要、新聞價值、社會效果決定是否報道,進一步壓縮報道的數量、字數、時長。
7.要嚴格文稿發表,除中央統一安排外,個人不公開出版著作、講話單行本,不發賀信、賀電,不題詞、題字。
8.要厲行勤儉節約,嚴格遵守廉潔從政有關規定,嚴格執行住房、車輛配備等有關工作和生活待遇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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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六項禁令
1.嚴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訪、送禮、宴請等拜年活動。各地各部門要大力精簡各種茶話會、聯歡會,嚴格控制年終評比達標表彰活動,單位之間不搞節日慰問活動,未經批准不得舉辦各類節日慶典活動。上下級之間、部門之間、單位之間、單位內部一律不準用公款送禮、宴請。
2.嚴禁向上級部門贈送土特產,包括各種提貨券。各級黨政幹部不得以任何理由,包括下基層調研等收受下屬單位贈送的土特產和提貨券。
3.嚴禁違反規定收送禮品、禮金、有價證券、支付憑證和商業預付卡。各級領導幹部一定要嚴格把關,嚴於律己,要堅決拒收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禮金、有價證券、支付憑證和商業預付卡,嚴禁利用婚喪嫁娶等事宜借機斂財。
4.嚴禁濫發錢物,講排場、比闊氣,搞鋪張浪費。各地各部門不準以各種名義年終突擊花錢和濫發津貼、補貼、獎金和實物;不準違反規定印製、發售、購買和使用各種代幣購物券(卡);不準借用各種名義組織和參與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費娛樂、健身活動;不準用公款組織遊山玩水、安排私人度假旅遊、出國(境)旅遊等活動;不準違反規定使用公車、在節日期間公車私用。
5.嚴禁超標准接待。領導幹部下基層調研、參加會議、檢查工作等,要嚴格按照中央和省委的有關要求執行氏旁。
6.嚴禁組織和參與賭博活動。各級黨員幹部一定要充分認識賭博的嚴重危害性,決不組織和參與任何形式的賭博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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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對“四風”的主要內容
習近平強調,各級領導幹部要帶頭發揚勞模精神,出實策、鼓實勁、辦實事,不圖虛名,不務虛功,堅決反對幹部群眾反映強烈的形式主義、官僚主義、享樂主判核游義和奢靡之風“四風”,以身作則帶領群眾把各項工作落到實處。
“九個嚴禁”內容
一是嚴禁用公款購買、印製、郵寄、贈送賀年卡、明信片、年歷等物品;
二是嚴禁用公款購買、贈送煙花爆竹、煙酒、花卉、食品、海鮮、土特產等年貨節禮;
三是嚴禁以各種名義濫發津貼、補貼、獎金、實物和各類購物卡,年終突擊花錢;
四是嚴禁索取、接受管理和服務對象以及其他與行使職權有關系的單位或者個人的現金、有價證券、支付憑證、商業預付卡、貴重物品;
五是嚴禁以舉辦茶話會、團拜會、聯誼掘銷共建活動等名義用公款相互宴請、贈送禮品;
六是嚴禁以會議、培訓、考察等名義用公款組織變相旅遊和高消費娛樂、健身活動;
七是嚴禁違反公務用車管理、使用規定,公車私用;
八是嚴禁大操大辦婚喪喜慶事宜,借機斂財,造成不良影響;
九是嚴禁違反組織人事紀律,利用節日之機跑官要官、買官賣官。
7、2021年元旦節前廉潔提醒內容有哪些?
2021年元旦節前廉潔提醒內容有嚴禁用公款購買贈送賀卡、煙花爆竹、煙酒、花卉、土特產品以及文化製品等年貨節禮。嚴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訪、宴請等拜年活動。嚴禁出入各種會館、私人會所、俱樂部等高檔場所消費和違規參與高爾夫球活動。
嚴禁借節日之機突擊花錢,濫發過節費、津貼、補貼、獎金和實物。嚴禁違反規定收送禮金、有價證券、支付憑證以及電子紅包等。嚴禁公車私用,嚴格執行節假日公車封存制度。嚴禁使用公款鋪張辦晚會,並借機發放禮品和貴重紀念品。
廉潔的做法
此次清風活動月的順利舉行,進一步弘揚廉潔文化,不斷豐富廉潔文化內涵,充分發揮廉潔文化浸潤的效果,讓學生在學習娛樂的同時,耳濡目染地接受廉潔文化的熏陶。念沖
營造風清氣正的良好氛圍。將清風活動與學習生活相如讓結合,促進校園教風、學風、考風建設,培養學生誠信做人、遵紀守法、廉潔奉公、廉潔修身的道德意識,進一步推動校園廉政文化建設,不斷深化「清廉文化」活動,努力營造和諧渣高局、文明的校園文化,構建敬廉崇廉的校園文化。
8、中紀委關於嚴禁公款贈送年賀卡 中紀委關於賀卡
江蘇省紀委你新年廉政賀卡請信灶查收
特殊賀卡廉潔拜年
千張廉政賀卡警示幹部廉潔過年
紀委新年賀卡
某縣紀委賀卡內頁圖片
多年來每逢元旦春節一塵坦蔽些地方和單位用公款大量購買贈送賀卡明信片
紀委新年賀卡內頁圖片
賀卡花掉一所希望小學一嚴禁用公款購買贈送賀年卡煙花爆竹花卉派州食品等
江蘇省紀委你新年廉政賀卡請查收
專題年畫賀卡拜新年 傳清風
9、七條禁令內容
法律分析:中紀委監察部網站發文《春節期間,給黨員幹部的紀律提醒》,列出春節期間對黨員幹部的「七條禁令」。
1.嚴禁違規用公款吃喝、旅遊和參與高消費娛樂健身活動;
2.嚴禁用公款購買贈送賀年卡及煙花爆竹等年貨節禮;
3.嚴禁違規收送禮品、禮金、消費卡等;
4.嚴禁違規操辦婚喪喜慶事宜或借機斂財;
5.嚴禁公車私用或「私車公養」;
6.嚴禁接受管理服務對象的宴請或者旅遊、健身、娛樂等活動安排;
7.嚴明換屆紀律要求,對借元旦春節之機搞拉票賄選、說情打招呼、跑官要官、干擾換屆等違紀違法行為的,發現一起查處一起,切實營造風清氣正的換屆環境和政治生態。
法律依據:《春節期間,給黨員幹部的紀律提醒》
1.嚴禁違規用公款吃喝、旅遊和參與高消費娛樂健身活動;
2.嚴禁用公款購買贈送賀年卡及煙花爆竹等年貨節禮;
3.嚴禁違規收送禮品、禮金、消費卡等;
4.嚴禁違規操辦婚喪喜慶事宜或借機斂財;
5.嚴禁公車私用或「私車公養」;
6.嚴禁接受管理服務對象的宴請或者旅遊、健身、娛樂等活動安排;
7.嚴明換屆紀律要求,對借元旦春節之機搞拉票賄選、說情打招呼、跑官要官、干擾換屆等違紀違法行為的,發現一起查處一起,切實營造風清氣正的換屆環境和政治生態。
10、八項規定嚴格禁止的財務行為80條是什麼部門下發
《八項規定出台後嚴格禁止的財務行為80條》不是中央發布的文件,是國家稅務總局督察內審司梳理發布的。
「我們積極建言獻策,促進風險防控。梳理內部審計發現的常見問題,編發《八項規定出台後嚴格禁止的財務行為80條》和《社團組織加強財務管理40條》,20多個省市稅務局紛紛轉發並組織學習。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湘鄉市國稅局舉辦了財務知識考試,全局中層正副職、黨組成員參加了考試,考試內容為《八項規定出台後嚴格禁止的財務行為80條》。
該局組織全體幹部職工學習《八項規定出台後嚴格禁止的財務行為80條》,並結合實際情況,依照職責分工,開展對照檢查,積極採取措施認真做好貫徹落實工作。
(10)嚴禁用公款購買贈送擴展資料:
經費管理
1、嚴禁以各種名義突擊花錢和濫發津貼、補貼、獎金、實物。
2、嚴禁用公款購買、印製、郵寄、贈送賀年卡、明信片、年歷等物品。
3、擾胡嚴禁用公款購買贈送煙花爆竹、煙酒、花卉、食品等年貨節禮(慰問困難群眾職工不在此限)。
4、依法取得的各項收入必須納入符合規定的單位賬簿核算,嚴禁違規轉移到機關所屬工會、培訓中心、服務中心等單位賬戶使用。
5、嚴禁超預算或無預算安排支出,嚴禁虛列支出、轉移或者套取預算資金。
6、嚴格控制國內差旅費、因公臨時出國費、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購置緩洞攔及運行費、會議費、培訓費等支出,年度預算執行中不予追加。
7、嚴格開支范圍和標准,嚴格支出報銷審核,不得報銷任何超范圍、超標准以及與相關公務活動無關的費用。
8、政府采購嚴格執行經費預算和資產配置標准,合理確定采購需求,不得超標准采購,不得超出辦公需要采購服務。
9、嚴格執行政府采購程序,不得違反規定以任何方式和理由指定或者變相指定品牌、型號、產地。
參考資料來源:湘西市人民政府網-國稅局:認真貫徹顫茄落實「財務行為80條禁令」
參考資料來源:中國灌雲-經費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