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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後他人贈送的錢算共同財產嗎

發布時間: 2023-05-31 08:43:41

1、父親贈予的錢算是夫妻財產嗎

如果是一方婚前接受贈與財產的為婚前個人財產:如果是婚後接受贈與的一般為夫妻共同財產,除非贈與人明確只給受贈人一方的,才作為婚後個人財產。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享有平等的處理權利。
      如果別人沒有指定贈與個人的,就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一、父母贈與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嗎
      如果是一方婚前接受贈與財產的為婚前個人財產:如果是婚後接受贈與的一般為夫妻共同財產,除非贈與人明確只給受贈人一方的,才作為婚後個人財產。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享有平等的處理權利。
      合法夫妻共同財產的特點:
      一是時間限制。即勞動收入、生產經營收入、投資收入、知識產權收入、繼承和贈與收入,從領取結婚證到解除夫妻關系的整個婚姻期間的其他合法收入,是夫妻共同財產。即使雙首仿歷方不同居、不分居兩地,無論是由一方管理或使用,還是雙方分別使用,只要是婚後大梁取得的財產,都是夫妻共同財產,如工資、獎金等,最費時。
      二是財產的所有權利益僅限於所有權的范疇。即有形商品、現金和可預測收入。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者搜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一千零六十三條 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二、保險到底算不算夫妻共同財產?
      由於我國法律對於當事人自行出資購買的商業保險所產生的保險利益並未涉及,所以一般情況下要具體情況具體看。
      比如,具有理財性質的分紅型保險和養老保險,該類保險在購買時,一般都是以夫妻一方名義作為被保險人或受益人,之後也以夫妻共同財產定期繳納保費,目的則是為了將家庭財產達到增值保值的效果。如果認定為個人財產,對另一方來說是相當不公平的。在司法實踐中,一般將該類保險的保單現金價值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再比如,人身險(含意外、健康等險種)以共同財產所繳納的個人保險費,這是較有爭議的一點。有案例顯示,某男士因患病獲得了公司為其投保的人身意外綜合險賠付的保險金,在離婚時被判為了個人財產。
      所以,保險財產分割的關鍵點主要和婚前婚後投保,是否是共同財產投保,保險的險種等各個因素有關。具體分割一般要看具體情況。
      我國民法典明確規定,如果贈與合同或者遺囑中確定只歸屬於夫或者妻其中一方的財產,那麼所贈與或者所繼承的物品具有鮮明的個人屬性,只屬於夫或妻一方個人所有的財產,這體現了我國法律保護財產所有人支配自己的財產的真實意志。

2、結婚後贈與財產屬於個人的嗎

法律主觀:

婚後贈與不一定 屬於共同財產 。如果是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 一方的財產 ,不 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如磨蘆果不是明確只歸一方的,拆游州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 ,有平等的處理權。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旅蔽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3、婚後父母贈予的錢款是共同財產嗎

一般是夫妻雙方共同所有。當事人結婚後,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夫妻雙方的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一方的除外。所以說,這種情形下,該房產應屬於夫妻雙方共同所有,離婚時原則上應當平均分割。但是,婚後一方父母出資購買房屋,且只寫自己子女的名字的,屬於對自己子女的贈與,則屬於個人房產。
要看贈與協議中是否註明了該房產屬於父母贈與子女的個人財產,且要看辦理贈與房產的房產證是否只登記了受贈方一人姓名。如果以上兩條滿足。該住房就屬於婚後一方父母出資購買,贈與這一方子女的個人財產。如果一方父母出資,而房屋產權卻登記在另一方名下,按照日常經驗法則,除非當事人能夠提供父母出資當時的書面約定或聲明,證明出資父母明確表示向子女的配偶贈與,一般應認定為向夫妻雙方的贈與;當然,如果婚後一方父母為子女出資購房,產權登記在夫妻雙方名下的,該房屋應當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夫妻共同財產,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所共同擁有的財產。所謂夫妻關系存續期間,是指夫妻結婚後到一方死亡或者離婚之前這段時間,這期間夫妻所得的財產,除約定的外,均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父母出資購買的房屋離婚時怎麼分割?
1、如果房屋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屬於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不予分割;
2、如果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房屋,是夫妻共同財產,可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分割;
3、如果房屋登記在父母名下的,是父母的財產,不參與離婚分割。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一千零六十三條 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第一千零六十五條 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相對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個人財產清償。


婚後父母贈予的錢款是共同財產嗎
一般屬於共同財產。婚後父母贈與的財產一般來說如果沒有特殊說明,是屬於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但是如果在合同中明確說明房產是贈與夫妻其中一方的,父母贈與財產則歸屬於夫妻受贈者一方,因此可以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夫或妻的另一方無權要求分割此部分財產。
對於婚後父母給子女的錢即使主觀願望就是給自己子女的一方的,但一般都不明確說明給自己子女,如果發生離婚糾紛對該不動產的所有權是否是一方的個人財產或夫妻共同財產界定不明,在實際案件受理中一般如果拿不出有利證據說明是只贈與給自己子女的一般就認為是夫妻共同財產。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該不動產可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共有,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但是如果在合同中明確說明房產是贈與夫妻其中一方的,父母贈與財產則歸屬於夫妻受贈者一方,因此可以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夫或妻的另一方無權要求分割此部分財產。
夫妻共同財產的法律規定是什麼?
(1)工資、獎金,指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一方或雙方的工資、獎金收入及各種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補貼;
(2)生產、經營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一方或雙方從事生產、經營的收益;
(3)知識產權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一方或雙方擁有的知識產權的收益;
(4)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是指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一方或雙方因繼承遺產和接受贈與所得的財產。對於繼承遺產的所得,指的是財產權利的取得,而不是對財產的實際佔有。即使婚姻關系終止前並未實際佔有,但只要繼承發生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所繼承的財產也是夫妻共同財產;
(5)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6)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住房補貼、住房公積金。
(7)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養老保險金、破產安置補償費。
(8)發放到軍人名下的復員費、自主擇業費等一次性費用的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應得部分夫妻共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一千零六十三條 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4、結婚後贈與夫妻其中一方的財產屬於夫妻共有財產嗎

法律主觀:

婚後夫妻一方受贈的財產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只要贈與人在贈與財產時指定財產只歸受贈人一人所有。如果贈與人在贈與財產時沒有財產只歸夫妻一方所有的意思表示,或是贈與人表示財產是贈給夫妻雙方的,那麼該財產就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夫妻對該財產均可旅蔽主張所有權。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三)知識產權的收拆游州益;(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財產,有磨蘆平等的處理權。

5、婚後公婆給的錢算共同財產嗎

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婚後公公給老公的錢,是屬於贈與的行為,如果沒有說明是給予一方的,是屬於夫妻共同的財產。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條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攜如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一千零六十三條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頃慧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辯乎啟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第一千零六十五條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相對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個人財產清償。

6、別人轉贈的錢算婚後財產嗎

法律主觀:

父母贈與是否屬於婚後財產要看財產是在婚前贈與的還是婚後贈與的,具體認定如下: 1、婚前贈與的,財產屬於其子女一方的個人財產,另一方無權分割; 2、婚核此敏後贈與的,除非贈與協議中明確約定了是單獨贈與給其子女,否則視改枝為對夫妻雙扒舉方的贈與,屬於夫妻雙方共同財產。

7、結婚後父母給的錢算共同財產嗎

法律分析:夫妻共同財產,是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取得的財產,婚前財產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婚後父母贈與的財產一般來說如果沒有特殊說明,是屬於夫妻共同的財產。但是,如果在贈與合同中明確說明出資是贈與夫妻其中一方的,父母贈與財產則歸屬於夫妻受贈者一方,因此,可以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夫或妻的另一方無權要求分割此部分財產。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條 結婚應當男女雙方完全自願,禁止任何一方對另一方加以強迫,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條 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於二十周歲扒好。

第一千零四十八條 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旁臘登記。

第一千零五十條 登記結婚後,按照男女雙方約定,女方可以成為男方家庭的成員,男方可以成為女方家庭的成員春啟鉛。

第一千零五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系;

(三)未到法定婚齡。

8、婚後父母給的錢算不算夫妻共同財產

結婚後父母給的錢也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除非父母給錢的時候明確錢是給你個人的。

9、婚後贈與算共同財產嗎?

法律分析:需要根據具體情況來判斷。如果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那麼即使是婚後贈與,贈與的這部分財產也中改屬於受贈人所有,而不是夫妻的共同財產。如果贈與合同中沒有明確規定該財產贈與誰,則屬於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依照相關的法律規定,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受贈的財產,並且贈與合同中未確定歸一方的,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賣茄判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納薯;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10、婚後一方父母贈與的財產屬於夫妻雙方共同財產嗎?

法律主觀:

1、當事人婚後,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認定為對夫妻雙方的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一方的除外。 2、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 一方的個人財產 。

法律客觀:磨蘆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拆游州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旅蔽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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