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起訴離婚財產可以拿長輩的嗎
1、離婚了,女方能分老人的遺產嗎?
離婚了,女方是不能分割老人的遺產了,因為離婚後老人就不屬你的了。財產更不是你的份了遺產沒有女方的份了。
2、丈夫出軌妻子要求離婚她可以拿走男方父母的財產嗎?
你好,按你的描述來看。正常情況下是不可以的。除非他父母贈送給你。或者你老公願意送給你。其它任何情況你都不可能拿走。
出軌只能說明他是那種對感情和婚姻不負責任。沒有道德心的人。你可以要求離婚,但是離婚分財產,分的是你們夫妻婚後的共同財產。對方出軌,你有有力證據的,法院會在財產分配上會偏向於你。
這個婚後財產,不包括他父母沒有給你們的財產,他婚前所擁有的東西都不屬於婚後的。婚後財產是在結婚以後你們共同置辦擁有的財產。他父母的財產以及你們結婚之前他擁有的財產,沒有任何贈予你的手續,你都是不可以拿走的。
只有一種可能是可以的,也就是他父母指明送給你的財產。已經寫到你的名下。並且在你提出離婚以後還是願意送給你的,沒有要回的,那還是可以帶走。這只是按照事情本身角度來說的。
但拿走財產時也要想一想。這筆財產對於老人來說是不是很重要?要是老人在贈予你財產時,是希望你與他兒子一起生活。以後撫養他們二老的,那這個錢你帶走就不符合道義!
所以你要思考一下,你對他們家有所什麼貢獻,值得拿這一筆錢。假如你覺得事實情況,對你來說拿這筆錢。心安理得不慚愧的。只要他們同意,你是可以帶走。反之不屬於你的,不該你拿的東西,還是留下為好。請按實際情況而言,個人建議,謝謝!
3、離婚老人的財產能分么
法律分析:離婚老人的財產能分。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資、獎金;(二)生產、經營的收益;(三)知識產權的收益;(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三)知識產權的收益;(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4、夫妻離婚,老人的財產妻子可以分嗎
法律分析:若是法定繼承的,屬夫妻共同財產,可以要求分割。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5、離婚財產分割有男方老人的嗎
視情況而定。如果約定是有的,那麼財產分割是有男方老人的。但是如果沒有約定,一般是沒有男方老人的。離婚財產分割處理婚姻雙方當事人的財產,對雙方當事人之外的人的財產,法院不在離婚案件中處理。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條,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的規定。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相對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個人財產清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