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金算贈送
1、三金屬於彩禮還是贈與
法律分析:三金是彩禮還是單純的贈與,要考慮給予女方時的目的,如果給予三金是以結婚為目的,則三金應屬於彩禮,反之則屬於贈與。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七條 贈與合同是贈與人將自己的財產無償給予受贈人,受贈人表示接受贈與的合同。
第一千零四十二條 禁止包辦、買賣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為。禁止借婚姻索取財物。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
第五條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
適用前款第二項、第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2、2021年戀愛終止後關於三金的規定
2021年戀愛終止後關於三金的規定是在民法典上有要求的。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五條∶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
婚姻法對戀愛前的彩禮規定:戀愛階段送的東西,一般是被列為贈送關系,不能要求對方返還,婚姻法對彩禮返還的額度規定:兩人在一起之後,沒有登記結婚,這種要視雙方過錯以及生活時間的長短來定返還多少比例彩禮,婚姻法對男方出給女方的婚宴彩禮的規定。女方邀請賓客的婚宴費用要是全部由男方支出,這種費用不能返還,因為不是真正的金錢實物。
在《民法典》的第一千零四十二條明文規定:「禁止包辦、買賣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為。禁止借婚姻索取財物。」但很多人把禁止借婚姻索要財物當作是彩禮的終止符,其實這是錯誤的,因為國家並沒有取消彩禮,法律也並沒有明令禁止結婚給付彩禮,適當數額的彩禮還是可以的。
3、三金屬於彩禮還是贈與?
三金屬於彩禮,但是實際上彩禮應當認定為附條件的贈與。民事法律行為可以附加條件。只要所附加的條件不違法,不違背公序良俗,就是有效的,將婚姻的締結作為贈與彩禮行為生效的附加條件符合民法的規定,符合附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的構成要件。
4、三金屬於彩禮還是贈與
一、三金屬於彩禮還是贈與
1、三金屬於彩禮,我們國家法律當中所說的,在婚約期間內,如果是屬於當事人之間談戀愛期間所發生的一些財務的贈送,那是屬於贈予。但是三金它是具有一定的彩禮的性質的因此是不屬於贈予。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條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適用前款第二項、第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二、結婚彩禮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嗎
彩禮是中國的一種結婚風俗,是男方在婚姻約定初步達成時向女方贈送的聘金、聘禮等,一般屬於女方的婚前個人財產,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1、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2、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3、知識產權的收益;
4、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除外;
5、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5、三金屬於彩禮還是贈與
法律分析:三金屬於彩禮還是屬於贈與,需要分情況而定。如果男方在交往過程中自願無償贈與女方三金首飾,符合贈與合同的雙方性和無償性,三金是屬於贈與的。如果男方是為了達到與女方結婚為目的給女方三金的,三金是屬於彩禮。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 第五條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
適用前款第二項、第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七條 贈與合同是贈與人將自己的財產無償給予受贈人,受贈人表示接受贈與的合同。
6、三金屬於彩禮還是贈與
法律分析:三金應當屬於負條件的贈與,即以結婚為目的,男方將三金贈與女方。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 第五條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
適用前款第二項、第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7、婚前三金屬於彩禮還是贈與
法律分析:看具體情況定。男女雙方在交往過程中自願無償贈與女方三金首飾,符合贈與合同的雙方性、諾成性和無償性的特點,此時,三金不屬於彩禮范圍,是一種無條件的贈與。如果是按照本地的風俗習慣,為達到締結婚姻的目的,男方購買三金等首飾贈與女方,這種情形下的贈與則屬於附條件的贈與,三金屬於彩禮的范圍。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姻家庭編的解釋》 第五條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
適用前款第二項、第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8、三金屬於彩禮還是贈與
需要看地方習俗,有些地方將三金視為獨立的贈與,有些地方將其歸為彩禮之中。如果屬於彩禮的,當發生法定情形時,當事人可以要求返還。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
第五條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適用前款第二項、第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