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購手機贈送客戶稅務處理
1、公司贈送手機給客戶,如何進行賬務處理?
手機的話 計入庫存商品
贈送客戶 按視同銷售
借:銷售費用 貸:庫存商品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2、會計上,過年買蘋果手機送員工或客戶怎麼做帳?
增值稅「視來同銷售」中⑧將自產源、委託加工或購買的貨物無償贈送他人。
贈送客戶:需要交納增值稅及附加稅費、另還要根據其他條款涉及代扣客戶個人所得稅(代扣補胎可能),操作起來有點麻煩
給員工的可以入賬,不需要交增值稅,不過需要加在員工工資薪金中計算個人所得稅
另外,可以考慮以公司所有、計入固定資產的形式處理,不要說是贈送客戶
3、一般納稅人將外購的禮品無償贈送給客戶,是否需要視同銷售?是否抵扣進項?
一般納稅人將抄外購的禮品無償贈送給客襲戶,應作視同銷售處理。既然是視同銷售貨物,其進項稅額當然能抵扣。
《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四條 單位或者個體工商戶的下列行為,視同銷售貨物:
………
(八)將自產、委託加工或者購進的貨物無償贈送其他單位或者個人。
4、將外購設備無償贈送給客戶,一次性收取客戶3年技術服務費並開具6%增值稅專用發票的賬務處理該怎麼做呢?
賬務處理如下
購進時
借:固定資產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銀行存款
2.無償贈送時
借:營業外支出
貸:固定資產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
3.一次性收取3年技術服務費時
借:銀行存款
貸:預收賬款--服務費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4.每月分攤計入服務費時
借:主營業務收入--稅後服務費收入
貸:預收賬款--服務費 (3年服務費/3年/12月)
5、關於將外購商品用於贈送的賬務處理問題。
1、不開具銷售發票確認為樣品費,按銷售單價確認銷項稅;會計處理:
借:費用
貸:庫存商品 應繳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2、不開具銷售發票確認為營業外支出,按銷售單價確認銷項稅;會計處理:
借:營業外支出
貸:主營業務收入 應繳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同時:借:主營業務成本 貸:庫存商品
(5)外購手機贈送客戶稅務處理擴展資料: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財政部、國家稅 務總局令第50號)第四條的規定,單位或者個體工商戶將自產、委託加工或 者購進的貨物無償贈送其他單位或者個人視同銷售貨物。所以,該贈送行為 屬於視同銷售,相應進項稅額可以抵扣。
同時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 局關於將鐵路運輸和郵政業納入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 〔2013〕106號)附件1《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第三十五條的規定,納稅人提供適用不同稅率或者徵收率的應稅服務,應當分別核算適用不 同稅率或者徵收率的銷售額;未分別核算的,從高適用稅率。
6、外購禮品贈送給客戶,取得增值稅普通發票,需要視同銷售,確認銷項嗎?
外購禮品送給客戶,是為銷售服務的,應該直接記入銷售費用科目。
借:銷售費用
貸:銀行存款
7、向客戶贈送外購商品,如何納稅
向客戶贈送外購商品納稅:
一、自產(按稅法規定視同銷售)
1、贈送的時候(自產的產品為前提)
借:營業外支出
貸:主營業務收入
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
2、結轉成本
借:主營業務成本
貸:庫存商品
二、外購
1、入庫
借:庫存商品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
貸:銀行存款
2、贈送
借:管理費用-業務招待費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轉出)
三、庫存商品
外購是向外界購買,是為了與外包相對應而出現的詞彙,其實含義與采購相同,只是外購在國際貿易中用的更多。外購動力是指外購的電力、蒸汽,以驅動設備,使其運轉。
四、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四條第八款規定,將自產、委託加工或購買的貨物無償贈送他人的應視同銷售貨物徵收增值稅。
因此,該單位將外購的毛巾、礦泉水、機油等小物品無償贈送給客戶應視同銷售貨物,按規定計提銷項稅額,其外購貨物取得的進項稅額准予抵扣。
(7)外購手機贈送客戶稅務處理擴展資料:
企業銷售收入的確定,應遵循權責發生制的原則,企業應當在發生商品、提供勞務,同時收訖價款或取得索取價款的憑據時,確認銷售收入的實現。
⑴採取交款提貨銷售方式,無論產品(商品)是否發出,只要貨款已經收到,發票賬單和提貨單已經交於購貨方,即作為銷售收入的實現。
⑵採取預收貨款銷售方式,在收到購貨單位的預收貨款。產品(商品)已經發出時,作為銷售收入的實現。
⑶採取賒銷和分期收款銷售方式,以本期實際收到的價款或以合同約定的本期應收價款確認銷售收入的實現。
⑷採取托收承付或委託銀行收款銷售方式,在發出產品(商品)並辦妥托收手續時,確認銷售收入的實現。
⑸採取委託代銷方式,收到代銷單位的代銷清單時,確認銷售收入的實現。
加⑸ 採取委託代銷方式 分兩種情況,一種是買斷代銷,應當有和代銷商簽訂相關憑證後計入該企業的收入;另一種按代銷商的業績會費的,才是收到代銷單位的代銷清單時,確認銷售收入的實現。
⑹採取商業匯票結算銷售方式,以收到購貨方開出並承兌的商業匯票時,確認銷售收入的實現。
⑺採取自營出口銷售方式,陸運以取得承運貨物收據或鐵路運單;海運以取得出口裝船提單;空運以取得運單,並向銀行辦理出口賬單後,確認銷售收入的實現。
⑻採取委託外貿代理出口銷售方式,以收到外貿企業代辦的運單和銀行賬單憑證時,確認銷售收入的實現。
⑼採取為其他單位加工、製造大型機器設備、船舶和提供勞務的銷售方式,持續時間在1年以上的,按完工進度或實際完成工程量,確認銷售收入的實現。
⑽企業的下列行為視同銷售,也應按規定作為應稅銷售收入處理。
8、公司贈送客戶的禮品是否要交稅,該如何做賬
現凡是禮品都需要納稅的。
按公司常規入賬:
1.首先是按招待費入賬,應計入「營業費用——業務招待費"或是」營業費用——禮品招待費「的二級科目。
2.在稅務實踐中,將企業因宣傳推廣需要而發生的贈送業務區別情況對待。凡外購商品用於贈送的,通常作為招待費對待,按規定比例稅前扣除。對於自產貨物用於贈送的,按宣傳費對待。
企業的禮品支出主要涉及3個稅種:個人所得稅、增值稅、企業所得稅。
收禮的人要繳納個人所得稅,通常情況下是由送禮的人代扣代繳。具體按《個人所得稅法》中規定的「其他所得」項目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稅率為20%。
增值稅是指自產自銷的產品作為禮品送給客戶,視為銷售,交納增值稅。
企業外購禮品贈送給客戶個人的行為,屬於用於交際應酬需要視同銷售計征企業所得稅,同時按業務招待費的規定進行稅前扣除。
拓展資料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是中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批準的中國國家法律文件。
現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於2011年6月30日公布,自2011年9月1日起施行。個人所得稅法、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1994年1月28日頒布)、稅收征管法(2001年4月28日頒布)以及由中國各級稅務機關發布的有關個人所得稅征管的規定,構成了現行中國個人所得稅法的主體法律基礎。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
9、贈送客戶的手機,入賬招待費(進項已經抵扣),以視同銷售對待嗎,還要繳納個稅嗎?會計分錄如何做?
將自產、委託加工或者購進的貨物無償贈送其他單位或者個人,視同銷售貨物。
借:管理費用-業務招待費
貸:其他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
借:其他業務成本
貸:庫存商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