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贈送女婿房子
發布時間: 2023-01-21 09:46:30
1、父母贈送房子給女兒女婿,後來要改為只贈給女兒,行嗎?
1、父母贈送房子給女兒女婿,後來要改為只贈給女兒的,如果已經辦理回了產權登記或者贈答與合同經過公證,就不可以改了,否則是可以的。
2、《合同法》第186條第1款規定:「贈與人在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之前可以撤銷贈與。」第2款規定:「具有救災、扶貧等社會公益、道德義務性質的贈與合同或者經過公證的贈與合同
,不適用前款規定。」第187條規定:「贈與的財產依法需要辦理登記等手續的,應當辦理有關手續。」
3、根據上述規定,父母贈與房子給女兒女婿,在房屋產權轉移之前,父母是有權利撤銷贈與的,而房屋產權轉移以登記為公示要件,所以在女兒女婿辦理產權登記之前,父母有權撤銷對女兒女婿的贈與,重新改為只贈給女兒一人,但是,如果女兒女婿已經辦理了產權登記,那麼父母就沒有權利撤銷贈與了。
4、另外,根據上述規定,經過公證的贈與合同是不可以撤銷的,因此,如果父母贈與房子給女兒女婿的合同是經過公證的,那麼也是不可以撤銷的。這種情況下,並不以辦理產權登記為必要條件,只要辦理了贈與公證,即使女兒女婿未辦理產權登記的,父母也無權撤銷贈與,即無權改為只贈與女兒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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