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被投資
1、收到被投資單位宣告發放的股票股利,要怎麼進行會計處理?
參考《企業會計准則》附錄--會計科目和主要賬務處理:被投資單位宣告發放現金股利或利潤時,企業計算應分得的部分,借記「應收股利」科目,貸記本科目(損益調整)。收到被投資單位宣告發放的股票股利,不進行賬務處理,但應在備查簿中登記。
2、收到被投資企業分來的利潤如何做會計分錄?
收到被投資企業分來的利潤,會計分錄為:
借:銀行存款
貸:應收股利
應收股利科目的借方登記應收股利的增加,貸方登記收到的現金股利或利潤,期末余額一般在借方,反映企業尚未收到的現金股利或利潤。
公司對外長期股權投資應分得的現金股利或利潤,應於被投資單位宣告發放現金股利或分派利潤時,借記應收股利科目,貸記投資收益或長期股權投資等科目。收到的現金股利或利潤,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應收股利科目。
(2)收到被投資擴展資料:
為了反映和監督應收股利的發生和收回情況,應設置"應收股利"科目,本公司應收其他單位的利潤,也在該科目核算。
該科目屬於資產類科目,其借方登記應收的股利數,貸方登記收回的股利數,余額在借方,公司尚未收回的現金股利或利潤。該科目應按被投資單位設置明細賬。其具體帳務處理如下:
公司購入股票,如實際支付的價款中包含己宣告但尚未領取的現金股利,按實際成本(即實際支付的價款減去已宣告但尚未領取的現金股利),借記"長期股權投資"科目。
按應領取的現金股利,借記"應收股利"科目,按實際支付的價款,貸記"銀行存款"科目;收到發放的現金股利,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應收股利"科目。
公司對外長期股權投資應分得的現金股利或利潤,應於被投資單位宣告發放現金股利或分派利潤時,借記"應收股利"科目,貸記"投資收益"或"長期股權投資"等科目。
收到的現金股利或利潤,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應收股利"科目。《小企業會計制度》增設了「應收股息」科目。小企業應收被投資單位的利潤,也作為應收股息核算。
「應收股息」科目的借方登記應收股息的增加數額,貸方登記應收股息的減少數額,期末余額一般在借方,反映小企業尚未收回的股權投資的現金股利和債權投資利息。
需要注意的是,購入到期還本付息的長期債券應收的利息,在「長期債權投資」科目核算,不在「應收股息」科目核算。
與此不同的是,行業會計制度原在「其他應收款」科目核算這部分內容,而《企業會計制度》在「應收股利」和「應收利息」這兩個科目分別核算。
3、權益法下收到被投資單位宣告發放的股票股利怎麼處理?
1.權益法下被投資單位損益的變化已在投資單位反映出來,被投資單位的所有者權益總金額沒有變化,則投資單位的賬務不需處理。被投資單位宣告發放股票股利,被投資單位的所有者權益總額是不變的,變化的只是股本數量的變化,不影響所有者權益總額。
2.基於上述原因,投資方收到被投資單位宣告發放的股票股利,不需要做賬務處理。但因被投資單位的股本數量變化了,故投資方應在被查資料中記錄一下該變化,便於後期掌握在被投資單位持有的股數。
拓展資料
權益法
權益法(Equity method): 是指長期股權投資按投資企業在被投資企業權益資本中所佔比例計價的方法。長期股權投資採用權益法時,除增加、減少因股權影響長期股權投資而引起的賬面價值的增減變動外,被投資企業發生利潤或虧損,相應要增加或減少投資企業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
原則
1.進行初始投資或者追加投資時,按照初始投資成本或是追加投資成本增加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投資後,隨著被投資單位所有權益的變動而相應調整,增加或是減少長期股權投資賬面價值。
2.投資企業對被投資企業共同控制或是重大影響的時候,長期股權投資應當採用權益法核算。當投資企業對被投資企業不再具有共同控制或是重大影響的時候,投資企業應當對被投資企業的長期股權投資停止採用權益法,改用成本法核算。對被投資企業實施控制的採用成本法核算,但在年度終了,合並財務報表時按照權益法進行調整。發行債券的手續費應當沖減資本公積購買股份時,借記長期股權投資和應收股利,貸記銀行存款,其中長期股權投資初始確認成本中包含手續費及其他費用。
3.會計期間終了時,投資企業應當把在被投資企業所享有的那部分當期稅後利潤(虧損)確認為投資收益(損失),並且相應調增(減)長期股權投資賬面價值。若實現了利潤,那麼應該借記長期股權投資——股票,貸記投資收益,若是虧損,則為借記投資收益,貸記長期股權投資——股票。收到被投資企業發放的現金股利時,應該借記銀行存款,貸記長期股權投資——股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