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車位贈送一個月優惠計劃
1、無償贈送車位是什麼意思
無償贈送車位是獲得了免費的停車位的使用權。
小區一般都建有地下停車場,這些地下停車場並沒有算進公攤面積,所以這些地下停車場的停車位的所有權和產權都是屬於開發商的。
所以開發商是有權力對這些停車位進行出售,出租或者是轉讓使用權的。只要業主和開發商簽訂出售或者是轉讓的協議,開發商就可以將停車位的使用權轉讓給業主。
小區公共區域內的停車位:
小區裡面的所有的公共區域,比如綠化區域、公共道路區域的產權都是屬於小區業主的。所以在這些區域劃分出來的停車位的產權和所有權是屬於所有的業主的。
因為這些停車位佔用了小區裡面的公共區域,而開發商是沒有權力處置這些停車位的,不能將停車位隨意出售或租借。
2、請教,小區物業規定,地上停停車位出租100元一個月,交全年免一個月的租費即1100元全年。現在的問題是:
你好,物業不合理,雖然業委會未成立,物業收取停車費需要按照物價局核定,但是你們物業太擅做主張了,這個情況你要求物業提供當地物價局的標准,第二如果100元不是固定停車費的話,你有權安天付費,我是從事物業的,謝謝明清採納
3、忽悠業主買車位的套路有哪些?
套路如下:
套路一:贈送買車位的優惠券。
很多家庭都曾表示在買房的時候,開放商贈送了1w-3w的車位優惠券,大家都感覺如果不買車位,這些優惠券就白白浪費掉,好像自己丟了好幾萬一樣。開放商就利用人們這種心理賣出車位。
套路二:網路快速搶車位。
開發商為了製造出車位緊張的假象,會在車位開售的前幾天打電話通知業主,告知車位所剩不多,為了保證公平,在某平台定時搶購。不少人就會覺得車位很緊張,於是在車位認籌時,守在電腦面前搶車位,或許過了一段時間就會發現,小區還有很多車位沒有出售。
套路三:承包給第三方公司。
開發商將沒有賣出去的車位,會考慮整體外包,後期的車位租售事宜都由第三方公司全面接手。部分業主看到開發商不再租售車位,也只能去找第三方公司,而第三方公司此時就決定了車位的價格高低。
地下車庫的最佳位置:
1、如果地下車庫有負一跟負二層,盡量不要購買負二層的車位。也就是說不要購買最底層的車位,因為下暴雨的時候,往往都是最底層更加容易被淹沒;
2、選擇地下車位的時候,最好就選擇靠柱子,這樣被剮蹭到的概率比較小;
3、車位後方最好就是牆,這樣也可以有效降低被剮蹭到的幾率。
4、租車位一個月300元,買車位一個10萬元,你感覺哪個更劃算?
我覺得是買車位更劃算,因為你買車可能在你在世期間都不會離開車了,一個月的支出雖然不多,但長久累積是很不劃算的。
5、空置物業費打折的規定2022
空置物業費打折的規定2022具體如下:
1、有的省市規定,業主辦理入住手續後長期(連續六個月以上)未入住的空置物業及入駐後長期未使用的空置物業,業主應向物業服務企業書面備案,按規定或約定服務標準的70%至90%交納空置物業費,具體比例由當地價格、物業管理主管部門制定。已交付給業主的,物業費用自物業交付業主次月開始計收。
2、對未入駐或未使用連續超一個月以上的物業、車位,業主應事前向物業服務企業書面申請,並經確認後按規定標準的70%繳納機動車輛停放服務費或車位水電、衛生等管理費用。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二條
建設單位、物業服務企業或者其他管理人等利用業主的共有部分產生的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後,屬於業主共有。
第二百八十三條
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的費用分攤、收益分配等事項,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業主專有部分面積所佔比例確定。
第二百八十四條
業主可以自行管理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也可以委託物業服務企業或者其他管理人管理。
對建設單位聘請的物業服務企業或者其他管理人,業主有權依法更換。
6、千萬別被忽悠了,租車位一個月300元,買車位10萬元,究竟哪種更劃算?
到底是租劃算呢,還是買劃算呢,就成為很多人心中的一個疑問,下面我就給大家算一筆賬,看完我的計算分析之後,相信大家就能快速做出選擇了。
先來計算一租車位的情況以現在合同法最長租賃期限來看,20年是最長的一個區間,考慮到一些因素,我們就以10年為期限來計算一下:
每個月租金300元,可以說是沒有物業管理費或者其他的費用,只有這300元,那一年的費用就是=300*12=3600元,按照10年計算,就是36000元,也就是你在這個小區住10年,這期間的車位費只需要36000元,看上去還是比較劃算,但實際可能不是這樣的。
再來看一下買車位的情況買車位的情況可以說是復雜多變的,這里我們舉兩個最常見的例子就可以,一個是有產權,一個是沒有產權。
1、如果有產權
有產權的這個就非常好理解,只要你買了相對以後你還可以再賣回去,或者說有升值的作用,這樣既可以當作一項投資也可以當作自己的停車位,可以說是一舉雙得。
如果是有產權的話,一般期限都是在50-60年左右,那如果按照10萬元計算,平均下來每年就是1666元,再按照上面的10年對比計算,可以看出來10年的費用就是16666元,再加上一個管理費,平均每個月是60元,一年就是720元,10年就是7200元,那加起來就是23866元。從這一個方面看上去確實是比租車位劃算,只是他也有一些缺點。
2、沒有產權
很多人會非常好奇的問,為什麼沒有產權的人車位也有人買,既然這個事項存在,那就有他存在意義,因為沒有產權並不代表他不能交易,有些開發商為了自己的利益,或者說是一些人防車位,以及其他形式的車位,這樣的情況就是屬於沒有產權的。就算有產權也不可能分到第一個車位上去。這是不現實的。
那如果是這種情況,就相當會有一個合同期限,一般正常來說是30年左右。如果按照10萬元計算,大約一年就是3333元,那10年就是33333元,這個和上面租車位是差不多的,同時還要加上管理費,大約一個月是60元,一年就是720元,10年就是7200元。如果這樣算下去沒有產權的車位平均10年下來大約需要花40000元左右。
分析:如果單從價格上來說,還是選擇買一個有產權的車位是非常劃算,因為他不僅便宜,還有一定的投資價值,同時還可以再次轉讓,可以說是一舉多得。
從優缺點上面來分析誰更劃算一、租車位的優缺點
1、優點:
租車位有一個最大的優點就是花的錢少,不需要一次性准備一大筆錢,除了這個情況可以說是沒有任何優點。相反缺點還比較多。
2、缺點
停車難
這是非常普遍的一個問題,可以說租的車位都是存在的一個停車難的問題,如果你這個小區居住率不高還好,那可以隨時找一個位子停,如果入住率非常高,那你基本是沒有位子可以停。所以這個時候就會存在停車難,特別是高峰期或者周末的時間。
耽誤時間
正是因為沒有固定的車位,所以就會存在一個問題,那就是你每天回來都要找停車位,這是一個非常麻煩的問題,最關鍵的是很耽誤時間。如果你是早上去上班,車被其他人擋住了,那你還得花費大量的時間去找車主,還得讓別人去挪車,可以說是非常麻煩的。這樣一來一去,時間就白白耽誤了,甚至有可能還會給你誤事。
沒有人管理
不管是外面的停車場,還是小區的一些臨時車位,可以說都是沒有人管理的,你只要停好就行了,這時候就會很容易出現一些不良行為,比如:刮花你的車身,打碎你的境子,等等這些的情況可以說也會經常發生。
如果你是租的車位,那一般都是停在外面的馬路邊,或者說小區地面上,很少有地下車庫給你停,那這樣的情況就會面臨每天車輛爆曬,再一個也不安全,隨便砸個什麼東西就會對車產生傷害,再一個就是如果有一些小孩玩耍,也會很容易給這個車造成傷害,所以說相對並沒有這么安全。
這就是租車位的優缺點,可以說優點非常少,缺點比較多,相信租過的朋友也會深有感受。
二、買車位的優缺點1、優點:
停車方便
因為你是買的車位,那可以說就有一個固定的車位,這個車位不管什麼時候你想停就可以停,想走就可以走,可以說是非常方便的。
節約時間
正因為你的車位是固定的,所以每天你可以節約不少的時間,不管是高峰期,還是周末,可以說都有一個固定的車位給你停,這樣一來的話,你每天就可以節約不少時間,也不用為找車位去浪費大把的時間。
保護車輛
如果是買的車位,那就可以停在地下車庫,這種一般是有人管理的,也不會出現一些小孩子去玩耍,車輛也不需要面臨暴曬,相對來說還是非常不錯的。
2、缺點
一次性投入資金大
租車位一個月才300元,可以說這是非常小的一筆錢,但如果是買車位你就需要一次性准備10萬元,相對來說這筆錢還是非常大的。這對於一個普通家庭來說是一筆不小的開支,這也是他最大的一個缺點。
後期服務費用多
如果你是買車位,還會有一個管理費用,包括一些衛生費,防洪基金費用,等等,反正多多少少這些費用是有的,有的小區是60元一個月,有的一個月上百元,這就好像我們買房子之後還要交一個物業管理費是一個道理,雖然這筆錢非常小的,但一年下來費用也比較多,最關健的是影響心情。
分析:如果單從優缺點上來說,我個人還是覺得買一個車位非常劃算,因為他主要就是停車方便,同時對於車的損耗也比較小,相對來說也省時省事。
總結:通過從價格、優缺點兩個方面來分析,我個人還是覺得買一個車位更劃算,至於理由上面已經給大家詳細的分析了。
把10萬元存銀行,拿利息去租一個車位劃不劃算?如果你有這種想法,就可以證明你是一個有著聰明頭腦的人,這種可以說完全就是利用資金的收益去完成了一個自己不用花錢的事情。相當空手套白狼,可以說這種做法非常高級。那到底能不能行得通呢,我們來計算一下:
10萬元本金,按照現在一年期定期存款的利率2.1%,來計算一年的利息就是=100000*2.1%=2100元,平均每個月就是175元,從這就可以看出來如果是存一年,那這個利息是完全不足支付租車位的這個租金。
再來看一下三年定期存款的情況,三年期利率是3.75%左右,那一年的利息就是=100000*3.75%=3750元,三年合計就是3750*3=11250元,平均每個月就是3750/12=312.5元,可以這說這個利息收入完全可以抵租金。
如果說這個時候你去銀行選擇一筆三年期定期存款,那就可以用這個利息去租一個車位了,既不用自己花錢,同時還能保留這10萬的本金,可以說何樂而不為呢。
結語租車位還是買車位更多的是一種選擇,如果說你的條件各方面都不錯,那買一個肯定是相對來說比較劃算的,但如果你不嫌麻煩,那就可以把本金存在銀行,利用這個利息錢去支付租車位的錢。這樣不來不僅可以緩解本金的壓力,還可以讓自己一直處在免費停車的情況,那就是相當劃算的一件事情。
7、買房剛剛完成公積金貸款手續,賣方就優惠送車位怎麼辦
買完房剛剛辦完公積金貸款手續,開發商就有了優惠開始送車位,其實這樣的優惠看似很好,而且也能吸引大量的購房者。但是其實中間也可能會有一些套路,像大部分小區車位都是比較緊張的,而且車位價格也會很高,但是買房送車位並不是那麼簡單,有可能是贈送,但並不是免費停車位是免費的,但是是需要收取管理費用的。而且有些開發商在進行送車的時候也會有一定的條件,並不是購買房子就會送車位。
一、買賣車位需要注意什麼
首先,我們應該知道停車位的類型。在小區購買地下車位時,一定要先弄清楚該車位是否屬於人防工程,是購買物業車位還是租用有使用權的人防車位,不要輕信開發商「可以辦理產權」的口頭承諾。其次,如果條件允許,可以先實地考察車位。購買車位前,買家要充分考慮車位的格局、高度和深度。最後是車位管理費。業主購買車位而不是管理和服務,開發商出售車位,物業提供包括照明、清潔和監控在內的服務。車主購買車位使用權後,必須先支付該費用。
二、產權車位分為幾種
很多小區地面都有停車位,這種停車位屬於地上停車位,其中最常見的是住宅和商業建築。如果地上停車位是開放的,那麼該停車位的產權屬於全體業主,由業主共同自由使用。業主購買房屋時,有權使用小區內的土地,因此開發商或物業無權處分業主所擁有土地上的規劃車位。相比停車,地下車位要比地上車位好很多,因為地上車位會遭受風雨,而地下車位則沒有這樣的煩惱。
最後現在很多開發商都會為了出售房子還有很多的優惠活動,但是一定要看清楚活動的具體政策,以防有欺騙的行為。
8、車位贈送券一般能兌現嗎
可以的
送車位=捆綁銷售 車位抵用券=變相的沒優惠,還想讓你買車位 正常的新房銷售,是沒有任何附帶送品,所有的送品,都是捆綁在房價里的 所以當我們有可以選擇的餘地時,不要車位、不要抵用券
車位,即停車位,英文parking place,指停車的地方,包括露天場所及室內場所。車位按收費可以分為兩種,免費車位和付費車位。在車場管理中,通過車位出租,提供停車服務,收取停車費是停車車場管理公司的主要收入來源,常將車位分為固定車位和臨租車位。
9、買房時贈送的1萬元車位抵用券和一年的物業管理費要哪個劃算?
選擇一年物業費。
物業費,是指物業管理人提供物業服務,接受物業服務的業主根據物業服務合同應支付的費用。業主支付物業費是業主的義務。業主拖欠物業費,物業服務人可以催交,也可以起訴,但是不能採取停止供電、供水、供熱、供燃氣等方式催交。
10、買車位贈送物業費是混合銷售嗎?
小區的業主購買車位,如果贈送物業費,這個是不屬於混合銷售的,而是促銷優惠。因為並不是所有購買車位的人,都能享受贈送物業費的優惠,因此這不屬於混合銷售行為,而是正常的促銷優惠行為。
物業費的定義:
物業費是物業產權人、使用人委託物業管理單位對居住小區內的房屋公共建築及其設備、公用設施、綠化、衛生、交通、治安和環境等項目進行日常維護、修繕、整治及提供其他與居民生活相關的服務所收取的費用。
物業費組成部分:
物業服務成本或者物業服務支出構成一般包括以下部分:
1、管理服務人員的工資、社會保險和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等;
2、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運行、維護費用;
3、物業管理區域清潔衛生費用;
4、物業管理區域綠化養護費用;
5、物業管理區域秩序維護費用;
6、辦公費用;
7、物業管理企業固定資產折舊;
8、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及公眾責任保險費用;
9、經業主同意的其它費用。
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大修、中修和更新、改造費用,應當通過專項維修資金予以列支,不得計入物業服務支出或者物業服務成本。
物業收費規定:
第一條:為進一步規范物業服務收費行為,提高物業服務收費透明度,維護業主和物業管理企業的合法權益,促進物業管理行業的健康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物業管理條例》和《關於商品和服務實行明碼標價的規定》,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物業管理企業向業主提供服務(包括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約定提供物業服務以及根據業主委託提供物業服務合同約定以外的服務),應當按照本規定實行明碼標價,標明服務項目、收費標准等有關情況。
第三條:物業管理企業實行明碼標價,應當遵循公開、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遵守國家價格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
第四條:政府價格主管部門應當會同同級房地產主管部門對物業服務收費明碼標價進行管理。政府價格主管部門對物業管理企業執行明碼標價規定的情況實施監督檢查。
第五條:物業管理企業實行明碼標價應當做到價目齊全,內容真實,標示醒目,字跡清晰。
第六條:物業服務收費明碼標價的內容包括:物業管理企業名稱、收費對象、服務內容、服務標准、計費方式、計費起始時間、收費項目、收費標准、價格管理形式、收費依據、價格舉報電話12358等。
實行政府指導價的物業服務收費應當同時標明基準收費標准、浮動幅度,以及實際收費標准。
第七條:物業管理企業在其服務區域內的顯著位置或收費地點,可採取公示欄、公示牌、收費表、收費清單、收費手冊、多媒體終端查詢等方式實行明碼標價。
第八條:物業管理企業接受委託代收供水、供電、供氣、供熱、通訊、有線電視等有關費用的,也應當依照本規定第六條、第七條的有關內容和方式實行明碼標價。
第九條:物業管理企業根據業主委託提供的物業服務合同約定以外的服務項目,其收費標准在雙方約定後應當以適當的方式向業主進行明示。
第十條:實行明碼標價的物業服務收費的標准等發生變化時,物業管理企業應當在執行新標准前一個月,將所標示的相關內容進行調整,並應標示新標准開始實行的日期。
第十一條:物業管理企業不得利用虛假的或者使人誤解的標價內容、標價方式進行價格欺詐。不得在標價之外,收取任何未予標明的費用。
第十二條:對物業管理企業不按規定明碼標價或者利用標價進行價格欺詐的行為,由政府價格主管部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關於商品和服務實行明碼標價的規定》、《禁止價格欺詐行為的規定》進行處罰。
第十三條:本規定自2004年10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