贈送現金購物券怎麼納稅
1、購物券與積分兌換的稅務處理
兩者之間有區別。
贈送購物券,積分兌換,這兩種方式,要麼是實物的減少,以購物券抵頂了貨款,要麼是在銷售貨物時,發票正常開具,但是現金少收了,對於繳納增值稅時,都是按照原貨物的銷售價格計算增值稅。計稅基數沒有減少。對於打折銷售,則不一樣了。如果你的折扣額是在一張發票上開具的,在計算增值稅時,則以折扣後的價格計算增值稅,其計稅基數減少了,則繳納的增值稅相應減少。
舉一個例子(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如果是小規模納稅人,稅率換成徵收率3%即可):
你銷售一件大衣,零售價格都是936元,現在有三種方式,一個是贈購物券50元,一個是現場抽獎,最低摺合現金15元,高則50元,最後一種是打折,折扣是5%,三種方式計算增值稅:
一、贈送購物券
大衣要繳納的增值稅=936/1.17*17%=136元
顧客拿購物券來購買別的東西,雖然沒有付現金,但,抵價的貨物同樣視同銷售50元
50/1.17*17%=7.26元
兩項合計你要繳納的增值稅為:136+7.26=143.26元
二、積分兌換方式
購買了一件大衣,同樣936元
則要繳納的增值稅為:936/1.17*17%=136元
積分兌換多少現金,顧客全部拿走,商場只能作為營銷費用列支,增加成本。三、折扣方式
同樣一件大衣,銷售價格是936元,現在是按照折扣5%促銷,開具發票時,折扣額與銷售額在同一張發票上開具,稅務機關允許扣除,以折扣後的銷售額計算增值稅,實際銷售額為原來的95%
936*95%/1.17*17%=129.20元
三種方式,通過計算,你可以看出最後一種方式繳納的增值稅最少。還不用額外支出營銷費用這項成本。
2、贈送現金要交稅嗎
法律分析:要交稅。接受贈與的現金屬於偶然所得,需要交個人所得稅。個人所得稅法規定的各項個人所得的范圍:偶然所得,是指個人得獎、中獎、中彩以及其他偶然性質的所得。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 第二條 下列各項個人所得,應當繳納個人所得稅: (一)工資、薪金所得; (二)勞務報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許權使用費所得; (五)經營所得; (六)利息、股息、紅利所得; (七)財產租賃所得; (八)財產轉讓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個人取得前款第一項至第四項所得(以下稱綜合所得),按納稅年度合並計算個人所得稅;非居民個人取得前款第一項至第四項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項計算個人所得稅。納稅人取得前款第五項至第九項所得,依照本法規定分別計算個人所得稅。
3、請問企業以打折、贈送購物券、抽獎中現金等方式進行促活動時,其應交增值稅有區別嗎?哪種方式更好呢?
有區別。贈送購物券,抽獎中現金,這兩種方式,要麼是實物的減少,以購物券抵頂了貨款,要麼是在銷售貨物時,發票正常開具,但是現金少收了,對於繳納增值稅時,都是按照原貨物的銷售價格計算增值稅。計稅基數沒有減少。對於打折銷售,則不一樣了。如果你的折扣額是在一張發票上開具的,在計算增值稅時,則以折扣後的價格計算增值稅,其計稅基數減少了,則繳納的增值稅相應減少。舉一個例子(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如果是小規模納稅人,稅率換成徵收率3%即可):你銷售一件大衣,零售價格都是936元,現在有三種方式,一個是贈購物券50元,一個是現場抽獎,最低摺合現金15元,高則50元,最後一種是打折,折扣是5%,三種方式計算增值稅:一、贈送購物券大衣要繳納的增值稅=936/1.17*17%=136元顧客拿購物券來購買別的東西,雖然沒有付現金,但,抵價的貨物同樣視同銷售50元50/1.17*17%=7.26元兩項合計你要繳納的增值稅為:136+7.26=143.26元二、抽獎方式購買了一件大衣,同樣936元則要繳納的增值稅為:936/1.17*17%=136元抽獎中了多少現金,顧客全部拿走,商場只能作為營銷費用列支,增加成本。三、折扣方式同樣一件大衣,銷售價格是936元,現在是按照折扣5%促銷,開具發票時,折扣額與銷售額在同一張發票上開具,稅務機關允許扣除,以折扣後的銷售額計算增值稅,實際銷售額為原來的95%936*95%/1.17*17%=129.20元三種方式,通過計算,你可以看出最後一種方式繳納的增值稅最少。還不用額外支出營銷費用這項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