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贈送房產需要交稅嗎
1、房子送給兒子要交稅嗎
1、房產贈送子女要交稅的,首先是契稅,若子女是繼承房產,那麼這個稅費是不需要去繳納的,但相比較來說選擇買賣或贈予的轉讓形式,那麼這個稅費是一定要繳納的。還有就是公證費,最後就是印花稅和評估費用,這些就是房子轉給子女要交的稅。
2、繼承主要費用繼承權公證繼承過戶與買賣和贈與相比,稅費支出是最低的,因為繼承的房產沒有營業稅、個稅和契稅。繼承人憑遺囑辦理繼承權公證,憑繼承權公證書到房管局轉名。在實際操作中,因為繼承是遺產人死後才可以進行產權過戶,所以這種過戶方式的人比較少。同時,繼承房產需要滿足以下三個條件:第一,房產繼承有兩種形式,法定繼承和遺囑繼承。法定繼承即法律規定的遺產繼承人,遺囑繼承必須是遺產人死前曾做過公證的遺囑才有法律效力;第二,遺產應當是被繼承人生前屬於個人所有的財產;第三,因遺產是所有繼承人的共同財產,房產的分割協議,需要每個繼承人同意並簽字方可生效。
贈予房產的流程
1、簽署確認書
辦理房產贈與手續之前,房主需要和受贈人一起到房管局簽署確認書,並帶齊相關資料。相關資料包括:物業產權證、購買合同、贈與公證書和接受贈與公證書。這兩份公證書需兩方同時出具,一方面表明無償贈與行為是贈與人的真實意願,同時也表示接受贈與是受贈人的真實意願。
2、房產評估
簽署好相關的確認書之後,就可以等到房管局派專業房產評估師上門對房屋進行測繪,然後等待房屋評估結果。評估內容一般包括,房產的折舊率、基礎建設、水電燃氣通訊等情況、基準地價、標定地價、房屋重置價格、底價和補地價。
3、辦理贈與公證
雖然說在贈與房產的過程中可以不辦理公證,但是辦理房產贈與公證對房主和受贈人來說都比較保險。辦理贈與公證需提供一下材料:贈與人的身份證、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贈與書、贈與物清單及所有權證明。
4、各項稅費
在房產贈與的過程中,受贈人還需要繳納各項稅費,其中包括契稅、印花稅和登記費,契稅為房屋總評估值的3%,印花稅為總評估值的0.5%,房地產權轉移登記費以當地房管局定價為准。但是如果贈與人和受贈人是直系親屬,就可以免除契稅。除此之外,還有一項是土地出讓金,按所受贈物業的房產性質而定。
5、辦理新房產證
贈與房產的最後一步就是辦理新的房產證。在這里還要說明幾點:一是贈與是無償的法律行為,其法律後果不能等同於有償轉讓;二是贈與不是繼承,兩者是有本質區別的。三是已經經過公證的贈與行為是不能撤銷,所以公證前得考慮清楚。再次特別提醒一下,辦理房產贈與手續必須要慎重,考慮清楚在前往辦理。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
第一條 為了加強稅收徵收管理,規范稅收徵收和繳納行為,保障國家稅收收入,保護納稅人的合法權益,促進經濟和社會發展,制定本法。
第二條 凡依法由稅務機關徵收的各種稅收的徵收管理,均適用本法。
第三條 稅收的開征、停徵以及減稅、免稅、退稅、補稅,依照法律的規定執行;法律授權國務院規定的,依照國務院制定的行政法規的規定執行。
任何機關、單位和個人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擅自作出稅收開征、停徵以及減稅、免稅、退稅、補稅和其他同稅收法律、行政法規相抵觸的決定。
2、房產贈與要交稅嗎
贈與房屋需要交稅。
對於個人無償贈予房產行為,應對受贈人全額徵收契稅,家庭成員之間的房產贈與合同,必須經公證處公證,贈予過戶獲得的住房,如果是直系親屬之間贈予,再次出售和買賣過戶獲得的住房一樣正常交稅。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個人無償受贈房屋有關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 ,對受贈人無償受贈房屋計征個人所得稅時,其應納稅所得額為房地產贈與合同上標明的贈與房屋價值減除贈與過程中受贈人支付的相關稅費後的余額。
以下情形的房屋產權無償贈與,對當事雙方不徵收個人所得稅:
(1)房屋產權所有人將房屋產權無償贈與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兄弟姐妹;
(2)房屋產權所有人將房屋產權無償贈與對其承擔直接撫養或者贍養義務的撫養人或者贍養人;
(3)房屋產權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產權的法定繼承人、遺囑繼承人或者受遺贈人。
贈與涉及的稅費如下: 1、契稅,評估額的1.5%; 2、交易費,6元/平米; 3、登記費,80元; 4、評估費,評估額的0.5%; 5、公證費,評估額的2%。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法》第四條 契稅的計稅依據:
(一)土地使用權出讓、出售,房屋買賣,為土地、房屋權屬轉移合同確定的成交價格,包括應交付的貨幣以及實物、其他經濟利益對應的價款;
(二)土地使用權互換、房屋互換,為所互換的土地使用權、房屋價格的差額;
(三)土地使用權贈與、房屋贈與以及其他沒有價格的轉移土地、房屋權屬行為,為稅務機關參照土地使用權出售、房屋買賣的市場價格依法核定的價格。 納稅人申報的成交價格、互換價格差額明顯偏低且無正當理由的,由稅務機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的規定核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法》第五條
契稅的應納稅額按照計稅依據乘以具體適用稅率計算。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二條
下列各項個人所得,應當繳納個人所得稅:
(一)工資、薪金所得;
(二)勞務報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許權使用費所得;
(五)經營所得;
(六)利息、股息、紅利所得;
(七)財產租賃所得;
(八)財產轉讓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個人取得前款第一項至第四項所得(以下稱綜合所得),按納稅年度合並計算個人所得稅;非居民個人取得前款第一項至第四項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項計算個人所得稅。納稅人取得前款第五項至第九項所得,依照本法規定分別計算個人所得稅。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三條
個人所得稅的稅率:
(一)綜合所得,適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額累進稅率(稅率表附後);
(二)經營所得,適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額累進稅率(稅率表附後);
(三)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租賃所得,財產轉讓所得和偶然所得,適用比例稅率,稅率為百分之二十。
《關於個人取得有關收入適用個人所得稅應稅所得項目的公告》二、房屋產權所有人將房屋產權無償贈與他人的,受贈人因無償受贈房屋取得的受贈收入,按照 「偶然所得」 項目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按照《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個人無償受贈房屋有關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財稅〔2009〕78 號)第一條規定,符合以下情形的,對當事雙方不徵收個人所得稅:
(一)房屋產權所有人將房屋產權無償贈與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兄弟姐妹;
(二)房屋產權所有人將房屋產權無償贈與對其承擔直接撫養或者贍養義務的撫養人或者贍養人;
(三)房屋產權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產權的法定繼承人、遺囑繼承人或者受遺贈人。
前款所稱受贈收入的應納稅所得額按照《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個人無償受贈房屋有關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財稅〔2009〕78 號)第四條規定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