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不予立案通知書意味著什麼
1、不予立案通知書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第一百六十三條規定,對於有控告人的案件,決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機關應當製作《不予立案通知書》,在七日內送達控告人。控告人對不立案決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不予立案通知書》後七日內向原決定的公安機關申請復議。原決定的公安機關應當在收到復議申請後十日內作出決定,並書面通知控告人。
基本內容:
該通知書一式二份,一份送達控告人,由控告人簽收後自留;另一份控告人簽收後由公安機關存檔(另有附卷聯)。
該通知書內容如下:
公 安 局
不 予 立 案 通 知 書
字〔 〕 號
控 告 人 :
你 於 年 月 日 提 出 控 告 的 , 我 局 經 審 查 認 為,根 據《 中 華 人 民 共 和 國 刑 事 訴 訟 法 》第 八 十 六 條 之 規 定,決 定 不 予 立 案 。
如 不 服 本決 定 , 可 以 在 收 到 本 通 知 之 日 起 七 日 內 向本 局 申 請 復 議 。
(公安局印)
年 月 日[1]
2、不立案通知書與終止案件調查決定書有什麼區別
不立案通知書是辦案機關在接到報案後,認為不符合立案條件而出具的文書,發生辦案機關不予立案的法律效力。
終止案件調查決定書是辦案機關在立案後,調查取證過程中認為案件不符合追訴條件,從而決定中止調查所出具的文書,發生終止案件調查的法律效力。
一、不予立案的條件是什麼?
1、沒有犯罪事實:
(1)危害社會的行為沒有發生 ;
(2)危害社會的行為沒有達到犯罪程度,即沒有觸犯法律;
(3)犯罪事實沒有證據證明。
2、犯罪情節顯著輕微,依據《刑法》不需要追究刑事責任,或者具有《刑訴法》15條、130條規定情形,依法不追究刑事責任的。
二、不予立案決定書範本
公安局不予立案通知書
字〔 〕 號
控告人 :
你於****年**月**日提出控告的**** , 我局經審查認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 刑事訴訟法》第八十六條之規定,決定不予立案 。
如不服本決定,可以在收到本通知之日起七日內向本局申請復議 。
(公安局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