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十五日
1、收到判決/裁定之日起15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上訴,是否包括收到當天?
當然不包括當天。民事訴訟法和行政訴訟法均規定,以日計算的期間從次日起算,因此,收到判決書起15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的期間不包括收到判決書的當天。
法律分析
不管是民事訴訟還是行政訴訟,當事人收到判決書、裁定書後,如果不服該判決書或者裁定書,均有權在法定期間內上訴。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判決的,法定上訴期限是在收到判決書之日起15日之內;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裁定的,法定上訴期限是收到裁定書之日起10日之內。這個15日和10日的法定期間均不包括當天,因為民事訴訟法和行政訴訟法均規定,期間以日計算的,期間開始那一天不包括在內,換句話說,當事人收到的判決書、裁定書的次日起方才開始計演算法定上訴期間。
另外,需要向提問者明確的是,民事訴訟法和行政訴訟法均規定,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的第一審的判決書和裁定書的法定上訴期限是不一樣的,判決書的上訴法定期間是15天,裁定書的上訴法定期間是10天。如果逾期沒有上訴,則判決書和裁定書生效。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六十四條 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判決的,有權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裁定的,有權在裁定書送達之日起十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 第八十五條 當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審判決的,有權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當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審裁定的,有權在裁定書送達之日起十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逾期不提起上訴的,人民法院的第一審判決或者裁定發生法律效力。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八十二條 期間包括法定期間和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間。期間以時、日、月、年計算。期間開始的時和日,不計算在期間內。期間屆滿的最後一日是節假日的,以節假日後的第一日為期間屆滿的日期。期間不包括在途時間,訴訟文書在期滿前交郵的,不算過期。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 第一百二十五條 依照民事訴訟法第八十二條第二款規定,民事訴訟中以時起算的期間從次時起算;以日、月、年計算的期間從次日起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