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借款利息分錄
1、收到利息分錄怎麼寫
收到銀行利息的會計分錄為:借:銀行存款,貸:財務費用——利息收入。
利息是貨幣在一定時期內的使用費,指貨幣持有者(債權人)因貸出貨幣或貨幣資本而從借款人(債務人)手中獲得的報酬。包括存款利息、貸款利息和各種債券發生的利息。在資本主義制度下,利息的源泉是雇傭工人所創造的剩餘價值。利息的實質是剩餘價值的一種特殊的轉化形式,是利潤的一部分。
利息(interest)抽象點說就是指貨幣資金在向實體經濟部門注入茄虧並迴流時所薯納拍帶來的增值額數羨。利息講得不那麼抽象點來說,一般就是指借款人(債務人)因使用借入貨幣或資本而支付給貸款人(債權人)的報酬。又稱子金,母金(本金)的對稱。利息的計算公式為:利息=本金×利率×存款期限(也就是時間)。
利息(Interest)是資金所有者由於借出資金而取得的報酬,它來自生產者使用該筆資金發揮營運職能而形成的利潤的一部分。是指貨幣資金在向實體經濟部門注入並迴流時所帶來的增值額,其計算公式是:利息=本金×利率×存期×100%。
2、收到借款的會計分錄
1.發放貸款:
借:貸款—本金 (本金+交易費)
*—利息調整(差額)
貸:吸收存款(實付額)
2.確認貸款利息:
借:應收利息 (本金×合同i)
貸:利息收入 (攤余×實利)
*貸款—利息調整
【注】合同利率與實際利率差異較小的,也可以採用合同利率計算確定利息收入。
收到貸款利息:
借:吸收存款 (票利)
貸:應收利息
3.確認減值損失:
借:資產減值損失
貸:貸款損失准備
同時,貸款減值後,貸款下設所有的(本金、利息調整以及應收未收利息)明細賬都需要轉入「貸款—已減值」。
借:貸款—已減值
貸:貸款—本金
*—利息調整
應收利息(未收利息)
4.確認減值後,2筆分錄:
(1)按實際利率法以每期初的攤余成本為基礎確認利息收入:
借:貸款損失准備
貸:利息收入(期初攤余×實利)
【注】此時應將「合同本金×合同i」計算確定的應收利息進行表外登記,不需要確認。
(2)減值後,實際收到利息:
借:吸收存款 (票利)
貸:貸款—已減值
實際利息收入=攤余×實利
貸款的攤余成本=攤-收現+實際利 息-減值損失
5.確實無法收回的貸款,按管理許可權報經批准後作為呆賬予以轉銷:
借:貸款損失准備
貸:貸款—已減值
同時,按管理許可權報經批准後轉銷表外登記的應收未收利息,減少表外「應收未收利息」科目金額。
6.已確認並轉銷的貸款以後又收回:
借:貸款—已減值(原轉銷的余額)
貸:貸款損失准備
借:吸收存款 (實收額)
貸:貸款—已減值
*資產減值損失(差額)
期末的攤余成本=期初攤余成本+當期投資收益(利息收入)-現金的流入-已收回的本金-已發生的減值損失。
貸款的減值:未來的現金流量低於計提減值准備前的攤余成本,差額要確認貸款損失准備。
7.抵債資產
(1)收到抵債資產:
借:抵債資產 (公允價)
*營業外支出
貸款損失准備 (損失-已沖)
貸:貸款—已減值(本金-減值)
應交稅費
(2)抵債資產租金:
借:存放中央銀行款項
貸:其他業務收入
抵債資產跌價准備=原值-現價
借:資產減值損失 (原價-現價)
貸:抵債資產跌價准備
(3)確認發生的維修費用:
借:其他業務成本
貸:存放中央銀行款項等
(8)確認抵債資產處理:
借:存放中央銀行款項 (實收)
抵債資產跌價准備
*營業外支出
貸:抵債資產 (原價)
應交稅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