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收到訴訟多少日立案
1、法院接到起訴狀後在幾日內立案
法律主觀:如果 法院簡易程序 ,3個月內出判決,如果普通程序,無需公告,6個月內出判螞弊決。然後對方無上訴,不付款,雙方簽收後15日後生效,然後 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 1、人民法院收到起訴狀或者口頭起訴,經審查,認為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立案,並通知當事人;認為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裁定不予受理;原告對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訴。 2、人民法院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將起訴狀副本發送被告,被告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內提出答辯狀。被告提出答辯狀的,人民法院應當在收到之日起五日內將答辯狀副本發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辯狀的,不影響人民法院審理。 3、人民法院審理民事案件,應當在開庭三日前通知當事人和其他 訴訟參與人 。公開審理的,應當公告當事人姓名、案由和開庭的時間、地點。 4、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蘆盯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准。人民法院 適用簡易程序 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
法律客觀:根據《 民事訴陪物和訟法 》第123條規定: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立案,並通知當事人;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作出裁定書,不予受理;原告對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訴。
2、法院接到訴狀後幾日內立案
一旦發生糾紛,而協商無法解決的,一般會選擇訴訟解決顫亮。想要訴訟需要提交訴訟狀,然後法院在規定的時間內內判斷是否符合起訴條件。那麼法院接到訴狀後幾日內立案呢?下面的我就給大家介紹一下,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法院接到訴狀後幾日內立案
人民法院收到起訴狀或者口頭起訴,經審查,認為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立案,並通知當事人;認為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裁定不予受理;原告對裁定不服的,可汪洞迅以提起上訴。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三條 立案和受理
人民法院應當保障當事人依照法律規定享有的起訴權利。對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條的起訴,必須受理。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立案,並通知當事人;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作出裁定書,不予受理;原告對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訴。
第一百二十四條 不予受理
人民法院對下列起訴,分別情形,予以處理:
(一)依照行政訴訟法的規定,屬於行政訴訟受案范圍的,告知原告提起行政訴訟;
(二)依照法律規定,雙方當事人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申請仲裁、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訴的,告知原告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三)依照法律規定,應當由其他機關處理的爭議,告知原告向有關機關申請解決;
(四)對不屬於本院管轄的案件,告知原告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五)對判決、裁定、調解書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案件,當事人又起訴的,告知原告申請再審,但人困此民法院准許撤訴的裁定除外;
(六)依照法律規定,在一定期限內不得起訴的案件,在不得起訴的期限內起訴的,不予受理;
(七)判決不準離婚和調解和好的離婚案件,判決、調解維持收養關系的案件,沒有新情況、新理由,原告在六個月內又起訴的,不予受理。
法院在收到起訴狀後,應該在七日內判斷是否符合起訴條件,然後根據判斷立案或是裁定不予受理,並通知當事人。原告如果對法院作出的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訴。
3、法院接到訴狀多久立案
起訴狀交到法院去立案:1、當事人遞交起訴書後,如果符合起訴條件的,法院會在七日內立案。2、收到自訴人自訴狀或者口頭告訴的,經審查認為符合自訴案件受理條件的應當在15日內立案。3、第二審人民法院應當在收到第一審人民法院移送的上(抗)訴材料及案卷材料後的5日內立案。被告提出答辯狀的,人民法院應當在收到之日起五日內將答辯狀副本發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辯狀的,不影響人民法院審理。第一百一十四條人民法院對決定受理的案件,應當在受理案件通知書和應訴通知書中向當事人告知有關的訴訟權利義務,或者口頭告知。第一百一十五條合議庭組成判侍人員確定後,應當在三日內告知當事人。第一百一十六條審判人員必須認真審核訴訟材料,調查收集必要的證據。第一百一十七條人民法院派出人員進行調查時,應當向被調查人出示證寬磨件。調查筆錄經被調查人校閱後,由被調查人、調查人簽名或者蓋章。第一百一十八掘巧吵條人民法院在必要時可以委託外地人民法院調查。委託調查,必須提出明確的項目和要求。受委託人民法院可以主動補充調查。受委託人民法院收到委託書後,應當在三十日內完成調查。因故不能完成的,應當在上述期限內函告委託人民法院。第一百一十九條必須共同進行訴訟的當事人沒有參加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通知其參加訴訟。
法律依據:根據《民事訴訟法》第123條規定: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立案,並通知當事人;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作出裁定書,不予受理;原告對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訴。
4、法院起訴多久立案
法院起訴後一般7日內立案。人民法院收到起訴狀或者口頭起訴,經審查,認為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立案,並通知當事人;認為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裁定不予受理;原告對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訴。
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1、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2、有明確的被告;
3、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4、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起訴的流程如下:
1、當事人起訴,首先應提交起訴書,並按對方當事人人數提交相應份數的副本。當事人是公民的,應寫明雙方當事人的姓名、性別、年齡、握首籍貫、住址;當事人是單位的,應寫明單位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姓名。起訴書正文應寫明請求事項和起訴事實、理由,尾部須署名悶肆或蓋公章;
2、根據「誰主張誰舉證」原則,原告向法院起訴應提交下列材料:
(1)原告主體資格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證、戶口本、護照、港澳同胞回鄉證、結婚證等證據的原件和復印件;企業單位作為原告的應提交營業執照、商業登記證明等材料的復印件;
(2)證明原告訴訟主張的證據。如合同、協議、債權文書(借條、欠條等)、收發貨憑證、往來信函等;
(3)當事人向法院提交書證,應填寫一式兩份證據清單,詳細列明提交證據的名稱、頁數。證據經法院承辦人核對後,由承辦人在證據清單上簽字蓋章,一份交當事人,一份備案。
(4)立案庭在當事人履行必須的手續和交齊有關證據材料之後,在七天內,對符合立案條件的,辦理立案手續;對不符合立案條件的,依法裁定不予受理;
(5)當事人應在收到受理通知書之日起七天內預交案件受理費和其他訴訟費用,如確有困難,可在預交期內向本院提出減、緩、免交的書面申請,逾期不交或者書面申請緩、減、免交未獲批准而仍不預交的,本院將裁定按自動撤訴處理;
(6)立案手續後,案件由法院排期開庭,當事人應服從法院的各項工作安排,並於結案後到財務室結算訴訟費用,多退少補。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三條
人民法院應當保障當事人依照法律規定享有的起訴權利。對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條的起訴,必須受理。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立案,並段罩數通知當事人;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作出裁定書,不予受理;原告對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訴。
5、法院受理案件後多久立案
從向法院遞交起訴狀那天起,法院必須在7日內決定立案或亂爛腔不立案。一般只要當事人起訴狀上寫明原被告、訴訟請求、事實和理由,屬於該法院管轄,法院就會立案。立案之日起5日內,法院將起訴狀副本發送被告,被告必須在收到之日起15日內提出答辯狀,不答辯的不影響審理。 開庭前,會提前3日通知當事人。
一、不立案的,有3種救濟方式:
1、向決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機關申請復議;
2、請求人民檢察院予以立案監督;
3、提起自訴。人民檢察院對於監察機關、公安機關移送起訴的案件,會在1個月以內作出決定。重大、復雜的案件,可以延長15天。
二、立案相關要求
1、對符合法律規定的起訴、自訴,人民法院應當當場予以登記立案。
2、對不符合法律規定的起訴、自訴,人民法院應當予以釋明。
因此,通常情況下法院應當當場作出是否立案的決定,並及時通知當事人
三、起訴狀交到法院去立案:
1、當事人遞交起訴書後,如果符合起訴條件的,法院會在七日內立案。
2、收到自訴人自訴狀或者口頭告訴的,經審查認為符合自訴案件受理條件的應當在15日內立案。
3、第二審人民法院應當在收到第一審人民法院移送的上訴材料及案卷材料後的5日內立案。
人民法院應當保障當事人依照法律規定享有的起訴權利。對符合民嘩衫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九條的起訴,必須受理。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立案,並通知當事人;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作出裁定書,不予受理;原告對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訴。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二十三條 人民法院應當保障當事人依照法律規定享有的起訴權利。對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條的起訴,必須受理。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立案,並通知當事人;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作出歷慧裁定書,不予受理;原告對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訴。
6、法院接到訴狀後幾日內立案
法律主觀:一、民事訴訟:1、人民法院應當保障當事人依照法律規定享有的起訴權利,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立案,並通知當事人;2、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作出裁定書,不予受理;3、原告對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訴;4、法律依據:《民事訴訟法》(2012修正)第一百二十三條人民法院應當保障當事人依照法律規定享有的起訴權利。對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條的起訴,必須受理。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立案,並通知當事人;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作出裁定書,不予受理;原告對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訴。二、行政訴訟:1、對當場不能判定是否符合本法規定的起訴條件的,應當接收起訴狀,出具註明收到日期的書面憑證,並在七日內決定是否立案。不符合起訴條件的,作出不予立案的裁定。裁定書應當載明不予立案的理由。原告對裁定不服的陪物和,可以提起上訴。2、對於不接收起訴狀、接收起訴狀後不出具書面憑證,以及不一次性告知當事人需要補正的起訴狀內容的,當事人可以向上級人民法院投訴,上級人民法院應當責令改正,並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3、人民法院既不立案,又不作出不予立案裁定的,當事人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起訴。上一級人民法院認為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立案、審理,也可以指定其他下級人民法院立案、審理。4、法律依據:1)《行政訴訟法》(2014修正)第五十一條人民法院在接到起訴狀時對符合本法規定的起訴條件的,應當登記立案。對當場不能判定是否符合本法規定的起訴條件的,應當接收起訴狀,出具註明收到日期的書面憑證,並在七日內決定是否立案。不符合起訴條件的,作出不予立案的裁定。裁定書應當載明不予立案的理由。原告對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訴。起訴狀內容欠缺或者有其他錯誤螞弊的,應當給予指導和釋明,並一次性告知當事人需要補正的內容。不得未經指導和釋明即以起訴不符合條件為由不接收起訴狀。對於不接收起訴狀、接收起訴狀後不出具書面憑證,以及不一次性告知當事人需要補正的起訴狀內容的,當事人可以向上級人民法院投訴,上級人民法院應當責令改正,並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2)《行政訴訟法》(2014修正)第五十二條人民法院既不立案,又不作出不予立案裁定的,當事人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起訴。上一級人民法院認為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立案、審理,也可以指定其他下級人民法院立案、審理。
法律客觀:根據《民事訴訟法》第123條規定: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蘆盯立案,並通知當事人;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作出裁定書,不予受理;原告對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訴。
7、法院接到起訴狀後在幾日內立案
人民法院收到起訴狀或者口頭起訴,經審查,認為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立案,並通知當事人;認為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裁定不予受理蠢此;原告對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訴。人民法院對依法應該受理的一審民事起訴、行政起訴和刑事自訴,實行立案登記制。
一、人民法院對下列起訴,分別情形,予以處理:
1、依照行野肢政訴訟法的規定,屬於行政訴訟受案范圍的,告知原告提起行政訴訟;
2、依照法律規定,雙方當事人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申請仲裁、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訴的,告知原告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3、依照法律規定,應當由其他機關處理的爭議,告知原告向有關機關申請解決;
4、對不屬於本院管轄的案件,告知原告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5、對判決、裁定、調解書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案件,當事人又起訴的,告知原告申請再審,但人民法院准許撤訴的裁定除外;
6、依照法律規定,在一定期限內不得起訴的案件,在不得起訴的期限內起訴的,不予受理;
7、判決不準離婚和調解和好的離婚案件,判決、調解維持收養關系的案件,沒有新情況、新理由,原告在六個月內又起訴的,不予受理。
二、起訴書的正文的主要內容包括:
1、被告人的基本情況,包括被告人的自然情頌檔世況、是否受過刑事處罰、採取強制措施的情況;
2、案由和案件來源,包括退回補充偵查、延長審查起訴期限等情況;
3、案件事實,包括犯罪的時間、地點、經過、手段、動機、目的、危害後果等與定罪量刑有關的事實要素;
4、起訴的根據和理由,包括被告人觸犯的刑法條款、犯罪的性質、法定從輕、減輕或者從重處罰的條件,共同犯罪被告人應負的罪責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二十三條 人民法院應當保障當事人依照法律規定享有的起訴權利。對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條的起訴,必須受理。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立案,並通知當事人;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作出裁定書,不予受理;原告對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訴。
8、起訴一般多久能立案
起訴一般多久能立案
起訴一般多久能立案。起訴立案相信有的人是經歷過的,打官司這種事情一般都是需要經歷幾個程序的,而且需要一定的時間的,下面看看起訴一般多久能立案及相關資料。
起訴一般多久能立案1起訴後七日內能立案,但是必須以符合起訴條件為前提。
法律上規定,從當事人向法院遞交起訴狀之日起,法院必須在七日內決定立案或者不立案。
一般情況下,只要當事人起訴狀上寫明原被告、訴訟請求、事實和理由,屬於該法院管轄,法院應當會立案。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三條規定,人民法院應當保障當事人依照法律規定享有的起訴權利。對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條的起訴,必須受理。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立案,並通知當事人;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作出裁定書,不予受理;原告對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訴。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三條
人民法院應當保障當事人依照褲搏岩法律規定享有的起訴權利。對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條的起訴,必須受理。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立案,並通知當事人;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作出裁定書,不予受理;原告對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訴。
起訴一般多久能立案2法院收到起訴書後幾天立案
1、一般情況下,絕大多數都是當場立案;當場不能立案的,必須在7日、15日或者30之內決定是否立案。
2、《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登記立案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一條 人民法院對依法應該受理的一審民事起訴、行政起訴和刑事自訴,實行立案登記制。
3、《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登記立案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二條 對起訴、自訴,人民法院應當一律接收訴狀,出具書面憑證並註明收到日期。對符合法律規定的起訴、自訴,人民法院應當當場予以登記立案。對不符合法律規胡御定的起訴、自訴,人民法院應當予以釋明。
4、《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登記立案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七條 當事人提交的訴狀和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人民法院應當一次性書面告知在指定期限內補正。當事人在指定期限內補正的,人民法院決定是否立案的期間,自收到補正材料之日起計算。
當事人在指定期限內沒有補正的,退回訴狀並記錄在冊;堅持起訴、自訴的,裁定或者決定不予受理、不予立案。經補正仍不符合要求的,裁定或者決定不予受理、不予立案。
5、《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登記立案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八條 對當事人提出的起訴、自訴,人民法院當場不能判定是否符合法律規定的,應當作出以下處理:
(一)對民事、行政起訴,應當在收到起訴狀之日起七日內決定是否立案;
(二)對刑事自訴,應當在收到自訴狀次日起十五日內決定是否立案;
(三)對第三人撤銷之訴,應當在收到起訴狀之日起三十日內決定是否立案;
(四)對執行異議之訴,應當在收到起訴狀之日起十五日內決定是否立案。人民法院在法定期間內不能判定起訴、自訴是否符合法律規定的,應當先行立案。
6、《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登記立案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九條 人民法院對起訴、自訴不予受理或者不予立案的,應當出具書面裁定或者決定,並載明理由。
起訴一般多久能立案3一、我國法院民事起訴流程多久立案?
從向法院遞交起訴狀那天起,法院必須在7日內決定立案或不立案。一般只要起訴狀上寫明原被告、訴訟請求、事實和理由,屬於該法院管轄,法院就會立案。立案之日起5日內,法院將起訴狀副本發送被告,被告必須在收到之日起15日內提出答辯狀,不答辯的不影響審理。開庭前,會提前3日通知。這期間,如果對方申請延期審理,或法院認為有必要追加必要共同訴訟當事人等,都會影響最終開庭的時間。
當庭宣判的,10日內發送判決書;定期宣判的,宣判後立即發給判決書。一審案件一般在立案之日起6個月內審結,簡易程序的話3個月。
二、民事訴訟的程序
1、起訴,即向有管轄權的法院立案庭遞交訴狀。
2、立案審查
符合立案條件銀神,通知當事人7日內交訴訟費,交費後予以立案;不符合立案條件,裁定不予受理。
如果對裁定駁回起訴不服,10日內向上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
受理後,法院5日內將起訴狀副本送達對方當事人,對方當事人15日內進行答辯,通知當事人進行證據交換,可根據當事人申請,做出財產保全裁定,並立即開始執行
3、排期開庭
提前3日通知當事人開庭時間、地點、承辦人;公開審理的案件提前3日進行公告。
4、開庭審理
宣布開庭,核對當事人身份,宣布合議庭成員,告知當事人權利義務,詢問是否申請迴避
法庭調查:當事人陳述案件事實。
舉證質證:告知證人的權利義務,證人作證,宣讀未到庭的證人證言,出示書證、物證和視聽資料;雙方當事人就證據材料發表意見。
法庭辯論:各方當事人就有爭議的事實和法律問題,進行辯駁和論證。
法庭調解:在法庭主持下,雙方當事人協議解決糾紛。
如果達成調解協議,製作調解書,雙方當事人簽收後生效,當事人履行調解書內容或申請執行;未達成調解協議,合議庭合議作出裁決(宣判)。
5、宣判
同意判決,當事人自動履行裁判文書確定的義務或向我院告訴庭提出執行申請;不同意裁判,需要分情形區分對待:
裁定:送達之日起10日內向上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
判決:送達之日起15日內向上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
三、民事訴訟開庭注意事項
1、在開庭前一天和律師碰面,或者提前30分鍾到法院和律師見面,律師會告訴法庭程序怎樣進行,如何回答法官的問題。這有助於緩解緊張情緒及案件審理的順利進行。
2、要注意梳理案件的具體細節問題(特別是關於證據的),這些法官在法庭上可能會問到。這些細節問題可能會影響法官對於事實的認定,並最終決定案件的勝負。
3、注意攜帶身份證,不然無法進入法院。
4、要帶上所有相關文件的原件以備法庭審核。
5、在開庭前關閉手機或者調至震動。
6、做回答法官問題的時候,要針對具體問題回答,簡明扼要,不要回答與提問無關的內容,也不要重復已經講過的話。回答問題不要帶個人情緒,以免對法官產生負面影響。
7、有些案子法官傾向調解,會首先告訴當事人最壞的結果,從而降低當事人的期望值,以便順利達成調解的目的;這時候不要被這些結論所迷惑,而是要聽聽律師的意見。
8、開庭結束後,注意看開庭筆錄,發現和自己表述不一致的地方要提出並讓書記員修改。
我們在日程的生產生活當中經常會遇到與他人發生糾紛的情況,因此我們在平時就需要注意如果糾紛解決不了我們用訴訟的方式該如何解決的流程問題等。
9、法院收到訴訟狀需要多少時間立案
人民法院收到起訴狀或者口頭起訴,經審查,認為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立案,並通知當事人;認為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裁定不予受理;原告對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訴。
起訴立案多久能下傳票
立案之後五日內送達起訴狀副本給被告,至於什麼時候安排開庭及發傳票,法律沒有規定,由法院自行決定。
人民法院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將起訴狀副本發送被告,被告應當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內提出答辯狀。答辯狀應當記明被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系方式。人民法院應當在收到答辯狀之日起五日內將答辯狀副本發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辯狀的,不影響人民法院審理。
達訴訟文書,應當直接送交受送達人。受送達人是公民的,本人不在交他的同住成年家屬簽收;受送達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應當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組織的主要負責人或者該法人、組織負責收件的人簽收;受送達人有訴訟代理人的,可以送交其代理人簽收;受送達人已向人民法院指定代收人的,送交代收人簽收。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二十二蠢此條 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頌檔世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第一百二十六條 人民法院應當保障當事人依照法律規定享有的起訴權利。對符合本法第一百二十二條的起訴,必須受理。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立案,並通知當野肢事人;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作出裁定書,不予受理;原告對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訴。
10、向法院提起訴訟後多久立案
一、向法院提起訴訟後多久立案
1、民事訴訟書交給法院後七天之內就能立案。根據相關法律法規規定中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天內進行立案並且通知當事人;如果沒有符合起訴條件的話,就應當在七天之內作出相關裁定書,告知對其不含侍予受理。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六條
人民法院應當保障當事人依照法律規定享有的起訴權利。對符合本法第一百二十二條的起訴,必須受理。符合起訴條件的談判吵,應當在七日內立案,並通知當事人;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作出裁定書,不予受理;原告對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訴。
第一百二十七條
人民法院對下列起訴,分別情形,予以處理:
(一)依照行政訴訟法沖握的規定,屬於行政訴訟受案范圍的,告知原告提起行政訴訟;
(二)依照法律規定,雙方當事人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申請仲裁、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訴的,告知原告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三)依照法律規定,應當由其他機關處理的爭議,告知原告向有關機關申請解決;
(四)對不屬於本院管轄的案件,告知原告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五)對判決、裁定、調解書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案件,當事人又起訴的,告知原告申請再審,但人民法院准許撤訴的裁定除外;
(六)依照法律規定,在一定期限內不得起訴的案件,在不得起訴的期限內起訴的,不予受理;
(七)判決不準離婚和調解和好的離婚案件,判決、調解維持收養關系的案件,沒有新情況、新理由,原告在六個月內又起訴的,不予受理。
二、起訴需要提供什麼材料
起訴需要提供材料如下:
1、提交起訴狀,書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起訴,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民事訴訟原告在舉證期限屆滿之前有權變更、增加訴訟請求;
2、當事人進行民事訴訟,應當按照規定交納案件受理費和應當由當事人負擔的勘驗費、鑒定費、公告費、翻譯費、證人、鑒定人、翻譯人員出庭的交通費、住宿費、生活費和誤工補貼費等其他訴訟費用;
3、民事訴訟的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在合理期限內提供證據;
4、欠條的原件應妥善保管,在法庭上要進行質證,復印件要提交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