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節日帶薪休怎麼算
1、法定節假日工資怎麼算
我國法定節假日屬於帶薪休假日,不上班(含請假)不扣工資。
法定節假日上班的工資應不低於平時工資的百分之三百。需要注意的是通常的長假中,並不納皮是所有的假日都是法定節假日,比如國慶節,只有10月1日至3日,這三天是法定的節假日,其餘4天,是正常周末調休,這4天,單位不安排補休的,則應當按日工資的200%計算。
目前,國家規定的職工全年月平均工作天數和工作時間分別為21.75天和176小時,職工的日工資和小時工資應按此進行折算。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准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1、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2、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3、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日工資基數的計算方法為:月工資除以一個月計薪的天數,今年中國節假日調整後的月計薪天數為21.75天。對於經過勞動保障部門批准,可以在明確工作量的前提下自主安排工作、休息時間的「不定時工作制」崗位,用人單位可以不支付加班工資。
因此,對於實行標准工時制的勞動者,如果在「五一」等法定節假日加班,加班費應當以不低於日工資基數的3倍支付加班工資,而在5月2日、3日加班應當以公休日加班的標准給予雙倍支付工資。法定假日如果單位需要員工延長工時完成相應工作內容的,需要雙方提前就加班的事洞手差宜達成一致,並明確約定加班工資的計算方式。如果單位沒有按照法定要求執行的,員工有權拒絕加班的要求,單位的加班要求無效,不會受到法律的認可。
根據公布的國家法定節假日調整方案,調整的主要內容包括:
1、國家法定節假日總天數為11天;
2、對國家法定節假日時間安排進行調整:
元旦假日1天薯彎(放假3天);
春節假日3天(放假7天,時間為農歷正月初一到初七);[1]
「五一」國際勞動節假日1天(放假5天);
「十一」國慶節假日3天(放假7天);
清明節、端午節、中秋節增設為國家法定節假日各1天(農歷節日如遇閏月,以第一個月為休假日)。
3、允許周末上移下錯,與法定節假日形成連休。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准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