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童節為什麼是傳統節日
1、六一兒童節的來歷?
國際兒童節的由來,和發生在二戰期間的利迪策慘案有關。1942年6月10日,德國法西斯槍殺了捷克利迪策村16歲以上的男性公民140餘人和全部嬰兒,並把婦女和90名兒童押往集中營。村裡的房舍、建築物均被燒毀。
1949年之後,受到迫害的各國憤怒的揭露了帝國主義和反動派殘殺兒童的罪行,[街頭遊行]在莫斯科舉行的國際民主婦女聯合會上對殘殺兒童等行為進行了聲討。為了維護全世界兒童的生存權、教育權以及其他權益,會議決定每年的6月1日定為國際兒童節。
從1949年開始,中華人民共和國正式定每年6月1日為國際兒童節。學校一般會為此組織相關的集體活動,並要求學生正式著裝(普及校服前為白襯衣藍線褲)香港雖屬共和國一部份,但民間在約定俗成下,香港兒童節的日期與中國台灣的兒童節日期一樣,即4月4日。
2、兒童節是傳統節日嗎
兒童節不是中國的傳統節日。
所謂傳統節日是中華民族悠久歷史文化的重要組成部分,傳統節日的形成,是一個民族或國家的歷史文化長期積淀凝聚的過程。而六一兒童節又叫六一國際兒童節,是全世界少年兒童的節日,沒有民族或者國家歷史文化的沉澱,因此兒童節並不是傳統節日。
自從1949年確立6月1日為國際兒童節以後,世界各國紛紛廢除原來的兒童節,而統一為"六一國際兒童節"。我國1949年12月宣布:以"六一國際兒童節"代替原來的"四四兒童節"。
目前世界上許多國家都將6月1日定為兒童的節日,尤其是在社會主義國家。在歐美國家,兒童節的日期各不相同,而且往往很少舉行社會公眾性的慶祝活動。
兒童節的提出:
1925年8月在瑞士日內瓦召開的關於兒童福利的國際會議上,首次提出了「國際兒童節」的概念。
本次大會有54個國帆扒家的愛護兒童代表,聚集在瑞士日內瓦舉行「兒童幸福國際大會」,通過《日內瓦保障兒童宣言》。宣言中,對於兒童精神上應有的享受、貧苦洞轎跡兒童的救濟、兒童危險工作的避免、兒童謀生機會的獲得,以及怎樣救養兒童等問題,均有熱烈討論。
自此次大會後,一方面藉以鼓舞兒童,讓兒童感到幸福、快樂,另一方面也為引起社會重視與愛護,各國政府都先後規定「兒童節」。
1949年11月國際民主婦女聯合會在莫斯科召開執委會納並,正式決定每年6月1日為全世界少年兒童的節日,即國際兒童節。
3、兒童節是傳統節日嗎
兒童節不是傳統節日。所謂傳統節日是中華民族悠久歷史文化的重要組成部分,傳統節日的形成,是一個民族或國家的歷史文化長期積淀凝聚的過程。而六一兒童節又叫六一國際兒童節,是全世界少年兒童的節日,沒有民族或者國家歷史文化的沉澱,因此兒童節並不是傳統節日。
六一兒童節的由來
1949年11月,國際民主婦女聯合會在莫斯科舉行理事會議,各國代表憤怒地揭露了帝國主義分子和各國反動派殘殺、毒害兒童的罪行,為了保障各地兒童的權利,讓兒童幸福的生活,會議決定以每年的6月1日為國際兒童節。
六一兒童節的活動
哥倫比亞:哥倫比亞的兒童節是每年的7月4日,在這一天全國的學校都要舉行各種生動活潑的慶祝活動,兒童們還常常戴上各式各樣的假面具,扮成小丑的樣子在街頭玩耍。
中國:學校就會組織一些集體活動,提前會准備一些節目在那一天為小朋友慶祝,小朋友之間也會互相贈送禮物,家長滿足小朋友當天的願意,帶著孩子外出遊玩或者吃大餐等等。
韓國
韓國的兒童節是每年的五月五日,在這一天父母會讓孩子穿上韓服,體驗傳統的韓國文化,帶孩子去吃美食,送他們想要的禮物。
4、兒童節的來歷是什麼?
來歷:
一、1949年11月,國際民主婦女聯合會在莫斯科舉行理事會議,各國代表憤怒地揭露了帝國主義分子和各國反動派殘殺、毒害兒童的罪行。為了保障世界各國兒童的生存權、保健權 和受教育權,為了改善兒童的生活,會議決定以每年的6月1日為國際兒童節。
二、新中國成立後,中央人民政府政務院於1949年12月23日規定,將中國的兒童節與國際兒童節統一起來。
三、目前世界上許多國家都將6月1日定為兒童的節日。
(4)兒童節為什麼是傳統節日擴展資料:
舊中國的兒童節
硝煙中的童年難免痛苦和憤怒,但苦難的童年也有明快和熱情。中國抗日兒童團的建立,讓那時山裡的孩子也有了自己的節日——兒童節,不過,那時的兒童節是4月4日。
新中國第一個國際兒童節
1950年6月1日,新中國的小主人們迎來了第一個國際兒童節。
這一天,全國各地的小朋友,也都舉行了聯歡活動。從這以後,每到「六一」,全國各地都組織各種形式的活動,慶祝少年兒童的節日,黨和政府都非常關心少年兒童的健康成長,為他們的生活和學習創造了良好的環境,新中國的孩子們在黨的陽光下茁壯成長。
「六一」兒童節讓我們看見困境兒童
在中國的大多數城市裡,有太多的「幸福得像花兒一樣」的「六一」兒童節慶典活動。但是,在「六一」兒童節,請讓我們看見困境兒童。
什麼是困境兒童?根據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和《中國兒童發展綱要2011-2020》,所有兒童,不分種族、性別、戶籍、是否殘障、家庭出身和財產狀況,均應享有生存權、發展權、受保護權和參與權等基本權利。
困境兒童指其生存權、發展權、受保護權等權利受到嚴重威脅的兒童,如受到流動影響的兒童,包括流動兒童和留守兒童、貧困兒童、孤兒、殘障兒童等就是困境兒童。困境兒童的概念旨在強調這部分兒童的發展受到阻礙,不是由於他們自身或他們家長的「弱勢」,而是他們面臨著需要政府及各界共同努力消除的困境。
「六一」期間為困境兒童舉辦文化藝術節,至少有兩個重要意義。第一,在兒童的節日里讓社會公眾關注到流動兒童、少數民族等脆弱群體。
但這種關注不是將兒童看作一個需要「慈善愛心」的對象,而將他(她)看作一個人,一個完整的、有自我意識的、有情感需求的、希望自由表達的和在社會中發揮作用的個體。新公民兒童文化藝術節可以說是一種藝術行動主義的實踐,即通過兒童參與文化藝術活動來促進其自身改變和與社會公眾的平等交流。
第二,我們的長期工作經驗表明,基於困境兒童生活的文化藝術如音樂創作、模型製作、攝影、視頻製作、社區舞蹈或戲劇工作坊等可以幫助兒童認識面臨的問題,表達自己的聲音,並重建自信和社會歸屬感,擺脫精神貧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