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人對紀念品
1、規定最大誠信原則的原因是因為保險合同的。最大誠信原則的基本內容一般包含什麼?投保人對紀念品等物孫有
最大誠信原則:
1、告知;我國用的是詢問告知,既問什麼回答什麼,要求信息真實。(而告知又會有)
2、保證;在保險期間保證不做哪些事情危害保險標的,例如木材廠,即便要做到防災防損等。保證分為明示保證,既明示出來的;默示保證指根據行業慣例及習慣,大家都知道的
3、棄權與禁止反言,棄權是保險合同一方當事人放棄他在保險合同中可以主張的某種權利,通常是指保險人放棄合同解除權與抗辯權。禁止反言也稱禁止抗辯,指保險合同一方既然已放棄他在合同中的某種權利,將來不得再向他方主張這種權利。
例如:木材廠保險期間內,隔壁開了一家煙花爆竹廠,危險系數增加,投保人有義務告知保險人,保險人得知後並未做出任何反應,如果保險期間內由於爆竹廠原因起火,保險人必須賠償。
所有投保產品都要有價值,貨幣衡量的價值,否則不予承保
2、投保人對紀念品等物雖有利益,但該利益一般不能作為保險利益,這說明投保人所具有的利益應該是( )
投保人對紀念品等物雖有利益,但該利益一般不能作為保險利益,這說明投保人所具有的利益應該是合法的利益。以商務、經營、公務、雇員福利為目的而投保,所繳保險費作為單位公共支出的投保人。
如:2007年10月,中國平安簽約劉翔出任平安的「公益大使」,中國平安向劉翔簽發保額1億元人身意外險保單。該案例中,平安保險公司出於商業目的,以劉翔為被保險人投保,中國平安保險公司為單位投保人。
(2)投保人對紀念品擴展資料大多財產保險投保人為復合投保人,所以財產保險中投保人、被保險人、受益人區分不明顯,甚至有法院不認可財產保險合同中所訂受益人條款效力。但在保證保險中,投保人與被保險人為不同主體:投保人是債務人,被保險人是債權人。
若單純投保人對保險標的損失負有責任,得成為保險代位求償權行使對象。《保險法司法解釋(四)》第8條規定:「 投保人和被保險人為不同主體,因投保人對保險標的的損害而造成保險事故,保險人依法主張代位行使被保險人對投保人請求賠償的權利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但法律另有規定或者保險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