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黨員收受禮品禮金
1、收受禮金多少算違紀
法律分析:黨員幹部不能違規收受禮金,黨員必須牢固樹立政治意識、大局意識、核心意識、看齊意識,自覺遵守黨章,嚴慧帆格執行和維護黨的紀律,自覺接受黨的紀律約束,模範遵守國家法律法規。
法律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 第三條前塵雹 黨章是最根本的黨內法規,是管黨治黨的總規矩。黨的紀律是黨的各級組織和全體黨員必須遵守的行為規則。黨組織和黨員必須牢固樹立政治意識、大局意識、核心意識、看齊意識,自覺遵守黨章,嚴格執行和維護黨兄缺的紀律,自覺接受黨的紀律約束,模範遵守國家法律法規。
2、黨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在國內交往中,不得收受有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饋贈。其禮品是指哪些?
黨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在國內交往中,不得收受有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饋贈,其禮品是指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禮金、消費卡和有價證券、股權、其他金融產品等財物。
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八十八條收受可能孫啟螞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禮金、消費卡和有價證券、股權、其他金融產品等財物,情節較輕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黨籍處分。收受其他明顯超出正常禮尚往來的財物的,依照前款規定處理。
第八十九條向從事公務的人員及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親旁襲屬和其他特定關系人贈送明顯超出正常禮尚往來的禮品、禮金、消費卡和有價證券、股權、其他金融產品等財物,情節較重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
(2)有關黨員收受禮品禮金擴展資料:
《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一百零三條違反有關規定組織、參加用公款支付的宴請、高消費娛樂、健身活動,或者用公款購買贈送或者發放禮品、消費卡(券)等,對直接責任者和領導責任者,情節較輕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第一百則埋零四條違反有關規定自定薪酬或者濫發津貼、補貼、獎金等,對直接責任者和領導責任者,情節較輕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3、黨員收1000元紅包會處分嗎
會的,黨員收受禮金禮品的行為已經違反了黨的紀律,會受到處分。
4、黨員收禮品給什麼處分
法律分析: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禮金、消費卡和有價證券、股權、其他金融產品等財物,情節較輕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黨籍處分。收受其他明顯超出正常禮尚往來的財物的,依照前款規定處理。
法律依據:《中國共產黨發展黨員工作細則》
第二條 黨的基層組織應當把吸收具有馬克思主義信仰、共產主義覺悟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信念,自覺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先進分子入黨,作為一項經常性重要工作。
第三條 發展黨員工作應當貫徹黨的基本理論、基本路線、基本綱領、基本經驗、基本要求,按照控制總量、優化結構、提高質量、發揮作用的總要求,堅持黨章規定的黨員標准,始終把政治標准放在首位;堅持慎重發展、均衡發展,有領導、有計劃地進行;堅持入黨自願原則和個別吸收原則,成熟一個,發展一個。禁止突擊發展,反對「關門主義」。
5、領導幹部收受禮金規定
領導幹部收受禮金規定:各級領導幹部一律不得接受下列單位或者個人的現金、有價證券和支付憑證。(一)管理和服務對象;(二)主管范圍內的下屬單位和個人;(三)外商、私營企業主;(四)其他與行使職權有關系的單位和個人。收受可能影響公正行使公權力的禮品、禮金、有價證券等財物的,予以警告、記過或者記大過;情節較重的廳頃,予以降級或者撤職;情節嚴重的,予以開除。向公職人員及其特定關系人贈送可能野塵影響公正行使公權力的禮品、禮金、有價證券等財物,或者接受、提供可能影響公正行使公權力的宴請、旅遊、健身、娛樂等活動安排,情節較重的,予以警告、記過或者記大過;情節嚴重的,予以降級或者撤職。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 第三十四條 收受可能影響公正行使公權力的禮品、禮金、有價證券等財物的,予以警告、記過或者記大過;情節較重的,予以降級或者撤職;情節嚴重的,予以開除。向公職人員及其特定關系人贈送可能影響公正行使公權力的禮品、禮金、有價證券等財物,或者接受、提供可能影響公正行使公權力的宴請、旅遊、健身、娛樂等活動安排,情節較重的,予以警告、記過或者記大過;情節嚴重扮脊陸的,予以降級或者撤職。
6、黨員收受禮金的處理規定
法律分析:對於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禮金、消費卡等一律不準收受。二是收受其他明顯超出正常禮尚往來的禮品、禮金、消費卡等的,要予以紀律處分。這是新的規定,即日常生活中收受同事、同學、老鄉、朋友等贈送的禮品、禮金、消費卡等,雖與公正執行公務無關,但如果「明顯超出正常禮尚往來」的,要予以處分。
法律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
第八十八條 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禮金、消費卡和有價證券、股權、其他金融產品等財物,情節較輕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節較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節嚴重的,給予開除黨籍處分。收受其他明顯超出正常禮尚往來的財物的,依照前款規定處理。
第八十九條 向從事公務的人員及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親屬和其他特定關系人贈送明顯超出正常禮尚往來的禮品、禮金、消費卡和有價證券、股權、其他金融產品等財物,情節較重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節嚴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
第一百零三條 違反有關規定組織、參加用公款支付的宴請、高消費娛樂、健身活動,或者用公款購買贈送或者發放禮品、消費卡(券)等,對直接責任者和領導責任者,情節較輕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節較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節嚴重的,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7、普通黨員結婚彩禮法律規定
近日,甘肅省定西市發布《定西市市直機關黨員幹部職工婚喪嫁娶活動指導標准》,面對該市全體市直機關黨員幹部職工在職期間和離退休之後本人及直系親屬因婚嫁和安葬需要舉辦的婚喪活動。其中:彩禮不超過5萬元,提倡零彩禮、不要車、不要房、自己家業自己創的新型婚戀觀芹手;
舉辦婚事雙方不超過2天,酒席桌數不超過20桌,每桌標准城區不超過900元、農村不超過500元;
舉辦喪事原則上不超過3天,不辦酒席,一碗燴菜。
定西市市直機關黨員幹部職工
婚喪嫁娶活動指導標准
為進一步發揮市直機關黨員幹部職工在治理高價彩禮推進移風易俗培育文明鄉風方面的示範引領作用,帶頭約束家人、親屬,自覺抵制陳規陋習和大操大辦之風,全面推行婚事新辦、喪事簡辦,推動全市移風易俗工作見實效,特製定本指導標准。
第一條 本指導標准所指婚喪嫁娶活動是市直機關所有黨員幹部職工在職期間和離退休之後本人及直系親屬因婚嫁和安葬需要舉辦的婚喪活動。
第二條 市嫌顫嫌直機關洞渣黨員幹部職工及直系親屬在操辦婚喪嫁娶活動時,應遵守祥和、文明、健康、節儉、安全、移風易俗的原則,內容和形式要正面健康、積極向上。
第三條 禁止借婚姻索取財物,彩禮不超過5萬元。提倡零彩禮,不要車,不要房,自己家業自己創的新型婚戀觀。
第四條 舉辦婚事雙方活動總時長不超過2天。一方酒席桌數不超過20桌。城區每桌標准不超過900元、酒不超過150元。農村每桌標准不超過500元、酒不超過100元。婚禮全程式控制煙。
第五條 舉辦喪事原則上不超過3天,不辦酒席,一碗燴菜。喪葬活動全程式控制煙。
第六條 提倡直系和三代以內親屬禮金不超過500元,同事、同學、戰友等隨禮不超過200元。不得收受管理服務對象或其他可能影響公正履職的禮金、禮品和有價證券。
第七條 市區范圍內治喪辦喪活動一律在安定區殯儀服務中心進行,城區禁止在非規定區域焚燒冥幣紙錢、紙扎物等祭祀用品。
第八條 倡導黨員幹部職工積極參加所在村(社區)紅白理事會等群眾自治組織,加強對親屬、朋友和周圍群眾的教育引導。
第九條 加強民間媒介人員備案教育管理,組建民間婚介志願服務隊伍,提倡婚介人員志願服務,不收媒禮。
第十條 參照《關於嚴格規范領導幹部操辦婚喪喜慶事宜的暫行規定》,落實「一報告一承諾」等「規定動作」。
第十一條 市直機關黨組織負責本指導標準的落實責任,加強對本單位黨員幹部職工的教育、管理和監督,每年向市紀委監委機關、市委組織部、市委宣傳部(市文明辦)、市文明實踐辦報送指導標准落實情況。
第十二條 少數民族黨員幹部職工在尊重其民族習俗前提下,參照此標准執行。
第十三條 指導標准從2022年開始執行。市委宣傳部(市文明辦)、市文明實踐辦負責,每五年對指導標准組織修訂一次。
8、收受管理對象禮金如何認定
如何認定違規收受禮品禮金等財物行為
禮品禮金等財物的收送,都帶有一定的目的性和交易性,其實質就是通過商品交換這種形式,對領導幹部公正執行公務的行為施加影響,《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八十八條對違規收受禮品禮金等財物違紀行為及其適用的處分種類和幅度作出規定,該條在保持2015年《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禮金、消費卡相關規定的同時,把收受有價證券、股權、其他金融產品等財物的行為也納入紀律處分的范疇。
一、收受禮品禮金等財物行為的違紀構成
(一)違鏈讓紀客體
《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將收受禮品禮金等財物行為放在違反廉潔紀律行為章節中作出規定,因此該行為跟違反廉潔紀律行為的違紀客體是相同的。違反廉潔紀律,是指黨組織和黨員幹部在從事黨的工作中或者其他與行使職權有關的活動中,違反應當遵守的廉潔從政、廉潔用權的各種行為規范和規則,依照黨內法規應當受到黨的紀律追究的行為。違反廉潔紀律行為的違紀客體是職務廉潔性。因此,本違紀行為所侵犯的客體是職務行為的廉潔性。
(二)違紀客觀方面
本違紀行為的客觀方面有兩種表現,一是收受了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禮金等財物的行為;二是收受了其他明顯超出正常禮尚往來的財物的行為。因此收受沒有超出正常禮尚往來、不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禮金等財物不構成違紀。
(三)違紀主體
本違紀行為的主體是特殊主體,必須是黨和國家工作人員或者其他從事公務的人員中的黨員。
(四)違紀主觀方面
本違紀行為的主觀方面是故意,即明知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禮金等財物,或者明顯超出正常禮尚往來的財物是違反黨的紀律的行為,仍故意實施收受行為。
二、相關概念
(一)財物
在《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沒有對財物相關含義作出解釋的情況下,可以參照刑法及有關司法解釋來確定財物的含義。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發布的《關於辦理商業賄賂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和《關於辦理貪污賄賂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均對財物的含義作出規定,除文字表述不同外,兩者都將財產性利益納入財物的范疇之內。
《關於辦理貪污賄賂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二條規定,賄賂犯罪中的「財物」,包括貨幣、物品和財產性利益。財產性利益包括可以折算為貨幣的物質利益如房屋裝修、債務免除等,以及需要支付貨幣的其他利益如會員服務、旅遊等。後者的犯罪數額,以實際支付或者應當支付的數額計算。會員服務、旅遊,就其性質而言不屬於物質利益,但取得這種利益需要支付相應的貨幣對價,故視為財產性利益。
(二)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
「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禮金等財物」,是指可能與公職相關聯的、與公正執行公務相沖突的禮品禮金等財物。既包括管理和服務對象所贈,也包括主管范圍內的下屬單位和個人所贈,還包括其工作業務范圍內私營企業主所贈,以及其他與行使職權有關系的單位和個人所贈。
判斷「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事項採用推定的方法。並非以收受禮品禮金等財物的公職人員主觀意願和主觀想法為依據,而是以客觀上具有黨員身份的公職人員其職權對行送財物的當事人的相關利益形成影響為依據。採用推定的方法,杜絕了在執紀審查和執紀審理過程中某些違紀黨員辯解其接受對方當事人的禮品禮金等財物,也會按照相關規定公正辦事,不會利用手上的職權給對方當事人提供幫助,也不會影響其公正執行公務。
棚行局 按照推定的方法,公職人員只要接受管理和服務對象以及其他與行使職權有關系的單位和個人的財物就推定為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不考慮違紀人員的主觀意願,也不考慮其是否實際影響到公正執行公務。作出這樣的規定,旨在從制度上防止潛在利益沖突的可能性向現實性轉化,是一種防患於未然的預防性規定。
(三)明顯超出正常禮尚往來
我國區域經濟發展水平不平衡,經濟發達地區和欠發達地區收入差距較大,因此認定是否明顯超出帶拍正常禮尚往來要以當地正常經濟水平為基礎,對收受禮品禮金等財物的金額作出合理區分,同時要綜合當地風俗習慣、個人經濟能力以及正常的禮節往來等情況作出合理判斷。
三、與相關違紀違法行為的區別
(一)與正常人情往來的區分
在執紀實踐中,我們發現個別黨員領導幹部在春節、中秋、國慶等法定節假日期間大肆收受禮品禮金等財物,認為自己的行為屬於正常的人情往來,不是違紀。
正常人情往來與收受禮品禮金等財物行為,主要從以下幾個方面作區分,一是收受對象不同,正常人情往來一般是發生在親屬、朋友之間,而收受禮品禮金等財物的行為往往發生在上下級、管理服務對象之間,而且從查處的案例看,都發生在領導幹部任職期間;
二是行送目的不同,正常人情往來沒有特定的利益訴求,而收受禮品禮金等財物的行為中,送禮方往往是進行長期的「感情投資」,對領導幹部公正執行公務的行為施加影響,以獲取相關利益;
三是往來金額不同,正常人情往來沒有明顯超出當地正常經濟水平、風俗習慣、個人經濟能力,且屬於相互贈送,數額大體相當,而收受禮品禮金等財物的行為收送金額明顯不對等,有的是管理服務對象等人員單方面向領導幹部贈送,或者領導幹部收受的數額很大而回贈的數額很小。
執紀實踐中,通過上述分析,基本能夠區分正常人情往來與收受禮品禮金等財物行為。比如領導幹部生病住院期間,其同學來看望並送數千元慰問,後該同學生病住院期間領導幹部亦送數千元慰問,這種有來有往,收送金額對等,且發生在同學之間也沒有特定利益訴求的,應該認定為正常人情往來,不宜以違紀論處。
(二)與辦理涉群眾事務時刁難群眾、吃拿卡要違紀行為的區分
辦理涉及群眾事務時刁難群眾、吃拿卡要的行為是指黨員幹部在履行職責過程中,辦理涉及群眾切身利益的各種事務,故意拖延不辦,想方設法出難題、設障礙,利用職務便利向群眾索取各種好處。
其中的「要」,一般是指黨員幹部採取提要求、暗示等方式主動向群眾要錢要物。該違紀行為實質是黨員幹部將公權力異化為管理者「私權」,把服務群眾的義務當作管理群眾的特權,甚至借機以權謀私,其後果是破壞黨同人民的血肉聯系,損害黨的執政基礎,因此兩種行為侵犯的客體不同;同時辦理涉及群眾事務時刁難群眾、吃拿卡要違紀行為一般是黨員幹部主動向群眾索要,而本違紀行為一般是黨員領導幹部被動予以收受。
(三)與受賄罪的區分
收受禮品禮金等財物行為並沒有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行送人謀取利益,也沒有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索取財物。如果黨員幹部為行送人謀取利益後收受禮品禮金等財物的,或者先收受禮品禮金等財物後又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行送人謀取利益,或者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向他人索要禮品禮金等財物的,此時,行為人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在權力和金錢之間建立了某種聯系,侵犯了國家工作人員職務行為的廉潔性、不可收買性,此時符合受賄罪的構成要件,應該以受賄罪定性量紀。
如果達成立案標准,構成犯罪的,應當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二十七條規定進行處理。達不到立案標准,尚不構成犯罪的,應當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二十八條規定進行處理。
因此,如果黨員幹部僅是在日常交往過程中收受了對方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禮金等財物的,沒有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的情節,構成違紀。《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貪污賄賂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三條第一款規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為他人謀取利益」,構成犯罪的,應當依照刑法關於受賄犯罪的規定定罪處罰:
(一)實際或者承諾為他人謀取利益的;(二)明知他人有具體請託事項的;(三)履職時未被請托,但事後基於該履職事由收受他人財物的,如果黨員幹部存在為他人謀取利益的要件,那麼行為的性質會發生轉變,涉嫌構成《刑法》規定的受賄行為。
同時《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貪污賄賂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三條第二款對將所謂的「感情投資」視為承諾為他人謀取利益作出明確規定,並對這一規則的適用設定了較為嚴格的條件:
一是雙方具有上下級關系或者行政管理關系;二是收受財物行為可能影響職權的行使;三是財物價值在3萬元以上。收受感情投資的黨員幹部,如果符合上述三個方面的條件,就應視為承諾為他人謀取利益。實踐中,在上述司法解釋出台之後,如果黨員幹部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禮金等財物,而且價值在3萬元以上的,應按受賄罪論處。
引申:送禮行為違紀違法的定性處理。
黨員領導幹部手中掌握著公權力,由於權力可以成為利益交換的籌碼,黨員領導幹部成為一些不法人員「圍獵」的對象。向公務人員及其特定關系人贈送禮品禮金等財物的行為就是「圍獵」黨員領導幹部的一種表現形式,該行為滋生和助長了社會不良風氣,影響了公務的公正執行,侵犯了公職人員的廉潔自律制度和職務行為的廉潔性。
因此要貫徹「堅持受賄行賄一起查」的執紀執法理念,除嚴厲懲處收禮行為之外,也要依紀依法對送禮行賄等行為堅決予以打擊,讓越來越多的「圍獵者」為自己的違紀違法行為付出應有的代價。
《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八十九條規定,以明顯超出正常禮尚往來的標准,向從事公務的人員及其特定關系人「送禮」的,應視其情節給予相應的黨紀處分。如果構成行賄罪的,要依法追究行賄者的刑事責任,對其通過行賄獲取的不法利益也要依紀依法予以沒收、追繳。
9、黨員幹部多少紅包禮金可以立案?
一到三萬。根據查詢相關資料顯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襪梁立案:
1、個人收受禮金數額在三萬元以上的。
2、收受禮金數額在一萬元以上不滿三萬元,但具有贓款贓物用於非法活動,拒不交待贓款贓物去向或者拒不配合追繳工作,致使無法追繳以及造成惡劣影響或者其他嚴重後果等情節的。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條受賄罪國家工作人員兆好耐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財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的,是受賄罪。國家工作人員在經濟往來中,違反國家規定,收受各種名義的回扣、手續族春費,歸個人所有的,以受賄論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