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禁收受禮品的規定
1、八項規定中禮品怎麼規定的
1、嚴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訪、送禮、宴請等拜年活動。各地各部門要大力精簡各種茶話會、聯歡會,嚴格控制年終評比達標表彰活動,單位之間不搞節日慰問活動,未經批准不得舉辦各類節日慶典活動。上下級之間、部門之間、單位之間、單位內部一律不準用公款送禮、宴請。各地都不準到省、市機關所在地舉辦鄉情懇談會、茶話會、團拜會等活動,已有安排的,必須取消。各級黨政幹部一律不準接受下屬單位安排的宴請,未經批准不準參與下屬單位的節日慶典活動。2、嚴禁向上級部門贈送土特產。各地各部門各單位一律不準以任何理由和形式向上級部門贈送土特產,包括各種提貨券。各級黨政幹部不得以任何理由,包括下基層調研等收受下屬單位贈送的土特產和提貨券。各級黨政機關要嚴格紀律要求,加強管理,杜絕在機關收受和分發土特產的情況發生。3、嚴禁違反規定收送禮品、禮金、有價證券、支付憑證和商業預付卡。各級領導幹部一定要嚴格把關,嚴於律己,要堅決拒收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禮金、有價證券、支付憑證和商業預付卡,嚴禁利用婚喪嫁娶等事宜借機斂財。4、嚴禁濫發錢物,講排場、比闊氣,搞鋪張浪費。各地各部門不準以各種名義年終突擊花錢和濫發津貼、補貼、獎金和實物;不準違反規定印製、發售、購買和使用各種代幣購物券(卡);不準借用各種名義組織和參與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費娛樂、健身活動;不準用公款組織遊山玩水、安排私人度假旅遊、出國(境)旅遊等活動;不準違反規定使用公車、在節日期間公車私用。5、嚴禁超標准接待。領導幹部下基層調研、參加會議、檢查工作等,要嚴格按照中央和省委的有關要求執行。6、嚴禁組織和參與賭博活動。各級黨員幹部一定要充分認識賭博的嚴重危害性,決不組織和參與任何形式的賭博活動。
2、老師收禮犯法嗎
老師收禮是否違反分兩種情況:如果是私立學校的老師不構成犯罪;如果是公立學校的老師累計收受數額達到5000元以上,一般會受到行政處分,由於屬於國家工作人員,情節嚴喚瞎重者可被依法定罪量刑。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條
受賄罪指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財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的行為。受賄罪侵犯了國家工作人員和巧空職務行為的廉潔性及公私財物所有權。
根據《嚴禁教師違規收受學生及家長禮品禮金等行為的規定》
為糾正教師利用職務便利違規收受學生及家長禮品禮金等不正之風,特作如下規定:
一、嚴禁以任何方式索要或接受學生及家長贈送的禮品禮金、有價證券和支付憑證等財物;
二、嚴禁參加由學生及家長安寬仔排的可能影響考試、考核評價的宴請;
三、嚴禁參加由學生及家長安排支付費用的旅遊、健身休閑等娛樂活動;
四、嚴禁讓學生及家長支付或報銷應由教師個人或親屬承擔的費用;
五、嚴禁通過向學生推銷圖書、報刊、生活用品、社會保險等商業服務獲取回扣;
六、嚴禁利用職務之便謀取不正當利益的其他行為。
3、教師違規收受學生及家長禮品禮金等行為的規定
法律分析:一、嚴禁以任何方式索要或接受學生及家長贈送的禮品禮金、有價證券和支付憑證等財物。
二、嚴禁參加由學生及家長安排的可能影響考試、考核評價的宴請。
三、嚴禁參加由學生及家長安排支付費用的旅遊、健身休閑等娛樂活動。
四、嚴禁讓學生及家長支付或報銷應由教師個人或親屬承擔的費用。
五、嚴禁通過向學生推銷圖書、報刊、生活用品、社會保險等商業服務獲取回扣。
六、嚴禁利用職務之便謀取不正當利益的其他行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 第七條 教師享有下列權利: (一)進行教育教學活動,開展教育教學改革和實驗; (二)從事科學研究、學術交流,參加專業的學術團體,在學術活動中充分發表意見; (三)指導學生的學習和發展,評定學生的品行和學業成績; (四)按時獲取工資報酬,享受國家規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期的帶薪休假; (五)對學校教育教學、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門的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通過教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其他形式,參與學校的民主管理; (六)參加進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訓。
4、老師收禮物違反規定嗎
法律分析:是違反規定的,根據我國頒布的嚴禁教師違規收受學生及家長禮品禮金等行為的規定,嚴禁以任何方式索要或接受學生及家長贈送的禮品禮金、有價證券和支付憑證等財物。
法律依據:《嚴禁教師違規收受學生及家長禮品禮金等行為的規定》
為糾正教師利用職務便利違規收受學生及家長禮品禮金等不正之風,特作如下規定:
第一條 嚴禁以任何方式索要或接受學生及家長贈送的禮品禮金、有價證券和支付憑證等財物。
第二條 嚴禁參加由學生及家長安排的可能影響考試、考核評價的宴請。
第三條 嚴禁參加由學生及家長安排支付費用的旅遊、健身休閑等娛樂活動。
第四條 嚴禁讓學生及家長支付或報銷應由教師個人或親屬承擔的費用。
第五條 嚴禁通過向學生推銷圖書、報刊、生活用品、社會保險等商業服務獲取回扣。
第六條 嚴禁利用職務之便謀取不正當利益的其他行為。
學校領導幹部要嚴於律己,帶頭執行規定,切實負起管理和監督職責。廣大教師要大力弘揚高尚師德師風,自覺抵制收受學生及家長禮品禮金等不正之風。對違規違紀的,發現一起、查處一起,對典型案件要點名道姓公開通報曝光。情節嚴重的,依法依規給予開除處分,並撤銷其教師資格;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