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監獄看人送什麼
1、給監獄的犯人可以送那些東西
一般現金、襪子、內褲、內衣等衣物都可以,但是吃的東西,包括煙都是不能送的。平時送東西要遵照「接濟單」上的具體要求。送衣物注意不要有繩子、皮帶、金屬拉鏈、紐扣,最好衣服不要有夾層(看守所為防止夾帶物件,夾層衣服會被剪開檢查)
各地的規定都不同,具體可以看監獄的要求。
《監獄法》第四十九條 罪犯收受物品和錢款,應當經監獄批准、檢查。
上海監獄《罪犯會見管理規定》第六條(會見送物)罪犯會見時,一般不得接受物品。特殊情況,須經監獄長批准,並確定專人檢查登記。
會見人按規定送給罪犯的現金,監獄應指定民警辦理,存入罪犯本人獄內賬戶。
合肥市司法部《罪犯會見工作管理規定(試行)》規定
第三十一條 罪犯會見時可接受下列物品:
(一) 內衣、內褲、線衣、棉被和鞋子(皮鞋除外);
(二) 內容健康的書、報及學慣用品;
(三) 適宜監獄內開展的文化體育活動用品;
(四) 經監獄醫院或衛生所簽單同意的外購葯品。
會見人帶給罪犯的上述物品必須經會見室民警檢查確認後,由民警直接交給罪犯(葯品必須經醫院或衛生所醫生鑒定後,由分監區民警領回)。對在會見物品中夾帶違禁品的,一律沒收,並視其情節給予適當處理。
除上述物品外,其他物品一律不得帶入監內。
(1)去監獄看人送什麼擴展資料:
上海市監獄規定家屬探監的程序:
《罪犯會見管理規定》
第二條(會見對象、次數、人數)罪犯在監獄服刑期間,可以會見親屬、監護人,一般每月1次,每次會見人數不超過3人。
第三條(會見手續、場所、安檢)監獄應當設定會見日,會見人必須持有《會見通知單》、本人身份證辦理會見手續。
首次會見的,會見人還須攜帶戶口簿或地方派出所開具的與被會見人的關系證明。
罪犯會見一律在監獄規定的會見場所進行。
會見人進入會見場所,必須接受民警安全檢查。
第四條(無會見單或非會見日會見)會見人無《會見通知單》或在非會見日要求會見的,會見人應填寫《會見申請表》,並附身份證復印件,經監獄長審批後,辦理會見手續。
節假日或非工作時間不安排罪犯會見。
2、請問去監獄探視朋友都可以給他帶什麼啊?
1、衣服,被子等
如果說去監獄探監帶什麼最實惠。那麼最好是帶衣服,棉被等。牢房的冬天是很冷的,有了衣服和被子,犯人就不容易感冒,更好地積極改造。
2、最基礎的日用品
一些最最基礎的日用品,比如草紙什麼的,部分監獄是允許帶的,但是要經過重重的審查。比較尖銳的,有攻擊性的直接拒絕。各地的規定都不同,具體可以看監獄的要求。
3、健康向上的書籍
讀書能夠陶冶人的心情,一個原本暴戾的人,如果能夠長期飲用「心靈雞湯」,那麼相信他的性情就會得到改變,脫胎換骨。
4、職業教育教材
相當部分的人之所以走上犯罪的道路,是因為沒有學歷,到處受人欺負,最後急了就做出一些沖動的事情來。牢里歲月長,可以帶一些他們感興趣的職業教育教材,供其在獄中學習,出來後也能找到不錯的工作。
5、送點零花錢
監獄里也有商店,監獄的商店基本上都是給犯人消費的,有的監獄管得比較緊,連日用品都不給帶,缺什麼都就自己去商店刷卡。那麼這種情況下,多給些零花錢打到卡上就對了。
6、帶家人的訊息
探監是很不容易的,就算能見到親人,也見不全,很多犯人坐牢特別想家,有孩子的則是非常惦記孩子,那麼可以由去探監的人做代表,把家人的訊息傳達過去,讓坐牢的人安心。
7、其他符合監獄規定的物品
不同的監獄規定不同,如果可以外帶的,一般可以通知家裡人送過去,注意不能帶的東西千萬不要亂帶,否則只會害了犯人。
3、探監的時候可以給犯人帶一些什麼東西進去
合肥市司法部《罪犯會見工作管理規定(試行)》規定
第三十一條 罪犯會見時可接受下列物品:
(一) 內衣、內褲、線衣、棉被和鞋子(皮鞋除外);
(二) 內容健康的書、報及學慣用品;
(三) 適宜監獄內開展的文化體育活動用品;
(四) 經監獄醫院或衛生所簽單同意的外購葯品。
會見人帶給罪犯的上述物品必須經會見室民警檢查確認後,由民警直接交給罪犯(葯品必須經醫院或衛生所醫生鑒定後,由分監區民警領回)。對在會見物品中夾帶違禁品的,一律沒收,並視其情節給予適當處理。
除上述物品外,其他物品一律不得帶入監內。
(3)去監獄看人送什麼擴展資料:
監獄獎懲:
中華人民共和國監獄法:
第五十六條 監獄應當建立罪犯的日常考核制度,考核的結果作為對罪犯獎勵和處罰的依據。
第五十七條 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監獄可以給予表揚、物質獎勵或者記功:
(一)遵守監規紀律,努力學習,積極勞動,有認罪伏法表現的;
(二)阻止違法犯罪活動的;
(三)超額完成生產任務的;
(四)節約原材料或者愛護公物,有成績的;
(五)進行技術革新或者傳授生產技術,有一定成效的;
(六)在防止或者消除災害事故中作出一定貢獻的;
(七)對國家和社會有其他貢獻的。
被判處有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執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在服刑期間一貫表現好,離開監獄不致再危害社會的,監獄可以根據情況准其離監探親。
第五十八條 罪犯有下列破壞監管秩序情形之一的,監獄可以給予警告、記過或者禁閉:
(一)聚眾哄鬧監獄,擾亂正常秩序的;
(二)辱罵或者毆打人民警察的;
(三)欺壓其他罪犯的;
(四)偷竊、賭博、打架斗毆、尋釁滋事的;
(五)有勞動能力拒不參加勞動或者消極怠工,經教育不改的;
(六)以自傷、自殘手段逃避勞動的;
(七)在生產勞動中故意違反操作規程,或者有意損壞生產工具的;
(八)有違反監規紀律的其他行為的。
依照前款規定對罪犯實行禁閉的期限為七天至十五天。
罪犯在服刑期間有第一款所列行為,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4、給監獄的人送什麼東西
監獄里有嚴格的規章制度,只可以送些內衣物'、書籍。其它的一概不行。
各個省份的監獄由於地域的差別、管理的不同,對於犯人親屬送來的衣物都有著不同的規定,有的監獄任何衣物都不許帶入監獄里,有的監獄允許送一些秋衣秋褲、背心褲頭什麼的。但外套和褲子是哪個監獄都不許帶入監獄的,監獄給犯人發統一的囚服。如果監獄發放物品中包括外罩、棉衣褲、毛衣褲、秋衣秋褲、背心褲頭、鞋,那麼家屬就只能帶些書籍,其他都不需要。錢是通過郵局寄的,而且大帳上不能超過一定數額。
不過現在有<監獄法>保障罪犯的權益,不用擔心什麼,生病了裡面有醫院,發放生活用品,只要是正當的東西有錢什麼都可以買到。
5、去看守所看人能拿什麼東西
看守所可以帶一些日用品,衣服,學習書刊等,最重要的是現金。一版般看守所包括香煙,食權物都是不允許帶進去的。比較尖銳的,有攻擊性的直接拒絕。各地的規定都不同,具體可以看監獄的要求。所有東西都要經過檢查和同意的。
《看守所條例實施辦法》
第三十七條 人犯近親屬送給或者寄給人犯的日用品和學習書刊,經檢查,看守所同意收留的要詳細登記,辦好手續後交給人犯;現金由看守所代為保管,人犯有正當用途時可以支付;對於不許收留的物品,當場或登記後予以退回。
第三十八條 看守所對人犯發收的信件,未受辦案機關委託檢查的,一律交辦案機關處理。
(5)去監獄看人送什麼擴展資料:
家屬會見人犯的規定:
1、每月不許超過一次,每次不得超過半小時,每次會見的近親屬不得超過三人。
2、會見時,應當有辦案人員和看守幹警在場監視。
3、對外國籍人犯,少數民族人犯和聾啞人犯,還必須由辦案機關聘請翻譯人員在場。
4、會見中,嚴禁談論案情,不準使用暗語交談,不準私下傳遞物品。違反規定不聽制止的,應即責令停止會見。
6、家人在看守所我們可以送哪些東西進去?
法律分析:探視時,家人是可以攜帶必要的生活用品、衣服、食品,但是需要拘留所民警檢查同意,其他東西不得送至被處罰人。在看守所期間的犯人可以家屬送錢和衣服進去,也可以在裡面買高價食品衣服。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當中規定的內容可以得知,所有的衣服和褲子上面都不允許有金屬,不準用皮帶,皮鞋也是不允許穿的,不能有鞋帶,只能穿布鞋。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看守所條例》第三十條 人犯近親屬給人犯的物品,須經看守人員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