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拘留所幾點可以送東西
1、看守所周末能送東西嗎
法律分析:周六周日是可以去看守所給人送東西的。若是被刑事拘留了或被批捕了,只有律師可以會見。1、看守所一般採用24小時值班制度,也就是幹警會值班一天,所以沒有雙休的說法。2、在制度允許的情況下,周六日是探視高峰期,因為大部分人周末時間多些。所以周末可以探視。3、送東西未下判決的不允許探視的,送東西在探視時間是可以的,沒明確規定不行。但送的東西有限制,必須是生活用品及部分可以送的食物。4、因為界限模糊無法確保可以送,建議找個熟人問題就可解決。依據現有法律,若是被刑事拘留了或被批捕了,家屬或朋友不能會見犯罪嫌疑人,只有到法院開庭才能見到。這期間,只有委託律師進入看守所會見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律師可以進入看守所了解下列情況:您的親友是否被刑訊逼供、是否被同監所的犯人欺負或虐待、為其提供法律咨詢與幫助、了解涉案罪名與案件相關情況、反饋家人朋友的掛念與希望知道的情況、以及其在裡面的狀況、代為取保候審、代為申訴或控告等等。 無論對親友還是對被抓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來說,第一時間找律師介入最有利於保護其合法權益。 當家人被刑事拘留後,一般情況下採取拘留措施的機關都會及時通知家人知曉。此時,也是可以探視被刑事拘留的人的,只不過探視的對象只能是聘請的律師,而不能是非律師人員。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看守所條例》
第二十四條 人犯應當自備衣服、被褥。確實不能自備的,由看守所提供。
第十一條 看守所收押人犯,應當對其人身和攜帶的物品進行嚴格檢查。非日常用品應當登記,代為保管,出所時核對發還或者轉監獄、勞動改造機關。違禁物品予以沒收。發現犯罪證據和可疑物品,要當場製作記錄,由人犯簽字捺指印後,送案件主管機關處理。對女性人犯的人身檢查,由女工作人員進行。
第三十四條 在保證安全和不影響刑事訴訟活動的前提下,看守所可以組織人犯進行適當的勞動。人犯的勞動收入的支出,要建立帳目,嚴格手續。
第三十條 人犯近親屬給人犯的物品,須經看守人員檢查。
2、進看守所後多久家屬能送生活用品
隨時都可以送,送去的東西會先通過看守所獄警檢查。但有的看守所可能會對次數或物品種類進行限制。
看守所放人有很多情況,如不逮捕、不起訴,或者被批准取保候審,或者法院判決緩刑,或看守所被拘留時間可全部折抵被判處刑罰時間等。
注意事項:
1.生活用品肯定是必須的。比如換洗的內衣(秋衣秋褲,褲頭背心),襪子,洗漱用品;
2.如果拘留所允許上賬(各地看守所規定不同,有的允許,有的不允許),可以存上一些錢,但也不宜過多,2、3百元即可。可以利用這些錢在拘留所購買一些吃的,或是需要的合法的東西。
但是以上物品都要討經過嚴格檢查的。
3、拘留 什麼時候可以送衣服 可以見人嗎?
刑事訴訟中的拘留是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對直接受理的案件,在偵查過回程中,遇到法定的答緊急情況時,對於現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採取的臨時剝奪其人身自由的強制方法。刑事拘留必須同時具備兩個條件:其一,拘留的對象是現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其二,具有法定的緊急情形之一。除個別看守所要求只能在看守內購買外,根據本人長期辦理刑事案件的經驗,大多數看守所都是可以,但是在判刑以前不能見面,衣服只能送到指定的窗口。在看守所期間的犯人可以由外面送錢和衣服進去,也可以在裡面買食品衣服等。看守所有規定,所有的衣服和褲子上面都不允許有金屬,不準用皮帶,皮鞋也是不允許穿的,不能有鞋帶,只能穿布鞋、拖鞋等。
4、看守所拘留期間,什麼時候可以送東西進去
看守所拘留期間,周六周日可以送東西進去。
看守所一般採用24小時值班制度,也就是幹警會值班一天,所以沒有雙休的說法。在制度允許的情況下,周六日是探視高峰期,因為大部分人周末時間多些。所以周末可以探視。未下判決的不允許探視的,送東西在探視時間是可以的,沒明確規定不行。但送的東西有限制,必須是生活用品及部分可以送的食物。
看守所是指涉嫌刑事犯罪的犯罪嫌疑人,法院暫時還沒有做出司法判決,用於暫時性扣押犯罪嫌疑人的公安機關。依法被逮捕、刑事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的機關。對被判處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執行刑罰前,剩餘刑期在三個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為執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看守所條例實施辦法》第五條 看守所對人犯收押前,應當由醫生對人犯進行健康檢查,填寫《人犯健康檢查表》,凡具有《條例》第十條規定情形之一的,不予收押,由送押機關依法作其他處置。對於收押後發現不應當收押的,提請辦案機關依法變更強制措施;對可能患有精神病的人犯,由辦案機關負責鑒定。
第十一條 辦案機關需要將羈押人犯移送另一機關管轄時,應當填寫《換押證》並加蓋公章隨案移送。接收機關在《換押證》上加蓋公章,註明承接時間後,及時送交看守所。看守所憑該《換押證》辦理被羈押人犯的換押手續,並立即開具回執退回移送機關。
第三十七條 人犯近親屬送給或者寄給人犯的日用品和學習書刊,經檢查,看守所同意收留的要詳細登記,辦好手續後交給人犯;現金由看守所代為保管,人犯有正當用途時可以支付;對於不許收留的物品,當場或登記後予以退回。
第四十九條 看守所對人犯帶入所內以及後來寄送的財物,需要代為保管的,應當當面點清,詳細登記。填寫《財物保管登記表》時,應當把財物的名稱、數量、質量、規格、特徵和牌號寫清楚,並由人犯簽名捺印。登記表一式三份,一份存根,一份交人犯收執,一份連同財物一起保存。
人犯在羈押期間確實需要使用其被保管的財物的,應當經過看守所所長批准。人犯領取財物時,應當出具字據。
5、到拘留所去送衣服有時間規定嗎?是每一天都可以去嗎
有的,一般工作日時間都可以。
如果已被刑事拘留,根據刑事訴訟法的規定,只有律師才能去看守所會見犯罪嫌疑人。
近親屬在條件許可的情況下可以考慮及早委託律師到看守所會見犯罪嫌疑人了解到最真實的事情經過,安撫嫌疑人的情緒。
律師會見後對犯罪情節做出初步判斷看有無構成犯罪或者有無自首、立功、從犯、未遂等從輕、減輕的情節並及時為其提供法律幫助、申請取保候審。
6、去看守所送東西幾點
1、一般來說主要的幹部,都是早上8點-12點下班, 下午1點上班-5點下班。
2、周日不接受探視。
3、送的物品不要有拉鏈的、金屬,扣子。
7、看守所星期六能送東西嗎
1、周六周日是可以去看守所給人送東西的。
2、看守所一般採用24小時值班制度,也就是幹警會值班一天,所以對於他們來說沒有雙休的說法。
3、在制度允許的情況下,周六日是探視高峰期,因為大部分人周末時間多些。所以周末可以探視。
4、未下判決的不允許探視的,送東西在探視時間是可以的,沒明確規定不行。但送的東西有限制,必須是生活用品及部分可以送的食物。
1、《看守所條例》第十一條:看守所收押人犯,應當對其人身和攜帶的物品進行嚴格檢查。非日常用品應當登記,代為保管,出所時核對發還或者轉監獄、勞動改造機關。違禁物品予以沒收。發現犯罪證據和可疑物品,要當場製作記錄,由人犯簽字捺指印後,送案件主管機關處理。
2、第二十四條 人犯應當自備衣服、被褥。確實不能自備的,由看守所提供。
3、第二十八條規定,人犯在羈押期間,經辦案機關同意,並經公安機關批准,可以與近親屬通信、會見。
4、第三十條規定人犯近親屬給人犯的物品,須經看守人員檢查。
5、對女性人犯的人身檢查,由女工作人員進行。
參考資料網路-中華人民共和國看守所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