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麼往看守所送東西
1、看守所送東西需要走什麼流程
法律分析:一般來說只要手持《刑事拘留通知書》或者《逮捕通知書》即可到看守所送錢和衣服。具體問一下當地看守所。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看守所條例實施辦法》 第三十七條 人犯近親屬送給或者寄給人犯的日用品和學習書刊,經檢查,看守所同意收留的要詳細登記,辦好手續後交給人犯;現金由看守所代為保管,人犯有正當用途時可以支付;對於不許收留的物品,當場或登記後予以退回。
2、麥德龍買東西怎麼寄到看守所
郵寄。根據查詢看守所相關信息得知,麥德龍買東西郵寄到看守所。往看守所送東西可以郵寄,有規定的郵局。郵寄的時候寫清楚看守所的地址和被關押人的姓名。
3、往看守所寄衣服流程
往看守所寄衣服流程:給在押人員送換洗衣服,不需要特別的手續,只需要說明姓名就可以了。
管理人員會對衣物進行檢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看守所條例實施辦法》規定,人犯近親屬送給或者寄給人犯的日用品和學習書刊,經檢查,看守所同意收留的要詳細登記,辦好手續後交給人犯;現金由看守所代為保管,人犯有正當用途時可以支付;對於不許收留的物品,當場或登記後予以退回。
《中華人民共和國看守所條例實施辦法》
第三十七條 人犯近親屬送給或者寄給人犯的日用品和學習書刊,經檢查,看守所同意收留的要詳細登記,辦好手續後交給人犯;現金由看守所代為保管,人犯有正當用途時可以支付;對於不許收留的物品,當場或登記後予以退回。
4、看守所能送什麼東西,需要什麼東西
法律分析:
1.可以送衣服,而且必須送衣服。看守所只提供一件外套。送的衣服不能包涵金屬,比如拉鏈。鞋不能有鞋帶。
2.在看守所任何可以想到的東西都要自備因為在看守所里的都是處於拘留階段的等正式審判以後轉道監獄就什麼都不用了,看守所只有號服是准備好的,其他全部是自己的,要外面送進去,所有衣服上不得有金屬物件,長於20厘米的帶子要剪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八十二條 公安機關對於現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預備犯罪、實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後即時被發覺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場親眼看見的人指認他犯罪的;
(三)在身邊或者住處發現有犯罪證據的;
(四)犯罪後企圖自殺、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毀滅、偽造證據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講真實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第八十五條 公安機關拘留人的時候,必須出示拘留證。
拘留後,應當立即將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羈押,至遲不得超過二十四小時。除無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動犯罪通知可能有礙偵查的情形以外,應當在拘留後二十四小時以內,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屬。有礙偵查的情形消失以後,應當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屬。
第九十一條 公安機關對被拘留的人,認為需要逮捕的,應當在拘留後的三日以內,提請人民檢察院審查批准。在特殊情況下,提請審查批準的時間可以延長一日至四日。
對於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請審查批準的時間可以延長至三十日。
人民檢察院應當自接到公安機關提請批准逮捕書後的七日以內,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決定。人民檢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機關應當在接到通知後立即釋放,並且將執行情況及時通知人民檢察院。對於需要繼續偵查,並且符合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條件的,依法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
5、往看守所送東西有什麼要求
法律分析:1,如果是偵查階段,只能委託律師會見,如果需要送東西可以通過律師代送。
2,如果是審查階段可以委託辯護人(不限於律師)代送相關物品。
3,一般只能送衣物、日常用品,不允許送食物,信件需要經過檢查才能傳遞。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看守所條例》
第三十條 人犯近親屬給人犯的物品,須經看守人員檢查。
第三十一條 看守所接受辦案機關的委託,對人犯發收的信件可以進行檢查。如果發現有礙偵查、起訴、審判的,可以扣留,並移送辦案機關處理。
第三十二條 人民檢察院已經決定提起公訴的案件,被羈押的人犯在接到起訴書副本後,可以與本人委託的辯護人或者由人民法院指定的辯護人會見、通信。
6、往看守所寄信流程
寄信給看守所里的犯人,收信人可以收到信件一般通過郵寄的方式就可以了。但是信件會經過看守所檢查,檢查是否存在安全隱患以及相關案件內容。看守所送物、會見、通信、請假須知看守所對在押人員近親屬送物的規定看守所接受辦案機關的委託,對在押人員收發的信件可以進行檢查。經檢查,對沒有發現問題的信件即可發出或交給在押人員本人;如果發現有礙偵查、起訴、審判內容的信件,應予扣留,並移送辦案機關處理。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看守所條例》
第三十條 人犯近親屬給人犯的物品,須經看守人員檢查。
第三十一條 看守所接受辦案機關的委託,對人犯發收的信件可以進行檢查。如果發現有礙偵查、起訴、審判的,可以扣留,並移送辦案機關處理。
7、往看守所寄衣服流程
給看守所的人寄東西的話,需要被關押人先寄出接濟單,然後把相關的衣物拿給看守所接濟窗口,建議不要郵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看守所條例實施辦法》第三十七條?人犯近親屬送給或者寄給人犯的日用品和學習書刊,經檢查,看守所同意收留的要詳細登記,辦好手續後交給人犯;現金由看守所代為保管,人犯有正當用途時可以支付;對於不許收留的物品,當場或登記後予以退回。
8、看守所寄東西怎麼寄
你可以通過郵局給對象匯款,看守所定期大郵局取回,將現款打入賬戶,供對象購買日用品和零食。你也可以郵寄些秋冬衣物,以保證他冬季保暖。
郵寄衣物不能夾帶違禁品,包括字條、信件、衣服繩子、鞋帶、金屬配件、拉鏈、飾品等。郵寄物品、現金是要註明:某某看守所(地址)某某監區某某收即可,看守所會通過信息系統查詢找到該對象。
只要不涉及案情是可以收到的,直接寫看守所地址即可。但發收的信件,一律要經過看守幹警檢查,發現有礙監管或散布反動言論內容的,應予扣留,並做嚴肅處理。收押人犯必須由二名以上工作人員執行。對女性人犯的人身檢查,由女工作人員進行。
(8)怎麼往看守所送東西擴展資料:
《中華人民共和國看守所條例》
第三十一條看守所接受辦案機關的委託,對人犯發收的信件可以進行檢查。如果發現有礙偵查、起訴、審判的,可以扣留、並移送辦案機關處理。
看守所送物、會見、通信、請假須知看守所對在押人員近親屬送物的規定
看守所接受辦案機關的委託,對在押人員收發的信件可以進行檢查。經檢查,對沒有發現問題的信件即可發出或交給在押人員本人;
如果發現有礙偵查、起訴、審判內容的信件,應予扣留,並移送辦案機關處理。在押人員發收的信件,看守所未受辦案機關委託檢查的,則一律交辦案機關處理。
留所服刑罪犯可以與其近親屬通信。但發收的信件,一律要經過看守幹警檢查,發現有礙監管或散布反動言論內容的,應予扣留,並做嚴肅處理。
根據以上規定:
1:看守所值班民警和領導.還有辦案部門民警.不是只有所長才有權力查看的.
2:看守所值班民警和領導.還有辦案部門民警.
3:嫌疑人的單位無權查看這些信件,只有辦案部門民警和看守所民警才有權查看.
4:沒有規定要求通知犯罪嫌疑人,比如有些串供信件是肯定不會通知的.對辦案影響不大的也可能通知.具體由管理人員掌握.
5:不一定能全部領回,比如有些涉及案情以及串供信件可能會被沒收作為證據.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 中華人民共和國看守所條例實施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