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浦區東慶路1號看守所送東西時間
1、去看守所送東西幾點
1、一般來說主要的幹部,都是早上8點-12點下班, 下午1點上班-5點下班。
2、周日不接受探視。
3、送的物品不要有拉鏈的、金屬,扣子。
2、看守所拘留期間,什麼時候可以送東西進去
看守所拘留期間,周六周日可以送東西進去。
看守所一般採用24小時值班制度,也就是幹警會值班一天,所以沒有雙休的說法。在制度允許的情況下,周六日是探視高峰期,因為大部分人周末時間多些。所以周末可以探視。未下判決的不允許探視的,送東西在探視時間是可以的,沒明確規定不行。但送的東西有限制,必須是生活用品及部分可以送的食物。
看守所是指涉嫌刑事犯罪的犯罪嫌疑人,法院暫時還沒有做出司法判決,用於暫時性扣押犯罪嫌疑人的公安機關。依法被逮捕、刑事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的機關。對被判處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執行刑罰前,剩餘刑期在三個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為執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看守所條例實施辦法》第五條 看守所對人犯收押前,應當由醫生對人犯進行健康檢查,填寫《人犯健康檢查表》,凡具有《條例》第十條規定情形之一的,不予收押,由送押機關依法作其他處置。對於收押後發現不應當收押的,提請辦案機關依法變更強制措施;對可能患有精神病的人犯,由辦案機關負責鑒定。
第十一條 辦案機關需要將羈押人犯移送另一機關管轄時,應當填寫《換押證》並加蓋公章隨案移送。接收機關在《換押證》上加蓋公章,註明承接時間後,及時送交看守所。看守所憑該《換押證》辦理被羈押人犯的換押手續,並立即開具回執退回移送機關。
第三十七條 人犯近親屬送給或者寄給人犯的日用品和學習書刊,經檢查,看守所同意收留的要詳細登記,辦好手續後交給人犯;現金由看守所代為保管,人犯有正當用途時可以支付;對於不許收留的物品,當場或登記後予以退回。
第四十九條 看守所對人犯帶入所內以及後來寄送的財物,需要代為保管的,應當當面點清,詳細登記。填寫《財物保管登記表》時,應當把財物的名稱、數量、質量、規格、特徵和牌號寫清楚,並由人犯簽名捺印。登記表一式三份,一份存根,一份交人犯收執,一份連同財物一起保存。
人犯在羈押期間確實需要使用其被保管的財物的,應當經過看守所所長批准。人犯領取財物時,應當出具字據。
3、看守所周幾可以送東西
法律分析:1、周六周日是可以去看守所給人送東西的。2、看守所一般採用24小時值班制度,也就是幹警會值班一天,所以對於他們來說沒有雙休的說法。
法律依據:《看守所條例》 第十一條 看守所收押人犯,應當對其人身和攜帶的物品進行嚴格檢查。非日常用品應當登記,代為保管,出所時核對發還或者轉監獄、勞動改造機關。違禁物品予以沒收。發現犯罪證據和可疑物品,要當場製作記錄,由人犯簽字捺指印後,送案件主管機關處理。
4、看守所周末能送東西嗎
法律分析:周六周日是可以去看守所給人送東西的。若是被刑事拘留了或被批捕了,只有律師可以會見。1、看守所一般採用24小時值班制度,也就是幹警會值班一天,所以沒有雙休的說法。2、在制度允許的情況下,周六日是探視高峰期,因為大部分人周末時間多些。所以周末可以探視。3、送東西未下判決的不允許探視的,送東西在探視時間是可以的,沒明確規定不行。但送的東西有限制,必須是生活用品及部分可以送的食物。4、因為界限模糊無法確保可以送,建議找個熟人問題就可解決。依據現有法律,若是被刑事拘留了或被批捕了,家屬或朋友不能會見犯罪嫌疑人,只有到法院開庭才能見到。這期間,只有委託律師進入看守所會見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律師可以進入看守所了解下列情況:您的親友是否被刑訊逼供、是否被同監所的犯人欺負或虐待、為其提供法律咨詢與幫助、了解涉案罪名與案件相關情況、反饋家人朋友的掛念與希望知道的情況、以及其在裡面的狀況、代為取保候審、代為申訴或控告等等。 無論對親友還是對被抓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來說,第一時間找律師介入最有利於保護其合法權益。 當家人被刑事拘留後,一般情況下採取拘留措施的機關都會及時通知家人知曉。此時,也是可以探視被刑事拘留的人的,只不過探視的對象只能是聘請的律師,而不能是非律師人員。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看守所條例》
第二十四條 人犯應當自備衣服、被褥。確實不能自備的,由看守所提供。
第十一條 看守所收押人犯,應當對其人身和攜帶的物品進行嚴格檢查。非日常用品應當登記,代為保管,出所時核對發還或者轉監獄、勞動改造機關。違禁物品予以沒收。發現犯罪證據和可疑物品,要當場製作記錄,由人犯簽字捺指印後,送案件主管機關處理。對女性人犯的人身檢查,由女工作人員進行。
第三十四條 在保證安全和不影響刑事訴訟活動的前提下,看守所可以組織人犯進行適當的勞動。人犯的勞動收入的支出,要建立帳目,嚴格手續。
第三十條 人犯近親屬給人犯的物品,須經看守人員檢查。
5、看守所星期六可以送衣服及錢嗎
法律分析:周六周日是可以去看守所給人送東西的。在制度允許的情況下,周六日是探視高峰期,因為大部分人周末時間多些。所以周末可以探視。
未下判決的不允許探視的,送東西在探視時間是可以的,沒明確規定不行。但送的東西有限制,必須是生活用品及部分可以送的食物。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看守所條例》 第三十條 人犯近親屬給人犯的物品,須經看守人員檢查。
6、往看守所送衣服有規定時間嗎?請問?可能是因為打架進去)詳情我也不太清楚。
看守所接濟窗口周一至周五工作時間對外接濟。家屬可以送衣物、錢款。
衣物、鞋子不能有金屬配飾、配件,如拉鏈、搭扣;不能有易脫落的裝飾,如水鑽、扣子;不能有帶子,如衣帽帶子。鞋子最好布鞋,無鞋帶。最最關鍵,不能夾任何字條。
看守所接濟窗口民警在收取衣物是會檢查,確信無安全隱患,送入監室;如民警認為送去衣物有安全隱患會遞交你帶回。你不必擔心。
錢款打入對象個人賬戶,在押人員規定購買日用品和零食從賬戶中支出。
未決(刑拘、逮捕、起訴、審判)對象不能與外界有任何聯系(除律師),不能家屬會見。只有判決生效後服刑人員可以家屬會見。
接見手續通常是:由對象本人提出接見要求——管教民警對其情緒穩定狀況作出評估——報看守所審批——向其家屬發出通知——家屬在規定日期會見。
7、去看守所送衣服有時間規定嗎
每個看守所都有各自具體的寄送物品規定和寄送時間規定,可以寄送衣服,但衣服不能帶有夾層、紐扣、拉鏈、金屬,最好是純棉的保暖衫,每次不能寄送超過10件衣服。
涉嫌刑事犯罪的人只有律師才能會見,其他任何人都無權會見,除非法院判決書已經下達並且生效,家人朋友才能申請會見。
看守所送東西,人犯近親屬給人犯的物品,須經看守所人員檢查。但在刑事訴訟過程中,律師可以在規定時間會見嫌疑人,連其本人的親屬都無權會見,只能在看守所指定的時間送衣物和存錢。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看守所條例》
第二十八條 人犯在羈押期間,經辦案機關同意,並經公安機關批准,可以與近親屬通信、會見。
第二十九條 人犯的近親屬病重或者死亡時,應當及時通知人犯。
人犯的配偶、父母或者子女病危時,除案情重大的以外,經辦案機關同意,並經公安機關批准,在嚴格監護的條件下,允許人犯回家探視。
第三十條 人犯近親屬給人犯的物品,須經看守人員檢查。
第三十一條 看守所接受辦案機關的委託,對人犯發收的信件可以進行檢查。如果發現有礙偵查、起訴、審判的,可以扣留,並移送辦案機關處理。
第三十二條 人民檢察院已經決定提起公訴的案件,被羈押的人犯在接到起訴書副本後,可以與本人委託的辯護人或者由人民法院指定的辯護人會見、通信。
《中華人民共和國監獄法》 第四十九條 罪犯收受物品和錢款,應當經監獄批准、檢查。
《刑事訴訟法》第九十三條 公安機關逮捕人的時候,必須出示逮捕證。逮捕後,應當立即將被逮捕人送看守所羈押。除無法通知的以外,應當在逮捕後二十四小時以內,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屬。
8、剛進青浦區東慶路1號拘留所的家屬可以去探望嗎,或者可以給送衣物嗎?
看了你的問題,覺得家屬可以去探望也可以去送衣物等。至於具體探視時間,建議你聯系拘留所聽從安排即可。但願我的回答能夠幫到你望採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