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節3天加班3倍是多少錢
1、法定節假日三倍工資春節是哪三天
法律分析:春節是法定假日,初一、初二、初三是春節法定假期,也是帶薪假期。這3天加班工資按不低於應得報酬的300%計算。春節假期是從除夕到正月初六,一共七天時間,其中有幾天是調休兩個周末的,這七天假期都是國家所規定的法定節假日,這七天都是我國的帶薪假期,假期是受到國家保護的。任何私人及單位都不能改變假期時間,如果需要假期加班則需要給予加班費為補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准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2、春節法定節假日三倍工資怎麼算的
一、春節法定節假日三倍工資怎麼算的?
1、春節3倍工資的正確演算法是每天每月實際工資除以天數再乘以三;這樣就可以計算最終的加班工資,如果是屬於休息日加班的,那麼就需要按二倍來進行計算,所以,不同的情況作不同的計算。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准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1)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2)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3)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因此,對於實行標准工時制的勞動者,如果在春節等法定節假日加班,加班費應當以不低於日工資基數的3倍支付加班工資,而在法定假日其他休息天加班應當以公休日加班的標准給予雙倍支付工資。
二、春節法定節假日哪三天?
春節法定節假日是農歷正月初一、初二、初三,年初四到年初七也是春節的法定節假日,在春節法定節假日的時候加班的是有三倍工資的,但是年初四到年初七是雙倍工資。
3、春節三倍工資怎麼算
基本工資..除以每月的天數..乘以三
(4100-820)/21.5x3=460.46x3=1381.38這是法定節假日三天的總工資。
據《勞動報》報道,春節長假即將到來,如果勞動者選擇堅守崗位,加班工資該怎麼算?記者昨日從市人社局了解到,在初一、初二、初三當天加班的,單位應按照不低於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的300%支付加班工資。
根據規定,2月16日(初一)至18日(初三)為春節法定節假日,根據相關法規,用人單位在此期間安排勞動者加班的,應按照不低於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的300%另行支付加班工資。2月15日(除夕)、2月19日(初四)至2月21日(初六)4天里,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加班的,可以選擇給勞動者安排補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資,如果不給補休,則應當按照不低於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的200%支付加班工資。
拓展資料:
加班費,指勞動者按照用人單位生產和工作的需要在規定工作時間之外繼續生產勞動或者工作所獲得的勞動報酬。勞動者加班,延長了工作時間,增加了額外的勞動量,應當得到合理的報酬。
參考資料:網路詞條加班費4、春節三倍工資怎麼算
春節三倍工資,有著兩種演算法:日工資=月工資收入÷月計薪天數(21.75天)×3,小時工資=日工資÷8小時×3。三倍工資是在勞動者完成勞動定額後,在法定標准時間外增加的工作應付的工資,是另行計算的。用人單位在節假日安排勞動者加班的,應按照不低於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的300%支付加班工資;休息日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加班的,可以給勞動者安排補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資,如果不給補休,應當按照不低於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的200%支付加班工資。
春節法定節假日加班需要向勞動者支付三倍的工資報酬,而除夕屬於正常的休息日,如果除夕加班需要支付兩倍的工資作為相關的報酬。同時如果在剩下四天加班不能為勞動者安排補休的則需要支付勞動兩倍的工資作為報酬。
也就是說,春節3天法定假期內上班的職工,每天拿到的報酬為1+3,1為原來的報酬,3為因加班而另外需支付的3倍報酬。這個1,是因為法定假期是帶薪的,即使不加班也要算正常的工資,但一般用人單位已經將這1倍計算入月工資之內,不會因為法定節假日休息而扣工資。若在其餘4天內上班的,用人單位又不能安排補休的,則用人單位應按照公休日加班工資的標准計發2倍工資,即每天不低於459.8元標准支付加班費。即:5000元/21.75×2=459.8元。也就是說,春節其餘4天上班的職工,每天拿到的報酬為1×2。為什麼是「×」而不是「+」,因為這4天是休息日而非法定節假日,休息日是不帶薪的。
法律依據:根據《勞動法》第四十四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准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5、春節加班哪幾天是三倍工資怎麼算
法律分析:春節加班3倍工資是農歷正月初一、初二、初三三天,就是2月12日,2月13日,2月14日,計算方法是月工資基數÷21.75天×300%×加班天數。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三十六條 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四小時的工時制度。
第三十七條 對實行計件工作的勞動者,用人單位應當根據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的工時制度合理確定其勞動定額和計件報酬標准。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應當保證勞動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第四十一條 用人單位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6、春節法定節假日三倍工資怎麼算的
過年上班三倍工資是按照日基本工資乘以3計算。用人單位凡在春節前三天(初一、初二、初三)期間安排勞動者加班的,應按照不低於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的300%支付加班工資。
法律依據:《勞動法》第四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准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7、春節法定節假日三倍工資怎麼算的
法律分析:
春節法定節假日三倍工資計算方法:節假日三倍工資是額外三倍。三倍工資不包含當天工資,支付的工資一共是原工資的四倍。
國家法定節假日工資三倍工資指的是如果勞動者在國家法定節假日加班的,額外再支付300%工資作為加班費,不包括應該支付的那一倍工資。也就是說法定節假日視為出勤,無論是否上班,都應該正常的計算一倍工資。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四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准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8、過年三天三倍工資怎麼算
法律分析:過年的三倍工資是農歷正月初一、初二、初三。
國家法定節假日工資三倍工資指的是如果勞動者在國家法定節假日加班的,額外再支付300%工資作為加班費,不包括應該支付的那一倍工資。國家法定節假日是指國家規定的節假日,包括元旦、春節、清明節、勞動節、端午節、中秋節和國慶節。全體公民放假的節日:
(一)新年,放假1天(1月1日);
(二)春節,放假3天(農歷正月初一、初二、初三);
(三)清明節,放假1天(農歷清明當日)農歷正月初一、初二、初三;
(四)勞動節,放假1天(5月1日);
(五)端午節,放假1天(農歷端午當日);
(六)中秋節,放假1天(農歷中秋當日);
(七)國慶節,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用人單位在勞動者完成勞動定額或規定的工作任務後,根據實際需要安排勞動者在法定標准工作時間以外工作的,應按以下標准支付工資:
(一)用人單位依法安排勞動者在日法定標准工作時間以外延長工作時間的,按照不低於勞動合同規定的勞動者本人小時工資標準的150%支付勞動者工資;
(二)用人單位依法安排勞動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按照不低於勞動合同規定的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標準的200%支付勞動者工資;
(三)用人單位依法安排勞動者在法定休假節日工作的,按照不低於勞動合同規定的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標準的300%支付勞動者工資。
實行計件工資的勞動者,在完成計件定額任務後,由用人單位安排延長工作時間的,應根據上述規定的原則,分別按照不低於其本人法定工作時間計件單價的150%、200%、300%支付其工資。
經勞動行政部門批准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其綜合計算工作時間超過法定標准工 作時間的部分,應視為延長工作時間,並應按本規定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
實行不定時工時制度的勞動者,不執行上述規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准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9、過年上班三倍工資怎麼計算?
也就是說,初一、初二、初三屬於法定節假日,除夕、初四、初五、初六屬於休息日。
春節假期加班工資怎麼算?
《勞動法》第四十四條第二、第三項:
(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計算公式:
法定節假日加班工資=加班工資的計算基數÷平均每月計薪天數×300%
休息日加班工資=加班工資的計算基數÷平均每月計薪天數×200%
以一個月薪5000元的職工為例——
他的日加班工資基數是5000元/月,除以月計薪天數21.75天,即229.9元/日。
若該職工在春節3天的法定假期內上班,用人單位應按每天不低於689.7元的標准支付加班費。即:5000元/21.75×3=689.7元。
也就是說,春節3天法定假期內上班的職工,每天拿到的報酬為1+3,1為原來的報酬,3為因加班而另外需支付的3倍報酬。這個1,是因為法定假期是帶薪的,即使不加班也要算正常的工資,但一般用人單位已經將這1倍計算入月工資之內,不會因為法定節假日休息而扣工資。
若在其餘4天內上班的,用人單位又不能安排補休的,則用人單位應按照公休日加班工資的標准計發2倍工資,即每天不低於459.8元標准支付加班費。即:5000元/21.75×2=459.8元。
也就是說,春節其餘4天上班的職工,每天拿到的報酬為1×2。為什麼是「×」而不是「+」,因為這4天是休息日而非法定節假日,休息日是不帶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