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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开业流程

发布时间: 2022-11-11 00:52:20

1、分公司营业执照办理流程是什么?

    1、代理人或委托人带上申请材料去省政务厅工商局窗口办理;    2、如果符合法定形式并且材料齐全,就可以颁发营业执照;    3、代理人或委托人持收件通知书到窗口领取《准予设立/开业登记通知书》,再凭此证明和身份证领取营业执照;    4、成功拿到营业执照后,继续办理后置许可等相关事宜;    5、在拿到营业执照后的30日以内,要去办理备案手续,这时只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即可。

2、分公司营业执照办理流程

1.代理人或委托人带上申请材料去省政务厅工商局窗口办理;2.如果符合法定形式并且材料齐全,就可以颁发营业执照;3.代理人或委托人持收件通知书到窗口领取《准予设立/开业登记通知书》,再凭此证明和身份证领取营业执照;4.成功拿到营业执照后,继续办理后置许可等相关事宜;5.在拿到营业执照后的30日以内,要去办理备案手续,这时只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即可。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公司设立分公司的,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应当自批准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分公司的登记申请书;

(二)公司章程以及加盖公司印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营业场所使用证明;

(四)分公司负责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五)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分公司必须报经批准,或者分公司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还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分公司的公司登记机关准予登记的,发给《营业执照》。公司应当自分公司登记之日起30日内,持分公司的《营业执照》到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备案。


3、开办分公司的具体流程

法律分析:一、到工商局领取分公司设立登记的各种表格,企业名称核准,需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工商局核发的企业名称核准通知书;第二、凭营业执照,到公安局指定的刻章处,去刻公章、财务章。第三、审批程序:第一领取申请表,第二缴费,第三数据录入及传输,第四省中心核准赋码,第五数据处理,第六制证、制卡,第七发证、发卡;第四、审批时限: 承诺单开出起三个工作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4、分公司注册流程是什么

可登录“北京市企业登记e窗通服务平台”(网址:https://ect.scjgj.beijing.gov.cn)进入个人办事办理分公司设立;
或者到登记机关办理。
增加注册资本需要提交的材料可以在(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办事服务-表格下载栏目)下载相应表格。
相关的一次性告知单可以在(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办事服务-便民服务栏目-登记注册)下载,也可以在办事大厅免费领取。

5、成立分公司需要的资料和流程

成立分公司需要的资料和流程如下: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2、公司章程、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分公司营业场所使用证明、分公司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件复印件,
3、文件除了身份证明,均需加盖公司公章。如果是由委托代理人或者指定代表进行办理的,要出示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
办理营业执照流程:
1、申请公司名称预先核准;
2、办理公司设立登记手续;
3、领取营业执照。
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营业执照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发给工商企业、个体经营者的准许从事某项生产经营活动的凭证。其格式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统一规定。
其登记事项为:名称、地址、负责人、资金数额、经济成分、经营范围、经营方式、从业人数、经营期限等。营业执照分正本和副本,二者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正本应当置于公司住所或营业场所的醒目位置,营业执照不得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
营业执照的正副本是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在实质上是没有区别的。如果讲区别,那仅仅是外表的形式而已。在使用方面,正本是“必须悬挂”在经营场所的明显处,否则可能因未悬挂执照而受到处罚;副本一般用于外出办理业务用的,比如:办理银行开户许可证、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签订合同等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第二十三条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五)有公司住所。

6、设立分公司的流程是什么

法律分析:1.分公司名称核准2.办理营业执照3.刻章4.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办理银行开户申请书5.办理税务登记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第四十七条 公司设立分公司的,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应当自批准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分公司的登记申请书;(二)公司章程以及加盖公司印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三)营业场所使用证明;(四)分公司负责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五)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分公司必须报经批准,或者分公司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还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分公司的公司登记机关准予登记的,发给《营业执照》。公司应当自分公司登记之日起30日内,持分公司的《营业执照》到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备案。

7、在上海注册分公司流程

在上海注册分公司提交材料目录


1、《分公司登记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3、公司章程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4、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5、分公司营业场所使用证明;


6、分公司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件复印件;


7、分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的复印件;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


8、法律、行政法规和决定规定设立分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复印件;

在上海注册分公司流程


1、申请人到登记机关办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2、涉及前置审批的,申请人在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后到审批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取得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书;


3、申请人向登记机关提交设立分公司所需的申请材料。


4、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登记机关当场作出是否核准的决定;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性内容进行核实的,在受理后15日内决定是否准予登记。


5、登记机关作出准予登记决定的,申请人在10日内到登记机关注册大厅领取营业执照。


以上是玖邀开业网(www.91kaiye.cn)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在上海注册分公司流程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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