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送物业管理费
1、买房送物业费怎么签协议
法律分析:物业公司与开发商签订协议只要注意以下几点即可正常签订。这是由于物业管理委托合同涉及到广大业主和物业管理公司的切身利益,因此签订合同时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1、充分了解签约对象的主体资格。当前各种经营单位的性质和种类比较复杂,管理不到位的现象比较普遍。为防范欺诈行为,减少交易风险,有必要考察双方的主体资格、履约能力、信用情况等,查看对方的营业执照、年检证明资料等。2、注意合同条款的对等性。《物业管理服务委托合同》是物业管理企业与业主委员会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权利义务的协议,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义务,不要签订义务多、责任重、权利少这类一边倒的合同,例如合同只规定物业管理企业违约要如何处理而无业主委员会违约如何处理的内容。3、合同条款要明确。《物业管理服务委托合同》是物业管理企业与业户之间发生的一项劳务的交易准则,其根本要求是实用,合同的用词用语不需要华丽、完美,但是一定要明确,言简意赅,避免毫无意义的空话,同时合同前后不能出现矛盾。4、管理费标准的确定。《物业管理服务委托合同》中的管理费标准的确定必须合理、合法,具有可执行和可操作性。既要照顾物业管理企业实际开支情况,又要顾及业户的负担。既要使物业管理企业有收益,又要使业主有所获。
法律依据:《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第九条 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可以采取包干制或者酬金制等形式约定物业服务费用。包干制是指由业主向物业管理企业支付固定物业服务费用,盈余或者亏损均由物业管理企业享有或者承担的物业服务计费方式。酬金制是指在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中按约定比例或者约定数额提取酬金支付给物业管理企业,其余全部用于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支出,结余或者不足均由业主享有或者承担的物业服务计费方式。
2、开发商赠送小业主物业费需要缴纳增值税吗
根据相关资料查询显示:不需要。开发商销售房产的同时,给业主赠送物业管理费,属于规定的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增值税)的范围,开发商销售房屋赠送给业主的物业费,业主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增值税)。
3、房地产企业赠送给客户的物业管理费怎么样处理
公司对赠送物业费表现为一种支出,并与物业公司有正常的代缴费过程,并取得版的发票。此权笔支出应作为正常营销费用处理,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促销展业赠送礼品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50号)第一条规定,企业在销售商品(产品)和提供服务过程中向个人赠送礼品,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1.企业通过价格折扣、折让方式向个人销售商品(产品)和提供服务;
因此,该种赠送物业费的行为,由于没有处理成折扣销售方式,而且老客户的购房行为与获取物业费的行为在时间上是脱节的,实际上属于一种“佣金收入”,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4、开发商赠送物业管理费给业主,业主需要承担交什么税?
根据国税总局关于企业促销展业赠送礼品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规定,企业版在营销活动中以折扣权折让、赠品、抽奖等方式,向个人赠送现金、消费券、物品、服务等礼品,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1、企业通过价格折扣、折让方式向个人销售商品(产品)和提供服务;
2、企业在向个人销售商品(产品)和提供服务的同时给予赠品,如通信企业对个人购买手机赠话费、入网费,或者购话费赠手机等;企业对累积消费达到一定额度的个人按消费积分反馈礼品。
3.企业对累积消费达到一定额度的个人按消费积分反馈礼品。
房地产企业销售房产的同时,给业主赠送一年的物业管理费,属于上述规定的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范围。因此,房地产企业销售房屋赠送给业主的物业费,业主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