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的产品无偿赠送他人交税
1、为什么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或单位不是视同销售作为收入?
一、无偿赠送他人纳税人没有收益,只按成局团本结转营业外支出就可以了,而对外投资纳税人是有回报的,得到了对方的股权,所以要按公允价值确认收入,再结转相应的成本,这样就会有一个销售毛利。但是税法规定要视同收入。
二、视同销售,是为了防止公司少缴税金。这种规定只强调税务的问题,所以一般不会强调公司帐面是否确认收入,所以帐面把应交税金和转出的库存商品统统放在相关科目(无偿捐赠在营业外支出),一般不单独确认收入。分录如下:
借:营业外支出
贷:存货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
三、另外还要注意的是:
1、在所得税纳税调整中,对外捐赠如果不符合允许税前扣除的条款,则还需要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2、如果捐赠的是消费税纳税产品,则应交税金中还要增加应交的消费闹掘税。
(1)购买的产品无偿赠送他人交税扩展资料:
对视同销售行为进行正确披露,对“收入”的正确理解是解决问题的关键。近日,财政部在2006年2月颁布了新《企业会计准则》,其中《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第2条,对收入则界定为:
收入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
其根本点是: 收入的本质是企业经济利益的总流入。其通常表现为新增资产的取得或原有负债的消失。而这种流入,液腊核不一定是以现金的形式。
如果有经济利益的总流入,就牵涉到该种利益是从外部流入的才可,该种行为体现的应该是企业与外部的关系。如果行为体现的是企业自己内部的关系,则谈不上有“经济利益的总流入”。
视同销售行为属于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业务,从表面上看,大多没有发生直接的现金流入,但并不等于它们不包含有“经济利益的流入”的本质,只是这个过程复杂一些而已。
2、买一赠一的会计处理及税法规定
“买一赠一”会计处理,根据增值税“视同销售”规定,按税法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按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因此,会计处理为:
(1)确认收入时:
借:库存现金、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销售商品(按公允价分摊)-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按实际销售金额计算
(2)结转成本时: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3)赠品的账务处理:
借:销售费用
贷:库存商品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购买的产品无偿赠送他人交税扩展资料“买一赠一”企业所得税方面,根据国税函[2008]875号第三条:企业以买一赠一等方式组合销售本企业商品的,不属于捐赠,应将总的销售金额按各项商品的公允价值的比例来分摊确认各项的销售收入。根据国税函[2008]875号文件规定实质就是将企业的销售金额分解成商品销售的收入和赠送的商品销售的收入两部分,各自对应相应的成本来计算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买一赠一”
增值税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的规定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作为视同销售货物来计算增值税的。依据国家税务总局网站“纳税咨询”《买一赠一的增值税计算问题》(2009/11/5)答复)但是目前
“买一赠一”是否应视同销售货物缴纳增值税还存在较大争议,建议总局出台正式文件进一步明确。
如《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企业若干销售行为征收增值税问题的通知》(冀国税函[2009]247号)则规定“企业在促销中,以”买一赠一“、购物返券、购物积分等方式组合销售货物的,对于主货物和赠品(返券商品、积分商品,下同)不开发票的,就其实际收到的货款征收增值税。
对于主货物与赠品开在同一张发票的,或者分别开具发票的,应按发票注明的合计金额征收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均为收到货款的当天。企业应将总的销售金额按各项商品的公允价值的比例来分摊确认各项的销售收入。
3、买一赠一 增值税要不要做视同销售处理?
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规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将自穗搜侍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视同销售货物。根据上猜吵述规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漏弊(不包括自然人),如果将货物“无偿赠送”给其他单位或个人的,单位或工体工商户(即赠送人)不应被认定为货物流转的终端,在增值税的链条上,“赠送”行为仍然属于一个正常的货物流转环节,赠送人即使向他人让渡货物所有权没有取得有偿的对价,其不能以缺少纳税必要资金为由拒绝传导增值税抵扣链条。值得注意的是,税法对“无偿赠送”并没有附加任何条件,只要是将属于自己的货物以无偿的方式给予受赠人,就构成税法上的视同销售,需要按照价格确定机制确定销售额计算缴纳增值税。
对于商事活动中的“买一赠一”销售活动中,如果企业只是借用“赠送”的名义,实际上属于捆绑式销售、搭售或折扣销售商品等有偿的商品转让商品,那都不能与税法上的“无偿赠送”等同起来,不能要求一律按照“视同销售”进行税务处理。至于销售价格是否合理,则应适用税法上的其他规则,即《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的价格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核定销售额。
4、获赠礼品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吗
一、正面回答
企业赠送礼品并不是以个人购买企业的商品或提供的服务为前提。因此,个人是无偿取得这些赠品的。对于个人取得的这些赠品应征收个人所得税。企业赠送的礼品是自产产品服务的,按该产品的市场销售价格确定个人的应税所得。是外购商品的,按该商品的实际购置价格确定个人的应税所得。
二、分析
企业在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过程中向个人赠送礼品分为两种类型,企业通过价格折扣、折让方式向个人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在向个人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的同时给予赠品以及消费换取积分的情况。不征收个人所得税。企业赠送礼品并不是以个人购买企业的商品或提供的服务为前提。个人是无偿取得这些赠品的就需要征收个人所得税。
三、促销礼品赠送的流转税是怎么处理的?
企业促销礼品赠送面临的首要问题是流转税的处理,货物赠送的涉及增值税,劳务赠送的涉及营业税。对于企业在促销活动赠品的增值税问题,通常是将企业的赠品赠送行为作为无偿赠与行为,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如果企业赠送的是服务,就涉及营业税问题。只有单位或者个人将不动产或者土地使用权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个人的行为和单位或者个人自建建筑物后销售,其所发生的自建行为,属于视同发生营业税应税行为,需要征收营业税外,单位或个人无偿提供其他营业税应税行为,并无视同发生应税行为的规定,不需要征收营业税。
5、如果将货物赠送他人不视同销售在税款征收中会出现哪些问题?
法律分析:增值税法律制度中将外购的货物无偿赠送别人视同销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第八项规定,自制,委托加工或购买货物无偿赠予别人,属视同销售行为,应缴纳增殖税。增值税法要求作视同销售处理的原因有二。其一,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本身消耗的原材料、支付的加工费中,已有一部分是作为“进项税额”抵扣了的;
其二,如果这些非应税项目直接耗用外购的包含有增值税的货物,则计入这些非应税项目的材料成本中包含有增值税。因此,为了使各非应税项目成本便于比较,非应税项目领用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应按税法规定视同销售货物计算应交增值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 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一)将货物交付其别的单位或者个人代销;
(二)销售代销货物;
(三)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四)将自产或者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
(五)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
(六)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别的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
(七)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者投资者;
(八)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别的单位或者个人。
6、企业将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给他人,应将已抵扣的进项税转出,请问是对是错
不能将进项税转出,而是将无偿赠送他人货物的行为,视同销售行为,计算销项税。
1、如果用于投、分、送(投资、分配、赠送),则为视同销售,计算销项税。
2、如果用于非应税、集体福利、个人消费,就是不的抵扣进项税。
原因简单:进项转出是因为购进后用在了最终的消费环节,当然就转出了,而投、分、游猛送链条没断,还在继续,故视同销售。
(6)购买的产品无偿赠送他人交税扩展资料:
视同销售:在增值税、企业轮察所得税和会计上都有视同销售的概念,但是他们的范围是不同的。
增值税上的视同销售:本质为增值腊磨茄税“抵扣进项并产生销项”的链条终止,比如将货物用于非增值税项目,用于个人消费或者职工福利等等,而会计上没有做销售处理;
企业所得税上的视同销售:代表货物的权属发生转移,而会计上没有做收入处理。
7、外购小物品赠送客户是否需要缴税
自产、委托加工或者外购的物品用于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无偿赠送他人,属于我国增值税列明的视同销售行为,是需要按规定申报缴纳相应税款的。外购小物品赠送客户,属于外购的物品用于无偿赠送他人这个情形,需要按视同销售缴纳相应税款。
8、将自产电视机无偿赠送他人征收增值税吗
自产货物无偿赠送他人是要征收增值税的。
无偿赠送应按《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单位或个体经营者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的行为,视同销售货物,是要征收增值税的。
增值税:是以商品(含应税劳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
9、无偿捐赠的东西进项税能抵扣吗?
接受捐赠的货物的进项税可以抵扣。
一般纳税人将货物无偿赠送给他人,如果受赠者为一般纳税人,可以根据受赠者的要求开具专用发票。接受捐赠的货物符衡雀合规定的可以凭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进项税额。
例如,咐滑早A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企业,增值税率17%,2015年7月7日接受商品捐赠10万元,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款1,7万元,该商品已运达并验收入库。 接受商品捐赠时,A公司应做会计分录:
借:库存商品100000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7000
贷:营业外收入—接受捐赠利得117000
拓展资料:
一、正确做法,一般纳税人购进环节可以抵扣。购入商品时: 借记:存货(如原材料、库存商品等) 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金 贷记:应付账款、应付票据或者银行存款之类科目
二、无偿赠送,乃是增值税法规定的八种视同销售情形之一,必须按照售价计提销项税金(注意: 对于外购原材料而言,可以按照购入进价计提销项税金,因为正常情况下,购入价格就是这种原材料的"售价"; 正因为如此,有些专家说无偿赠送,只需要将原进项税额如数转出,因为只是用途改变; 需要说明的是,虽然计算结果没有差别,但是这种说法并不法和税法原意,因为所以用途改变、只做进项税额转出,是指企业内部而言;而免费赠送确实对外)。 进项税额,是指纳税人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进项税额=(外购原料、燃料、动力)/(1+税率)*税率。 哪些增值税进项税额可以抵扣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下列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让迅注明的增值税额。
(二)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三)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计算公式: 进项税额=买价×扣除率
(四)购进或者销售货物以及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支付运输费用的,按照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上注明的运输费用金额和7%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计算公式: 进项税额=运输费用金额×扣除率 因此,外购货物用于对外投资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四条第(六)项规定: 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的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的行为,视同销售货物。 因此,外购货物用于对外投资,应当视同销售。
五、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70号文件规定: 一、自2009年1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购进(包括接受捐赠、实物投资,下同)或者自制(包括改扩建、安装,下同)固定资产发生的进项税额(以下简称固定资产进项税额),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
10、购进的货物送给客户做样品如何缴纳增值税
购进的货物送给客户做样品如何缴纳增值税购进的货物送给客户做样品应作为视同销售计算交纳增值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 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的下列行为, 视同销售货物:
(1)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
(2)销售代销货物。
(3)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4)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专案。
(5)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
(6)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
(7)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
(8)将自产、委托加工或 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
凡缴纳资源税的产品,也是缴纳增值税的货物,为什么 1、是因为销售货物要交消费税要交增值税。
2、这是《增值税暂行条例》和《消费税暂行条例》的规定。
3、相关知识:
增值税是以商品(含应税劳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从计税原理上说,增值税是对商品生产、流通、劳务服务中多个环节的新增价物滚值或商品的附加值征收的一种流转税。实行价外税,也就是由消费者负担,有增值才征税没增值不征税。
消费税Excise tax(特种货物及劳务税)是以消费品的流转额作为征税物件的各种税收的统称。是 *** 向消费品征收的税项,可从批发商或零售商征收。消费税是典型的间接税。消费税实行价内税,只在应税消费品的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环节缴纳,在以后的批发、零售等环节,因为价款中已包含消费税,因此不用再缴纳消费税,税款最终由消费者承担。
增值税是对在我国境内从事销售货物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力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资源税是对矿产资源征收的一种税,所有矿产品都是增值税的征收范围哈,也就是说增值税范围更大,资源税是对增值税类的矿产品收。 资源税和消费税是一样的,凡是交资源税和消费税的都要交增值税,而交增值税的不一定全部要交 资源税和消费税
关于增值税! 厂商卖给代理商时会缴一次增值税,代理商卖给客户时需要再次缴纳增值税吗?需要缴纳的。但是代理商交纳的增值税属于厂商与客户之间的价差增值税。
制售粮食熟食品如何缴纳增值税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的通知》(财税字[1995]52号)档案规定:“切面、饺子皮、馄饨皮、面皮、米粉等粮食复制品,属于本货物的征税纳手范围,按13%的税率征收增值税;以粮食为原料加工的速冻食品、泡面、副食品和各种熟食品,不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
购进的货物,赔偿给客户,需要开发票吗违规代开发票,是为了偷逃税款。这样的行为对实体经济的伤害很大,对真正守法经营的企业是不公平的。那些偷税漏税的企业用低于利润率的价格进行市场营销,用低价策略去赢得市场,是对守法企业的侵害。因此,打击这些违规代开发票,也是为了促进公平交易,让真正做实业的企业能够获得长远发展。
资管产品如何缴纳增值税事项明确啦财税2017第56号档案:一、资管产品管理人(以下称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下称资管产品运营业务),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
购买货物赠送给客户,发票为10万元,增值税1.7万,评估价为10万怎么算 我觉得这个进项税是不可以抵扣的,应将价税合计的11.7万元全部作为费用处理。
购入时,
借:库存商品1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1.7
贷:银行存款等11.7
进项税转出
借:销售费用 1.7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1.7
赠送处理
借:销售费用10
贷:库存商品10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固定业户到外县(市)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并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未开具证明的,应当向销售地或者劳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未向销售地或者劳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的,由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洞蚂嫌税务机关补征税款。
房地产开发公司购进礼品送给客户?礼品要交增值税吗?为什么? 答:1、增值税视同销售的情况:
(1)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
(2)销售代销货物;
(3)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4)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专案;
(5)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
(6)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
(7)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
(8)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
房地产开发公司购进礼品需要交纳增值税,属于视同销售的第(8)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