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解释一方父母赠送的
1、离婚父母赠予的财产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离婚谈拆 父母赠予的财产算 夫妻共同财产 吗? 婚姻法 第39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 共同财产 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 土地承包 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首先,应界定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 根据我国婚姻法第17条、第19条的规定,如果夫妻之间没有相反约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 工资 、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 知识产权 的收益; (4) 继承 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婚姻法第18条第3项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兄侍段有平等的处理权。 其次,区分夫妻共同财产和 夫妻个人财产 的界限 根据我国婚姻法第18条、第19条的规定,如果夫妻之间没有相反约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羡誉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婚姻法第17条、第18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 婚前财产 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结婚登记 后,举行婚礼前,父母或亲友赠送给双方的 结婚 礼物,除非在中明确只归一方的财产,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我国民间普遍认为结婚登记不算正式结婚,一定要办婚礼才是正式夫妻,这种想法是不正确的。婚姻法第8条规定:“取得 结婚证 ,即确立夫妻关系。”可见,没有举行婚礼就不算结婚的想法,没有法律依据。我国婚姻法第17条第1款第3项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因赠与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婚姻法第18条第3项规定,赠与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所谓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从结婚登记开始到婚姻关系结束这段时间,这段时间内夫妻双方或一方所得的财产如无相反规定或约定应视为共同财产,王某某与胡某于2010年5月登记结婚,2010年6月刘某某接受的赠与,赠与时表示是向双方赠与,故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综上所述,离婚的夫妻共同财产是夫妻双方之间商量解决的,如果双方协商不成,必要时,可以向法院申请,向法院提供财产情况,由法院来判决财产的分割。离婚后,总会有很多事情纠纷,所以两方离婚时,对于子女的 抚养 ,财产的分割在协议上一定要讲清楚。
2、结婚10年后,女方父母赠送房子一套,那么这个房子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如果女方父母赠送房子时说明这个房子是给女儿的,那就只属于妻子,不属于共同财产。
(2)婚姻法解释一方父母赠送的扩展资料:
婚姻法解释(三)第七条明确规定了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含亩照谈卖森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第七条第二款规定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配枯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3、结婚后,父母赠与其中一方的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如果有明确约定则为一方财产,如果未约定则为共同财产。
1、《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2、最高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解释二》第二十二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3)婚姻法解释一方父母赠送的扩展资料: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杜万华解释称,从《婚姻法解释(三)》公开征求意见反馈的情况看,作为出资人的男方父母或女方父母均表示,他们担心因子女离婚而导致家庭财产流失。
在实际生活中,父母出资为子女结婚购房往往倾注全部积蓄,一般也不会与子女签署书面协议,如果离婚时一概将房屋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势必违背了父母为子女购房的初衷和意愿,实际上也侵害了出资购房父母的利益。
所以,房屋产权登记在出资购房父母子女名下的,视为父母明确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比较合情合理,多数人在反馈的意见中对此表示赞同,认为这样处理兼顾了中国国情与社会常理,有助于纠纷的解决。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按照双方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更为符合实际情况。
《婚姻法解释(三)》第七条规定从我国的实际出发,将产权登记主体与明确表示赠与一方联系起来,可以使父母出资购房真实意图的判断依据更为客观,便于司法认定及统一裁量尺度,也有利于均衡保护婚姻双方及其父母的权益。
参考资料:人民网-新婚姻法解释三出台 首次明确父母出资房产归个人
4、婚后女方父母赠予女方的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不属于。
婚后女方父母明确赠消轮与女方的财产属于女方个人所有。如果没有明确御唤赠与对象,则属于夫妻镇桥凯共同财产。
5、婚后父母赠予的房产离婚时如何分割?
婚后父母赠予的房产离婚时是按照共同财产分割的。婚后一方父母赠与子女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另一方名下的,应当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是夫妻共同财产,可以依法予以分割。一、婚后父母赠予的房产离婚时如何分割
婚后父母赠予的房产离婚时是按照共同财产分割的。婚后一方父母赠与子女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另一方名下的,应当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是夫妻共同财产,可以依法予以分割。
二、理由如下:
第一,将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购买并登记在子女配偶名下的不动产,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符合法律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即该规定所要表达的意思为,婚后一方父母出资购房,应以认定该房系对夫妻双方赠予为原则,以认定为一方个人财产为例外。这里的“例外”就是要有证据证明一方父母明确表示将该房产赠与男或女之一方,且该证据应当是在当事人离婚诉讼前形成的,离婚诉讼中父母作出不是赠与的意思表示,尚不足以排除赠与的推定。具体到本案中,不论是男方还是女方均没有证据证明该房产系男方父母赠与给男方个人的,也没有证据证明该房产系男方父母赠与给女方个人的,也就说本案中没有证据证明存在上述规定的“例外”情形,自然而然的应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共同赠与,符合上述规定。
第二,将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购买并登记在子女配偶名下的不动产,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符合法律解释中的历史解释。
所谓的历史解释又称立法解释、沿革解释或法意解释,系指对一个法律条文有多种不同的解释时,并且各种解释意见均有其理由,很难戚漏说哪种解释意见正确或错误,这时就应从法律的起草和制敬蠢定过程中的有关资料,如立法理由书、草案和审议记录等,来探求立法者或最高司法机关于制定法律或司法解释时所作的价值判断及所要实现的目的,以推知该法律条文的立法者或最高司法者的意思的解释方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七条第一款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财产。该条规定在较早征求意见稿中表述为“双方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屋,产权登记在出资者子女名下的,可视为明确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房屋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产权登记在出资者子女的配偶名下,该房屋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出资者明确表示赠与其子女配偶的除外”。虽然婚姻法解释三最后审议通过去掉了后半句即“产权登记在出资者子女的配偶名下,该房屋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出资者明确表示赠与其子女配偶的除外。”但该草拟稿规定仍对解释该条规定可以起参考作用。
第三,将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购买并登记在子女配偶名下的不动产,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有司法实践的佐证。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解释》第五条规定:根据司法解释(二)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对于夫妻婚后父母出资购买房屋产权证登记在出资者自己子女名下的,从社会常理出发,可认定为是明确向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部分出资应认定为个人所有;若房屋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的配偶名下的,除非当事人能证明父母出资当时的书面约定或声明,证明出资者明确表示向一方赠与的,一般宜认定为向双方赠与为妥。该部分出资宜认定为夫亮仔陪妻共同所有。因此,参照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指导意见,亦应将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购买并登记在子女配偶名下的不动产,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
婚后无论哪一方父母赠予的房产,婚姻法都是将其认定为夫妻间的共同财产。那么夫妻离婚时对该房产进行分割的话,是按照夫妻间的共同财产有关规定进行分割的。对于离婚财产的分割有关事项,最好将自己的个人财产提前进行公证,那么剩下的财产都是被分割的。
6、婚后父母赠与在新婚姻法房产分割是怎么规定
法律分析:如果明确表示赠与己方子女的或者赠送的房屋登记在自己子女蠢顷名下的;属于一方个人财产,除此之外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均等分割。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十带正陆七条 (四)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第十八条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为夫妻清唯一方的财产。
司法解释三第七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
第十八条 (三)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7、如何认定婚后父母赠予的个人财产?
认定婚后父母赠予的个人财产需要两个条件,一是房产由父母全额出资,二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x0dx0a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茄早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七条第一款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慎纳帆产。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及目前审判实践中比较统一的认识,该条规定的父母出资指的是父母全额出资。x0dx0a具体你说的问题,如果一方不宽雹能提供相关证据证明以下两点就是夫妻共同财产。x0dx0a一是房产由父母全额出资,二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
8、新婚姻法 婚后 父母赠与的财产如何规定
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配茄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中早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条 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外,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培培察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
9、婚后父母赠与子女的房产属于个人吗?
如果是结婚以后,夫妻一方的父母赠予的房产,没有明确指出给谁的,或者说赠予给夫妻双方的,一般视为夫妻的共同财产。
但是根据《婚姻法》解释三的规定,如果在婚后由一方的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的一方子女的名下的,可以按照规定视为只对自己信咐握一方的赠与,那么该不动产就被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如果是由双方的父母出钱购买的不动产,而且把产权登记在一方名下的,那么该不动产就被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所共有,但是如果当事人有另外约定的就除外。
一般来说,婚前父母赠与小滑庆孩的财产属于个人财产,如果父母想要把这个房产赠与夫妻双方作为共同财产的,那么就需要在赠与合同中明确说明是赠予双方的。我国法律规定一方在婚前合法受赠的个人房产不会因为结婚而变为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七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简答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