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送的股权怎样收回
1、赠予股份可以收回吗
法律分析慧升:赠与股权,若已做了变更登记,则股权已发生变动,一般不销郑可以收回;若未作变更股权的登记,可以随时撤销赠与。相关前斗老法律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2、无偿转让股权是否可以收回
无偿转让股权是否可以收回要看具体的情况。 无偿转让股权属于股权赠予,受赠股权的人严重侵害赠与人利益的,可以撤销赠予。或者是股权无偿转让给股东以外的人,没有经过配巧嫌其他股东同意亦或是存在欺诈或者胁迫等培手情形的,都可以撤销 股权转让合同 ,收宽销回股权。
3、如何收回公司股东的股权?
公司回购股东股权的方式有两种,一是协议回购,一是强制回购。
拓展资料:
严格意义上讲,股权回购是指有限责任公司回购股东所持有的公司股权。
关于公司回购股权(份),我国《公司法》、《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均有涉及。
我国《公司法》对有限公司股权回购有明确的规定。《公司法》允许的股权回购,其目的在于确保异议股东的退出,实现公司持续稳定经营。
1.协议回购:
有限责任公司召开股东会审议《公司法》七十四条规定的决议事项的,对该事项投否定票的股东可以行使股权回购请求权,请求公司按照合理价格收购其股权。
在股东会决议通过后六十天内异议股东同公司协议回购股权,协商成功的双方签订书面协议,由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股权,协议回购是当事人意思自治的表现,对持有股权的数量和时间不作限制,应当尊重当事人的合意。
2.诉讼回购:
有限责任公司异议股东就股权回购与公司达不成协议的,可以直接起和迅诉公司要求公司买回股权哗棚旦,根据《公司法》规定,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回购是在协议回购失败的前提下才可以提起,协议回购是诉讼回购的前置程序,对于诉讼回购以下几个问题值得注意:
(1)原告资格。
诉讼中异议股东是原告,公司是被告,异议股东提起的是给付之诉。法律对异议股东提起诉讼时持有股权的时间和数量没有乱扰要求,但对原告的资格加以限制,原告必须是实际交缴出资并持有股权的异议股东,如果是干股或者是挂名股东则不应享有诉讼权利,没有出资则易产生不当得利。诉讼时限问题新公司法规定是九十天,该时间相对较短,是否为诉讼时效也不明确,可否存在时效的中止、中断、延长等情况没有规定,律师认为该九十日的时限并非诉讼时效。
(2)诉讼期限
诉讼时限问题《公司法》规定是九十天,该时间相对较短,九十天期限是除斥期间,不因任何事项中止、中断或延长。如果股东在九十日内未提起诉讼,则其依法享有的回购请求权消灭,不得再主张。关于九十日的起算点,一般以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算,但如果股东因公司未有效通知而不知道股东会决议的通过,则可以自起知道股东会决议内容之日起计算。
4、股权赠予后反悔怎么办
只要双方在股权转让协议书上签了字,该协议没有漏洞,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合同就对双方产生约束力,也就是说签订合同后就算一方反悔了也是没用的,不会对合同效力产生任何影响,股权转让仍需按照约定进行。企业数量的迅猛增长随之而来的是一批又一批股东的产生,而股权持有者数量激增给投资者们带来了良好的机遇,股权转让活动培正团从最开始的罕见变成了如今的平常。如果转让双方中有一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反悔怎么办呢?股权转让还能正常进行吗,该股权转让协议还有效力吗?下面小编就为您详细介绍。
一、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后反悔怎么办
1、是否影响效力
只要双方在股权转让协议书上签了字,该协议没有漏洞,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合同就对双方产生约束力,也就是说签订合同后就算一方反悔了也是没用的,不会对合同效力产生任何影响,股权转让仍需按照约定进行。
2、怎么处理
可以通过协商,如果双方达成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如果不能达成一致,那么一方可以要求反悔方按合同进行股权交割,如果对方不予配合,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强制执行。
二、股权转让协议
1、概念
股权转让协议是以股权转让为内容的合同,股权转让是合同项下债的履行。股权转让协议生效与股权转让生效时间是不一致的,股权转让生效是在协议生效之后。股权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就是转让股权,实质是处分其所有的股权。公司法第35条是对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作出了限制,这是对股东处分股权作了限制。
2、生效要件
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是一份标的为股权的特殊合同。协议首先应符合一般合同的生效的要件,即具备:协议双方在订立合同时必须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双方意思表示真实,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合同标的须确定和可能。
《公司法》第35条规定: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股东之间可发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
资时,必须经全体配橘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在同等条件下,
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
该条赋予了股东可以转让股权的权利,可以向其他股东转让,可以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同时也规定了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必经的程序,规定了其他
股东在转让时权利义务。在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时,是必须征求其他股东的意见。由于股东之间相互转让是完全自由的,没有条件限制,没有争议,在这里不清码作论述了。
综上所述,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反悔是不会对另一方利益产生影响的,只要对方不同意,反悔也不会使得股权转让进程发生变化,反悔方仍旧不能拒绝进行股权交割,否则对
方有权起诉强行进行相关交割事宜。合同一成立其效力就受到法律强制力的保护,不会因为意外因素产生变更,这也是法律规则严谨的体现,它只会保护符合相关规定的东西,侵犯这类权益的行为都会受到法律的惩戒。
5、赠送的干股可以收回吗
法律分析:如果对方同意当然可以收回,否则就要看合做协议或章程约定的权利义务。干笑雹股是股份公司无偿赠送的股份。一般用作公司发起人的酬劳时也用于赠送职工或拉拢某些有势力的人。赠送干股应经董事会同意,因它涉及股东权益,造成股东权益的减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十七条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返升扒估价漏昌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6、赠予股份可以随时收回吗
法律主观:赠与的股份可以收回。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是指赠与合同成立后,在赠与财产权利转移之前,赠与人基于自己的意思而任意撤销赠与合同。属于转移财产所有权的合同。《民法典》第六咐行百五十七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第六百五十八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旁烂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中华运简漏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7、员工离职时股权如何收回
法律分析:(一)如果员工直接持股协议中没有就员工离职后,其持有的股权该如何处理的约定,该股权应当继续由该员工持有。公司、公司其他股东均无权要求其将股权转让给任何第三人。
(二)如果员工直接持股协议中就员工离职后,其持有股权的处理作出了约定,应当按照约定办理。比如,公司与员工约定:“员工一旦离开公司,须将其持有的公司股权转让给公司指定的其他股东”,那么该约定显然是有效的,应当得到法律的尊重与保护。
(三)如果员工直接持股协议中没有就员工离职后,其持有股权的处理作出约定,但公司章程有规定的,应当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办理。比如,公司章程规定,“因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而获得公司股权的员工,离职时应将其持有的公司股权转让给公司指定的其他股东。”公司章程的类似规定应得到法律的尊重与保护。
(四)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非是股权激励实施前的公司章程就有的内容,而是股权激励实施后,公司章程新增加的内容,且该员工对该内容在表决时余枝投过反对票。则该内容对其不适用。也就是说,只有公司初始章程的规定才对全体股东有效,如果是体现在章程修正案里,则只有对该修正案认可的股东才受约束,如果股东未对该章程修正案认可,则不受约束。
(五)还需要指出的是,如果公司章程或者持股协议中约定的是要求离职员工将股权转让给公司,则该约定的效力存疑。尽管公司法允许公司在特定情形下回购股东的股权,但对于此种情况能否适用公司回购,在实践中存在一定的争议。故此,笔者建议,公司在制定股权激励方案时,要预先对此进行规避,避免不必要的纷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运带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旁毁芦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七十二条 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二十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8、赠送的股权可以收回吗
法律分析:赠与股权,若已做了变更登记,则股权已发生变动,一般不可蠢握以收回;若未作变更股权的登记,可以随时撤销赠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高档铅典》 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戚好。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9、给合伙人分配股权后,想要收回怎么办?
合伙人找对了那叫合伙,找的不对那叫揪心,很多合伙公司,在分配股权后才发现,这人的能力不怎样,完全配不上得到的那些股权,这时候先不急着懊悔找错人,先来看看解决办法。资本大智慧我针对题中的情况,整理出下文供大家参考,一起来看看吧。
一、那么,到底用什么办法处理能力与股权不匹配的合伙人比较合适呢?我们可以按实际情况处理。
①如果合伙人为人不错,关系良好,只是能力较弱,那么可以召开股东会议,商量重新调整完善企业股权分配结构。
②如果合伙人为人处世都有所欠缺,不能胜任公司事务,企业又不方滑喊便直接出面,那么可以委托第三方专业的股权律师,将股东的权利、义务重新制订规则,或者直接将股权收回。
二、股权退出方式主要有直接退出、股权回购及转让股权等。
在股权回购和转让股权时,涉及股权的退出价格问题,因此股权定价直接关系到出售股权的股东的利益。非上市公司的股权定价可以参考公司的注册资本,可以以净资产价格作为定价基础,也可以约定固定的金额或计算方式,或者根据第三方机构对公司价值的评估来定价。
最后着重提一点,初创企业的股权一般都分为资金股与人力股,资金股的退出比较简单,兑现即可。人力股相对来说复杂一些,因为人力资源的界限比较模糊,通常会通过时间变量测定人力价值。例如,人力股要求持股人至少供职一定年限,或者持股人要达到一定的业绩。如果人力股持股人退出,那么未达到标准的持股人所持股份应当被回购,达到标准的持股人所持股份可以兑现。
总之,企业做到未雨绸缪总是没错的。把问题都想到前面,在创建合伙人团队时,就把相应的股权激励制度完善起来,包括股权退出机制等,都要落实到纸面上。
可能很多人会说,都是朋友一起创业,磨不开面子。中国人确实都爱讲“兄弟情义”,讲“面子”,但是做企业不是玩过家家,需要一个理智的头脑。 先礼后兵,亲兄弟明算账,能减少很多不必要的矛盾。很多股权大战归根结底就是因为缺少完善的股权退出机制游让敏,无章可讲、无理可依,结果导致矛盾重重。
股权退出机制与股权激励机制密切相关,具有同等重要的地位。只有事先建立清晰规范的股权退出机制,才能避免事后发生争论。当然,如果事情发生了,也不必过于担忧,及时处理就好。俗话说得好,亡羊补牢,犹未晚也。
做事要留余地,开公司也是如此,合伙人创业更是如此,有严格的进入机制,当然也该有退出机制。食物会过期,人也会变质,我们要学会给自己留神枝退路,保证自己的合法权益。以上就是我带来的全部内容,如果还想了解 更多股权知识 ,可以在站内给我们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