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销售赠送产品
1、随销售赠品如何做会计处理
随销售赠品,你这购太阳能送的米、油属视同销售处理。作为购进,但是不以资金形式反映出来,无销售额,。
购进赠品时:
借:库存商品--赠品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
贷:银行存款等
赠出商品时:
借:营业费用
贷:库存商品--赠品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
购进与同赠出时均以成本价。
太阳能需要安装 的话,我认为如果单独收取按装费,应单独列示,如果不收取不用列明。
那配件,我认为与赠品的处理方式一样,你如果一次性销售给安装人员,那还要向销售人员收款吗? 如果不额外收取费用,应作为赠送处理。买一套太阳能赠一套配件。
你问题中未交代清楚,我个人认为。
2、销售商品同时赠送商品的会计分录如何做?
1、购入促销赠品
借: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
贷:银行存款
2、无偿赠送促销赠品
借:销售费用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
3、本科目核算企业销售商品和材料、提供劳务的过程中发生的各种费用,包括保险费、包装费、展览费和广告费、商品维修费、预计产品质量保证损失、运输费、装卸费等以及为销售本企业商品而专设的销售机构(含销售网点、售后服务网点等)的职工薪酬、业务费、折旧费等经营费用。
(2)随销售赠送产品扩展资料:
库存商品明细账应按企业库存商品的种类、品种和规格设置明细账。如有存放在本企业所属门市部准备出售的商品、送交展览会展出的商品,以及已发出尚未办理托收手续的商品,都应单独设置明细账进行核算,库存商品明细账一般采用数量金额式。
实行售价金额核算的商品零售企业,库存商品明细账按实物负责人设置。由于库存商品按售价记账,为随时了解库存商品的实际价值,同时也便于月末各实物负责人已销商品进销差价,也可采用“库存商品”和“商品进销差价”明细分类账户相结合的方法,设置“库存商品及进销差价”明细账。
参考资料:库存商品-网络
3、随货赠送视同销售吗
法律分析:对于单位或个体经营者的视同销售货物规定是,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我们理解,如果商业企业的赠购行为是商品的降价行为,符合以下条件可以不视同销售,否则就按视同销售处理:一、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若干问题规定的通知》对产品销售中发生的销货折让和折扣,如与价款在同一张发货票上单独注明的,可作为产品销售收入抵减项目处理;二、主购与赠购商品实收总价,无增值税条例第七条所称价格明显偏低并无正当理由的情形。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四条 对于单位或个体经营者的视同销售货物规定是,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