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88岁老人赠送房产
1、上海老人赠三百万房产给水果摊主一案,最新进展如何?
在上海有套房子是多少人的梦想,但是有一位老人竟然自己的价值300万的房子赠予小区水果店的老板,这到底是什么情况呢?为什么老人会把自己的房子给水果店的老板呢?老人的其他亲属和朋友就没有意见吗?你知道这个事情吗?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上海老人赠300万房产给水果摊主”的新闻在网络上闹得沸沸扬扬,这还没消停几天,司法鉴定中心的鉴定报告出来了,估计又得鸡犬不宁。经司法鉴定中心鉴定,老人患有器质性精神障碍,而且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认定老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民事判决书都出来了。据媒体报道,上海市宝山区一名88岁老人将名下一套价值300元的房产公证给了小区的一名水果摊主。原因是老人的老伴和儿子均已去世,一人独居,近年来一直受小区水果摊主小游一家人照顾,而且小游一家也搬到了老人的家中,与老人一同生活。为了晚年有人照顾,老人与小游在上海市普陀公证处办理了意定监护,双方签署了遗赠抚养协议,协议对受益人履行赡养义务有严格的义务要求,否则遗嘱订立人可取消财产赠予。
你知道这件事情最新的进展是什么样吗?
一.为什么不尊重老人的自愿?
最后法院对于这个事情的判定是老人赠予300万房产给水果摊主的协议无效,从法律角度来讲,可能是合理的,但是从人情角度来讲,为什么不尊重老人的遗愿呢?
二.水果摊老板也是真心对待老人的
老人也不是傻子,如果水果店老板对他不好,他会把自己的房产送给水果店老板吗?
三.争财产的时候亲戚出来了
最后陪在老人身边的人是水果店老板,而不是他那些所谓的亲戚照顾老人的时候找不到人,现在争财产的时候都出来了。
2、如何看待上海独居老人将 300 万房产赠水果摊主,法院认定老人无民事行为能力 ?
虽然法院委托鉴定,确认被鉴定人无民事行为能力,并不必然推翻此前的赠与行为,因为鉴定只能说明当前的状态,并不能否认老人签订合同的能力,而且该事实是经过公证认证的,经过公证的合同,如果没有法定事由,是不能够推翻的。
家属的行为,无非是为了侵占老人的财产,而又不愿意尽相应照顾或者说赡养老人的义务,对这样的行为,法律终究会做出否定性的评价。所以对将来的结果不会有太大的影响。
老人的行为在法律上属于意定监护也叫委托监护,
是指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监护人在该成年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履行监护职责。简单来说,意定监护就是自己可以在意识清楚的时候,书面指定一个人,作为自己失能后的监护人,照顾自己的生活,处置自己的财产、权利等。
该行为属于老人的法定权利,应该得到尊重。
3、上海老人300万房产赠水果摊主引家属质疑,这是什么情况?
上海一位88岁的老人将300万的房产送给了楼下水果摊摊主,让人不解的是,老人在上海并非没有亲属,那他为什么要把房产送给非亲非故的人呢?老人的亲妹妹在得知真相之后说哥哥患有阿尔兹海默症,他肯定不是在清醒的状态下签订协议的,对此啊当地公证处的工作人员作出了回应。
王老伯说几年前老伴就已经去世了,没过多久儿子也在家里意外猝死,办理丧事追悼会都是楼下小刘忙前忙后,亲戚一个都没来,知情人曾透露亲近,亲戚除了叫王老伯早点写遗嘱之外,从来都不来看看,2017年王老伯在家里摔倒之后昏迷不醒,也是小刘发现之后把他送到医院,并且陪伴照顾,直到他康复,小刘说他从10年前就开始时不时的照顾老人,从老人干净的指甲棉鞋还算整洁的屋子来看呢,小刘的确照顾的比较好,小区的邻居也说,在他们眼里王老伯和小刘就是父子关系。
老人为了报答水果摊主小刘的恩情,就特意带小刘一起到上海普陀公证处公证在自己死后后将300万的房产和40万的存款都留给小刘意定监护,而公证处的工作人员也向外界证实了,当时老人也是在清醒的意识之下完成的这些赠予的相关手续,完全尊重当事人的决定。
这件事在网络上引起了轩然大波,也成为了邻居们茶余饭后的话题,大家都搞不懂老爷子为什么要把房产送给一个陌生人,但他们同样认为老人有人照顾,两个人你情我愿,没有什么不好的远水难救,近火远亲不如近邻,虽然呢老人患有阿尔兹海默症,但是这并不影响他知道是谁在照顾自己,谁对自己好希望,希望小伙子能10年如一日,不要忘了照顾老人的初心。
4、上海一老人将300万房产送给水果摊主,为何要这么做?
据媒体报道,上海宝山区一名88岁老人,在自己的儿子和爱侣已经全部去世的情况下,打算将自己的300万房产赠送给一位水果摊的摊主。这样的事情在网上掀起了巨大的浪潮,许多人热议老人的行为是否妥当。那么,你知道他为何会做出这样的决定吗?下面就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事实的来龙去脉是怎样的吧。
老人获得摊主的照顾,决定以房产回报
原来这位老人在老伴和儿子去世之后,就一直是一个人独居。他因为患有脑血管疾病以及阿尔兹海默症,一个人生活还是非常困难的。好在他获得了附近水果摊主一家人的照顾。这水果摊主和家人经常来帮老人的忙,还在老人生病的时刻将老人送往医院并担负起照顾老人的责任。老人在感动之余,就产生了要将自己的老年和房产托付给水果摊主一家的想法,然后他也确实付诸了行动,到上海普陀公证处办理了意定监护,将房产赠送给水果摊主,并将他们一家人带进自己的家,然后一起生活在一处。
老人的行为受到了亲属的抗议、外界的热议
老人的这一行为,在我们大众看来其实就是“知恩图报”罢了,也是期待自己的老年生活不至于太过孤独和悲惨,有人来照料自己。不过老人的妹妹及其他家属对老年人的这一决定和行为并不满意,也对水果摊主一家人存在质疑。然后就要求未来当老人的监护人,希望能够重新判定老人在公证之前无民事行为能力。这个事情的反转,也引来了许多人的热议。
对老人向摊主赠送产房这个事你是怎么看的?
个人觉得老年人是从摊主一家的身上获取到了温暖,所以他才会出现这样的行为。如果经过调查,水沟摊主一家人的品行都是良好的话,笔者以为这样的赠送其实也算是合理的。毕竟老年人的晚年生活如果没有用心的人来照顾的话,也会显得很凄凉。而他自己作为一个懂得知恩图报的人,愿意拿自己的余生和房产托福给水果摊主一家,这也没什么可非议的地方。在我看来,物质之外需要看重的是人和人之间是不是具有人情味,如果有温暖的一家人来陪伴自己,照顾自己,那么老人家的未来生活也能够有所保障了,这样不是两全其美吗?
5、亲情冷漠,上海88岁老人将300万房产送摊主,对此你怎么看?
亲人不如一个陌生人来得关心自己,上海这位88岁的老人将300万的房产送给摊主也是有原因的,因为在老人妻子离世、儿子意外去世的时候,来帮忙的只有摊主,并没有所谓的亲人,在老伴和儿子相继去世之后,所谓的亲人也并没有一个人来照顾自己,只是想让自己早点立遗嘱,都惦记着老人的财产。
而老人有一次在家里摔倒昏迷的时候,是摊主发现了自己并把自己送到了医院,并每晚都来陪床,一直到老人出院。正是摊主的这些举动,让老人下定决心,在自己离世之后,自己名下的财产都给摊主,甚至包括这套300万的房产,都已经做了公证了。后来,老人也邀请摊主一家住进自己了房子里,组成了一个特殊的家庭。
其实,老人会作出这样的决定,也是因为亲人的过于冷漠,但凡有个亲人能够像摊主一样照顾自己的话,我觉得老人也不会把自己的财产和房产都留给一个陌生人。正因为亲人的不闻不问,心里也只惦记着自己的财产,并不想照顾自己,这样的举动让老人寒了心,就算是把所有的财产给一个陌生人,也不想留给亲人一分一毫。
本来摊主也并没有义务照顾老人的,但因为摊主的善心,觉得老人一个人挺可怜的,能帮一把就帮一把,这样无形的举动,一次次的温暖了老人,也让老人感觉到了人间的温暖。摊主虽然知道了老人把房产留给了他,但他觉得还是不敢相信,跟做梦一样的。其实,对于老人的做法,我表示理解,因为老人的亲人对其不管不顾,能从老人身上得到好处才知道有这么一个人,并不能像摊主一样能够无时无刻的关心和照顾自己。
6、上海一老人将300万房产送给水果摊摊主,老人的亲戚对此怎么看?
老人的亲戚对于老人将300万房产送给水果摊摊主的决定表示十分不满,认为是水果摊摊主利用了老人渴望关怀的心理进行了蛊惑和诱导。
上海一位88岁的老大爷,通过意定监护的形式,将自己名下300万的房产,无偿送给了毫无血缘关系的水果摊主小游。
一、赠送金额巨大,无法认同老人的行为。
老人晚年失去了自己唯一的儿子,一直是自己孤独的生活,虽然在多年的生活中比较少和亲戚们往来,但是老人的基本情况以及家庭情况都是亲戚们了解并且知晓的。
老人因病住院后,亲戚也有到医院看望并且照顾老人,所以亲戚对于老人将房产赠与水果摊摊主的举动表示非常不理解。
二、老人与水果摊摊主没有任何血缘关系,亲戚不理解老人的做法。
一般而言,即使老人没有直系血亲继承自己的巨额房产,但是还有很多血缘关系较为亲近的亲戚可以选择,水果摊摊主与老人没有任何血缘关系,老人却选择将遗产赠与其。
在这些亲戚看来,显然是因为摊主对老人实行了一些不可告人的手段。
三、亲戚关于水果摊摊主的目的表示怀疑,认为其接近老人是别有用心。
老人的亲戚认为,水果摊摊主在知晓老人是独居老人并且拥有巨额房产后故意接近老人,为了赢取老人对其的信任才对老人百般呵护和关心,甚至在知晓老人十分想拥有正常的家庭生活后,故意的让自己的家人和孩子接近老人,以此满足老人的愿望。
毕竟在世俗的理解中,对于一位孤寡老人的呵护比对自己的亲生父母还好几乎是不可能的。
在事情发酵的过程中,老人的亲戚一直对水果摊主持非常剧烈的不满和攻击态度,认为他诱骗了老人。
7、上海赠百万房产老人被认定无民事行为能力,家属或就监护权起诉?
是的,5月18日,新京报记者从赠300万元房产给水果摊主的老人家属处获悉,司法鉴定老人患有器质性精神障碍,法院认定老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家属吴女士称,未来或就监护问题进行诉讼。
判决书显示,水果摊主小刘认可鉴定结果。小刘说,他于2017年开始照顾老人,“以后要诉讼就诉讼好了”。
事件回顾
上海宝山区一名88岁老人的老伴和儿子均已去世,一人独居,近些年在生活上受到小区水果摊主小游(化名)一家颇多照料。此后,老人带着小游到上海普陀公证处办理了意定监护,决定把自己的晚年和遗产,都托付给他,其中包括自己价值300万元的房产。
双方还做了遗赠抚养协议,其中的遗赠抚养协议对于受益人履行赡养义务有严格的义务要求,否则遗嘱订立人可取消财产赠予。老人妹妹等家属则一直质疑,老人在公证前就患有阿尔茨海默病的一些症状。
8、上海“老人300万房产赠与水果摊主”事件,最新进展如何?
上海88岁的老先生把自己300万的房产送给了水果摊摊主一事在社会上引起了巨大的反响。
各界议论纷纷,有赞成的,也有质疑的,特别是老先生的亲戚对此事表示了质疑,社会上对老先生的亲戚冷漠且自私的行为进行了指责,这让老先生的亲戚承担了相当大的舆论压力,所以他们出来进行回应也是理所当然的事情。但老先生认为亲戚们是来抢房子的,他认为谁对自己好,他就把房子给谁是理所当然的事情。网友们对此事也是赞成多于反对。
老先生和水果摊摊主一家也去相关部门做了意定监护,从法律上指定自己晚年生活的监护人,保障自己的晚年生活和水果摊摊主一家的利益。
什么是意定监护?
他区别于法定监护,像是自己的父母子女。或者是配偶这些法定监护人。意定监护更适用于一些独居老人或者是特殊情况下的公民,已年满18周岁,而且精神正常,通过协议的方式确定自己的非亲缘监护人。
像本次事件中的老人和水果摊摊主就是属于意定监护人。
水果摊摊主因为照顾老人而得到了很大的回报,这个回报一定程度上是损害了老人亲戚的利益,对此,老人的亲戚就开始反击。他们曾经表示在老人生病期间去医院照顾过老人,但是并没有被报道过。并且老人患有阿尔次海默症,也就是俗称老年痴呆,对老人的这一决议提出了质疑。
老人确实已患有老年痴呆,目前他的症状愈发的明显了,身体状况也大不如前,偶尔还是可以简单对话。他们家也装了监控。从监控中可以看到,水果摊摊主一家对老人的照顾还是比较尽责尽职的。每天给会给老人换衣裤,洗澡,换床单等等这些琐碎的事情。
老人在老年能够老有所依,每天保持得干干净净,体体面面,等着小朋友下课,享受一下天伦之乐。
9、上海88岁老人送300万房产给一名河南人,他为什么会这么做?
在上海有一位88岁的老人去公证处做了公证,决定在自己离开人世之后,把价值300万的房产送给一名河南人。这名河南人其实和老人没有任何的亲属关系,只是在老人家楼下经营水果摊的摊主,那么大家一定非常好奇这位上海老人为什么要把房产留给这名河南人呢?这样做的初衷又是什么呢?
一、一般人的印象里,遗产都是要留给自己的亲人的,那么这位老人为什么要把遗产留给一名河南人呢?
原来老人已经失去了老伴,自己患有精神病的儿子也在家猝死,这位水果摊主是河南人,就在老人家楼下经营水果摊,平时老人没事也去水果摊坐坐,水果摊主一家对老人照顾有加,让老人心里特别感动,所以才决定要送房产给他。
二、老人也有一些亲属,但这些亲属不会关心老人的生活状态,只想得到老人的钱财,让老人非常寒心。有亲戚的关系在里面,按道理来说,有亲情就应该互相帮助,互相照顾,但是老人的亲戚做出来的事情,让老人非常的寒心,他们不关心老人的生活,不给予他照顾和关心,只想着得到老人的遗产,所以老人决定自己的房产全部留给陌生人,也不留给亲戚。
三、现在老人和这名河南人水果摊贩一家住在一起,让老人享受到了天伦之乐。现在这名河南人水果摊主已经和老人住在了一起,一家人照顾老人的生活,给老人的老年生活带去了快乐。老人觉得自己特别幸运,可以在年岁大的时候得到别人的照顾,这名水果摊主也觉得自己得到了上天的眷顾,只是因为自己的善心,竟然有可能得到价值几百万的房产,看来这个世界上还是好人有好报,善心得善报。
你怎么看待这件事情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