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购手机赠送客户税务处理
1、公司赠送手机给客户,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手机的话 计入库存商品
赠送客户 按视同销售
借:销售费用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会计上,过年买苹果手机送员工或客户怎么做帐?
增值税“视来同销售”中⑧将自产源、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
赠送客户:需要交纳增值税及附加税费、另还要根据其他条款涉及代扣客户个人所得税(代扣补胎可能),操作起来有点麻烦
给员工的可以入账,不需要交增值税,不过需要加在员工工资薪金中计算个人所得税
另外,可以考虑以公司所有、计入固定资产的形式处理,不要说是赠送客户
3、一般纳税人将外购的礼品无偿赠送给客户,是否需要视同销售?是否抵扣进项?
一般纳税人将抄外购的礼品无偿赠送给客袭户,应作视同销售处理。既然是视同销售货物,其进项税额当然能抵扣。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 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
………
(八)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4、将外购设备无偿赠送给客户,一次性收取客户3年技术服务费并开具6%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账务处理该怎么做呢?
账务处理如下
购进时
借:固定资产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2.无偿赠送时
借:营业外支出
贷:固定资产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3.一次性收取3年技术服务费时
借:银行存款
贷:预收账款--服务费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4.每月分摊计入服务费时
借:主营业务收入--税后服务费收入
贷:预收账款--服务费 (3年服务费/3年/12月)
5、关于将外购商品用于赠送的账务处理问题。
1、不开具销售发票确认为样品费,按销售单价确认销项税;会计处理:
借:费用
贷:库存商品 应缴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不开具销售发票确认为营业外支出,按销售单价确认销项税;会计处理:
借:营业外支出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缴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同时: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5)外购手机赠送客户税务处理扩展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 务总局令第50号)第四条的规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将自产、委托加工或 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视同销售货物。所以,该赠送行为 属于视同销售,相应进项税额可以抵扣。
同时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 局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 〔2013〕10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纳税人提供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应税服务,应当分别核算适用不 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的,从高适用税率。
6、外购礼品赠送给客户,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需要视同销售,确认销项吗?
外购礼品送给客户,是为销售服务的,应该直接记入销售费用科目。
借:销售费用
贷:银行存款
7、向客户赠送外购商品,如何纳税
向客户赠送外购商品纳税:
一、自产(按税法规定视同销售)
1、赠送的时候(自产的产品为前提)
借:营业外支出
贷:主营业务收入
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
2、结转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二、外购
1、入库
借: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
贷:银行存款
2、赠送
借:管理费用-业务招待费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转出)
三、库存商品
外购是向外界购买,是为了与外包相对应而出现的词汇,其实含义与采购相同,只是外购在国际贸易中用的更多。外购动力是指外购的电力、蒸汽,以驱动设备,使其运转。
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第八款规定,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的应视同销售货物征收增值税。
因此,该单位将外购的毛巾、矿泉水、机油等小物品无偿赠送给客户应视同销售货物,按规定计提销项税额,其外购货物取得的进项税额准予抵扣。
(7)外购手机赠送客户税务处理扩展资料:
企业销售收入的确定,应遵循权责发生制的原则,企业应当在发生商品、提供劳务,同时收讫价款或取得索取价款的凭据时,确认销售收入的实现。
⑴采取交款提货销售方式,无论产品(商品)是否发出,只要货款已经收到,发票账单和提货单已经交于购货方,即作为销售收入的实现。
⑵采取预收货款销售方式,在收到购货单位的预收货款。产品(商品)已经发出时,作为销售收入的实现。
⑶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销售方式,以本期实际收到的价款或以合同约定的本期应收价款确认销售收入的实现。
⑷采取托收承付或委托银行收款销售方式,在发出产品(商品)并办妥托收手续时,确认销售收入的实现。
⑸采取委托代销方式,收到代销单位的代销清单时,确认销售收入的实现。
加⑸ 采取委托代销方式 分两种情况,一种是买断代销,应当有和代销商签订相关凭证后计入该企业的收入;另一种按代销商的业绩会费的,才是收到代销单位的代销清单时,确认销售收入的实现。
⑹采取商业汇票结算销售方式,以收到购货方开出并承兑的商业汇票时,确认销售收入的实现。
⑺采取自营出口销售方式,陆运以取得承运货物收据或铁路运单;海运以取得出口装船提单;空运以取得运单,并向银行办理出口账单后,确认销售收入的实现。
⑻采取委托外贸代理出口销售方式,以收到外贸企业代办的运单和银行账单凭证时,确认销售收入的实现。
⑼采取为其他单位加工、制造大型机器设备、船舶和提供劳务的销售方式,持续时间在1年以上的,按完工进度或实际完成工程量,确认销售收入的实现。
⑽企业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也应按规定作为应税销售收入处理。
8、公司赠送客户的礼品是否要交税,该如何做账
现凡是礼品都需要纳税的。
按公司常规入账:
1.首先是按招待费入账,应计入“营业费用——业务招待费"或是”营业费用——礼品招待费“的二级科目。
2.在税务实践中,将企业因宣传推广需要而发生的赠送业务区别情况对待。凡外购商品用于赠送的,通常作为招待费对待,按规定比例税前扣除。对于自产货物用于赠送的,按宣传费对待。
企业的礼品支出主要涉及3个税种:个人所得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
收礼的人要缴纳个人所得税,通常情况下是由送礼的人代扣代缴。具体按《个人所得税法》中规定的“其他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
增值税是指自产自销的产品作为礼品送给客户,视为销售,交纳增值税。
企业外购礼品赠送给客户个人的行为,属于用于交际应酬需要视同销售计征企业所得税,同时按业务招待费的规定进行税前扣除。
拓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是中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的中国国家法律文件。
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于2011年6月30日公布,自2011年9月1日起施行。个人所得税法、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1994年1月28日颁布)、税收征管法(2001年4月28日颁布)以及由中国各级税务机关发布的有关个人所得税征管的规定,构成了现行中国个人所得税法的主体法律基础。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9、赠送客户的手机,入账招待费(进项已经抵扣),以视同销售对待吗,还要缴纳个税吗?会计分录如何做?
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视同销售货物。
借:管理费用-业务招待费
贷:其他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借:其他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