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想将房子赠送给亲属
1、请问房屋赠与可以反悔吗?
1、房屋赠与后,由于各种原因,赠与人如果反悔了,不愿意再将房屋送给受赠人,法律上是允许的,但也需要分情况讨论。
2、如果赠与人反悔的时候,房子还没有过户给对方,也就是法律上所说的“在赠与物实际转移给受赠人前”,这时候赠与人是有权撤销赠与的。所谓的实际转移前,就是指房屋还没办理相关过户,即是说还没去房管局变更登记。只要赠与财产实际转移前,赠与人都可反悔。但也有一例外,即是经公证或具有扶贫、救灾等公益、道德性质的赠与不能撤销。
3、第二种情况是房子已经办理了过户登记,那就只有当受赠人出现以下情形时,赠与人可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赠与的权利。(1)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赠与人近亲属的;(2)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的;(3)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4、《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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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自己买房子后,想把房子赠与兄弟姐妹可以吗?
这个是可以的,这个过户就行了,不要多少钱啊,你除非你卖给他是可以要钱的,卖给他过户一下,应该是,如果你是买的房子是不要钱的。
3、我可以把房子赠予给他人吗
可以。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进行房产赠与必须依法办理签约、申请、审核、登记及产权过户等手续。具体程序是:
(一)签约。即房产赠与人同受赠人就无偿赠与签订房屋赠与合同(协议)书,表明无偿赠与是赠与人的真实意愿,接受赠与是受赠人的真实意愿。如受赠人为未成年人,赠与人单方出具的赠与书亦有法律效力。
(二)办理公证。根据国家司法部和建设部《关于房地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的规定,办理房产赠与公证。
(三)申请登记。由赠与人和受赠人同时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提交赠与房产和接受赠与的书面申请,办理赠与登记。在书面申请中,赠与人要说明赠与房产的原因,受赠人要说明与赠与人的关系,表明确系无偿赠与。所接受的赠与无买卖关系和其他经济上的交换条件。
(四)提供证件。房产赠与双方当事人,在提交赠与申请的同时要提交以下证件:
1、拟赠房产的权属证件(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
2、赠与双方当事人签订的经过公证机关公证的房产赠与协议(合同)书。
3、受赠人的户口及身份证明。
4、受赠人是单位的,应在受赠申请中加盖单位公章,并经法人代表签字,还需附有受赠单位上级主管机关同意受赠的批件。
5、代表他人办理赠与的,应提交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及经过公证的委托代理书。
(五)填写《房地产赠与申请审批表》。对表中有关各项内容必须如实填写。
(六)审查。房地产管理部门受理并审查房地产赠与双方当事人交验的证件,进行产权及房屋状况的实际调查。
(七)批准过户。房地产管理部门在认真审核确认无误后,应及时批准赠与房地产的过户,向受赠人核发新的房地产权属证件。
(3)不想将房子赠送给亲属扩展资料:
房屋赠与的法律特征:
(1)房屋赠与合同是单务合同、无偿合同
赠与人自愿单方承担将房屋无偿赠与对方的义务,但不享受对等的权利;受赠人则享有无偿接受对方所赠房屋的权利,一般不承担法律上的义务,即使受赠人在接受赠与时附有一些义务,但这些义务并非与所取得的权利互为代价。
(2)房屋赠与合同是实践性合同
赠与人必须把赠与房屋实际交付给受赠人,受赠人接受赠与房屋后,房屋赠与的民事法律行为才完成,合同才算生效。但在实物交付后,则不得再行撤回赠与。如果因赠与人撤回赠与而发生纠纷,受赠方可请求人民法院裁决。
(3)房屋赠与合同是要式合同
房屋赠与同房屋买卖一样,都属于所有权的转移。按照《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的规定,应提交各项证明办理登记过户手续。如果当事人未办理过户手续,根据《合同法》第44条、1999年12月19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9条的规定,赠与合同仍然有效,但赠与的房屋所有权不能转移。
4、您好:房屋可以赠送给旁系亲属吗?
你好,可以赠与,问题是房贷没还完,房产局不能过户。PS:费用方面,如果给你的亲弟弟,主要是房款3%的契税。
5、非亲属关系可以赠送房产吗
法律分析:可以。赠与房产不限于亲属关系,非亲属可以赠与,赠与合同的成立需要赠与人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出于真实的意思表示,受赠人表示接受。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6、房子已经赠与,现在不想赠与了该怎么办?
您好,如果您的房子没有过户,可以任意撤销赠与,但是已经过户了就不能随意撤销了;若您赠与合同
订立后经公证证明的,您也是不可以任意撤销的。
但是依法有以下几种情况可以撤销:
① 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赠与人的近亲属;
② 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不履行的;
③ 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
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所帮助。
7、房产能赠与非直系亲属吗
无论是直系亲属还是非直系亲属都可以赠与房产,但需要受赠人有购房资质。赠与部分房产不需要做购房资质审核,赠与全部需要做资质审核。赠与后计入受赠人家庭名下拥有住房套数。
8、如何阻止爸爸把房子贱卖给亲戚?
清官难断家务事,我觉得家庭琐事事很难处理。而且,一整个家庭所涉及的方方面面比较广,所以很难能顺遂人愿。
家庭琐事中不只是有婆媳矛盾,还有各种亲戚之间关系的处理。都说一代人不管两代人的事情,但是有时候作为子女,为了整个家庭里的考虑,我们还是需要适当向父母表达一些建议。
父亲想要把房子贱卖给亲戚,其实大人的这种决定往往难以插手。同样是可以把房子卖一个好价钱,多挣些钱,把房子贱卖给亲戚会让人产生心理不平衡的。
我觉得那个亲戚如果识趣的话,也同样不差那几万块钱。也会按照市场价格把钱给父亲的,但是正是因为有些亲戚更加厚脸皮,他们仪仗着亲戚的关系,行着比亲戚还疏远的事情,尤其是在这个谈钱不伤感情的时代这么做,实在是很过分。
我觉得父亲既然已经这么决定,其实是很难改变的了,你可以多查找一些关于亲戚关系处理的例子,尤其是关于那些对亲戚很礼貌,尽了亲戚的本分,但是亲戚反过来却咬了你一口的那种例子,然后在家庭和睦氛围的情况下讲给父亲听。同时也要表达对父亲的敬重,先把父亲抬到一个高处去。然后再跟他讲道理,举例子,最后再把卖房子的事情跟父亲说。我觉得父亲这时候,可能是更容易接受的。
我家之前房子在拆迁的时候,想要重新买一个房子,老姑家那个时候卖房子,父亲想要买老姑家的房子,和题主不一样的 是老姑想要卖一个高价钱,但是是亲戚,所以父亲也同意了,本来我们用这些钱可以买一个更好的。
所以当时也很难改变,就连当时她家仓房里用不着的东西她都卖给我们2000多块钱。父亲的这种实在,真的很坑啊!做子女的管不了,也只能不管了。
所以父亲如果在不听劝的情况下,他那么做就去随他吧,我相信时间会证明一切,总有一天他会知道他当年的行为可能是不正确的。
9、有些父母宁愿将房子高价卖给子女也不赠送,原因是什么呢?
有些父母宁愿将房子高价卖给子女也不赠送,原因是什么呢?
一、有些人并不是只有一个子女,因此担心子女之间产生矛盾。
房子对于大多数人来说都非常重要,尤其在城市里,一套房子的价格是非常可观的数目,很多人为了买一套房子需要辛辛苦苦挣上几十年的钱,因此,人们对房子看的都比较重要。而有些老人却把房子卖给自己的子女,不愿意白给他们。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可能是考虑到自己有多个子女,赠送给其中一个会让他们之间产生矛盾,与其这样,还不如卖给其中一个。这样也就避免了一些不必要的麻烦。
二、将房子卖给子女,自己也就形成了一定的收入,生活会更加宽裕。
有些人上了年纪之后,没有什么收入,所以自己花钱就会比较拮据,如果伸手朝子女要钱,又有些不好意思,因此,他们也会把房子卖给子女,让自己手里有些钱,支配起来会更加自由。
三、有些人担心自己老了,儿女不孝顺。
虽然人们常常说百事孝为先,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并不是每个人都能够做到这一点,甚至有不少人根本做不到孝顺父母,尤其是当老人看到自己和子女关系不太融洽的时候,他们也需要为自己的养老未雨绸缪,因为担心子女不孝顺自己,逾期将房子留下或者赠送给他们,还不如卖给他们,自己有一部分收入,也可以将这些钱作为养老金。老人不把自己的房子赠送给子女,并不能说这样做有何不妥。毕竟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实际情况。况且这些房子也是他们靠自己的辛苦换来的,他们有权利自己去处置这些财产。
10、房产赠与应该怎么撤销?
赠与人可以通过通知或者诉讼等合法的方式来撤销房产赠与,但要符合撤销的条件:房产的所有权还未转移;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的合法权益;以及受赠人拒不履行抚养等义务的。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第六百六十四条
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
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