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赠送的车位没有了
1、开发商抵押给我的车位,被政府收走了怎么办?
应该可以向法院申请对开发商的财产进行财产保全,也就是冻结其财产。
如此,就不能轻易动用买卖这些财产。
然后去起诉开发商,使其用冻结的财产偿还债务。
就算开发商跑路了,也可以起诉,起诉对象为接手的新开发商、或者接手的政府单位。
2、买房时赠送车位抵用卷,后期车位不卖了怎么办?
买房时赠送车位抵用券后车位不卖了,如果签订了购房合同并在该合同中约定了购买车位的相关条款,开发商应该承担购房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果协商不成,可以购房合同纠纷到法院起诉,要求开发商兑现承诺并赔偿相关的经济损失,供参考。
3、买房赠送的车位出具的手续掉了能不能过户?
如果是带产权得车库,那么是有产权证的,产权证丢失是可以补办的。如果是没产权的车位,一般也会有收据以及其他收款证明,丢失的话可以找开发商补开。或者你们过户的时候在协议里约定好了。
4、开发商赠送的车位物业有权收回吗?
不合法的,物业没有权利收回,如果想收回也得找地产,况且你们有这个纸质的赠与协议,打官司物业也赢不了的,他们只是想收钱而已。如果你们的车位还未办理使用是不需要缴费的,只有办理使用权之后才会收取车位管理费。
5、购房合同上写的赠送车位,但实际却没有停车位怎么办?
这个找开发商和物业自己协调吧,毕竟合同上写的是赠送车位,实际上没有车位属于诈骗,如果没有商量好,你可以和其他业主一起去起诉开发商来维护自己的利益!
6、郑州一女子花79000元买的车位凭空消失,开发商做了哪些手脚?
开发商改变了车位的位置,没有告知祁女士,所以她要求开发商退车位或者换车位是完全可以的,因为开发商违反了合同的规定,在原先售卖给祁女士的车位位置变动后,并没有及时通知她,后业只是用机械车位来糊弄她,这个车位的位置不太好,给祁女士的出行带来困难,让祁女士 感觉很不好,所以祁女士要求退或换车位。
当时卖车位的时候,开发商的平面图显示了祁女士购买的车位具体位置,祁女士 觉得不错才买下的,等交付后,祁女士却发现原定的位置,变成了一堵墙,找置业中心理论,置业中心这是开发商的原图,他们只是根据这个来卖车位,并没有去改这张图,也有负责人说这是尺寸图,并不是最终效果图,但因为白纸黑字的合同,最后经过协调,祁女士退了这个车位。
交付的时候,祁女士原先看中和买下的车位不见了,变成了墙,开发商拿机械车位来补偿,但这让祁女士很不舒服,因为机械车位不利于她停放车辆,而且开发商违反了合同约定,提供了与实际情形不符的图,和祁女士签下了合同,祁女士也付了款,开发商擅自改变车位的规划,给祁女士的出行带来不便,实际车位的位置与当时售卖的车位不一致,有欺骗消费者的嫌疑。
祁女士可以拿起法律的武器,起诉开发商,让其继续履行合同,或是作出一定的补偿,如 有证据证明开发商当初有欺诈的行为,可以告他们合同欺诈,要求退一赔三,这样让开发商接受法律的的裁判,从而减少这种欺诈行为的发生,对于维护市场秩序也是有很大的好处的,毕竟开发商在得到教训后,必然是会有所收敛的。
7、买房送车位没送我们还能要吗
【法律分析】
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开发商赠送车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8、买房时赠送了一个停车位,现在签的赠送停车位的合同原件丢失,会影响到时拿车位吗?该怎么办比较好
总体上来说,车位可以地简单分为两种,一种是能办出产权证的,另一种是不能办出产权证的。所以在大家购买车位的时候一定要擦亮眼睛了解清楚,你签署的是《机动车位购置协议》,还是《车位租赁协议》或《使用权转让协议》。
常见的不能办出产权证的车位也可以地简单分为两种。一种是已经列入公摊面积的车位。只要列入了公摊,从法律上来说就属于不能办出产权证的车位,因为是全体业主共有。因此该类车位不可以购买产权但可以租赁。另一种是人防车位。
人防车位不同于其它车位,有着其特殊性。因为人防车位所占的面积属于人防工程,而人防工程又是属于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的,根据有关规定,国防资产属于国家所有。此外,建设部相关条例已明确规定,作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不计入公用建筑面积。因此,人防车位既不属于开发商,也不属于全体业主共有,该类车位也不可以购买产权。
根据目前的司法实践,对人防车位的租赁主要有两种观点:
观点一、部分法院认为,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出售和转让人防工程的产权和使用权,转让人防工程车位的行为损害了国家利益和买受人利益,即使双方签订了车位使用权转让协议,该协议也是无效的。
观点二、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交由开发商开发管理的,开发商可以通过租赁人防车位获得租金,但使用人防工程必须办理登记手续。
因此,如要租赁人防车位最好先取得人防部门的许可。而且,租赁人防车位存在着因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导致该车位被政府部门无偿征用的可能性。
最后,大家在约定租赁期限还要注意,依照《合同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