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老人把房产送给了水果摊主
1、上海一老人将300万房产送给水果摊主,法院给出了什么样的判决结果?
上海宝山区法院最终判定结果,因为老人无民事行为能力。所以宣布家属要求未来做老爷爷的指定监护人,而对于这一处判结果摊主小游也表示认可,没有什么不服气的。还表示以后会一直照顾老人生活方面,水果摊主同时强调这是老人现在的状态下而调节出结果,而不是做意定监护公证时的状态。
而这件事情一出来之后,其实在整个社会上舆论非常的大,有人觉得水果摊主确实是不怀好意。但更多的人却把矛盾指向了老人的家属,觉得在早期的时候既然知道老人身体不便,而且年纪大了。
为什么不早点接过去局一同居住和照顾,而现在将300万的资产在于水果摊主家人就觉得是水果摊主图谋不轨,并且诱导老人下的这一遗嘱。所以有的时候其实人心就是这么不可测的,有的人觉得是家属的错。也有的人觉得是他水果摊主的错,但我个人认为的话,其实这件事情归根结底还是应该回归到老人的家属上。在老人身体健康还没有发病的时候,为什么不提出赡养的义务把他照顾得很好。为什么要让一个水果的摊主来照顾他,这是其中的一问,难道不可疑吗。
而且都是一家人前期不闻不问,而在后期一提到300万的房产的话,所有的家人和亲属就开始跳出来指责水果摊主的不是。 而且话从另外一个方面又讲回来,虽然证明老人患了病,但其实能从他的整个状态可以看出来。
他的头脑还是比较清醒意识各方面啊之类的,并没有太大的模糊。而作为水果摊主的话,他只是觉得老人可怜,毕竟已经88岁了,而且还一个人住的话,就会去照顾她的一些起居啊之类的。
只是出于可怜的一个目的,却被别人说为心怀不轨,而且证明水果摊主肯定也知道老人家里面还有其他的儿女。就算以后老人不在了,那么家里面的一些财产之类的,终究也是会分给子女,而不是全部分给自己,除非他有预测。
而且在法院的宣传上,水果摊主也没有向老人家或者说向家属索要,在这一期间照顾的一些费用。不管是公司也好或者是其他的一些费用之类的都没有,而且还表示在以后的话也会对老人进行照顾。
哪怕说这套最终300万的房产没有挣到他手上,他也并不后悔。或者说没有计较太多,我觉得这才是人家的真正善良之处。
2、上海老人赠三百万房产给水果摊主,却无行为能力,事件的最新进展如何?
老人在2019年与水果摊主做了房产赠予及议定监护的协议 。但到了2021年,老人的亲妹妹出示了一份老人患有器质性精神障碍的鉴定,最终法院判决老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那么赠予房产的行为及议定监护的协议是否有效就是现时最关键点。接下来水果摊主与老人亲妹妹将就老人的监护权进行争夺。
2017年,上海一名老人因患有精神疾病的儿子病逝无人料理后事,老人找到了楼下的水果摊主,水果摊主看老人行动不便,于是帮助老人处理了老人儿子的后事。随后老人邀请水果摊主一家与老人同住,在老人生病期间,也做到了精心照顾。水果摊主表示老人生病时,亲戚不管不顾。但老人的亲妹妹也说过,老人在生病住院期间,老人的亲戚轮班照顾老人。
老人与水果摊主一家生活了2年后,老人决定把自己的遗产赠予水果摊主,并让水果摊主跟自己去上海普陀公证处做了议定监护,还签署遗赠抚养协议。根据上海普陀公证的回应,老人当时在做议定监护及房产赠予时精神正常,在做公证时还录制了视频。但到了现今,老人身体已不再那么清醒,亲戚就来争房产了,现在只能看最终谁能获得老人的监护权了。
一名老人把自己的遗产和自己的晚年都托付给了一名与自己无情无故的人,听起来确实让人生疑。但老人在自己的老伴去世后,儿子又患有精神疾病去世,自此,老人也就成了孤寡老人。老人虽然有亲戚,但亲戚平时都不来往,所以在老人有事的时候,无奈找到楼下水果摊主帮忙。水果摊主也比较热心,照顾老人还算体贴。
3、上海一老人将300万房产送给水果摊主,这是为何呢?
是因为这名水果摊摊主小游一直在照顾着老人的日常生活与陪伴着老人,所以老人才将自己的房产留给了这位摊主。
但是老人妹妹在得知以后向法院起诉了摊主小游,因为老人一直患有阿尔茨海默症,老人的妹妹认为水果摊摊主是有意接近,最后法院判定老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将房产收回。而水果摊摊主对这一结果也是认可的,他说即使没有房产也会依旧照顾老人的生活起居。自己并不是贪图财产。
我认为在这次事件中的主要问题是老人的家人没有起到陪护的作用,老人已经88岁,有很多的亲戚,但是却没有人来照顾他的生活,而且还患病,一旦有生命危险都没有知道。
即使水果摊主是有目的的接近老人,那么其中也有老人家人的很大责任,正因为他们对老人没有足够的关系,才会发生这样的事情,而在摊主照顾期间,老人就在自己家中晕倒过,还是摊主将其送往医院,才让老人恢复了过来。
既然日后想要继承老人的财产,那么这样的不管不顾是不是太丧失良心了。而且没有起到应有的义务和责任。
希望老人的家人可以意识到自己的问题,多陪伴老人,这样才能让其安度晚年,而不是再陷入这样的纷争。
家人最需要的就是陪伴,而不是在外打拼挣了花不完的钱,如果工作太过忙碌,也可以帮老人寻找好的保姆或者送往养老院等,让老人一个人在家实在有太大的风险。
最后水果摊主也确实帮助了老人很多,老人的家人还是应该有感恩之心的,毕竟陪伴老人也需要花费很多的时间和精力。如果老人确实喜欢和摊主在一起,也可以支付其一些合理的费用,避免日后再出现纷争。
4、上海一老人将300万房产送给水果摊主,法院最终是怎么判的?
上海一老人将300万房产送给水果摊主,法院最终判定老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上海市的一位老人因为感恩水果摊主对自己的照料,就把自己价值三百万的房产,赠送给了外地来上海做生意的小游。但是老人的亲属却不同意了,这件事情闹得沸沸扬扬,最终还闹上了法庭,根据司法鉴定,老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但是至于监护人是谁,还要等待法庭的进步一判决。
5月8日,法庭已经做出终审判决,认定老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但是5月18日。老人的亲属吴女士说,老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所以家属有义务监护老人,可以协助对未来监护问题进行诉讼。也就是说,未来一段时间内,可能家属会要求做老人的监护人。
但是和家属的说法不同,根据小游律师的说法,老人既然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但是我国的法律还要尊重意定监护协议的规定,也就是说要按照老人的意愿来,显然,老人对于小游的照料是非常认可的,所以假如从意定监护人的角度来讲,小游已经是老人的监护人,而且是合法的监护人。
此外,还有一种情况,老人虽然现在经过司法鉴定为没有民事行为能力, 但是我们都知道,小游和老人签订的协议是在几年前,但是家属却拿出了更早之前的老人痴呆证明。其实看到这里,我非常的心疼老人,老人已经老年痴呆了这么长时间,家属都是不管不问的,现在要赠送房产了,家属回来争夺监护人了,希望法院给予一个合理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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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上海一老人将300万房产送给水果摊主,法院是如何判决此案的?
大千世界无奇不有,我们见过把财产传给儿子或兄弟姐妹的,可是你见过把财产传给一个貌似不太相关的人吗?
上海一老人将300万房产送给水果摊主前段时间,上海一位88岁的独居老人王老伯。通过意定监护和遗扶养协议,价值300万的财产交给了照顾日常生活的水果摊老板小游。
据悉,上海宝山区一位88岁老人的妻子和儿子已经去世,目前独居。近几年被一家水果店老板照顾。
之后老人带着小游去上海普陀公证处办理了监护人业务,并决定将自己的晚年和遗产委托给他,其中包括价值300万元的房产。
双方还订立了遗赠扶养协议,其中遗赠扶养协议对受益人履行扶养义务有严格的义务,否则遗嘱人可以取消财产赠与。但大姐等家属一直质疑,说老人在公证前有一些老年痴呆症的症状。
那么,法院是如何判决此案的?
根据判决,大姐申请认定该老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法院于2021年2月3日立案。申请人声称,该老人于2017年7月因病住院,被诊断患有严重的阿尔茨海默病。目前老人已经无法判断自己的意识和行为。根据判决,法医科学技术研究所司法鉴定中心接受法院委托,于2021年4月14日出具鉴定意见:鉴定人患有器质性精神障碍,目前应评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
2021年5月8日,上海宝山法院作出终审判决,认定老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法院作出上述判决后,后续老年人的家属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的可能性很大,要求法院指定家属作为老年人的监护人。但他认为,老人的意愿应该得到尊重,打算监护人小游应该是老人的监护人。
对此,你怎么看?
6、上海一老人将300万房产送给水果摊主,为何要这么做?
据媒体报道,上海宝山区一名88岁老人,在自己的儿子和爱侣已经全部去世的情况下,打算将自己的300万房产赠送给一位水果摊的摊主。这样的事情在网上掀起了巨大的浪潮,许多人热议老人的行为是否妥当。那么,你知道他为何会做出这样的决定吗?下面就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事实的来龙去脉是怎样的吧。
老人获得摊主的照顾,决定以房产回报
原来这位老人在老伴和儿子去世之后,就一直是一个人独居。他因为患有脑血管疾病以及阿尔兹海默症,一个人生活还是非常困难的。好在他获得了附近水果摊主一家人的照顾。这水果摊主和家人经常来帮老人的忙,还在老人生病的时刻将老人送往医院并担负起照顾老人的责任。老人在感动之余,就产生了要将自己的老年和房产托付给水果摊主一家的想法,然后他也确实付诸了行动,到上海普陀公证处办理了意定监护,将房产赠送给水果摊主,并将他们一家人带进自己的家,然后一起生活在一处。
老人的行为受到了亲属的抗议、外界的热议
老人的这一行为,在我们大众看来其实就是“知恩图报”罢了,也是期待自己的老年生活不至于太过孤独和悲惨,有人来照料自己。不过老人的妹妹及其他家属对老年人的这一决定和行为并不满意,也对水果摊主一家人存在质疑。然后就要求未来当老人的监护人,希望能够重新判定老人在公证之前无民事行为能力。这个事情的反转,也引来了许多人的热议。
对老人向摊主赠送产房这个事你是怎么看的?
个人觉得老年人是从摊主一家的身上获取到了温暖,所以他才会出现这样的行为。如果经过调查,水沟摊主一家人的品行都是良好的话,笔者以为这样的赠送其实也算是合理的。毕竟老年人的晚年生活如果没有用心的人来照顾的话,也会显得很凄凉。而他自己作为一个懂得知恩图报的人,愿意拿自己的余生和房产托福给水果摊主一家,这也没什么可非议的地方。在我看来,物质之外需要看重的是人和人之间是不是具有人情味,如果有温暖的一家人来陪伴自己,照顾自己,那么老人家的未来生活也能够有所保障了,这样不是两全其美吗?
7、“300万元房产送给水果摊摊主”又现争议,病患老人的监护权究竟应属谁?
2020年11月,上海一名老人把自己300万的房产赠予一位与自己没有亲属关系的水果摊主的事引发全民的热议。老人的亲妹妹也因此起诉了水果摊主。2021年4月,老人的亲妹妹出具了一份签订老人患有老年痴呆的报告书。因此,法院判决老人无民事行为能力。接下来水果摊主与老人亲妹妹将对老人的监护权进行争夺,那么老人的监护权应该归谁呢?接下来我们一起往下分析。
水果摊主一家原本住在水果摊的隔间里,老人与水果摊主一家相处愉快。老人感念水果摊主的善意,邀请了水果摊主一家住进自己的房子里。2017年,老人生病住院,水果摊主悉心照顾。根据水果摊主的回忆,老人住院时,亲戚都没有来往。但亲戚们却回应称,当时轮流照顾老人,至于孰是孰非,就不得而知了。
老人与水果摊主一家生活得很好,水果摊主的孩子也把老人当成自己的爷爷。一家子的生活也过得相对和谐。于是老人在2019年,老人与水果摊主签订了议定监护,并把自己的房产赠予水果摊主。也就是说老人把自己的下半生及后事都交代给了水果摊主。
患有老年痴呆是2021年4月出具的结果,并不太表2019年老人做公证时也已经患有老年痴呆了。所以现在无民事行为能力,不代表当时没有。根据监护人的顺序依次是:配偶、父母、子女、其他亲戚等。最后才是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或者朋友愿意承担监护人。所以按照监护人顺序来看,应该是老人的亲妹妹获得监护权。但老人与水果摊主生活了几年,照顾得也比较妥帖。老人此前还跟水果摊主签订了议定监护,所以监护权都低归属于谁,还要等待法院最终的判决。
8、88岁上海老人将300万房产赠予照顾他的水果摊主,你对此事怎么看?
上海一名88岁独居老人,该老人平时无亲属照顾,是一名水果摊主照料他。随后老人将将属于自己名下的300万元房产,送给这一位经常照顾自己的水果摊主,并为此办理了“意定监护”。老人的行为引发网友热议。
我对这件事情看法:
一、水果摊主照顾老人,付出了很多,才得到了老人认可
我认为房子是老人的老人想怎么分配就怎么分配,不一定非得要给自己亲属,在照顾老人时候,这个水果摊主起到了很大作用,他将老人看成自己亲人,对老人照顾非常周道和细致,老人对他产生了好感,所以才将房子给了这个水果摊主。可以说水果摊主尽了责任,他才得到了这份权力。权力和责任是一致的,反过来说他要是不对老人好,老人也不能将房子给他。不要看到人家得到了300万房产,看到他的付出了吗?
如果老人家人尽到了照顾责任,那个水果摊主就不会闯进老人生活,也就不会发生把房子给外人情况了。
二、关心老年人、善待老年人
人都有老的时候,老了生活能力没有了,作为儿女就应该照顾老人,经常关心老年人精神生活,跟他们聊天,满足老人精神需要。老人喜欢吃什么,就给老人做什么,不要等到老人没了才后悔,该做的没有做。
老年人生病时候,我们都要细致照顾老人,给老人擦拭身体,给老人送上可口饭菜,让老人享受到儿女关爱。
人老了,都有很多毛病,这就需要子女对老人要有耐心,年轻人穿一件衣服外出,需要几分钟,老人就要半个小时,所以我们对待老人要有足够耐心。
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善待老人就是善待自己明天,好好珍惜和父母在一起时光,让父母度过幸福晚年。
9、“亲人冷漠”上海八旬老人将300万房产送给水果摊店主,他经历了什么?
老人经历了亲戚冷漠、黄昏恋又不靠谱!老人的生活完全是由楼下水果摊店主一家帮持着,一方心地善良愿意付出,另一方老来嬴弱需要温情。这让老人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温情,所以决定将300万的房产证赠予他人。支持这种双方互有需求而且能力互补的生活扶持,这才是真正的善恶到头终有报。
1、宁愿把房产留给他人上海88岁的马老先生做出重大决定:百年之后将会把自己300万的房产全部赠与楼下水果摊店主,而且已经做了公示!众人都在好奇,为何房子不留给子女、亲人?而要送给一名外人呢?因为早些年老伴去世之后,自己唯一患有精神疾病的儿子也在家中意外猝死,只留下了老先生一个人孤苦伶仃的活在这个世界上。就因为老人独自一人,所以他的房产就成为了众人觊觎的对象,不少人都在打着歪主意,其实马老先生心里明白的很。自从成为独居老人之后,自己的一些亲戚一直就催促着让其早日立下遗嘱,除此之外就没有过往来。老人家与楼下水果摊店主小游结缘,这让他感受到了生活的别样精彩,又重拾了对生活的信心。
35岁的河南人小游,多年前就带着妻子和三个孩子到上海去卖水果,一家人也只能蜗居在水果摊旁搭建的简易铁棚内居住,老人家基本上每天都会到他的水果店里面去坐一会,并且小有一家也经常帮助老人家。老人真正认可小游是从他儿子猝死那一刻开始:当时马老的儿子在家中突然猝死,他联系不到其他亲人朋友,半夜打着手电筒去找小游求助,直到马老的儿子落葬,都没有一个亲戚出现过,整个过程都是小游在陪同老人办理丧事。有一次老人家在家中晕倒,不醒人事!是小游及时将他送到医院,当小游在给老人的亲戚打电话时,他们都说自己很忙,走不开!所以小游夫妻两人相互换班,白天看店,晚上过来陪同,直到老先生出院!从那之后老人家已经就将小游视做余生,唯一可以依靠的人!邀请他们搬进自己的房子内,组建了这样一个特殊的家庭。
无论是从老人还是从小游的角度出发来看,他们之间都是受到了上天的眷顾,更像是一份馈礼!小游一家从此以后再也不用风餐露宿,老人家在这个家庭当中也感受到了家的温暖,也无需孤独的生活下去,更不用考虑自己的身后大事,因为这一切都是会有小游操持。老人家带着小游去公证处办理了公证,法律也为他们之间的亲情提供了保护!看完老人的经历真的是非常感慨!老人无依无靠,小游一家的关照和爱让这个孤苦无依的老人,感受到家的温暖与欢乐!老人是位明白人,谁对自己好,就该把好处留给谁!这是个凄凉又温暖结局令人欣慰的故事!
10、上海一老人将300万房产送给水果摊摊主,老人的亲戚对此怎么看?
老人的亲戚对于老人将300万房产送给水果摊摊主的决定表示十分不满,认为是水果摊摊主利用了老人渴望关怀的心理进行了蛊惑和诱导。
上海一位88岁的老大爷,通过意定监护的形式,将自己名下300万的房产,无偿送给了毫无血缘关系的水果摊主小游。
一、赠送金额巨大,无法认同老人的行为。
老人晚年失去了自己唯一的儿子,一直是自己孤独的生活,虽然在多年的生活中比较少和亲戚们往来,但是老人的基本情况以及家庭情况都是亲戚们了解并且知晓的。
老人因病住院后,亲戚也有到医院看望并且照顾老人,所以亲戚对于老人将房产赠与水果摊摊主的举动表示非常不理解。
二、老人与水果摊摊主没有任何血缘关系,亲戚不理解老人的做法。
一般而言,即使老人没有直系血亲继承自己的巨额房产,但是还有很多血缘关系较为亲近的亲戚可以选择,水果摊摊主与老人没有任何血缘关系,老人却选择将遗产赠与其。
在这些亲戚看来,显然是因为摊主对老人实行了一些不可告人的手段。
三、亲戚关于水果摊摊主的目的表示怀疑,认为其接近老人是别有用心。
老人的亲戚认为,水果摊摊主在知晓老人是独居老人并且拥有巨额房产后故意接近老人,为了赢取老人对其的信任才对老人百般呵护和关心,甚至在知晓老人十分想拥有正常的家庭生活后,故意的让自己的家人和孩子接近老人,以此满足老人的愿望。
毕竟在世俗的理解中,对于一位孤寡老人的呵护比对自己的亲生父母还好几乎是不可能的。
在事情发酵的过程中,老人的亲戚一直对水果摊主持非常剧烈的不满和攻击态度,认为他诱骗了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