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自己的著作赠送
1、赠与书稿是否意味着著作权的转移?
后甲立遗嘱由丙继承全部遗产,但甲临终前又将该书稿赠与丁并立即交付。该书稿的发表权应由谁行使?A.乙B.丙C.丁D.丙和丁标准答案是B,,但是,司考异议区对这个题目答案异议的人很多,认为应该是C。 这道题的关键是: 赠与书稿是否意味着著作权的转移? 标准答案B的理由也许是:作者生前只是将书稿赠与丁,是物权的转移,但是该书稿的著作权并没有转移给丁;而根据遗嘱,丙是作者所有财产(包括著作权)的继承人。根据《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作者生前未发表的作品,如果作者未明确表示不发表,作者死亡后50年内,其发表权可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行使。因此,丙作为著作权的继承人可以行使该书稿的发表权。 问题是:如果该书稿是该作品的唯一留存的物质载体(就如同美术作品的原件一样),而丁是所有权人,丙要行使发表权,丁拒绝其行使,丙是否有权利请求法院强制行使呢? 就如同美术作品的原件所有权发生转移了,著作权人是否可以行使该美术作品(原件)的展览权呢?根据现行《著作权》法,答案应该是否定的。既然如此,未发表的书稿(唯一的作品载体)都已经赠与了他人,著作权人凭什么再去主张该书稿的发表权呢?(当然,作者可以明确禁止发表) 显然,标准答案跟许多人的“直觉”,也跟相关的“法理”产生了矛盾,这是什么原因呢? 我认为,如果现实中真有这样的案件发生,法官在理解“甲临终前将该书稿赠与丁并立即交付”的行为时,不应该机械地理解为这仅仅是一个“物(书稿)”赠与,而应该把作者的“真实意思”理解为这是将这个未发表的作品的著作权赠与给“丁”。 试想:如果把这个书稿理解为仅仅是一个文字作品的物质载体,那就太不值钱了,作者有必要“生前曾多次表示要将自己尚未发表的书稿赠送给乙”,并又郑重其事地在“临终前将该书稿赠与丁并立即交付”吗? 因此,如果丙并不是该书稿的著作权继承人,而相反丁通过赠与获得了该书稿的著作权,答案B的准确性就值得怀疑了。
2、一雕塑家将自己精心制作的作品赠送给朋友,朋友去世前将作品给展览馆公开展览.这份作品的著作权属于谁啊
著作权当然是雕塑家,但是使用权要看这朋友是否将此作品的使用权交给展览馆
3、画家甲将其创作的一幅画赠送给好友乙,则乙是否取得该画的著作权?
乙并不会因此取得该画的著作权。
法律规定,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第十八条内规定:“美术等作品原件所容有权的转移,不视为作品著作权的转移,但美术作品原件的展览权由原件所有人享有。”
美术作品会涉及两类权利:一、是美术作品原件所有人对美术作品原件的所有权,即占有、使用、收益、处分原件的权利;二、是美术作品的创作人对美术作品的著作权。所有权和著作权是两种完全不同的权利,不可混同。甲将画赠与乙,只会发生所有权的转移,并不会导致著作权也发生转移。
结论,画家甲将画赠与乙,但是著作权并未转移。乙只享有该画的所有权,不会享有画的著作权。应注意此时美术作品原件的展览权由乙享有。
4、把自己的著作送人时怎样写赠言
除此以外,我还收到几本内部出版物和自费印刷的出版物。有我们的老副局长的回忆录;有我们单位先后两任党委副书记送我的回忆录和博客文选;有姐夫送我的内部出版物。甚至远在广东的妻侄媳妇也把她母亲写的回忆录和她宝贝女儿的诗集寄给了我。因为这些作者都是我熟识的人,所以,读起来也倍感亲切。受益匪浅,这种交流是十分有益的。我十分感谢他们。
①对晚辈,一般可写其姓名即可,如“张东胜”。当然也可写出称谓,如×××同志、×××老弟等。如果是近亲或比较熟悉的人,可以直呼其名,不必提姓,也不必写称谓。如长生、维佳。
②对平辈:一般可写出其姓名和称谓,如“李大宝先生”、“张少卿同志”、“王一鸣兄”、“赵尚斌教授”、“刘金财总经理”、“葛长胜处长”等。对比较熟悉的人也可以只提名,不提姓,如“永林兄”、“长林大哥”。或只写姓,不提名,如“张总”、“王教授”。
③对长辈或上司:一般不能直呼其姓名,可以在其姓后加“老师”、“叔叔”、“伯”或“老”等。如“张平山老师”、“李大林伯伯”等。如果这位老人年纪较大,你的年纪也不轻时,可以在他的名字后面加一个“老”字。如果此人叫张玉明,可以称其为“玉明老”、“张玉老”、“张玉明老先生”等。如果是当官的、做教授的,或当什么总的,都可以把这些称谓写上。如“张玉明教授”、“王玉明局长”、“刘玉明总经理”等。二.赠言①送给晚辈,比较亲近的人,可以用“阅存”、“留存”等,如“佳宁阅存”。意思是:佳宁:我送你一本书,看完就留下吧。
对学识比较高、又不很熟悉的晚辈,为了表示尊重,也可以用“指正”。如“张胜利贤侄指正”。
②送给平辈,视不同的情况可以用“惠存”、“指正”、“ 斧正”、“雅正”、“笑存”等。如“德平同志惠存”、“长山兄斧正”、“大山教授指正”等。
③送给长辈或领导,应该用“指正”、“教正”、”赐教”、“惠正”等。如“徐大光老师指正”、“吴晓晴伯伯教正”、“张总赐教”等。三.签名和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