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沈老板
1、为什么说相声的高峰被人称为高老板,于谦却没有被称为于老板?
老板的称呼和现如今商业的老板含义不同
在曲艺界能够称得上老板的都是大角,能耐大、地位高
比如京剧界的梅兰芳梅老板,程砚秋程老板,尚小云尚老板等等
含义就是一个剧团的人都指着他吃饭、过活
那么高峰高老板是不是也是这个意思呢?
很显然有点过谦
不过,郭德纲称呼高峰为高老板也并不是不无道理的。一方面是因为高峰的传统活扎实。单单的就相声手艺来说,称呼为高老板绰绰有余。另一方面,熟悉德云社的人都知道,高峰在德云社还有一个职务是总尿鞋,额,不对是总尿席……
呃,咋说来着?
对头,总教习。
教习一词源自明朝,延至民国。是戏曲界对于老师的尊称。
而高峰能称为德云社的总教习可见郭德纲对于高峰能力的肯定。
活扎实
郭德纲在舞台上尊称高峰为高老板的另一方面的意思是,看到了没有我都尊称他为老板了,你们这些后生们就别趾高气扬了
曲外之意也是给高老板立个威风,毕竟,学习相声的都是些个小青年,而且还都是些个能捣蛋的毛孩子, 如果没桐含有一定的威严还真的震慑不住这群孩子。
郭老板也是用心良苦。
至于说谦哥
那就好说了,原本两个人就关系好,又是以弟兄相称。于谦年长几岁,按照郭德纲的说法算得上是德云社里面的忠厚长者。
称作谦哥也不为过
至于有的人说于谦为什么没有被称为于老板?这个怎么说呢?按照于谦的相声功底被称为于老板也是绰绰有余。
但是,于老板怎么着也没有谦哥儿来的亲近,关系上也拉近了许多
也正是因为这个理儿
郭德纲拿起于谦来开涮也就没有了些许的忌惮
毕竟,再怎么说你也是个当哥的,不能较真儿…………
同为相声演员,高峰被人称为高老局戚笑板,却没有人称于谦为于老板,这是为什么呢?其实原因很简单。下面我先介绍一下于谦和高峰。
于谦,1969年出生于北京,祖籍陕西蓝田县,毕业于北京市戏曲学校相声班,相声演员、影视演员、主持人。
1982年于谦考入北京市戏曲学校相声班,跟随相声演员 王世臣、高凤山 、 赵世忠先生 学习。
1985年于谦拜到石富宽先生门下,成为第八代相声演员,为“明”字辈。于谦先后在北京曲艺团和中铁文工团工作。
1992年于谦开始涉足影视剧,担任一些配角甚至是跑龙套的角色。
1995年于谦结业于北京电影学院影视导演系大专班的进修学业,之后参与传记剧《 马三立 》的拍摄,饰仔颤演赵佩茹。
上世纪末随着相声的不景气,于谦把更多的精力都投入到了电视剧、节目编导,有时也在几家电视台客串主持人。
2004年于谦正式加入德云社,成为郭德纲的固定搭档。于谦台风儒雅沉稳,反应敏捷,在舞台上充楞装傻,而又不留痕迹,让郭德纲的现挂发挥出最佳的喜剧效果。
高峰,1983年出生于天津,德云社相声演员、为相声第八代影视男演员,德云社总教习,毕业于天津农学院。高峰是德云社总教习,人称“高老板”、戏称“总尿鞋”,
2004年,高峰拜范振钰先生为师,成为第八代相声传人,为“明”字辈。2005年在郭德纲力邀下,高峰加盟德云社。
高峰是80后,比于谦小14岁,比郭德纲小10岁,但是他们三位在相声们,他们都是“明”字辈,所以他们都是师兄弟。
2006年郭德纲、于谦、高峰和李菁一起拜曲艺名家金文声先生为师,没错,成为西河门的弟子。金文声先生还分别赐四位爱徒艺名为“增”字辈的福、寿、禄、喜,从这个意义上讲,郭德纲叫郭增福,于谦叫于增寿,高峰叫高增喜,李菁叫李增禄。
在西河门,于谦、郭德纲、高峰也是同辈,更是亲师兄弟。高峰作为德云社的总教习,应该说是稳坐第三把交椅。
高峰的固定搭档是郭德纲的爱徒“栾怼怼”栾云平。高峰也经常和郭德纲、于谦合说群口相声。
原因很简单:
1.于谦年龄比郭德纲大几岁,两个人又都是第八代相声演员,都属于“明”字辈。本身于谦就是师哥,所以郭德纲称于谦为哥哥那是名正言顺。
2.张文顺先生患病以后,郭德纲的搭档就成了一个问题。1997年郭德纲和于谦结识并于2000年组成临时搭档;2004年于谦正式加入德云社 , 成为郭德纲的固定搭档。两个人在一起摸爬滚打近20年,属于过命的交情,那感情是相当的好。
感情深厚才会称兄道弟,就好比普通的朋友到了酒桌上,三杯酒下肚,那是勾肩搭背,称兄道弟,哭天抹泪的,那会真的是比亲兄弟还亲。
3.最重要的是郭德纲称于谦为谦哥,他才能肆无忌惮地砸挂、占便宜。长兄如父,长嫂如母,小弟占哥哥的便宜那还不是理所应当?!于谦和郭德纲搭档这么多年,谦哥、谦嫂、谦哥的一家人都为中国相声事业做出了巨大贡献,或者说是做出了巨大的牺牲。
老板这个称呼在演艺界那是了不起的称呼,那必须是绝对的“角”,真正的“腕”,或者是一个人能够养活一个团体的挺尖人物。像梅兰芳先生被人尊为“梅老板”,那绝对是举世公认。
高峰被郭德纲称为“高老板”原因也很简单:
1.高峰少年老成,基本功扎实,一身本领。相声说的是有滋有味,韵味十足,但是他的相声年轻人不是特别喜欢,所以一直都是不温不火。你听高峰的相声得品,得细品。郭德纲非常敬重高峰,所以称高峰为高老板。
2.高峰是德云社总教习,德云社招收的学生都要先经过高峰的调教,一大帮孩子都归高峰管理。郭德纲得给高峰扬名立万,震住一帮孩子们。郭德纲在舞台上提到高峰都是“高老板如何如何”,说的时间久了,孩子们印象就会特别深:德云班主郭德纲都这么敬重高峰,我们初来乍到可不敢放肆。
3.堵高峰的嘴,防止高峰占便宜。郭德纲说群口相声(三人相声)的时候,经常会拉上高峰。如果郭德纲称高峰为老弟,那他得吃多少亏啊?郭德纲是吃亏的人吗?所以郭德纲一本正经地称高老板,那就是为了堵高峰的嘴,我这么敬重你,你好意思占我便宜吗?
所以我们看郭德纲、于谦、高峰三人同台的时候,高峰和于谦一样都是吃亏的人设。高峰大不了和于谦争个大太子什么的,反正是占不到便宜。
综上所述,郭德纲称高峰为高老板,称于谦为谦哥,原因都是一样的:
一是敬重。敬重两位的功力,敬重两位与世无争的人品。
二是人设。为了舞台效果,必须强化两个人的人设。
高峰是德云社的总教习,当然可以称为高老板,于谦什么职位都没有,虽然他也是员老级别。
郭德纲每次都把高峰叫高老板,其实是对他一个很高的称呼和评价。高峰跟随郭德纲这么多年来,他和于谦就是郭德纲的左膀右臂,地位很高,郭德纲很多次在公开场合都说高峰对他的帮助这辈子都无以为报。
郭德纲没有出名之前,他的徒弟都是他自己亲自教的,那时候他有时间也有精力,但是现在就没时间了。现在德云社新招来的徒弟都是高峰先教年,差不多了筛选出来好的,再由郭德纲调教。高峰在德云社人才的输送上起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他现在是德云社的总教习,权力上仅次于郭德纲,叫他高老板一点都不为过。
而且高峰虽然没有岳云鹏那样人气高,但是他相声的基本功夫很扎实,是老艺术家型的,值得人尊敬。
于谦和郭德纲合作这么多年了,两个人现在谁也离不开谁。郭德纲的风采更多来自于谦的功劳,郭德纲经常拿于谦的家人开玩笑,确实贡献了不少。但是他在德云社只是一个员工,没有权利,本身说相声是出于兴趣爱好,就是玩儿的,不靠这个赚钱,只是个捧哏的相声演员,自然叫他于老板不合适。
郭德纲叫高峰高老板,可以更加肯定高峰在德云社的位置,让那些徒弟对高峰产生一种敬畏,是为了帮助高峰更好的管理德云社吧。
这个话率先出自郭德纲之口,而后叫开。高峰年龄比郭小,称高老板有尊称的意思;于谦年长于郭,称于老板就不如称谦哥更妥帖。就是这么简单,不要瞎分析。
德云社按分量讲,郭,于,岳云鹏。如果于谦称老板了,那高峰就没法定位了。所以只能按江湖称号,称高峰为高老板,侯镇叫侯爷。辈分高,但市场火的程度达不到,而且业务也跟辈分不太匹配,郭德纲帮着抬抬身价,叫个高老板,叫个侯爷。
德云社的精彩舞台上,每一个演员展现的那么好,基本功练得那么的扎实。这都得益于高老板的精心栽培。在德云社里郭德纲,于谦和高老板,都是德高望重的人。高峰可能名气照他们哥俩要稍微逊色一些。但是高峰的相声水平还是比较高的。他负责德云社的演员业务水平的培养,也是大家都非常尊重的人。高峰的台风很好,看他说相声的时候,字正腔圆。京味十足。我觉得他在德云社的人缘也应该是很好的。这样的老师每天都能抽出时间来。对徒弟们那些基本功进行再深入的培养。替郭德纲老师培养这些人才。为德云社的未来发展,它是做出贡献的。大家叫他老板觉得也不是调侃的意思,而是大家从发自内心的那种尊重。高峰的相声我也非常喜欢看。在我的心里,她和于谦。郭德纲都是很重要的笑声演员!
我的个天啊,这个问题好回答啊!
看了底下的全部回答,真就没有人一语道破啊。
看来这个机会要留给我了,
郭德纲称高峰为高老板,主要是因为高峰最拿手的是 快板啊,
想当年李菁在的时候,也是称李菁是丐帮的少帮主啊,
后来李菁走了,台上暖场的快板小段也都是由高峰完成的,
相声行的称呼好多的都是以调侃的方式来叫的,
郭德纲在坑王驾到里还叫自己 坑王呢
于谦还叫相声皇后呢,
所以郭德纲管高峰叫高老板,
一是对高峰擅长快板的一种认可和调侃,
二也是向观众们表达高峰的快板水平很高,
原来的李菁已经把丐帮少帮主的名字给占了,
在舞台上称高峰为高老板,也是为了让观众们对高峰的特长有所了解
此老板,非彼老板,
在相声行业里,更像个外号。
这就是我的看法,不知道其他人怎么看,
欢迎评论,看看有没有更多的答案。
老板这个词过去南方用的比较多,主要用来代称商铺的管理者。据传最早诞生这个词是五代十国,南方闽国国君王延曦,他发行的官方货币是大铁钱,延续到了宋朝,当时每一板为六十四文,各省称大钱为老官板。而经商者都爱用这种官方货币,因为相对民间货币更为稳定可靠,所以人们就把持有老官板的工商者简称为“老板”。
但北方一般不这么叫,开店的一般叫店家或者掌柜,也有叫“东家”的,因为东方为上,所以东方的家是正家,请客也被称为“做东”。
梨园行里面用到“老板”这个称谓,是清朝中后期的事情,那时候梨园行脱离了江湖行当,成为了文艺界的顶流,算是混整了。于是称谓也开始蹭蹭的涨级,从以前伺候顾客的下九流戏子,一跃成为有身份地位的“爷”了。
当时梨园行一共有两种老板,一种是前台的老板,也就是戏班里面最大的角儿,能够养活整个戏班的班主。
后台老板就是场地负责人,戏楼的所有者,有时候也是戏班的经理人,他主要负责打点舞台以外的事情,比如卖票分账已经跟权贵交涉等,所以算是后台老板。
当然真正从权力分配来说,后台老板要高于前台老板,虽然后台老板自己并不产生利益,全指着角儿的票房分账,所以大部分时候都低头哈腰的奉承角儿,比如《霸王别姬》里的那坤,对程蝶衣和段小楼各种跪舔,但真正要跟袁四爷这种权贵打交道,还得那坤去当中间人,尤其是角儿作死的时候,后台老板有多大能耐可以直接决定角儿是死是活。
所以说前台固然风光无限,但藏在后台的才是真正的顶梁柱。
而相声在过去的地位跟梨园行差了几十里地,根本也没资格跟“老板”这词儿扯上关系。相声演员走南闯北的撂地演出,领头的就叫“掌穴”,即使能够进入剧场茶馆演出,也是被京剧大鼓挤兑的份儿。当年侯宝林为了跟茶馆经理争取更高的待遇,被人指着鼻子骂“欺师灭祖”,那份心酸可想而知。
当年相声演员最羡慕的是评书艺人,因为他们能够被尊称为“先生”,老板这个名称对他们来说太遥远,连做梦都不敢往那方向去。
所以说现在这些给自己封神,各种浮夸标签一通贴的相声演员,最应该感谢的还是侯宝林大师,如果不是他跟相声改进小组的成员不懈努力,让这个行当登堂入室,成为文艺大家庭的一员,相声演员就只能跟二人转一样,躲在阴暗的角落里等待消亡。
不扯远了,赵本山这种二人转的旗帜型人物,大家对他的称呼最多就是“本山大叔”“赵老师”,有谁说他是“赵老板”吗?小沈阳宋小宝那么火,有人说他们是“沈老板”“宋老板”吗?
行业地位决定了从业人员的身份上限,再怎么成功,也冲破不了人们对你的鄙视。
而郭德纲为了炒作自己和德云社,把那些封建沉渣翻出来各种宣扬,还跟梨园行各种贴,开箱封箱都搬过来用,火了之后直接就是“郭老板”“郭大角儿”。当然现代 社会 本来也没有那么多讲究,只要你有流量有话语权,说什么都是对的,所以相声界就角儿遍地走,老板多如狗了。
其实高峰这个老板称谓挺没谱的,他既不是德云社能够卖票的大蔓儿,也不是后台有管理职能的骨干,郭德纲给他扣“高老板”的帽子,无非是给他立人设罢了,吹高峰基本功无敌,全国相声人比他强的找不出三个等。但高峰下台还是不敢这么自居,喜欢他的人叫一声“高老师”就足够了。
德云社如果真的按照梨园行规矩来论老板,那么前台老板就是郭德纲,后台老板是王惠,其他人都没资格挂这个称谓。
而于谦这种身份特殊的存在,大爷、谦哥、相声皇后这些称呼,哪个都比“老板”听着顺耳~
是否为老板,觉得大家只是客气。能力当个教师绝配。
因为于谦是捧哏的,明白了吗?本事再大定位在这里,看相声行最牛逼的全是逗哏的,于谦已经是个异数了,这也是早年的叫法,就是高峰的本事可以自己出去单干了
2、大运逢空亡与流年逢空亡会怎么样?
不对,他们不是亲兄烂态扰妹。
采青是沈老板的亲生女儿,流年是沈太太妹妹的孩子。当年饥旦沈太太生下的孩子是男孩没错,但是了。沈太太怕自己在沈家地位不保,就瞒下了实情,把自己妹妹的小孩抱回去养了。就是流年。
邓征悝闭配雅谓兀严淇泯渠靖沣召占侯凇循船读矍邀
3、闪闪红星读后感
“红星闪闪放光彩,红星灿灿暖胸怀。红星是咱工农的心,党的光辉照万代……”这是一首脍炙人口的儿歌,它是电影《闪闪的红星》的主题歌。
《闪闪的红星》是红色大作家——李心田爷爷的作品敬镇之一,可是有名的红色经典少年文学作品,最近,在大队部组织的征文活动开始时,我再次翻开了这本红色经典的封皮。
本书讲述了一个叫潘冬子的孩子,从一个七岁的孩童,成长为一个光荣的解放军战士的故事。文章语言生动朴实,情节清晰明了:小冬子本是一个天真烂漫的孩子,出身在一个普通的农民家庭。他本应该在父母的呵护下快乐、无忧无虑地成长,可是,地主的削剥亮闷粗,以及官逼民反,甚至猫鼠同眠的黑暗社会不断地逼迫穷人们。冬子的爸爸由此参加赤卫队,将大地主、大坏蛋胡汉三抓获,却不慎让他逃走了。后来,第五次反围剿失败,红军长征,冬子爸爸跟着红军走了。当红军刚刚走上长征的道路时,那些地主官僚死灰复燃,疯狂反扑,冬子妈妈牺牲了,冬子转移到了宋大爹家。胡汉三又投靠了日本鬼子,更残酷地迫害穷人,双手沾满了革命战士的鲜血,宋大爹不幸被捕,冬子这颗革命的幼苗,再次转移到了茂源米店。可是,米店的沈老板却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奸商。他不但往米里掺沙子,还囤米居奇,高台米价。为了不让愤怒的穷人们买米,就勾结官府,结果,在这些人渣败类的屠刀下,一个可怜的、饥饿的孩子被子弹活活打死……不久,沈老板又勾结上了胡汉三,冬子巧妙地应付了胡汉三,然后在米店里放了一把愤怒的火焰,可惜没有烧死这走狗胡汉三。
后来,冬子被好心的姚公公收留了,这时内战爆发,冬子在姚公公的帮助下,避开了“遭殃军”的抽丁,冬子长大了,成为了光荣的解放军战士。当他回乡时,正好赶上了收捕胡汉三的时候,冬子冲到最前面,勇擒胡汉三。最后这个杀死过无数革命战士的大刽子手,被正义的子弹处以死刑。
几次读了这书,都有不同的想法。本书实实在在地反映了那个时代革命人民的大智大勇,忠诚无畏,他们为了开创一个美好的未来,为了自己的理想而投身革命,奋勇杀敌。《闪闪的红星》感情很单纯,很强烈,在每当在正义战胜邪恶的时刻,都能让我们有一种独特的激情。想想那些奋战沙场的英雄战士,那些英勇献身英灵幽魂,都将随着革命的胜利流芳百世!
共产党,用正义的宝刀,劈开了这黑暗的社会,想想看,游击队员们自己吃不饱、穿不暖,还不拿人民群众一针一线,那些“遭殃军”呢?罩老烧杀虐抢,简直是天壤之别。书中批判了那个黑暗社会中地主土豪与军队狼狈为奸,压榨穷困农民的事实,赞扬了革命战士们,有远大的理想、坚定地信念、执着的追求、无私的奉献、顽强的意志、无畏的精神、正直的作风……是他们,撑起了中华民族的脊梁!
同学们,如果你在听流行歌曲,在看卡通漫画、在玩电脑游戏,请拿起这本红色经典吧!我们这一代,需要了解那恢弘的历史、勇敢的英雄,更要思考今后对幸福生活、对党、对国家的责任,回报给予了我们美好生活的共产党!
4、小说《闪闪的红星》的读后感四篇实用
《闪闪的红星》通过少年儿童的视角,真实地铅握饥反映了革命的艰难困苦,展现了一个孩子从幼稚走向成熟稳重的过程。以下是我和大家分享小说《闪闪的红星》的 读后感 四篇实用相关参考资料,提供参考,欢迎你的参阅。
这本书主要讲了冬子经历了人世间的风风雨雨后,当上了一名解放军的故事。在这段艰难的路程中,冬子看到了黑心地主囤积居奇,老百姓吃不上米的惨象……这让他在坚强中成长,并承诺一定要解救苍生。
在这些黑心地主当中,冬子最恨的是沈老板和胡汉三。而我也十分愤怒。胡汉三欺压百姓,持强凌弱;沈老板囤积居奇,米粒皮毁倒沙,他们所干的每一件事,在我眼里,都是连野兽也不如的坏事。在他们心中,权利,钱财,都是十分重要的。即使把朋友、家人、自己的性命都索取了,也要得到宝贵的黄金。
但是,干完这些坏事的后果是死和穷。就像是得到了潘多拉魔盒所给的金钱,那么就该为邪恶而付出代价了。
在社会中,也有这样的人。其实,这些人应该想一想:为了钱,我们什么都可以去贡献吗?
《闪闪的红星》读后感2一个小小的红色五星伴随着槐返潘震山的童年,慢慢长大,走过艰难的旅程。不是普通的红五星,而是见证了潘震山的成长,见证了潘震山成为解放军的全过程。那是一颗闪亮的红色五星,一颗耀眼的红色五星!
潘振山(冬子)七岁时,他的父亲(潘星谊)参军并离开了他。他妈妈也是为了掩护队友而死,留下他一个人。好在父亲离开时留给他的红星还在,这让他有了希望,让他重拾信心,走上了寻找父亲和解放军的道路。无论是的追求,沈老板的刁难,还是黄胖子的深仇大恨和毒打,他都没有迈开步子,没有动摇自己坚定不移的决心。在他的不断努力和人民的不断帮助下,他找到了人民解放军,成为了其中的一员。
看完这本书,我热泪盈眶。我为英勇牺牲的冬子母亲和被帝国军压迫和镇压的普通百姓感到难过。凭什么?为什么要让这些侵略者,让这些叛国的狗成分的腿压在我们身上?和冬子一样,我的心也点燃了一种冲动,一种去战斗和杀死敌人的冲动。我告诉自己不能哭,因为坚强是战胜困难的最好武器。回想起来,我总是不满意,因为食物不适合我的口味。但是冬子呢?我吃的是糙米,不是剩饭。走不长路总是喊苦,喊累。但是红军呢?两万五千里之外!想到这我就觉得丢人。我们是革命烈士的后代。他们能做到。为什么不能?他们能做到,为什么我们不能?都被惯坏了。我们应该学会自立,变得坚强。
我记得刚看到这本书的标题,我立刻就被吸引住了。在期待的同时,我还是有些疑惑:这颗闪亮的红星代表什么?看完这本书,我明白了这颗闪亮的红星代表着人类的美德:正直、善良、友谊、诚实;代表中华民族的美德:勇敢、勤奋、坚韧、自强;它也代表了共产主义的美德:民主、平等、创造和自由。这些美德将永远在我们心中流传。
那颗耀眼的红星将永远照耀在我们心中。
《闪闪的红星》读后感3李心田是著名的红色读物作家,《闪闪的红星》就是他的作品之一。这个暑假,我怀着无比激动的心情,对着对他的敬佩,翻开了这本《闪闪的红星》。
《闪闪的红星》这本书讲的是:主人公潘震山,小名冬子,受父母感染,十分爱国。父亲随红军去打仗后,母亲为掩护同志而牺牲。回来,冬子为了不让恶霸胡汉三捉住,而四处躲避。最后,东子历经磨难,终于成为了一名解放军,为国效力。>在这本书里,令我最难忘的就是东子在米店时的事情。它让我学会和明白了许多。在那段时期,那段中国境内战火连天的时期,粮食缺少,供不应求。而那些有钱人不仅不扶贫济困,还与官员一起囤积居奇,抬高物价,从中获利。
我们现在的幸福生活,是由以前的人用自己的青春,甚至是生命换来的。对于他们以前的贫苦生活,我深感愧疚。因为我们现在虽然过上了安逸而幸福的生活,但是我们却总是不珍惜粮食和资源,不懂得这些东西在以前是多么的珍贵。所以,当我们看着电视,玩着游戏,吃着零食时,请想想以前的人受过的苦。以让我们懂得好好珍惜现在的生活。
是共产党用正义的大刀为我们砍破黑暗。所以,我们不妨先放下手中的事情,翻开这本《闪闪的红星》,品尝那段历史的艰辛,以感谢与致敬给予我们安逸生活的党。
《闪闪的红星》读后感4记得在我小的时候,姥姥每晚都会给我讲一个小故事。有一次姥姥讲到了勇敢的潘冬子,我当时就想做冬子那样的人。后来读了《闪闪的红星》,我对主人公潘冬子有了更深刻的印象。
冬子很小的时候就家破人亡,他无家可归,在幼小的年纪就饱尝人世间的苦难。他学会独立面对困境,从一个胆小的孩子,变成了一位坚强勇敢的小战士,最后加入了红军。
冬子不畏困难的精神让我想起了抗战在疫情一线的医护工作者们。他们与时间赛跑,从死神手里夺回了一个个鲜活的生命。那些年轻漂亮的护士们剪掉一头秀发,是为了更快地救助病人。他们一天不吃不喝,就为了省下一身防护服,渴了、饿了只能咬牙坚持,困了、累了随地一躺。看到他们无所畏惧的样子,每次都让我感动地流下泪水。
和潘冬子相比,和那些工作在一线的医务工作者相比,我生活在舒适富裕的环境里,父母给了我很好的物质条件与学习空间,我却没有好好珍惜。家里的钢琴落满了灰尘,书架里的书静静地躺在那里已经很久了,只有我的篮球、足球和我经常见面……想到这一件件事情,我就觉得很惭愧。
我要向潘冬子学习,向奋战在一线的医务工作者们学习。我要学习他们那种不畏困难、坚定向前的精神,将来做一名像他们那样的英雄!
5、高台树色《穿堂惊掠琵琶声》书摘
1.你从风尘萧瑟中走来,我在秋意正深处等你。满身风雨,思念成城。
2.他经历过失望,辜负,又行走于世间百态最露骨的地方,却依然留存了一颗少年之心。赤诚,坦荡,以好宽老我所爱为爱, 以我所恨为恨。
而他则说,那我便管不了了,洒了我这一捧血,自有后来人接收。
那日清雅茶堂,琵琶声穿堂而过,像极了爱情疾疾,惊掠心头。
一个满怀期待,一个一见倾心。
3.生来平庸,难免失望无力。
4.用我这一腔的爱意,换与你同看一院的四季,可好?
5.“人心最难测,有时也最可怖,但是我们不是在为人心活着,也不该活得惧怕人心。“
6.向着朝阳,我走过冬夜寒风。
7.又起了风,落了星光,散了层叠的云。
8.一个人有多重的才华,骨子里就会刻上多大重量的谦卑。
9.那日清雅茶堂,琵琶声穿堂而过,你可是我苦等了三十年,才遇到的人。
10.小儿始无赖,秉烛拟月光,盼亭内海棠开。未见花开,误绘一荡晚霞。遂今辰寄,愿童心不泯,岁岁照海棠。
11.有花亭亭,有侣伴携,平安顺遂,喜乐无忧。
12.距离是很拉扯人的——人在梦中笑,和人在眼前笑,感觉非常非常不一样。一为思念如疾,一为欣喜若狂。
13.彼时孟新堂正在院子里帮他做新的花架。他站在窗口看了半天,才哼着调子,翻开了那第二本厚厚的剪报本。可翻到书签处,沈识檐却发现那一页已经不是空白,有了日期,有了……
一支茎,两朵花,三行字。
看得出画画的人并不擅工笔,线条断断续续,有描摹的痕迹。可沈识檐很轻易地就辨认出了那两朵挨在一起的长形五瓣花,是可以在七、八里外闻到花香的那个。
“想买束花给你
可路口的花店没开
我又实在想念”
14.情人眼里出的并不都是西施,还有英雄,与风雨未来。
15.一样东西,如果有一个人郑重其事地问你想要的是什么样子的,那他一定想过要给你。
16.我们选择一个职业,不是因为它能带给我们多少荣耀、多少财富,而是我们认同它的意义。
17.想买束花给你,可路口的花店没开,我又实在想念。
18.相思害人,浮想联翩。
19.只要没有天下大同,一个人背后的国家,就是他四处行走时的底气。这和小时候,家庭状况不好的小孩子容易被欺负是一个道理。人性这个东西,放到再大的层面上都是类似的。
20.“没见过灾难的人,永远不会明白灾难是什么。什么人心啊,利益啊,自私贪欲啊,在那会儿……”
“屁都不是。”
就算病床前能看到善恶百态又怎样,就算是有让人寒心的意外又怎样,他是医生,想要治好自己的病人,仅此而已。至于人心,那是人类的范畴学,从古至今都没人研究得透。
我见过极恶,也见过单纯地看着我,向往着生命的双眼。
沈识檐眯了眯眼睛,远处的灯光映在他的眼睛里,是紫色和红色,最绮丽的颜色。这让他看起来像一个身披铠甲的战士,在回望曾经。
孟新堂看得出神。
情人的眼里出的并不都是西施,还有英雄,与风雨未来。
21.一眼入目的,是一盏壁灯,灯光古老泛黄,像从远古照来般微弱。
22.追求不同,终究会走散。他们喜欢的并不是同样的世界,未来也不可能重合。
23.每个人都处在一个大环境下,没有什么人真的能以一己之力去力挽狂澜。就算是失望,也得背着,尽力好好地往下走。总不能觉得看到了一点世界的复杂,就愤世嫉俗。
24.“辞旧迎新,感谢我们的这巧核一年,期待我们的下一年。”
感谢我们在这一年遇见,期待我们共同走过余生的年年岁岁。
顿了一小会儿,沈识檐又补了一句。
“新的一年,平安顺遂。”
25.大人最怕与小孩谈论的事情,一是公平,二是死亡。前者是因为难以描述、难以保证,后者是因为不可避免、不可预期。
26.立于己,行于侧。愿,相友升得益彰。
27.事理事理,一个人明白的理,不是从说教中就能领悟的,况且每个人正在过的人生、想要过的人生都不同。
28.我可以吻你,只要我爱你。
29.我很爱祖国,但爱国不是盲目。
30.不违背法律和道义,不涉及是非,只是个人对于未来的选择,那就没有什么对错可言。
31.“没想什么,只是觉得,优秀的人,你不需要跟他(她)有什么很频繁深入的沟通,几句话,就能知道他很优秀了。”
他回忆起乔蔚谦逊有礼的话语、进门后弓着的腰、坐到靠边座位上的样子,还有在他们的谈话结束后,被乔蔚顺手拿走的那个并不曾属于她的废弃纸杯。
一个人有多重的才华,骨子里就会刻上多大重量的谦卑。
32.或许我会经历很多的无可奈何,但我希望我的爱情里不要有。
33.在野心与欲望的世界里,有牵制,才有和平。
34.英雄不应该被辜负。
35.自己相信是一回事,有人与你一起相信、告诉你你不是盲目的,又是另一番感觉。
36.生命有多可贵,它的迎来送往就会有多麻烦,有多凸显世间百态。
37.一切的战争,都会有胜利,会有侵吞,会有一方的壮大,战争的结果未可知,但后果永远一致——断壁残垣,四方哀魂。
38.爱情是由人生发的,朝夕相处是爱,隔着天地心有灵犀也是爱。
39.“可是很多人问过我,能不能不做医生了。”沈识檐仰了仰头,看着天上,“你知道吗,非典那年是真的惨烈,我认识的叔叔阿姨,很多都没能再回家。当时非典正凶的时候,我们都不知道明天还能不能见到我爸爸,但我妈妈都没有说过一句让我爸爸不要在医院了,回家来。后来高考报志愿,我报了医学院,我妈妈也说,很好,做医生很好。可是我父亲去世以后,我妈妈却问我,能不能不做医生了。她说她从来都不怕我成为一个英雄,哪怕那时候我爸爸真的在非典中牺牲了,她都不会让我换一个职业。但她说,英雄不该是这样的结局,不该被辜负,不该这样离开。”
40.“从我小时候去医院找我父亲开始,我就觉得医院是个很神圣的地方,一个人与这个世界的初遇与告别都在医院发生,或者说,它是一个迎来送往生命的地方。”
孟新堂哑然:“这样吗?”
沈识檐点了点头。
这就是人与人的不同了,孟新堂能接受迎来送往这个说法,但恐怕他自己会因此避之不及。这和待客是一个道理,生命有多可贵,它的迎来送往就会有多麻烦,有多凸显世间百态。
“最开始就是这么简单的理由。我曾经跟言午说,他喜欢弹琴所以考音乐学院,我喜欢做医生所以考医学院。这个职业有风险,累,我都知道,可这都不会成为我要放弃他的理由。就像你说的,我们选择一个职业,不是因为它能带给我们多少荣耀、多少财富,而是我们认同它的意义。”
41.没有人可以真的做到面面俱到,在这种事情上做出的选择,从来没有对错之分。只是你选择了理想,就要割舍些温情,这就是理想之伟大的一部分。
42.二十三岁的孟新堂不一定会喜欢二十岁的沈识檐,十五岁的沈识檐也不一定会喜欢十八岁的孟新堂。
一直以来,都是过往在雕琢着人。
43.没有人能在意外面前保证什么。
44.这是我的爱情,不是什么大事,也和别人无关。
45.而我真的很抱歉,没能真的对你,一见倾心。
46.夜风好像突然冷了,也带冷的夜色中的人。
47.他忽然觉得,原来这就是生活,很多事情都在重演,上帝挑挑拣拣了许多不同的人,让他们去经历类似的事情。
48.而如今想来,大概他们两个人都犯了一个错误,不该去定义爱情的样子。爱情是由人生发的,朝夕相处是爱,隔着天地心有灵犀也是爱。他的确曾经希望建立一段像父母那样的爱情关系,可这时他想,如果是孟新堂的话,哪怕常常有离别,他们建立的爱情形式也该是美好的。因为这个人敬他、爱他、护他,还给了他毫无保留的坦诚。
更重要的,他忠于爱情,又不止忠于爱情。
49.人与人的追求、喜好都不同,涉及人生态度、生活态度等等问题,并没有什么标准答案。
50.人长大了以后,很多事情就懒得做了,也不想做了。
51.来自于心底的痛苦和恐惧,就足以压垮一个人。
52.若真的有见字如面就好了,那样的话,他们的初见,他不过十七。
53.沈识檐打了个哈欠,走到桌前去拿眼镜,刚伸出手却又停住——眼镜旁放着一叠折成了长方形的宣纸,能看到黑色的墨迹。
沈识檐奇怪,伸手拿了起来。打开的时候,还能闻到墨香和宣纸的独特味道。 字写的是辛弃疾的《清平乐·村居》。
茅檐低小,溪上青青草。醉里吴音相媚好,白发谁家翁媪?
大儿锄豆溪东,中儿正织鸡笼。最喜小儿亡赖,溪头卧剥莲蓬。
落款:识檐三十又一,愿平安顺遂,喜乐无忧。新堂书于圆月十六。
54.一切性格、思想的形成都与一个人看到的、经历的有关,无论所见所历是喜是痛。
55.没见过灾难的人,永远不会明白灾难是什么。
56.她说她从来都不怕我成为一个英雄,哪怕那时候我爸爸真的在非典中牺牲了,她都不会让我换一个职业。但她说,英雄不该是这样的结局,不该被辜负,不该这样离开。
57.很多时候,解释只是一把汽油,扔在本就烧得旺盛的火焰上。
58.第一次送你,也是第一份礼物。我挑了最美的花,四季给你,孟先生请笑纳。
59.他清晰地感受到了孟新堂的体贴与陪伴,而且是有分寸的,值得留恋的。就好像是路途中突然又遇了不近人情的雨,他本来像往常一样,懒得撑伞,也并不想躲避,念着一个人平心静气地走,总能走过这片雨。但身边却忽然出现了一个人,陪着他不撑伞,陪着他平心静气。并肩携行,大概就是这种感觉吧。
60.这世间有那么多种职业,唯有医生,是负责修补生命。而没有任何一条生命,担得起“对不起”三个字。在疼痛与麻木中,沈识檐想起来,是他的父亲曾这样对他说过。
61.“没有什么伟大,”沈识檐轻轻松松地笑着,摆了摆手,“只是彻底记住了,医生是什么,我的责任又是什么。”
62.窗外的雨没停,雨声涮着黑夜,显得这夜没那么静,没那么空。
63.沈老板,用我这一腔的爱意,换与你同看一院的四季,可好?
64.“乙亥中秋,识檐岁满十。”
中秋是生日吗?孟新堂在心里暗暗划了一笔。
“小儿始无赖,秉烛拟月光,盼庭内海棠开。未见花开,误绘一荡晚霞。遂今辰寄,愿童心不泯,岁岁照海棠。”
所以,十岁的沈识檐,会将蜡烛当作月亮去照映海棠花,结果不小心点着了一旁的草席吗。看着那画,孟新堂不自觉地开始想着,举着蜡烛的沈识檐会是什么样的神情,发现席子着了的沈识檐又会是什么样的神情。
原来这人从小时候起就这么浪漫。
“锦阮作于家中庭院,时旬在侧。”
接着往下读,孟新堂第一次接触到了这两个名字。
时旬,锦阮。孟新堂看着那行娟秀的小字,明白这大概便是沈识檐的父母。
65.“向着朝阳,我走过冬夜寒风。”
原来,这才是他们的初遇。
66.偶尔放肆,无伤大雅。
67.“为什么?”孟新堂轻声问。
“真的接手了生命,亲理了死亡,就没办法离开了。”
“我到那以后救的第一个伤员,是一个小女孩,小学生。两个军人把她从水泥板下挖出来的时候,她睁了一次眼睛,问我,哥哥,我还能活吗。我跟她说能……却食言了。”
68.那日清雅茶堂,琵琶声穿堂而过,像极了爱情疾疾,惊掠心头。
一个满怀期待,一个一见倾心。
69.就算病床前能看到善恶百态又怎样,就算是有让人寒心的意外又怎样,他是医生,想要治好自己的病人,仅此而已。至于人心,那是人类的范畴学,从古至今都没人研究得透。
我见过极恶,也见过单纯地看着我,向往着生命的双眼。
70.就像他第一次见他,就觉得他是个永世的少年。
71.“你想要的爱情,是什么样的?”
就是这个问题,让沈识檐确定了孟新堂的爱。一样东西,如果有一个人郑重其事地问你想要的是什么样子的,那他一定想过要给你。
72.孟新堂出来的时候沈识檐在挑选音乐,对于正在播放的曲子,印象着实不深。他试图回忆着那时的场景,比如播放器歌单的显示、和宋可的对话内容,想要凭借这些,勾出些关于声音的记忆。可好一会儿,他都不得方向,像是失忆了一般迷茫一片。
而当回忆的转轴又转了一圈,转出一帧灯光煌煌的画面时,沈识檐像是突然被星光击中了回忆,星河铺盖而来,化成了那一刻的声影。
他清晰地忆起了那一眼的孟新堂,也清晰地忆起,那时耳边唱着的,恰好是那句他很喜欢的歌词——“你可是我苦等30年,才遇见的人。”
没有什么比遇见更浪漫。
73. “老顾,我得提前跟你说下个事儿。”沈识檐沉吟片刻,终于还是开口说,“我交的对象不是个姑娘,是个……”
沈识檐斟酌了一番后面的用词,最后说道:“小伙子。”
很明显的,老顾的脸上有片刻的呆滞,像是没听懂他在说什么。在那一刻,沈识檐意识到自己还是紧张的。他一直觉得自己是个活得挺随意的人,不太会在乎别人的看法,但面对老顾,面对这个像是他的亲人的小老头儿,他忽然很怕听到什么激烈或失望的话语。
他稍稍站直了身体,挺了挺背脊。
“其实,谈恋爱就是找个喜欢的人,男的女的,我觉得真的不重要。”
听到这话,老顾才抖了抖身子,回过神来。
“男的啊……”他看了沈识檐半晌,最后重重地叹了口气。
“嗨,你别这么看着我。男的就男的,怎么着都是一辈子,我不至于这么老顽固,难道我还能因为你找了个男朋友,就不给你酒了不成?”
沈识檐这回笑得灿然又轻松,突然抱住了老顾,也不管他的抗议,就是不撒手。老顾在他肩头,所以他没看到老顾微微红了的眼角。
74. 来电是一个陌生的号码。沈识檐接起来,听筒中传出来的声音却并不陌生。
“识檐哥哥!你快来看看我爷爷。”
沈识檐是一个无神论者,但他很多时候都怀疑,人对于灾祸是有感知的,或者说,他对于死亡是有感知的。就像当年他父亲去世的那个早晨,他正在宿舍,准备去上第一堂课。刚刚拿起书包的时候,手机铃声也是这么仓促急迫地响了起来。被铃声刺到耳朵的第一秒,他就直觉这个电话传递的是一个不好的消息,因为那是早上的七点二十分,根本不是该收到电话的时间。
现在也是。晚上十点半,本该寂静。
75.青霉素过敏,青霉素过敏。沈识檐的脑子里只剩了这几个字,直到他触到老顾冰凉的手,才猛地清醒过来,发了抖。是真的有点站不住,他都不知道自己是什么时候跪在了床边。顾陈念还在哭,他静静地看了老顾很久:“老顾啊……”
这样的会面对于他们两个而言实在太陌生,叫了一声“老顾”却没人应,沈识檐怎么也不知道自己应该说些什么。第一次,他想像许多曾经见过的崩溃到失去理智的家属一样,要他起来喝酒,要他快点跟自己回家。
他狠狠地闭了闭眼睛,握着老顾的手抵到额前。
“你生病了,要给我打电话啊。”
放着我这么个医生不用,你瞎跑去输什么液呢?
76.转身前,他说:“脱了这身衣服吧。”
这世间有那么多种职业,唯有医生,是负责修补生命。而没有任何一条生命,担得起“对不起”三个字。在疼痛与麻木中,沈识檐想起来,是他的父亲曾这样对他说过。
77. 老顾的葬礼办得很低调,除了开了三瓶好酒,郑熹微带来了一大篮白菊,就没再添什么别的。酒是沈识檐洒的,因为桂花奶奶说老顾最爱跟他喝酒,时常念着、想着。
“一下子喝三瓶,可是对身体不好。”桂花奶奶抹了抹眼角,叹了声气,“可是我又心疼你一个人走,就多给你拿了点,你解解馋,但最好留点在身上,想喝的时候喝。”
沈识檐看着那一滩酒渗入地里,蜿蜒成一个奇特的形状。酒香直漫到了天际,他不禁想,老顾这会儿该抿一口,眯着眼咂着嘴,夸自己的酒真香了。
临近太阳落山的时候,沈识檐没想到孟新堂会过来。两个人见了面都没说话,沈识檐领他去给老顾上了香。变成了黑白色的老顾依旧笑得挺开心,沈识檐忽然想起自己订报纸的那天,老顾跟他说,赶紧把人领过来看看。
其实沈识檐知道,这小老头儿哪有那么开放的思想,连顾陈念要出个国,他还跑来跟自己絮叨说现在的小孩儿心怎么越来越野、越来越不着调。不过是因为跟他说找了个男人的是自己,他才那么快让自己转了弯。
老顾心疼他,特别心疼,从十年前的中秋,他串了很多条街去给他买他爱吃的豆沙月饼开始,他就明明白白地知道了。
沈识檐去酒房取了一瓶酒,和孟新堂一起敬了老顾。洒完这两杯酒,他才觉得,老顾的丧事是真的办完了。
78.顾陈念的脸上还留着泪水刚刚干涸的痕迹,她看了沈识檐一会儿,忽然问:“爷爷是看我睡着了,想早点让我回去睡觉,才说不做皮试的吗?”
沈识檐的呼吸沉了沉,因为他觉得这话中的感情,还有顾陈念的眼睛,是那么熟悉。很多年前,许言午也是这么看着他,问他,是因为我生病,叔叔带我去儿科看病,才会碰上他们,被他们害死的,对吧?所以,也相当于,是我害死了叔叔。
沈识檐恍惚到觉得失了重。
他没有说是,也没有说不是,因为他很清楚,即便他说不是,顾陈念也会像当年的许言午一样,认定了那个肯定的答案。
他忽然觉得,原来这就是生活,很多事情都在重演,上帝挑挑拣拣了许多不同的人,让他们去经历类似的事情。
“该怎么治病,是医生说了算的,做不做皮试,也该是医生说了算。”这是他今天说的最长的一句话,说得一字一顿,清清楚楚。
话说出口,他才觉得依然是不妥。可没等他挽救,顾陈念就已经开始大哭,她把手捂在脸上,泪水却从她的指缝中淌了出来。
“我是不放心爷爷自己去输液才跟着去的,我也不知道我怎么会睡着了……我为什么会睡着了啊!”
到最后,顾陈念开始崩溃地哭喊,沈识檐起身走到她身边,揽住她的肩膀,一下一下拍着她的后背安抚着她。
79.路上行人寥寥,且大多撑着伞,仓促匆忙地走过。有个小孩子在过马路时跑了两步,被妈妈抓着雨披拎回路边,扳正了身体教训着;街对面的出租车下来了一个慌张的男人,顾不得明晃晃的灯光和近在咫尺的斑马线,径直冲过了马路……孟新堂拥着怀中的人,突然想,若是自己可以让沈识檐做一个千万种世事的旁观者就好了,那样,便不用再经历那么痛的离别。可行走在世间,再清逸的人,都不可能片叶不沾身。
更何况沈识檐比谁都有情有义,也比谁都承担得起。
雨势渐大时,孟新堂忽觉得有微凉的东西,沾湿了他的肩膀。而今晚没有风,所以绝不会是偷偷飘进来的雨。
他愣了愣,抬起手,轻轻碰了碰沈识檐的脸,果然,那里有两行透亮的泪。
孟新堂拭去那两行泪,收紧了手臂。他微微偏转过头,亲吻了沈识檐的额角。
“别哭。”
这是2015年,北京的最后一场秋雨。
6、闪闪的红星读后感
为您带来著名红色书籍《闪闪的红星》读后感,欢迎阅读。
闪闪的红星读后感(一)
《闪闪红星》描写了一个红军战士的孩子潘冬子在红军北上抗日这种白色恐怖下的艰苦经历和斗争生活。潘冬子的父母都是红军,但他的妈妈在战争中光荣牺牲了,他的爸爸去了四川打“白狗子”,最后,他们父子俩团团圆圆地过上了好日子。
我特别敬佩潘冬子,因为他是历经谈衫千辛万苦,才加入到红军的行列。他跟着爷爷去到另一个地方,做杂工,顺着打听消息。最后打听到了危害他妈妈的凶手,然后一把火给烧掉了他的屋子。小冬子协助农民夺得了白米,使大众能得到温饱。
我也特别敬佩小冬子的妈妈,她在敌人的威逼下仍然坚贞不屈,忠于共-产-党,忠于广大的群众。她第一天入党就已经牺牲了,真是我们广大群众和共-产-党的损失啊!
看着潘冬子,对比起我们,我们真是“身在福中不知福”呀!他最后终于在期待的世界中成了小红军战士。
我们也要向潘冬子这位机警、聪敏、勇敢的小男孩学习,要珍惜青春,否则,到老的时候才一事无成,就算是后悔也来不及了。 读了《闪闪红星》,我觉得它对青少年们具有很大的鼓舞力量和深远的教育意义。
要想胜利不能靠等,要去斗”!这是《闪闪的红星》这本书留给我印象最深的一句话。
闪闪的红星读后感(二)
《闪闪的红星》这本书讲述了少年潘冬子和游击队联手对抗土豪恶霸的精彩故事。本剧主角是小英雄潘冬子,他的父亲是红军团长,母亲是地下党成员。当时他的父亲跟着红军队伍走了,冬子天天盼望着父亲回来,有一天母亲对他说:“等到山上的映山红开了的时候,红军就来了,你爸爸也就回来了。”于是冬子来到村口的一棵小松树下,从地上捡起一枝干枯的映山红,坐在石头上等红军的到来,一天又一天……他梦见山上的映山红开了,红军来了,自己穿着整洁的军装,戴着闪闪的红星走在队伍里,特神气……当他正陶醉在这美梦之中时,吴大叔来了,他对冬子说:“要想胜利不能靠等,要去斗!”冬子听了后用力地点了点头。最终,尽管冬子失去了母亲,但他靠自己的机智与勇敢帮助共-产-党打败了土豪劣绅,当上了梦寐以求的红军。
是啊,“要想胜利不能靠等,要去斗”!同学们,让我们永远牢记这句话,我们携起手来,热爱学习,共同进步,为了祖国灿烂的未来共同奋斗吧!
闪闪的红星读后感(三)
这本书是由当代作家李心田爷爷写的,他是江苏人。《闪闪的红星》是他的杰作之一。
本文讲述了一个叫潘冬子的孩子,从一个儿童,最后到一名光荣的解放军战士:因为地主的剥削,以及官逼民反。这种社会不断逼迫穷人们。冬子爸爸为此参加赤卫队,将大坏蛋地主胡汉三捉了起来,可以不小心让他给跑了。后来,冬子爸爸跟着红军走了。在这期间地主管们又东山再起了,疯狂反扑,冬子妈妈也壮烈牺牲了,冬子转到了宋大爹家,可宋大爹不幸被捕,冬子这棵革命幼苗,再次转到了茂源米店,可是米点的沈老板是个不折不扣的***商,他不但往米里面塞沙子,还抬高米价。不久就和已经投靠日本的胡汉三搭上关系,冬子又巧妙地应付了胡汉三然后在米店里放了一把愤怒的火,拆侍搭可惜没把胡汉三那走狗烧死。后来冬子被好心的姚公公收留,在姚公公的帮助下东子长大了,成了一名光荣的解放军战士。当他回乡时,正好赶上了收捕胡汉三的时候,冬子冲到最前面,勇擒胡汉三。最后胡汉三终于死在了正义的脚下。
赞扬了,那时的革命战士们,大智大勇,旅拿无谓艰辛,勇于奋斗的精神,是他们为我们开辟出了新的未来,是他们为我们打出了如今的美好
正如歌中所唱:红星是咱工农的心,党的光辉照万代。对,是党,是共-产-党
是他们带给了我们中国的美好,是他们给予了我们无限关怀!所以我们应该怀着一颗感恩的心去报答祖国,让祖国更加繁荣昌盛。
闪闪的红星读后感(四)
大家一定都读过李心田的著作——《闪闪的红星》吧,《闪闪的红星》情节十分丰富,其中的一些精彩部分令我难以忘怀。
冬子的妈妈后,他就一直靠吴大叔抚养。一个冬天的夜里,寒风吼叫,周边一片漆黑,可冬子的房间还亮着灯。原来,吴大叔还在灯下为冬子一针一线地缝棉袄。这时,门被推开了,走进一位站岗的战士。他一进门就发现冬子睡在稻草铺成的床上,身体冷得蜷成一团。便脱下自己的棉大衣,轻轻地盖在了冬子的身上,自己又回到了岗位上。熟睡的冬子逐渐暖和起来,伸直双腿,脸上露出甜蜜的笑容。一会儿,冬子醒来,发现自己的被子上多了件大衣。起床朝门外一看,只见站岗的叔叔迎着刺骨的寒风笔直地挺立着,身上只穿一件单衣。冬子看了看手里的棉大衣,一切都明白了,便冒着大风来到岗位,举起双手,踮起双脚,给站岗的叔叔披上了棉大衣。这一切都被吴大叔叔看在眼里,他开心地笑了。
读到这精彩部分时,我不由地陷入了沉思。冬子真是我们少年的好榜样。那时候,红军为了打敌人,救穷人,风餐露宿,条件非常艰苦,可他们还是互相关心,互相爱护,冬子在这个革命熔炉里得到了锻炼,成熟起来,他深深地懂得这种革命的友爱。
今天,革命胜利了,条件不一样了,但我们还要学习和发扬冬子的精神。去年的七月,受第四号热带风暴“碧利斯”及低压槽影响,广东省北部、东部和珠三角大部分地区受到了超过百年一遇的暴雨
袭击,很多地方受灾严重。很多小伙伴也因此遭受了从未有过的伤害。他们在顷刻间失去了原有的幸福,本应迎来的是一个快乐的暑假,却要在洪水和悲伤中度过,他们的心中充满了恐惧和孤独。他们怀念那本属于他们的教室、家园。
面对这一切,我们应该伸出援助之手。灾后不久,全省各地便陆续发起了支援灾区捐款、捐物活动。几天时间,灾区就收到了来自省市慈善总会、民政部、武警边防总队、普通市民和人民群众捐款五千余元。很多同学拿出了压岁钱和零用钱,甚至放弃了假期旅游,将钱捐给了灾区的小伙伴。天可无情,人间有爱,一方有难,八方支援。在政府及社会各界的爱心帮助下,灾区的重建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着,灾区的小伙伴的脸上重新浮现出了笑容。
我已经以实际行动学习冬子,已经做一个能在关键时刻帮助他人的好少年。我觉得做得还不够,还要更多地奉献出自己的光和热。
闪闪的红星读后感(五)
《闪闪的红星》这本书情节曲折,非常吸引人,我一口气读完了整本书。
这本书讲述的是发生在上世纪30年代的故事。年仅10岁的潘冬子一心想参加红军,这是因为他不仅要为被白狗子烧死的母亲报仇,而且要和当红军的父亲一样解放全中国。他巧妙地与敌人周旋,在父亲给他的红五星的鼓舞下,历尽艰辛,终于成为一名光荣的红军战士。
我真是太佩服潘冬子了!他机智勇敢,运盐时想出绝妙的办法,把盐化成水,浸在棉衣上;和几个青年被敌人捉住时,他勇敢地向敌人要水喝,然后故意打破碗,夜深人静时,他们相互用碎碗片割断绳子,顺利逃脱。我和他相比真是要脸红了:我独自一人在家时,会害怕;遇到突发事情,会惊慌失措;碰到难题,会退缩。
我的生活比潘冬子幸福多了。他整天要给地主干活,吃不饱、穿不暖,还经常挨打、挨骂,更不要说上学了。我是家中的小皇帝,饭来张口,衣来伸手,学习成绩好还能得到奖品。潘冬子十分勤劳,他要上山砍柴,还要探察敌情,为红军通风报信。我从小娇生惯养,自己的事情都不会做,还要父母来帮忙。
这本书中有两句话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潘冬子的爸爸对他说:“困难,你怕它,它就不怕你;你不怕它,它就怕你。”我懂得了:生活不可能一帆风顺,有许多挫折在等待着我们,我要做一个勇于面对困难、战胜困难的勇敢者。另外一句话是“要想胜利不能等靠。”使我懂得了做任何事不能把希望寄托在别人身上,要依靠自己,自力更生,只有通过自己的努力,取得的成绩才最辉煌。
我们现在的幸福生活来之不易,是无数革命先烈用鲜血和生命换来的,我们一定要加倍珍惜,更不能忘了前人为我们做的牺牲,我们要将他们的精神发扬光大,好好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将自己培养成机智、勇敢、勤奋的人才,长大报效祖国,把我们的国家建设得更加繁荣富强。
闪闪的红星读后感(六)
这个暑假我和孩子一起看了《闪闪的红星》这本书。
这本书的情节丰富,感人,激励我们向前。讲述潘冬子生活在一个普通的农民家庭,从七岁开始成为了一个优秀解放军的故事,他母亲在战斗中光荣牺牲了,父亲随红军长征去了,潘冬子机智勇敢,聪明,爱动脑筋,帮助共-产-党打败了当地地主恶霸胡汉三。经历了种种磨难,最终取得了胜利。本书真实反映了那个时代革命人民的大智大勇,忠诚无畏,团结斗争,为了开创一个美好的未来,为了理想而投身革命,奋勇杀敌。批判了那个黑暗社会中的地主恶霸与坏人的狼狈为奸,欺压贫困农民的事实,赞扬了革命烈士的远大理想和坚定的信念,执着的追求,无私的奉献和顽强的意志,无畏的精神,正值的作风,是他们挺起了中华民-主的脊梁。没有他们就没有今天的新中国,所以我们要有一颗感恩的心。
感谢老师给孩子推荐这本书,一本好的课外读物是孩子的良师益友,也是家长的好帮手,让家长和孩子一起体会,一起学习。在此说一声:老师辛苦了!
闪闪的红星读后感(七)
闪闪的红星像心灵成长的营养剂,它不但让我了解了中国革命历史,还让我懂得和平安宁的重要。
故事主要讲述的是:潘东子的爸爸在与红军一起转移了,妈妈为了掩护革命同志而壮烈牺牲,依靠爸爸临走时留下的一颗八角帽上的红五星,在艰苦的岁月和漫漫长夜中,不断地激励潘东子的斗志,不断地温暖他幼小的心灵,指引他前进的方向,照亮了他在残酷的斗争中渐渐成熟起来的成长之路。当映山红再次开满山野时,长大了的潘东子肩扛钢枪,帽子上缀着闪闪的红星,和爸爸并肩走在解放全中国的队伍中。
看完这本书后,我不仅为冬子不屈不挠的精神所震撼,也为他聪明果敢、无所畏惧的斗争所折服。我十分佩服那些红军战士们,他们有着不败的信念,就像一团熊熊燃烧的烈火,给黑暗送去光明,将寒冷赶走,带来温暖。我深深地体会到,新中国的建立使我们现在生活在和平幸福的日子里,这一切都是用无数先烈们的热血,牺牲自己的生命换来的,来之不易。
7、我喜欢的女生对我说 沈老板,用我这一腔的爱意,换与你同看一院的四季,可好?
每个女人都想拥有一段完美的爱情,想要得到一个男人的深爱,让他念念不忘。
女人总会认为,唯高纳能让男人喜欢甚至惦记的,大多是那些漂亮的女人,的确,漂亮是女人的加分项,漂亮也能让男人第一眼心动,但一见钟情这件事往往都是不靠谱的,当他真正了解你,发现你不是他想象的那个样子,他也不一定会一直惦记。
相反,那些能抓住他的心,能够懂他、理解他的女人,慢慢相处中,他反而会越来越觉得惦记,不想让她离开。
其实,“惦记”这个词,更多的是一种牵挂,是念孙那个人入了你的心,便从此不分离,能让男人惦记的,大多是这三种女人,希望你也是!
一、妩媚的女人
现在很多女孩子都喜欢“中性指没美,”她会觉得这样的打扮很帅很酷,但我更喜欢那种风情万种的女子,把那种柔和媚全部表现出来,让人想忘记都难。
妩媚永远是一个女人的绝招,看着她那又娇又媚的样子,相信不止男人会无法忘记,就连女人也舍不得移开目光。
二、温柔的女人
女人最可贵的品质之一,一定是温柔了,谁不喜欢温柔似水的女孩子,谁不喜欢善解人意的女孩子?
当男人在外忙累了一天,他一定想要一个人静一静,而不是回去后还要陪伴一个“小朋友,”而善解人意的女人也能够理解他,会主动给他这样的空间,让分安静下来,不去吵闹他。
不管在生活中还是工作中,她也会很关心他,天冷了,会关心他有没有多带件衣服,下雨了,会关心他有没有带伞,不要淋湿自己。
其实,不止女人需要这样的关心,男人同样也是需要的,而你的这种温柔体贴,他自然也是最念念不忘,永远记在心里的。
三、独立的女人
很多人都会觉得“女强人”没人爱,我觉得这是错觉吧?男人嘴上说着不喜欢女人太强,不喜欢女人太给他压力,但哪个男人又不喜欢独立的女人呢?
独立并不代表她非要压过他,而是她有自己的主见,有她自己独立的想法,哪怕两个人谈恋爱,她也知道自己想要的是什么,而不会因为恋爱就忘了自己要做的事情,要去的远方。
现在小女人型已经不是男人最爱的了,独立的女人会让他更加欣赏,这样的女人也能和他并肩作战,在事业上对他有所帮助,男人自然也是会惦记这样的女人。
所以,不要再像从前那样,一直粘着他、管着他,与其这样,不如做个独立的女人,让他刮目相看。
哪个女人不想成为对方的唯一?但想要做到这一点,也是需要本事的。
不要觉得只要漂亮,男人就会惦记你一辈子,现在的男人没那么肤浅,他更看重你的内心,如果你只空有一副外表,那么过了那股新鲜劲儿,他也不会再爱下去。
与其纠结自己的外表,不如让自己坚定起来,做一个温柔的女子,给他关心,做一个独立的女子,让他欣赏,这都是你的优势所在。
希望每个女孩子都能成为他的唯一,也能成为被他惦记的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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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一本好书》读后感作文5篇
红色书籍读后感1
俗话说"有志不在年高",《红色少年的 故事 》就是一本讲述一群少年好汉的故事书。一口吻读完一篇篇感人肺腑的故事后,令我心潮磅礴,久久不能安静。
"牛儿还在山坡上吃草,放牛的却不知哪儿去了 "每当耳畔响起这首喜闻乐见精美感人的 儿童 歌曲时,就让我们悼念起抗日英雄王二小的故事:河北涞源的一个小山村里,一户贫困的人家,有一个小小的放牛娃,他在家里排行老二,所以大家伙叫他二小。1943年,抗日战斗最严格残暴的阶段,日本鬼子履行了"烧光,抢光,杀光"的三光政策,在村子里烧杀抢夺,作威作福,滥杀无辜,无所不为。二小家的茅屋被鬼子炸毁了,二小成了一个无家可归的孩子。目击了鬼子的残酷行动,激发了二小对日本鬼子刻骨铭心的冤仇,形容的 成语 。
只有共产党才干救中国。二 小满 怀着对共产党的酷爱,加入了儿童团,随着老师跟连长学了很多常识,他晓得只有把鬼子赶出中国,能力过上好日子,建设本人漂亮的家园。
一个阴沉的上午 ,二小正在河边放牛,鬼子又来村庄里涤荡,到处寻找八路军和老庶民的踪影。二小想起了连长的话,心血来潮,佯装出很惧怕的样子,带着鬼子走进了八路军的潜伏圈。鬼子们被毁灭了,而我们英勇的小豪杰王二小却献出了可贵而幼小的性命。
读到这里,我不禁流下了眼泪。我们今天的幸福生涯是多少革命先烈的鲜血换来的,伟大的中国共产党的历史写着英勇,又记载着艰苦;既喷射着光辉,也不失有悲壮。
红色书籍读后感2
《红岩》是一本非常经典的革命小说,它出版于1961年,这本雹知谨书让我深刻体会到革命烈士为革命付出的巨大贡献。
《红岩》让我想到这会不会是一块革命先烈用鲜血染红的石头呢?我想,这应该就是这本书的意义所在吧!它让我懂得中国革命事业的解放是多么不容易,许多人付出了无限的汗水和鲜血。
《红岩》这本书讲的是在重庆和四川华蓥山两地之间发生的革命故事,成岗、江姐、许云峰等革命烈士在监狱里惨遭毒刑,宁死不屈,使人深感敬佩。成岗在敌人面前,临危不惧,还写下了永不负党的自白书;特务把竹签穿进江姐的手指,江姐宁死不屈;许云峰在敌人面前沉着冷静,用自己的手指在监狱里猛型挖出了一条逃生通道,使许多人逃出监狱;华子良为了隐藏身份,在监狱里装疯卖傻了十几年,终于与党取得了联系……这本书中还有一个人,令人唾弃不已,那就是——叛徒甫志高,他背叛了党,出卖了自己的战友,让人振愤不已。
《红岩》这本书中,有两句话看出革命烈士的坚定毅志:1、如果需要为共产主义的理想而牺牲,我们每个人,都应该也可以做到脸不变色,心不跳。2、毒刑拷打是太小的考验!竹签子是竹做的,共产党员的意志是钢铁!
从这本书中我真正体会到了革命烈士的意志和肉体都是用钢铁做的,革命烈士是真的为革命事业的解放献出了自己最宝贵的生命,所以,我们要让和平永驻中国。
红色书籍读后感3
我满怀着激情读完了《红岩》这本书。《红岩》是一部中国革命战争名著,书里写了许多源基革命英雄。像因为甫志高出卖而受尽折磨的江姐、出身豪门而投身革命的刘思扬……,他们的名字永远不朽,而像甫志高这样的叛徒则会被万世唾骂。
我读得最深刻的一段,就是在新中国成立了之后,渣滓洞中难友们制作红旗前讨论金星绣在哪里的那一段:”一颗红星绣在中央,光芒四射,象征着党。四颗小星摆在四方,祖国大地,一片光明,一齐解放!“从这段我看出他们对新中国的期待。
生活中不免遇到一些挫折,越是挫折就越要去面对,因为挫折是不会象坏心情那样会烟消云散的。
”晨星闪闪,迎接黎明。林间,群鸟争鸣,天将破晓。东方的地平线上,渐渐透出一派红光,闪烁在碧绿的嘉陵江上。湛蓝的天空,万里无云,绚丽的朝霞,放射出万道光芒。“这是解放后第一个黎明的描写。这一派生机勃勃的景象是用无数共产党员的鲜血换来的。幸福的日子容易使人忘记什么叫英勇、坚贞。安逸的生活,美好的享受,使人淡忘了血与火的历史。我要感谢《红岩》,它让我对我的人生价值观充满了崭新的理解。让我们珍惜现在的生活,努力学习,创造出美好的未来吧!
红色书籍读后感4
《闪闪的红星》是红色大作家——李心田爷爷的作品之一。
本书讲述了一个叫潘冬子的孩子,从一个七岁的孩童,成长为一个光荣的解放军战士的故事。
小冬子本是一个天真烂漫的孩子,出身在一个普通的农民家庭。他本应该在父母的呵护下快乐、无忧无虑地成长,可是,地主的削剥,以及官逼民反,甚至猫鼠同眠的黑暗社会不断地逼迫穷人们。冬子的爸爸由此参加赤卫队,将大地主、大坏蛋胡汉三抓获,却不慎让他逃走了。后来,第五次反围剿失败,红军长征,冬子爸爸跟着红军走了。当红军刚刚走上长征的道路时,那些地主官僚死灰复燃,疯狂反扑,冬子妈妈牺牲了,冬子转移到了宋大爹家。胡汉三又投靠了日本鬼子,更残酷地迫害穷人,双手沾满了革命战士的鲜血,宋大爹不幸被捕,冬子这颗革命的幼苗,再次转移到了茂源米店。可是,米店的沈老板却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奸商。他不但往米里掺沙子,还囤米居奇,高台米价。不久,沈老板又勾结上了胡汉三,冬子巧妙地应付了胡汉三,然后在米店里放了一把火,可惜没有烧死这走狗胡汉三。
后来,冬子被好心的姚公公收留了,这时内战爆发,冬子在姚公公的帮助下,避开了“遭殃军”的抽丁,冬子长大了,成为了光荣的解放军战士。当他回乡时,正好赶上了收捕胡汉三的时候,冬子冲到最前面,勇擒胡汉三。最后这个杀死过无数革命战士的大刽子手,被正义的子弹处以死刑。
几次读了这书,都有不同的想法。本书实实在在地反映了那个时代革命人民的大智大勇,忠诚无畏,他们为了开创一个美好的未来,为了自己的理想而投身革命,奋勇杀敌。《闪闪的红星》感情很单纯,很强烈,在每当在正义战胜邪恶的时刻,都能让我们有一种独特的激情。想想那些奋战沙场,英勇献身的英雄战士,都将随着革命的胜利流芳百世!
共产党,用正义的宝刀,劈开了这黑暗的社会,想想看,游击队员们自己吃不饱、穿不暖,还不拿人民群众一针一线,那些“遭殃军”呢?烧杀虐抢,简直是天壤之别。书中批判了那个黑暗社会中地主土豪与军队狼狈为奸,压榨穷困农民的事实。赞扬了革命战士们,有远大的理想、坚定地信念、执着的追求、无私的奉献、顽强的意志、无畏的精神、正直的作风……是他们,撑起了中华民族的脊梁!
我们需要了解那恢弘的历史、勇敢的英雄,更要思考今后对幸福生活、对党、对国家的责任,回报给予了我们美好生活的共产党!
红色书籍读后感5
本假期我读了《红岩》一书,是我的感受是:中国人具有钢铁般的意志。
这本书主要讲了:1948年,重庆正处在国民党统治中最为黑暗的一刻。共产党员为了配合工人运动,江姐、许云峰、成岗等共产党员便为其他工人传递革命的消息。经过一段时间的战斗后,虽然有些共产党员英勇牺牲,也有一些无耻的叛徒,但是共产党员仍然取的了最终的胜利,迎来了胜利的朝阳。
在我看到江姐面对敌人似的心声:毒刑拷打是太小的考验,竹签子是竹子做的,共产党员的一直是钢铁。看到这里,我为我是一名中国人而感到自豪。
我们的前辈和共产党员用钢铁般的意志让敌人输的一败涂地。同样,在今天的我们也应该如此,要用钢铁般的意志去面对困难,不退缩、不畏惧。
我曾经还看过《小兵张嘎》、《铁道游击队》和《红日》等抗日战争的书,最令我感动的还是中国人的钢铁般的意志——不退缩、无畏惧、迎难而上。
我们中国人拥有像钢铁般的意志,拥有着不可估量的潜能。我们既然有幸成为一名中国人,那么我们就应该珍惜我们今天的幸运,像我们的前辈那样,像英勇献身的共产党员那样,练就自己的意志,为祖国尽一份应有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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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不是我对你足够的好你就不会离开我,
是不是我对你足够的温柔就能挽回最后的分手
是不是我想你的时败拆候你也在想我。
如果可以我还是想和你在一起。
对你的付出我很用心,你喜欢的东西也会成为我的喜欢,你提出的意见我会努力改正,你永远是我的中意,而我却成了你的过路人。
你永远不缺依靠的肩膀,而我的肩膀却少了你的依靠。
我不愿删除你的联系方式是在等待最后的机会
时间久了我活成了你,而你却不在是我的她。
我们都将会活成彼此蠢凯的陌生人,
如果相遇……
这是我大学舍友沈世海的故事。
刚上大一那会,世海在宿舍里信誓旦旦对我们说:“大学四年我要找女朋友,我要出住住!”
听到世海的这句话,我们瞬间哈哈哈大笑。
不知道当时是我们对世海不了解,还是世海对这个世界不了解。
他想要完成的愿望,光听起来就很达成甚至是更不不可能。
刚来大学的世海留着斜刘海,一米七五的身高,而他的体重和他的身高差不多一百七十多斤黝黑的皮肤,。
初生牛犊不怕虎的世海在大一大二时真的很努力,不仅是在学习上甚至他在认识女孩子的路上也很努力。
为了能吸引女孩子的注意他参加了很多社团,不断地拓宽自己认识女孩子的途径,去过相声社说过相声,去过黑苹果社参加创业,甚至为了学摄影还有人给他取了艺名 -方圆。
世海经历的这些事都会成为我们宿舍的话题。
也许是我们把世海初到大学立下的目标忘了,又或许是世海从未忘记过他的目标。
大三刚开学没多久,世海在宿舍群里发“我找到女朋友了!”
顿时群里炸开了锅,立马要求他发照片,姓名,专业。
女孩长的白白净净的,还和明星同名。
当时我们还为世海担心过不要又被女孩骗了钱,毕竟世海有过被女生‘骗’钱的经历:
世海对一位刚认识没多久的女生就花了四百,为什么会花这四百呢?
只因为女生在朋友圈发了一条“圣诞节到了,却没有收到圣诞礼物”世海这傻小伙屁颠颠去饰品店买了四百块钱的礼物。碰巧那天女生要体测世海傻不拉几的陪女生跑完 一千米。
跑完,女生告诉世海“我累了要回宿舍休息了。”
世海立马掏出自己买的礼物递上说“这是我给你买的圣诞礼物。”
女生什么也没说就收下了。
世海回到宿舍打开微信找到那位女生说“你喜欢我送你的礼物吗?”
女生回他“喜欢,今天有点累先睡了。”
这条消息停留在了下午四点。
世海收到了这条消息便不愿再打扰。
第二天世海去操场跑了十圈,不为了别的只想瘦下来。
这件事过后我们宿舍几个人对世海谈恋爱还是很谨慎的,生怕他又被骗了。
直到世海当着我们的面牵起女孩的手时,我们才发现不对劲,这家伙是真的谈上了呀!
每晚的宿舍话题消失了,世海每晚都忙了起来,忙着和女朋友一起打王者一起上分,忙着喊“宝贝~”
谈女朋友是一件很费钱的事情,虽然世海家里很支持世海谈恋爱,但世海还是想靠自己的努力去赚钱。
世海找到了一份兼职月薪三千多,从晚上干到凌晨。
晚上十一点宿舍要关门世海只能搬出去住和他的女朋友一起。
既然要搬出去肯定要回宿舍收带枯唤拾行李,我还记得那天,灰蒙蒙的天空,我的耳朵被风吹的生疼。世海一只手骑着小电驴一只手拖着行李箱,从我面前经过时还不忘告诉我他出去住了,而我却是第一个知道这件事。
当时我瞬间愣住了,瞬间想起世海在大一时他说出愿望。
那晚宿舍流传起“人人皆笑沈世海,人人不如沈世海。”
我们还挺想世海的,尤其是大家都躺在床上没人去关灯的时候。
某天世海在宿舍群里发消息“过几天我过生日了,我请大家吃顿海底捞。”
宿舍群瞬间活跃了起来感谢沈老板,老板大气。
那天为了能好好的“宰”世海一顿我特意没吃午饭,为的就是那顿海底捞。
我也是在那天才知道原来有些女生是不喜欢吃肉的,顿时觉得她们少了人生的一大趣事,那天点了很多肉也点了一些素菜,素菜是留给世海女朋友的,我们一个人都不敢乱动。
也是那天世海拉着他女朋友的吃完了那顿海底捞。(现在想想表面上吃的是海底捞,实际上确是狗粮。)
当世海搬出去后,我能了解到他的事情便开始减少,世海不愿意提我们也不会多问。
有时在学校食堂吃饭会遇见世海,有时下了晚课在学校小吃街会遇到世海。
某天晚上,世海的女朋友想吃学校小吃街的烤肠。
南方的冬天湿冷湿冷的,加上那天晚上还下着雨,世海二话没说,披了件外套,穿了双棉拖就出门了。
从世海住的地方到学校小吃街来回也要二十多分钟。
冬天的冷风吹在脸上犹如被刀割一样的痛,没做任何防护措施的世海,被冻的瑟瑟发抖,硬着头皮买回了烤肠。
回到出租房的第一件事,世海立马从胸口要出被塑料袋包裹着的烤肠。
不知住不觉考完了期末考,便是要放寒假了。
世海和他女朋友便开始了异地恋,一个在南通,一个在苏州。
平日里的聊天见面都靠手机。
寒假结束,世海迫不及待的相与她相见,一日不见如隔三秋,他们俩这是多少个秋。
正当我以为他们俩能一直在一起时,我QQ却收到了一条消息一看是徐星发的“我看到世海女朋友和男的走在一起!”
当时我以为的男的是世海,也没有太多于关注,直到舍友尹沐涵也看见世海女朋友和其他男生走在一起时才反应过来。
本以为这件事世海不知道我们宿舍几个人也不敢提,毕竟这是他自己的事情。
当天晚上世海还是和他女朋友打起了王者,结束后便问起尹沐涵关于口红的话题。
世海:“有没有什么口红推荐?”
尹沐涵:“看你要买什么样的价位了。”
世海:“有什么样的价位是我能接受的了的。”
尹沐涵:“杨树林还行。”
那晚世海下单了杨树林的口红,第二天下午世海收到了快递,在宿舍拆开了快递正准备出门,却被我拦下。
我问:“什么时候一段关系需要靠口红来维持了?”
世海沉默了一会,说:“这是分手礼物。”
然后夺门而出。
顿时这个宿舍都安静了,气氛瞬间尴尬。
我立马掏出了手机打开微信找到顾洪瑜发了条世海分手的消息。
也就几分钟时间,周围人都知道世海分手的信息。
送完礼物的世海浑浑噩噩,嘴上说着没事但从他的脸上能够看出他分手后强装淡定的伪装。
他和我们宿舍几个人一起吃了晚饭,他点了一笼小笼包和一碗粥,我们几个人吃着麻辣香锅,谁都不愿去发问只是默默的吃着各自的饭。
到今天我还能记得世海那晚吃饭时的样子:
世海目光呆滞,手拿筷子缓慢的夹起一个小笼包往嘴里放,夹起一个小笼包往嘴里放,再夹起一个小笼包往嘴里放,也许是他感觉到嘴巴里有东西,一咬下去小笼包的汤汁直接从他嘴里射了出来。
当时看到这一幕的我强忍着,千万不能笑出声。
那天晚上的世海很安静,之后的世海也很安静,每天除了上课,打游戏,吃饭没有什么不同,甚至有些过于安静了。
本以为这件事就这样过去了,宿舍聚餐我们选择了学校西门外的鸡公煲。
鸡公煲的老板看见世海的来到很是热情,毕竟世海曾经在这里打过工。
世海熟悉点着菜好像一切都没发生,熟练的把菜单交给老板后默默的玩起了手机。
老板见世海到来给他倒了杯牛栏山,世海微笑感谢。
鸡公煲上了桌除了世海大家开始抢夺锅里的鸡肉,只有世海默默的在夹锅里的芹菜,紧接着涮菜上了桌,一道娃娃菜映入世海的眼帘,不仅映入他的眼帘也映入我们的眼帘。
在我印象里的世海是不吃蔬菜的和我一样也是一名肉食爱好者,可这盘娃娃菜的出现让我对他的印象有所改变。
那顿海底捞出现过娃娃菜,这次的鸡公煲也出现。
世海看了看娃娃菜,便把娃娃菜下锅涮了。
我猛然想起世海和她的相识是从这家鸡公煲开始的,他们俩曾在这里一起打过工,一起嬉闹过。
世海一口一口的吃着娃娃菜,我发现世海还是没忘记她。
世海嘴上说着我已经对她没感觉,却还是会一遍遍的臭骂她,一遍遍的怀念她,一遍遍的看着娃娃菜。
自从吃完那顿鸡公煲,世海偷偷在他的小电驴里放了一瓶牛栏山,想要一醉方休,奈何我们宿舍没几个会喝酒的,那瓶牛栏山便一直放着。
酒香开始慢慢飘散,整个小电驴都发散着酒香。
后来我也问过世海这么一个问题:如果再次相遇,你会怎么做?
世海说:“我已经放下了,对她我已经不在想念了。”
我“那她的联系方式还有吗?”
世海默默的低下了头。
我悄悄关注着你的世界,偷偷地打听,没了我你过的怎么样。
我曾想成为这个世界上很厉害的人,直到遇见了你,我才觉得所谓厉害的人大概是能让你的心中留有我一人。
我不曾后悔过你我的相遇,如果再次相遇,我希望你过得很好。
我很喜欢你……
10、总裁曾是我的冤家对头,重逢后他表白,喜欢你才欺负你,我该怎么做?
1.再遇死对头沈狗
林念慕戴着黑色口罩和鸭舌帽,将她的大半张脸都遮住了。
她低着头,一只手拉着行李箱,一只手拿着手机压低声音发语音消息。
“我已经到了H市的机场,你给我订的酒店位置发给我”她发了条语音给助理小牙。
她的手机一直在震动,微信消息一直滴滴滴,还有电话铃声,林念慕直接把手机卡给拔了,随手丢到一个垃圾桶里,手机开了飞行模式。
家里人逼着她和一个完全不认识的人订婚,被告知这个消息的时候,离订婚只有三个月的时间,她磨破了嘴皮子都没能取消这场订婚宴。
连最疼爱她的父亲老林同志都没有站在她的战线上。
所以,她当机立断订了离家远的地方s省H市。
林念慕随便收拾了一些她的必需品,就匆匆忙忙的坐着飞机到了这。
为了防止被家里派出来的保镖又给带回去,她特意戴了口罩。
不过好像目前没有这个必要。
林念慕觉得还是小心为上,谁知道她什么时候就暴露了行踪呢。她加快了脚步,拦了一部出租车,按照小牙给的地址出发。
沈清泽飞了一天的飞机,又刚刚开完一个会议。头有些疼,整个人都有点疲惫,他把合同丢给站在门口的高级特助程墨,不耐烦的扯了扯领带,看见他还站在那里,一记眼刀子飞过去。
“还不滚出去!”声音冷的跟深冬里的寒雪似的,他这个助理跟个摆设一样。
程墨小心翼翼的瞥了一眼自家总裁,用讨好的语气道:“那您母亲问起我,我怎么回?”
“自己随机应变。”沈清泽虚踹他一脚,这种东西都还要虚岩问,一点脑子都没有,亏他给他发那么高的工资。
程墨表示很委屈,他就是一个特助啊,咋跟个老妈子一样伺候这位祖宗,脾气还不好。他一个人干了好几个人的活。
沈清泽没理会那哀怨的目光,他把衬衫上的扣子自上而下的解开,拿起浴巾走进浴室。
他母亲白瑜也真是闲的没事干,居然还学老一辈人玩包办婚姻。他这儿子当的也还算孝顺,没把白瑜气到住院。
……
林念慕有些懊悔刚刚为什么要谢绝工作人员的带路,这也太大了吧!电梯刚好又坏了,她可不想在走一遭了,太累了。
小牙这个败家子是花了多少钱啊!瞧着酒店大的,大的她都分不清东南西北。
林念慕心里暗暗吐槽,一边注意着门牌号1638,她有一点近视,所以要眯起眼睛才能仔细分辨。1638找到了。
居然没有关起来,她拉着自己的小行李箱,推开厚重的大门。
入目就是那吊在顶端的水晶灯,散发的柔和光芒。中间有一张巨大的圆形床,四周摆满了各种名贵的花草,林念慕放下行李箱,走上旋转楼梯,一整层的修身建设以及巨大的游泳池。
这样的标配,可是总统套房啊啊啊!
她心尖都颤了好几下,现在这种级别的住处是她消费的了的吗?
刚刚她就收到了信息,她的银行卡全被冻结了,她现在只有一千块,是个穷人没错了。
这满满的都是钱的味道啊!这是在烧钱!
林念慕打电话给助理小牙,说话的音调都是颤抖的,“你给我订的房间多少钱?”
“三百块不到啊。”
林念慕一字一顿的爆粗口:“你,放,屁!”
随后,手机里传来林念慕震耳欲聋的尖叫声,把他耳膜都要穿破了。
2.
林念慕看见了一个男人,一个长的还不错的男人,一个她高中时期的死对头……
此刻手上拿着一条纯白毛巾在擦头发,发梢上停留着一些小水珠,往下滴落。
林念慕秀气的小脸皱的和包子一样,这人就是她高中时候的死对头--沈清泽,沈狗。
还真是冤家路窄,不是冤家不聚头,倒了八辈子血霉。
林念慕从刚刚的美色中缓冲过来,她正了正神色,一本正经的和她的老同学打招呼,好像刚刚什么都没发生过:“嗨,真是多年不见,你过得怎么样?”
林念慕脑袋突然一个激灵,她意识到好像有些不对,明明她才是这间房间的顾客啊!
凭什么他老神在在的坐在那里,还用那不可一世的目光看着她!
“你怎么会出现在这里?”林念慕随手拉来一把椅子坐上去,质问他。
沈清泽眉梢微挑,擦头发的动作停下,他把脚架在茶几上,手枕在脑后,“这话应该我问你吧,你怎么会出现在我房间。”
他倒是有些好奇她的回答,他不久前才订下的酒店,怎么就成她的了差塌御。
“哦,我知道了,你肯定是觊觎我的美色。”
“臭不要脸的混蛋,我衫锋呸,光有美貌没人品,社会败类一个!”
沈清泽“……”
他万万没想到,高中一别,再见面居然是这幅光景。
林念慕越骂越起劲,骂着骂着她站起来,俯视着他,艾玛,这感觉真爽!
这这是她的第一感觉。
就像在看一只弱不禁风,毫无招架之力的蝼蚁。
林念慕的气场瞬间两米八,她步步逼近他,一张好看的脸蛋微红,像初熟的苹果一样。
林念慕要是知道沈清泽心里在想什么,肯定会狠狠唾弃他一番不要脸,她主要因为骂人骂的太激动了,有点一发不可收拾之态。
“说完了?”他倒是不知道从前那个每次被他怼的毫无招架之力的同桌,口才这么好,骂他不带脏字的。
也是一个被埋没的选手啊。
沈清泽的眼睛像扫描仪一样,将她扫视了一遍。
林念慕察觉到他的目光,小身板挺得很直,下巴微扬。
她白皙的脖颈缠上一条薄丝巾,穿着休闲的竖纹白衬衫,深色牛仔七分裤露出纤细的脚踝,脚下踩着一双还算干净的白布鞋。
也是符合她风风火火的性子。
林念慕被他看的不自在极了,太别扭了。
她走到门外,指着牌子说:“睁大眼睛,你看看这数字1638。”
3.闹了个乌龙
沈清泽慢条斯理的站起来,心里只觉得好笑,她这样子真像一只尾巴都翘到天上的猫。
“所以呢?”他好看的眼睛此刻一眨不眨的看着她,林念慕咽了口唾沫,从前沈清泽就总是用这种不可一世的语气和她说话,颐指气使的!
靠!现在又不是当时了!
不要怂,林念慕!!
沈清泽半倚在门框上,好整以暇的看着她,也不说话。
看的林念慕心里直发慌。
她看了一眼门牌号:1938,哈!她刚刚都说啥来着了。
她不记得了,但是某人可是记的清清楚楚,沈清泽裂开嘴微微笑了一下,露出可爱的小虎牙,在她看来,这根本就是獠牙啊,要来咬断她的脖子。
“不会吧?”她原本的底气十足,瞬间变成了泄了气的皮球,焉巴成一团。
她心底就一个声音:完了个蛋。
被自己蠢哭了,林念慕只能稍微维持一下面部表情,让它不那么的僵硬。
沈清泽倒是想看看她会有什么动作。
林念慕朝他鞠了个90度的躬,言辞好不诚恳:“沈同学,其实这就是我给你表演的一个小剧场,我一个人的独角戏,想让您开心开心,如果你不开心也不打紧,反正我的心意已经送到了。”她闭着眼睛瞎扯。
好假,她自己都不信。
沈清泽倒像是信以为真,一脸感动的看着她,吐出的调调也性感的很:“真是要替你颁发一个最好同学奖。”
她想着乘沈清泽还没反应过来前,她人就溜之大吉。
沈清泽早有准备,在她转身的那刻,修长且分明的大手拉住她的后颈衣领往里拽。
沈清泽轻轻的“呵”了一声,自顾自的说:“还真是速度迅猛的小动物,可惜小动物还是逃不了大灰狼的魔爪,谁让一个蠢到无可救药,一个聪明透一个聪明透顶呢。”
士可杀不可辱,他居然侮辱她的智商!
他把林念慕往沙发那里拽,很温柔的拽的那种。
沈清泽走回去,坐到沙发上,看见一个小小的行李箱在一侧,他点评道:“还是一样的傻。”
还是和以前一样莽撞,傻里傻气的。
“说吧,你打算怎么弥补我受伤的心灵。”他得手在胸前做西施捧心状。
“我怎么就伤害了你的心灵,你说说。”
“你刚刚骂我,骂了10分钟3分7秒。”
林念慕不可思议的看着他:“你居然还计时!”
沈清泽“嗯”了一声。
阴险太阴险了,沈狗就是沈狗。
“赔偿个鬼赔偿!我的时间很宝贵的,没工夫和你瞎叽歪,走了。”林念慕挣脱他的束缚,一把拉过自己的行李箱,小跑出去。
跑出去之前,还做了一个鬼脸:“再见!”
4.专门来嘲笑她的沈狗
林念慕觉得她怎么能在关键时刻掉链子呢!尤其是还是在自己曾经的死对头那里。
他现在肯定窝在哪个角落里嘲笑她。
“啊啊啊,要死了。”林念慕躺在床上,拉过被子就往头上盖,她把自己整个人包的严严实实的,在床上滚来滚去,林念慕现在恨不得可以拿一块豆腐撞死自己。
真的是迷之尴尬啊。
她在床上窝了几天,促使她被迫起床的是一声手机铃声,手机短信推送的消息,有一个招助理的工作,月薪还蛮高的。
最后由于快要交不起房租了,她得出去找工作。
林念慕有一点动心,但是正在让她下定决心的还是来自于沈清泽这个死对头的嫌弃。
是这样的,某一天,林念慕去超市买完东西回房间,刚好碰到了沈清泽,沈清泽穿的人模狗样儿的向她走过来,重提旧事,一直在那里问她,为什么她当时在他房间。
她解释了N久,沈清泽才勉强相信她,她对他没有一点不轨之心,现在倒好,被沈清泽那个小肚鸡肠的男人抓到了她的小辫子,天天碰到她都要提一嘴。气的林念慕连饭都不吃了。
哦,忘了提一嘴,林念慕穷的根本吃不起饭,天天买一包一包的泡面,只要2元,以此来维持她的日常生活的开销。
有人在那里按门铃,一声比一声急促。
林念慕用脚趾头想都能知道是沈清泽那王八蛋,不开门。
然后她就感觉门好像震了好几下,沈清泽在踢门!!
啊啊啊啊啊,踢门踢坏了怎么办?要赔的!
林念慕赶紧跑过去开门,职业假笑:“沈同学,您来找我有什么事嘛?”
沈清泽跟个大爷似的,大喇喇的坐在沙发上,一点都不把自己当外人。
“给我泡杯茶。”
“……”
林念慕一动不动,眼神凉嗖嗖的,一副爱答不理样子。
“沈同学,请开始你的表演。”
沈·同学·清泽悠悠的叹了口气,怀怀念般的开口:“我还记得那时候,你被灭绝师太罚抄公式35890遍,抄着抄着手就酸了,你就开始哭,那哭的…”
他停顿了一下,故意瞥了一眼林念慕,林念慕的神色非常便秘,她磨了磨后槽牙,居然连数字都记得这么清楚。
果然,沈狗就是沈狗,沈狗继续道:“那哭的让我这个同桌都不忍心,我就大发慈悲的答应了帮你抄,你为了感谢我……”
不能再说下去那段不堪的感谢,林念慕朝他露了一个假笑:“您要喝什么?”
啧,早这样不就好了。非逼着他说那时候的事。
“你这有什么就什么吧。”沈清泽好像看出了她的困窘,非常善解人意的开口。
林念慕给他倒了一杯水,像念广告词一样,深情的在旁边开口:“农夫山泉有点甜,您的胃值得拥有。”
沈清泽:“……”
“你这么抠?连一瓶饮料都没有。”
沈清泽一脸嫌弃的走了。
所以,沈狗来就是为了吐槽她穷吗?
林念慕:“!!!”奇耻大辱。
她要工作赚钱,然后用钱砸死他?
不,他不配。
5.这狗血剧本
今天是林念慕正式上岗的第一天,她穿的是一件比较职业风的小黑裙,长发披肩,脚下踩着一双细高跟,站在酒店门口等待她的大老板莅临。
沈清泽穿着一件驼色大衣,内搭白色高领毛衣,鼻梁上架着一副金丝边眼镜,温文尔雅的走过来,极有气度。
她还能听到一些工作人员窃窃私语的惊叹,“我的天呐!好帅啊!”
“我想知道他有没有女朋友”
她假装无视没看见沈清泽,并且自动过滤掉这些赞叹的声音。
这些不明真理的吃瓜群众!通通被他那外表欺骗了,他根本就是一个衣冠楚楚的伪君子。
当年她也天真的以为长的这么精致好看的人脾气一定和他成正比,事实证明,你大爷就是你大爷,狗屁的好脾气。
跟狗一样的脾气!自大狂妄,目中无人,大少爷脾气。
想当年,唉!
往事不堪回首,那段被压迫的日子就让它随风而逝吧……
他还以为他可以在指挥她做这做那吗?
等会儿证明,还真就可以。
沈清泽一只手抄进裤子,嘴角微微上扬,眼里都溢满着笑朝她……这个方向走来。
其实,还是很帅的!
但他说出的话就让林念慕很想打他,但是她从来不打美男。
“哟,专门在这里等我。”沈清泽笑着开口,这个认知让他很高兴,整个人高兴都要飞起来了。
特意路过的高级特助程墨:“……”老板笑的好放肆啊。
程墨走到林念慕面前,“沈总,这是您未来几个月的助理林念慕。”
“沈总我先走了,希望你们相处愉快。”程墨感觉气氛有点不对,就先开溜了。
一想到有人会来接替他的班好几个月,他就快乐的不行。
林念慕整个人脑子还有点懵逼,一张脸都有点僵,肾疼心疼处处疼。
这打脸打的猝不及防啊!
沈清泽也很意外,他一脸的不可思议,嘲笑的开口:“林念慕啊林念慕,你又落到我手里了。”
呵呵呵,她抽搐了几下嘴角。
“我可以违约吗?”
“不可以,违约要赔偿十倍的违约金。”沈清泽特意加重了“十倍”这两个字。
这兜兜转转还不是终归要落到他这。
林念慕的态度一百八十度大转变,马上就消化了自己是沈清泽助理的悲催事实。
她看的开,好吧,她自己都不信。
沈清泽算是看出来了,林念慕这个小傻子就是穷到一种地步了。
他之前还以为她只是装个样子。
林念慕低眉顺眼的应了,乖顺的让人不可置信,随后,她弱弱的开口问:“那我要是没有好好的…那啥呢?”
那两个字,她实在说不出口。
“扣钱。”沈清泽老神在在的走在最前面。
6.有钱能使鬼推磨
林念慕的生活最近可谓是“水深火热”,沈清泽最近的生活真是滋润到不行。
譬如现在,沈清泽喊了她一声,林念慕立马就乖乖的出现在他面前,双手交叠放在小腹,一个露出八颗牙齿的微笑,“沈老板,有什么需要?”
沈清泽已经由最初的新奇到现在的平淡,果然是有钱能使鬼推磨,他朝她招了招手,拍了拍床。
林念慕万分惊恐的看着他,“老板,我虽然是个助理,但是我是一个有节操的人。”
沈清泽:???
“你脑子里天天在想什么呢?我就是单纯的想借你一个肩膀靠靠。”沈清泽把脸从书里抬起来,懒洋洋的开口。
“哦,我知道了,”他话锋一转,一双好看的黑眸若有所思的盯着她。
林念慕手里拿着一个易拉罐,沈狗知道什么,瞎歪歪。
她假装一脸不解的站在旁边,不吭声,因为她怕她忍不住会卸了他一条胳膊。
林念慕抿了抿唇,就算是喜欢他那也是好久之前的事了。
她用凶猛的表情说着一点都没有杀伤力的话:“你放屁!鬼才会喜欢你!要不是你是我老板,我早就弄……”沈清泽掀开被掀开被子,从床上下来,接了她的话:“你早就干嘛?”
沈清泽在手机上划了几下,拿着手机在她面前摇晃,一脸得意。
“别摇来摇去。”沈清泽就没摇了。
林念慕这才看清了上面的字,劳动合同最后一条,她一边念了出来:“劳动合同最后一条,不能说让雇主不开心的话,如果雇主有一点点的不开心,罚钱。”
沈狗这个周扒皮,已经用着各种借口扣了她好多钱,具体多少她不清楚,因为每次沈狗只会说两个字:“扣钱”
林念慕不能骂沈狗,就只能拿手里的可乐易拉罐泽出气。
沈清泽看着那只瘦弱白皙的手,在他面前硬生生的把那罐子捏瘪了,一道水柱快速在空中停留一瞬,就落到了地上。
林念慕面无表情:“我去打扫。”
本来她心里还是有些不能言说的小九九,被他这么一折腾,消散的干干净净。
沈清泽咳嗽了几声,眼神夹杂着几分焦灼,他立马拔了个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