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劳动法规定的法定节假日怎么算?
劳动法的法定日假安排如下:(一)元旦,放假1天(每年1月1日);(二)春节,放假3天(农历除夕、正月初一、初二);(三)清明节,放假1天(农历清明当日);(四)劳动节,放假1天;(五)端午节,放假1天;(六)中秋节,放假1天;(七)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法律依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第六条全体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适逢星期六、星期日,应当在工作日补假。部分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适逢星期六、星期日,则不补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