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关押到看守所能不能送东西
1、我有一朋友被关在看守所,我想知道可以给他送衣服、香烟进去吗?还有怎么给他打点钱
只能送内衣,其它东西都不能送包括烟在内,钱要送去给他存上,他只能用存上的钱在里面买东西。
依据看守所条例的规定,人犯在关押期间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公安机关批准,可以与近亲属通信、会见,所以探视要向办案机关提出申请。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
第二十八条人犯在羁押期间,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公安机关批准,可以与近亲属通信、会见。
第二十九条人犯的近亲属病重或者死亡时,应当及时通知人犯。
人犯的配偶、父母或者子女病危时,除案情重大的以外,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公安机关批准,在严格监护的条件下,允许人犯回家探视。
第三十条人犯近亲属给人犯的物品,须经看守人员检查。
第三十一条看守所接受办案机关的委托,对人犯发收的信件可以进行检查。如果发现有碍侦查、起诉、审判的,可以扣留,并移送办案机关处理。
第三十二条人民检察院已经决定提起公诉的案件,被羁押的人犯在接到起诉书副本后,可以与本人委托的辩护人或者由人民法院指定的辩护人会见、通信。
2、人在看守所里,可以送食物吗?可以送衣物吗?有什么要求
送进看守所的衣服,最好符合以下要求;
1.禁止任何金属的东西,如皮带头、拉链、扣子等等;
2.禁止任何带状、条状的东西。如皮带;
3.最好的衣服就是毛衣、套进去的运动服(不能有松紧带)、棉质内衣等柔软的东西;
6.鞋子不需要送,鞋子有统一配发(或之前遗留)的,袜子可以送。
PS:《看守所条例实施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
人犯近亲属送给或者寄给人犯的日用品和学习书刊,经检查,看守所同意收留的要详细登记,办好手续后交给人犯;现金由看守所代为保管,人犯有正当用途时可以支付;对于不许收留的物品,当场或登记后予以退回。
3、看守所拘留期间,什么时候可以送东西进去
看守所拘留期间,周六周日可以送东西进去。
看守所一般采用24小时值班制度,也就是干警会值班一天,所以没有双休的说法。在制度允许的情况下,周六日是探视高峰期,因为大部分人周末时间多些。所以周末可以探视。未下判决的不允许探视的,送东西在探视时间是可以的,没明确规定不行。但送的东西有限制,必须是生活用品及部分可以送的食物。
看守所是指涉嫌刑事犯罪的犯罪嫌疑人,法院暂时还没有做出司法判决,用于暂时性扣押犯罪嫌疑人的公安机关。依法被逮捕、刑事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的机关。对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实施办法》第五条 看守所对人犯收押前,应当由医生对人犯进行健康检查,填写《人犯健康检查表》,凡具有《条例》第十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不予收押,由送押机关依法作其他处置。对于收押后发现不应当收押的,提请办案机关依法变更强制措施;对可能患有精神病的人犯,由办案机关负责鉴定。
第十一条 办案机关需要将羁押人犯移送另一机关管辖时,应当填写《换押证》并加盖公章随案移送。接收机关在《换押证》上加盖公章,注明承接时间后,及时送交看守所。看守所凭该《换押证》办理被羁押人犯的换押手续,并立即开具回执退回移送机关。
第三十七条 人犯近亲属送给或者寄给人犯的日用品和学习书刊,经检查,看守所同意收留的要详细登记,办好手续后交给人犯;现金由看守所代为保管,人犯有正当用途时可以支付;对于不许收留的物品,当场或登记后予以退回。
第四十九条 看守所对人犯带入所内以及后来寄送的财物,需要代为保管的,应当当面点清,详细登记。填写《财物保管登记表》时,应当把财物的名称、数量、质量、规格、特征和牌号写清楚,并由人犯签名捺印。登记表一式三份,一份存根,一份交人犯收执,一份连同财物一起保存。
人犯在羁押期间确实需要使用其被保管的财物的,应当经过看守所所长批准。人犯领取财物时,应当出具字据。
4、在看守所里家属可以送东西进去吗
如果所送的东西符合规定,经过检查,是可以送进去的,比如换洗衣服之类的。
《看守所条例》 第三十条 人犯近亲属给人犯的物品,须经看守人员检查。
5、拘留所能送东西吗
法律分析:拘留所可以送生活必需品进去,包括内衣内裤,牙膏牙刷毛巾。洗面奶不属于生活必需品,不可以送进去。拘留10天不需要送太多,足够被拘留人换洗就可以。
法律依据:《拘留所条例实施办法》 第四十三条 拘留所应当建立被拘留人财物管理制度,妥善保管被拘留人财物。为被拘留人代收、代管、代购物品应当做到明确登记、账目清楚。代购物品仅限于日常生活必需品和食品,物品价格不得高于当地市场价格。拘留所对被拘留人亲友传送或者邮寄的财物应当进行检查、登记。生活必需品转交被拘留人,现金由拘留所统一保管,非生活必需品不予接收或者由拘留所统一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