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的春节过节费是多少
1、八个过节费发放标准
节日慰问品原则上为符合中国传统节日习惯的用品和职工群众必需的生活用品等,基层工会可结合实际采取便捷灵活的发放方式。
再过半个多月就是中秋佳节了。根据国家假日安排,中秋节当天9月13日放假,与周末连休。
全国总工会有关人士表示,中秋节是国家法定节假日,根据相关规定,基层工会可以向职工发放一定节日慰问品,广大职工群众可依法享受来自工会组织的法定节日福利。都有什么标准,一起来看看。
根据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2017年12月15日印发的《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基层工会逢年过节可以向全体会员发放节日慰问品。
逢年过节的年节是指国家规定的法定节日(即:新年、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和经自治区以上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少数民族节日。
节日慰问品原则上为符合中国传统节日习惯的用品和职工群众必需的生活用品等,基层工会可结合实际采取便捷灵活的发放方式。
全国31个省区市职工福利标准
河南
节日慰问品不得超过2000元。
河南省下发《河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规定:基层工会逢年过节可以向全体会员发放节日慰问品,每位会员年度节日慰问品总额视基层工会经费情况确定,最高不得超过2000元。
基层工会可结合实际采取便捷灵活的发放方式,可直接发放慰问品或慰问品领取券,但不得发放现金、购物卡、代金券等。
北京
全年支出总额不高于当年本级工会经费预算支出的50%。
北京市总工会下发《关于2019年度基层工会开展慰问活动有关经费事项的通知》规定:基层工会逢年过节向全体会员发放的少量节日慰问品,原则上为职工群众必需的一些生活用品等,慰问标准由全年支出总额一般不高于当年本级工会经费预算支出的30%调整为50%。
天津
全年节日慰问品最高每人不得超过1000元。
天津下发《天津市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规定:工会逢年过节可向全体会员发放节日慰问品,原则上为符合中国传统节日习惯的用品和职工群众必需的一些生活用品等,基层工会可结合实际采取便捷灵活的发放方式,严禁发放现金和各种购物卡。发放标准必须控制在基层工会当年全部经费收入的50%以内,全年节日慰问品最高每人不得超过1000元,发放范围为全体工会会员。
河北
节日慰问品每人每年不超1800元。
河北省下发《河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明确:基层工会逢年过节可以向全体会员发放节日慰问品,每人每年不超过1800元。基层工会可结合实际采取实物发放或指定地点限时领取确定物品的提货凭证,但不得发放现金、购物卡及代金券。
山西
节日慰问品每人每年不超过1800元。
2019年4月22日,山西省总工会下发关于调整基层工会逢年过节慰问标准和方式的通知,《关于服务职工经费支出若干问题的具体规定》中明确:基层工会逢年过节向全体会员发放慰问品的标准,调整为每位会员年度总额不超过1800元。
内蒙古
全年节日慰问品总额不得超过2000元。
2019年1月23日,自治区总工会制发的《内蒙古自治区总工会关于调整基层工会逢年过节慰问品标准的通知》规定:基层工会使用工会经费在国家规定的法定节日可以向全体会员发放节日慰问品,标准提高为每位会员年度总额不超过2000元。
辽宁
节日慰问品每人每年不超过1800元。
辽宁省下发《辽宁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规定:基层工会逢年过节可以向全体会员发放节日慰问品,每位会员年均支出总额不超过1800元。
吉林
每位会员最高年均不超过1800元。
吉林省下发《吉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规定:基层工会逢年过节可向全体会员发放节日慰问品,原则上为符合中国传统节日习惯的用品和职工群众必需的生活用品等。
基层工会可结合实际采取灵活便捷的发放方式,但不可以发放现金、购物卡等代金券。此项支出每位会员最高年均不超过1800元。
黑龙江
年度发放慰问品总额不得超过1500元。
黑龙江省下发《黑龙江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试行)》规定:基层工会逢年过节(国家规定的法定节日)可以向全体会员发放节日慰问品,每位会员年度发放慰问品总额不得超过1500元。不得购买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明令禁止发放的物品。
上海
发放节日慰问品需附本人签收清单。
上海下发《上海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规定:基层工会逢年过节可以向全体会员发放节日慰问品,节日慰问品为符合中国传统节日习惯的用品和职工群众必需的生活用品等,不得购买发放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明令禁止的物品。年度发放总金额不得超过基层工会当年度留成经费的50%。
基层工会可结合实际采取便捷灵活的发放方式,可以为实物或到指定地点限时领取确定物品的提货凭证,所发放的节日慰问品需附本人签收的清单,不可发放现金、购物卡等。
江苏
节日慰问品不超1800元。
江苏省下发《江苏省总工会关于贯彻落实全国总工会〈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的实施细则》规定:
逢年过节时,基层工会可以向全体会员发放节日慰问品。其中,逢年过节的年节是指国家规定的法定节日,即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发放标准为每位会员每年不超过1800元。
浙江
节日慰问品每人每年不超过1500元。
浙江省总工会印发的《关于加强和规范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实施细则》明确:基层工会可在国家规定的法定节日向全体会员发放节日慰问品,发放标准原则上每人每年不超过1500元,同时全年用于慰问支出总额不得突破当年拨缴经费收入的60%。
安徽
节日慰问品每人每年不超过1500元。
安徽省下发《安徽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试行)》规定:基层工会逢年过节可向全体会员发放节日慰问品。节日慰问品原则上为符合中国传统节日习惯的用品和职工群众必需的生活用品等,每人每年不超过1500元。
福建
慰问品年度总额1800元。
最新版《福建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于2019年1月1日开始执行。其中规定:基层工会逢年过节可以向全体会员发放节日慰问品,每位会员年度总额不超过1800元。
节日慰问品原则上为符合中国传统节日习惯的用品和职工群众必需的生活用品等,如月饼、粽子、米、面、油、肉、蛋、奶、水果、干果及日常生活用品等。
江西
节日慰问品每人每年不超过2100元。
江西下发《江西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明确:基层工会逢年过节可以向工会会员发放节日慰问品,每位会员年度总额不超过2100元,先从基层工会留成的拨缴经费中列支。
基层工会可结合实际采取便捷灵活的发放方式,但不可发放现金、购物卡等代金券。
山东
慰问品年度总额不超过2000元。
山东省下发《山东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规定:逢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各级工会可向全体会员发放节日慰问品,每位会员年度总额不超过2000元,但不可发放现金、购物卡等代金券。
湖北
基层工会每人每年不超过1700元。
2019年1月22日,湖北省总工会发出《关于调整基层工会职工集体福利标准的通知》,将职工福利标准在一些方面进行了调整:基层工会逢年过节可以向全体会员发放节日慰问品,每人每年不超过1700元,工会经费充足的企业单位工会每人每年不超过2000元。
湖南
节日慰问物品每人每年不超2100元。
湖南省下发《湖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明确:基层工会逢年过节可以向全体会员发放节日慰问品。每人每年不超过2100元。
广东
节日慰问品年度总额不超过人均2500元。
广东省下发《广东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明确:基层工会逢年过节可以向全体会员发放节日慰问品。
节日慰问品原则上为符合中国传统节日习惯的用品和职工群众必需的生活用品等,如普通粽子、普通月饼、米、面、油、肉、蛋、奶、水果、干果等,年度总额一般不超过人均2500元。
广西
年均总额不超过1500元。
广西壮族自治区下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明确:基层工会在本级当年留成经费范围内,可以向全体会员发放节日慰问品,可采取实物发放或提货单等便捷方式实施,提货单须注明物品名称和数量;不可发放现金、购物卡和代金券;每位会员发放慰问品年均总额不超过1500元。
海南
年度总额不超过1500元,单次不超过500元。
海南省下发《海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规定:基层工会逢年过节可向全体会员发放节日慰问品,每位会员年度总额不超过1500元,单次不超过500元,不得从行政补助收入中列支。
重庆
端午、中秋200元以内,国庆1000元以内。
重庆市下发《重庆市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规定:基层工会逢年过节可以向全体会员发放节日慰问品。春节慰问标准控制在1000元以内,劳动节、国庆节慰问标准分别控制在300元以内,元旦节、清明节、端午节、中秋节慰问标准分别控制在200元以内。
四川
节日慰问品每人每年不超过2100元。
四川省下发《四川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明确:基层工会逢年过节向全体会员发放节日慰问品,每位会员年度慰问标准不超过2100元。
贵州
春节慰问品人均不超过500元,其他节日不超过200元。
贵州省下发《贵州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暂行)》明确:基层工会逢年过节可以向全体会员发放节日慰问品。发放标准为春节人均不超过500元、其他法定节日及符合规定的少数民族节日人均不超过200元。
云南
每人每次不超过300元。
云南省下发《云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规定:基层工会逢年过节可以向全体会员发放节日慰问品,原则上为符合中国传统节日习惯的用品和职工群众必需的生活用品等,发放标准每人每次不超过300元。除不得发放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明令禁止的现金、购物卡外,基层工会可结合实际采取便捷灵活的发放方式。
西藏
年人均不超过1500元,每人每次不超过300元。
西藏自治区下发《西藏自治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试行)》规定:基层工会逢年过节可以向全体会员发放节日慰问品。逢年过节的年节是指国家规定的法定节日(即: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和经自治区以上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少数民族节日(即:藏历年)。
节日慰问品原则上为符合中国传统节日习惯的用品和职工群众必需的生活用品等,如米、面、油、肉、蛋、奶、水果及日常生活用品等,年人均不超过1500元,每人每次不超过300元。基层工会严禁发放现金、购物卡、代金券、提货_等。
陕西
节日慰问品每人每年不超过2200元。
今年1月15日,陕西省总工会发出关于调整基层工会逢年过节慰问品发放标准的通知,明确:基层工会逢年过节向全体会员发放慰问品的标准上限提高700元,每位会员年度总额不超过2200元。
节日慰问品原则上为符合中国传统节日习惯的用品和职工群众必须的生活用品等,不得发放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明令禁止的物品,基层工会可以结合实际采取便捷灵活的发放方式。
甘肃
节日慰问物品每人每年不超2000元。
甘肃省下发《甘肃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暂行)》明确:基层工会逢年过节可以向全体会员发放节日慰问品。逢年过节的年节是指国家规定的法定节日(即:新年、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和经自治区以上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少数民族节日。发放标准每人每年不超过2000元。
青海
全年所有节日慰问合计总额不得超过1000元。
青海省总工会制定下发的《关于贯彻落实中华全国总工会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实施细则》规定:基层工会经费可用于工会组织逢年过节向全体会员发放少量的节日慰问品。
其中“逢年过节”的年节是指国家规定的法定节日;“节日慰问品”原则上为符合中国传统节日习惯的用品和职工群众必须的一些生活用品等。关于“少量”的标准,每位会员全年所有节日慰问合计总额不得超过1000元,慰问形式为实物。
宁夏
节日慰问品每人每年不超过1800元。
《宁夏回族自治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规定:基层工会逢年过节可以向全体会员发放节日慰问品。逢年过节的节日是指国家和自治区规定的法定节日(即: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开斋节和古尔邦节)。
节日慰问品每人每年不超过1800元,节日慰问品的资金来源仅限于基层工会的拨缴经费收入。
新疆
每年每位会员发放不超过1500元的节日慰问品。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明确:基层工会逢年过节可以每年向每位会员发放不超过1500元的节日慰问品。这些节日即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古尔邦节、肉孜节。
节日慰问品原则上为符合中国传统节日习惯的用品和职工群众必需的生活用品等,如粽子、月饼、米、面、油、肉、蛋、奶、水果、干果、洗护用品等。基层工会可结合实际采取便捷灵活的发放方式,但不得发放现金、购物卡、代金券等。
基层工会经费收支这些“红线”不能碰
根据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印发的《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基层工会应严格执行以下规定:
(一)不准使用工会经费请客送礼。
(二)不准违反工会经费使用规定,滥发奖金、津贴、补贴。
(三)不准使用工会经费从事高消费性娱乐和健身活动。
(四)不准单位行政利用工会账户,违规设立“小金库”。
(五)不准将工会账户并入单位行政账户,使工会经费开支失去控制。
(六)不准截留、挪用工会经费。
(七)不准用工会经费参与非法集资活动,或为非法集资活动提供经济担保。
(八)不准用工会经费报销与工会活动无关的费用。
2、春节过节费一般多少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法定节假日休息的,用人单位要依法支付工资。过节费是由用人单位自主决定的,给员工的福利。国家法律不干涉,完全由用人单位自己决定是否发放。
法律依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第二条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
(一)元旦,放假1天(1月1日);
(二)春节,放假3天(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
(三)清明节,放假1天(农历清明当日);
(四)劳动节,放假1天(5月1日);
(五)端午节,放假1天(农历端午当日);
(六)中秋节,放假1天(农历中秋当日);
(七)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3、20省份明确节日慰问品发放标准,具体的标准是什么?
提到过节,大家都会感觉很开心,如果能再领到节日慰问品的话,是不是就感觉更锦上添花啦?你心目中的节日福利是多少呢?最近20省份明确了节日慰问品发放标准,相信很多人都是很感兴趣的。具体是什么呢?在标准中广东以年度总额一般不超过人均2500元而名列前茅,听起来是不是就有种土豪的味道。你会不会突然很想去福利多的地方上班啦?另外位居其次的就是湖南、陕西、甘肃、山东、青海5省,这些省份节日慰问品标准上限也相对较高,分别是2100、2200、甘肃和山东以及青海均是每人每年不超过2000元,也是能感觉到满满的诚意了 。除了较高的,天津比较起来相对较低,每人每年不超过1000元,另外还有上海、内蒙古、湖北、陕西、福建、山东等省份相应地上调了节日慰问品上限标准 。其中陕西调幅很大,有以前的700元调至不超过每年2000元。可见,对于大家普遍提高待遇的心声,呼吁能是被感受到的,节日慰问品的发放标准也越来越有所提高,大家的节日待遇也越来越好。但是需求是好的,我们不能有所浪费,毕竟地球资源有限,对于不必要的浪费我们要尽量避免,节日的氛围感受到就好,如果铺张浪费的话就完全没有必要了。如果不是必须的,没必要跟风攀比。节日最重要的是一家人团圆快乐,享受天伦之乐,至于外界的物质享受可能真的是其次。有了节日福利的话当然好,一家人开开心心的享受这节日的氛围,没有的话也不必纠结于此,不能因为这些而影响节日的欢乐氛围,所以不管节日慰问品发放多少,我们都应该愉快地度过每一个节日。